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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假说演绎法,H—D法资料贴(人气: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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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假说演绎法,H—D法资料贴 08年06月01日13点13分


假说演绎法,H—D法资料贴


介绍H—D法(即假说演绎法)的资料贴。
资料搜集度:30%
发贴:3





词条部分(名词解释):

百度词条

假说-演绎法

在观察和分析基础上提出问题以后,通过推理和想像提出解释问题的假说,根据假说进行演绎推理,再通过实验检验演绎推理的结论。如果实验结果与预期结论相符,就证明假说是正确的,反之,则说明假说是错误的。这是现代科学研究中常用的一种科学方法,叫做假说-演绎法。

其它词条
假说-演绎法(hypothetic -deductive method)科学发现的一种模式。由发明假说演绎出推论,到实验检验和修正的方法。其雏形可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演绎模式。按照这一模式,科学家应从要解释的现象中归纳出解释性原理,再从包含这些原理的前提中演绎出关于现象的陈述。17世纪中叶,笛卡儿在《哲学原理》一书中提出,理性从天赋观念即第一原理(物质和运动)演绎出关于自然的确实知识,他被认为是作为一般观念的假说-演绎法的倡导者。19世纪中叶,英国休厄尔在《归纳科学的哲学》一书中丰富和发展了假说-演绎法。他指出一个假说应满足三个条件:
(1)能解释两个或更多个已知事实;
(2)能预言与构思假说时不同类的事实;
(3)能预言或解释背景知识预想不到的现象或事实。
对假说的检验应满足两个要求:
(1)解释已观察到的现象;
(2)预言尚未观察到的现象。

他提出,只有当能预言与构想假说时不同类的事例时,这一假说的真实性才得到确实的证据。假说-演绎法是科学认识从经验水平向理论水平上升所必需的工具,它肯定了理性和演绎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强调了由假说演绎得出的结论须用实验来检验,以及假说的最后标准是与经验事实的对应。这种科学发现逻辑的确立,反映了经验论与唯理论互相融合的趋向。对假说-演绎法争论最多的问题是假说的建立。归纳主义者强调最好的假说是满足归纳法要求的。演绎主义和假说主义者则强调假说要靠创造性的猜想、直觉来建立。也有人不管假说最初的产生,只把假说-演绎法理解为一种科学解释的演绎模型。



[此贴被没花儿于2008-6-1 19:05:2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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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长老大出的三国传
  《三国演义》自明清以降便流行天下至今不衰,且将会一代代流传下去。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坐古生根的东西,你就是挖地三尺也挖不净,罄南山之竹也批不倒;那些头重脚轻的东西,就像水中的浮萍,你想留也留不住。人心向背与大众需求是决定一切的,想改变这一点,不要说几个象牙塔里的小文人大文人的口诛笔伐,就是政权的力量也办不到。有人说深刻者才有力量,但越是“肤浅”的东西才得以流行。无理的“肤浅”靠时尚的力量得以流行一时,但流行不了一世;“肤浅”得有理则可以流行百代,这种跨越时空的流行就是一种历史的力量。什么是“深刻”?能够力透纸背、深入人心的东西才称得上深刻,只在一个小圈子内被认为深刻的东西、对于大众而言则是比真正的肤浅更无用的东西。而越是深刻的东西、深刻的人往往都遭际到“悬瓜弃井”的命运,多缘于这些东西、这些人本来就没什么用。当然,这样说决不是倡导肤浅,反对深刻,无非是更强调要注重社会效果,尤其是文学作品的本身就不是为了展览、陈列、收藏、拍卖而生产的,而是为了让人们阅读才创作的,因而必须考虑到读者的接受能力与心理。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存在物都有存在的理由,所有发生的现象都有它发生的根源。万物都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匠人不做废物,造物就更不会浪费天物。狗屎可以肥田,猪头可以上供,只要不放错了地方,什么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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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Re:假说演绎法,H—D法资料贴 08年06月01日19点14分


书和论文

1、一般认识

《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第72页 王巍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七)假说演绎法
有时候科学家只拥有一些很有限的观察现象或实验结果,怎样去发现科学理论呢?科学家可以先尝试着提出假说,演绎推导出可观察的结果,然后通过观察或实验来验证它,这就是假说演绎法。假说演绎法的一般形式如下(其中T表示理论假说,0表示观察结果):
T→0
0
∴ T
假说演绎法是在科学研究中很常用的方法。例如我们想验证关于弹簧弹性伸缩的虎克定律,根据虎克定律,弹簧的伸长与受到的拉力成正比。如果某弹簧每受到5牛顿的力时,伸长为1厘米。那么当它受到10牛顿的力时,我们可以推算出可观察的命题“弹簧伸长2厘米”。如果我们确实现察到了弹簧伸长为2厘米,那么虎克定律就得到了验证。

