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月俊一507(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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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Re:Re:失踪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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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04月20日13点13分 |
【灰原哀在大作中谈到:】 > >【叶清流在大作中谈到:】 >> >>在2002年的某日下午 >>A把借来的手机还给他的朋友(B),然后B不在,于是A把手机交给了手机主人的寝友(C),C就把手机和自己的手机放在一起都放在窗口,当时他正下棋(自己和自己下),当C要把手机给B的时候,发现手机不见了,而自己的手机还在。C 的手机买来有2年了,而B手机是刚买来不久。 >>当时寝室里有3个人(包括C本人),一个在睡觉,一个什么也没干。 >>到底手机被谁拿了或根本没还,当是C确定A把手机给自己了!!! >> >如果案发现场不在一楼,那就只有这几种可能:如果案发时间内还有其他人来过现场,这案子就有点像阿加莎笔下,波洛破的那些案子了。可以一一走访调查在场的嫌疑人,沿着赫尔克里·波洛的脚步奋勇前进吧!:)如果案发时间内,没有其他人来过现场,那么似乎就只有C可能作案了(他有作案动机:旧手机换新手机,赚了)。不过,明知所有证据都会不利于自己还要这样做,好象太傻了一点,所以,还有另外可能性:如果现场上面还有楼层,且被盗的手机有挂链的话,那还有可能是楼上的人把手机“钓”走了,借此制造一个密室盗窃案;再不然就是手机由于某种非主观因素掉到楼下去了。:) >如果案发现场在一楼,那还要考虑路过者作案的可能,就像《三个大学生》里写的那样。 >还有别的可能性吗?我想不出来了。:l 没了,可是我觉得你说了这么多等于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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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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