楚魂(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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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Re:Re:新疆籍小偷与法律面前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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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12月17日14点35分 |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 >可能是偷窃的金额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数额吧……
不只是金额问题,民族关系方面的考虑与现在公安盛行的敷衍作风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反正又不是偷他家里人的!
我这里有篇老贴子,供参考!因当时确实有些生气,言辞与用语都有些情绪化!原贴于九九年发于湖南省公安厅当代警察杂志的旧版论坛!
下为原文—— 长沙的新疆扒手还会猖狂到几时?!
十七号下午五时许,我路过黄兴北路东汉名店附近,看见一名二十岁左右的维族青年紧紧跟在两名女青年的后面偷拉其挎在肩后的提包,拉链都已拉开一截,我们的两位小姐都未察觉。 我冲上去一把将那个维族小偷摔倒,正准备卸下其皮带绑住他时,我背上挨了狠狠一拳----一个三十多岁的维族大汉一面冲上来与我撕打,一面示意维族青年逃跑。我拿出工作证(只是一个外壳,里面实际是驾照与身份证)向他出示,没想到这小子一点不怕,冲上来又是几拳,幸好我练过几式拳脚,身体素质也还不错,在另一个见义勇为的商场保安的协助下,我很快将他摔倒制服。然后,110警车就来了。听办案干警说:这家伙是长沙维族扒窃集团的一个首要分子,平时自己不动手行窃,而是唆使一些年纪较小的维族青少年行窃,每个行窃维族青少年每天都要上缴“利润”,也正因此,他们这些为头的家伙很少受到打击,今天被抓了现行,正是罪有应得。 从派出所出来后,我感到很高兴-------我的不少朋友都被维族扒手偷过,这次被我抓了正着,算他们报应的时候到了。 没想到我实在高兴得太早,次日去录口供的时候,府后街派出所的承办民警告诉我:事情可能会很麻烦,因犯罪嫌疑人一直耍赖,自称听不懂汉语,审讯工作无法进行,致使抓不到另一名具体实施行窃的案犯,案件很可能要不了了之。我当时就问:新疆籍的维族扒手团伙在长沙市大肆作案从九十年代初就开始了,而且十分猖狂,往往在光天化日下就明目张胆地行窃,被失主发现后还往往进行暴力殴打,难道这十年来警方对他们就无计可施吗!?承办民警带点无可奈何的神色说:确是如此,有时候请新疆警方来人抓一批,但更多时候都只是送收容遣送站而已,而且往往是押送的人回来了,这帮家伙也跑回来了。所以,后来警方碰到这类事都有些懒得管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到我写这篇短文为止,府后街派出所对此事仍未正式立案侦查,由于所谓的问不到线索口供,也一直未去抓捕另一名同案犯,这一起在盗窃后又明目张胆打人的案件看来真的也要不了了之。事情至此,不能不让我感到不甘与不平:长沙的新疆扒手团伙猖獗已不是一两年的事,被他们盗窃和殴打过的市民何止上百,而我们长沙的警方就仅仅因一个所谓的语言不通(事实上并不是找不到翻译,在长沙的维族人通汉语的不在少数)就能让他们逍遥法外这么多年,象这次这样被抓到现行也无法处理,作为一个长沙市民我们不禁要问长沙市公安局在如何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市民方面究竟费了多少心思?!作为一个见义勇为者自己受了点伤倒也罢了(我在制服那名维族大汉时小腿和膝盖都被摔肿),但眼睁睁地看着这犯罪分子带着轻蔑的眼光,满不在乎的神态被释放实在不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这次他们如又轻意逃脱法网,只会使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凶暴,也许下一回的见义勇为者就不会有我这么好的运气了! 最后,我想请教长沙警方:你们对这类犯罪究竟还有没有办法?!长沙的新疆扒手究竟还要猖狂到几时?!
(最后该名案犯被刑拘,但这是在我找过原来刑检部门的同事后才作出的!呵呵,当个见义勇为者还要我去找关系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以后真是没人愿意做这种好事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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