值得注意的是,假说演绎法是一种归纳方法。它在演绎法中本来是一个肯定后项的谬误,但这一推论是很有效的归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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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家模式
1690年惠更斯在《论光》中写道:“你将在这里找到一种并不具有象几何证明一样高的确实性程度和实际上与数学家的证明方法很不相同的证明。因为前者由确实的不容置疑的原理出发来证明它们的命题,而这里却是借助于能够由原理导出的推断来检验这些原理。……这种方法却可能达到仅仅稍逊于完全确实性的一个概率度。当我们所假设原理的推断同所观察现象完全符合,特别当这些实例为数很多时,这种情况便会出现。但当我们预先构想出应当由我们所用假说导出的一个关于新现象的观念,并且以后发现我们的期望得到证实时,这个概率却达到最高程度。”表达了一种既非演绎主义又非归纳主义的方法论观点,这就是假说演骤法。同近现代科学较高发展阶段相适应,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假说演绎法成为科学进步的强有力杠杆,从而受到科学方法论专家的高度重视。1931年罗素作了一个经典的解释:“要达到科学规律,有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是观察有意义的事实;
第二是得到一种假说,如果它是真的,便能解释这些事实;
第三是从这个假说演绎出种种结论,可由观察进行检验。如果这些结论得到证实,那么这个假说便暂时作为真的而被接受,不过由于发现进一步的事实,因而这个假说以后常常需要修改。

现代科学方法论中,假说演绎法大体可概括为以下模式:

A、鉴认反常(即需要说明的事实);
B、创制假说(H);
C、从假说演绎出经验推断(H→E);
D、实验检验推断;

E1、当结果为肯定(E),则假说被认可(确证);
E2、当结果为否定(-E),则假说被拒绝(证伪);

在后一情况,B~E程序须重复进行。

《综台鉴定法与假说演绎法》张成敏 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7 (总第37期) cnki

[此贴被没花儿于2008-6-1 20:01:50修改过]






吉林社长老大出的三国传
  《三国演义》自明清以降便流行天下至今不衰,且将会一代代流传下去。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坐古生根的东西,你就是挖地三尺也挖不净,罄南山之竹也批不倒;那些头重脚轻的东西,就像水中的浮萍,你想留也留不住。人心向背与大众需求是决定一切的,想改变这一点,不要说几个象牙塔里的小文人大文人的口诛笔伐,就是政权的力量也办不到。有人说深刻者才有力量,但越是“肤浅”的东西才得以流行。无理的“肤浅”靠时尚的力量得以流行一时,但流行不了一世;“肤浅”得有理则可以流行百代,这种跨越时空的流行就是一种历史的力量。什么是“深刻”?能够力透纸背、深入人心的东西才称得上深刻,只在一个小圈子内被认为深刻的东西、对于大众而言则是比真正的肤浅更无用的东西。而越是深刻的东西、深刻的人往往都遭际到“悬瓜弃井”的命运,多缘于这些东西、这些人本来就没什么用。当然,这样说决不是倡导肤浅,反对深刻,无非是更强调要注重社会效果,尤其是文学作品的本身就不是为了展览、陈列、收藏、拍卖而生产的,而是为了让人们阅读才创作的,因而必须考虑到读者的接受能力与心理。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存在物都有存在的理由,所有发生的现象都有它发生的根源。万物都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匠人不做废物,造物就更不会浪费天物。狗屎可以肥田,猪头可以上供,只要不放错了地方,什么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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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Re:假说演绎法,H—D法资料... 08年06月01日19点28分




近代科学方法论史上的一座丰碑——试论笛卡尔假说—演绎法思想

杨福祥(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南方论坛2007年6月第2期

[摘要] 笛卡尔认为,理性要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大胆提出假说,并根据由假说演绎出来的结论与经验事实是否相符来决定假说的接受与否。笛卡尔这一假说—演绎法思想的形成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即认识必须从结果推测原因与从第一原因中可以演绎出一切结论这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他认为,接受假说与否取决于三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形而上学的说明、经验的证实和逻辑简单性原则。笛卡尔这些深刻的思想由于宗教的背景和近代科学的经验性质等原因,在近两个世纪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承认,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千古憾事。


笛卡尔在哲学与数学上的卓越贡献,以及他对公理演绎法的推崇,并由此形成带有明显理性主义特征的方法论思想,这一切也许是人所共晓。但他投身具体科学研究,重视经验,并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和检验假说,这些做法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假说—演绎法思想,人们却知之甚少。 揭示笛卡尔这一天才不为人知的一面,弄清他何以能提出假说—演绎法思想这一当代科学的思维方式,就自然有其学术价值。


一、假说—演绎法思想的提出

作为哲学家和科学家,笛卡尔曾多次在自己的著作中声称,他提出的各种理论,包括自然科学的论断和哲学原理,都只是假说,它们的真理性问题还有待于实验经验的裁决。在《气象学》的前部,笛卡尔写道:“我必须在开始的时候使用一些假设,就象我在《屈光学》中所做的一样。然而,我将尽力使它们简易到你们在接受它们时不会感到困难的程度,即使我还没有证明它们。”

在《哲学原理》的第二章中,笛卡尔的假说—演绎法思想更是呼之欲出,达到了几乎不能再明确的地步。他说:“鉴于这里所研究的事物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而如果我断言我发现了别人所未发现的真理,那么我就可能被别人看成是鲁莽的,——所以我宁可在这个问题上不做任何解决,而为了都只是作为假说提出来,这假说也可能是离开真理极远的,但只要今后从这假说推出的一切东西与经验相一致,我就毕竟算是做出了一个巨大的贡献,因为那时候这假说对生活说来会和它是真理一样具有同等的价值。” 在这里,笛卡尔是把自己的学说作为具有猜测性的假说提出来的,并认为是否应该接受他的学说,则要看看从他的学说中推演出来的结论是否与经验事实相一致。如果一致,则接受他的学说,反之,则拒斥他的学说。这里,从提出假说到经验裁决再到接受假说的思路所体现出来的思想正是假说—演绎法的实质。

当然,上述引文在表面上可能会使人产生错觉,以为笛卡尔在这里似乎并不是诚心诚意地视自己的学说为假说,而似乎只是为了不致于被人斥为过于鲁莽,过于自负,才故作谦卑之态。笛卡尔在《哲学原理》第三章中的一段论述可以帮助人们消除上述疑虑。他指出:“但是我们不能由理性单独决定这些物质粒子有多大,它们运动有多快,以及它们在什么轨道内运动,因为上帝能在数不清的方式上决定它们,而经验必须教导我们上帝优选了哪一种方式。因此,我们可以自由地假设关于它们的任何事情,只要从假设中引导出来的无论什么东西与经验相符合。” 在这段论述中,笛卡尔已初步指出了假设—演绎法思想提出的原因、包含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相互关系。归纳起来,笛卡尔假说—演绎法思想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如下:


(一)假说的提出应以经验事实为基础。因为,既然理性不能直接把握真理,那么单纯理性就无法确定自己提出的假说是否是真理;而既然假说的真理性必须由经验来裁决,那么假说的提出就不能无视或不顾经验的事实,假说不能是毫无道理的胡思乱想,它应以经验事实为依据。这就是假说的科学性。

(二)假说的提出是理性的大胆创造,假说之所以是假说,在于它不能简单地还原为作为自身基础的经验事实,在于它业已包含了理性的主观创造。理性的作用就在于它具有创造假说的主观能动性。而这也正是假说之所以是假说而不是真理、假说具有或然性、猜测性的原因之一。

(三)当假说从自身演绎出来的结论与经验事实相符合时,就接受其为真,否则斥之为假。从假说中演绎出来的结论与经验事实相符合,这并不意味着假说一定是真理,而只意味着可以接受假说,把它当作真理来使用,因为在指导实践方面,它与真理具有相同的作用。如果说在(一)和(二)中可以看到理性的局限性,那么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经验的局限性。我们既不能从经验中必然地引出真理,也不能用经验去裁定某一观念是否必然是真理。由此可以逻辑地得出结论;科学以假说的形式产生,也必然以假说的形式发展。



二、假说—演绎法思想形成的原因

笛卡尔重视假说—演绎法不是偶然的,假说—演绎法思想的提出有其内在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根源。具体地说,就是在笛卡尔认识论与方法论思想的内部,存在着理想与现实两个方面的矛盾,无论是矛盾的理想方面还是现实方面,都决定了笛卡尔假说—演绎法思想形成的不可避免性。

一方面,对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现实,在笛卡尔看来,就是科学研究只能也必须从结果中去寻找原因,而决不是相反。我们要了解的是结果为什么产生,要把握的是结果产生的原因,这是科学研究的目的。那么为什么寻找原因不得不从结果开始呢?因为我们面临的自然界是作为结果的、现象的自然界,我们所能获得并可以用来加工的只是关于结果的自然界的感觉经验,认识不能不从作为个别的感性杂多开始,于结果中寻找原因,从现象中抽象本质,由个别中概括一般。笛卡尔在《方法谈》中说道:“当我想降下来讨论那些特殊的东西时,许多不同的东西都纷纷表现出来,我想,人的心灵是不可能把地球上的无穷事物的种类或形式区分开来,除非上帝的意志放在那里使它们那样;或者,最后不可能使它们为我们所用,假使不是我们能由果索因,以及使用许多特殊的实验。”——在笛卡尔看来,从原因中说明结果是必然的,但从结果中寻找原因则不是必然的。因为原因作为本质、一般隐藏在结果的后面,我们只能用具有或然性的方法去猜测原因,猜测的正确与否,要用经验、用“特殊的实验来检验。”——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有一段形象而又精彩的论述,充分说明了假说——演绎法思想的不可避免性。他在谈到或然的确定性时举例说:

“如一些拉丁字不按平常的字母次序写出来,则一个人如果想猜测其中的字母,他或者会把A猜成B,B猜为C,如是一直下去,把字母表中的一个字母用来代表前一个字母。他如果借这种方法,看到一些拉丁字可以由这些猜出来的字母组成,他就会相信,所写出的东西的真正意义是包含在这些文字中的。他之所以发现这一层,也许只是由于猜想,而且写的人也可能并不曾按字母表的次序来排列这些字母,而只按别的次序来排列它们,因而其中隐藏着别的意义。可是这一层不是必然的,因而似乎是不可靠的,尤其在密码中包含着一大堆文字时,更是这样。人们既然看到,关于磁力,火以及全部世界的结构,许多道理怎样可以由极少数的原理推演出来,那么纵然他们以为这些原理只是信手拈来,并无根据,他们也许会承认:这些原理如果是虚妄的,那么许多事物就不会互相符合。”——实际上,笛卡尔不仅发现科学要以假说的方式去猜测产生结果的原因,而且发现由于一种结果可以由多种原因单独产生,因此对于某一特定的结果,即使指出的原因可以产生它,但不一定真正是产生它的那个原因。由此使得科学研究的猜测性成份进一步增加了。这可以从笛卡尔关于钟的比喻中得到说明。笛卡尔在谈到钟表师能制造两座内部齿轮结构不同而外表与走时情况却相同的钟时得出结论说,“因此,崇高的造物者亦有无数方法供其应用,他随便用一种方法,就可以造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如我们所见的那样,不过人心却不可能知道,他究竞选用了哪一种方法。这一点,我是可以完全承认的.不过我相信,我所指出的各种原因,其结果既然和自然中一切现象都确相符合,那么我虽然没有断言它们确实是由这些或那些原因产生的,我也就把自己应尽的职责做到了。”

在这里,笛卡尔又涉及到了一个体现他进一步向或然性妥协的重要思想。这一思想认为,科学只要能为有关现象提供正确解释就可以了。猜测原因的假说,只要能解释结果,也即假说只要能使演绎出的结论和自然现象相符合,那么就可以把假说当作真理了,尽管这一假说也许的确永远不是真理而只是猜测,也许的确永远没有揭示出这些自然现象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创造出来的。笛卡尔曾用近乎无奈的口吻指出,“关于我们感官所不能知觉的那些事物,我们只需要解释它们如何能够存在就性。

另一方面,对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理想,在笛卡尔看来,就是用具有他所赋予的确定性的直观方法发现出一切事物的第一原因(或普遍原理),然后由第一原因演绎出关于一切事物的具体知识。笛卡尔自信自己发现了直接自明的第一原因,并由此演绎出了一些结论。按照如此理想,似乎假说—演绎法没有存在的必要。然而现实情况并不成全理想,笛卡尔在由第一原因演绎出具体科学的结论方面遇到了具有普遍性的困难,用笛卡尔的话说,就是“自然的力量是如此丰富巨大,而这些原理是如此普遍简单,以致于我几乎不能观察到任何特别的结果,对此我不能立即认识由这些原理在各种方式中演绎出来的结果,我的最大困难就是发现在何种方式下这些结果依赖于这些原理。对此,我不知道任何别的计划,但仍想寻找这种性质的实验,即用这种方法解释与用它种方法解释它们的结果是不同的。”

笛卡尔既没有看到从普遍原理演绎出来的结论是否真能解释自然界中的一切特殊现象,因此他常把自己得出的普遍原理及其结论当作有待进一步证实的假说看待;他也没有看到具体科学知识是否依赖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依赖他所发现的普遍原理,因此具体科学还必须老老实实在实验中提出假设,由结果猜测原因,并在实验中检验假说。因为笛卡尔认为,科学的绝对确实性“是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的”,如果具体科学能从绝对可靠的第一原因中演绎出来,那么具体科学也因此获得了绝对确定性。而既然具体科学并不是现实地能从第一原因中演绎出来,那么它只能由果索因,只能具有或然的确定性,只能以假说的形式存在。笛卡尔认识到,要使具体科学有朝一日真正完全地摆脱假说的拐杖,就必须做完无数的实验。这无异于说,用假说——演绎法研究具体科学看不到止境。

无庸讳言,笛卡尔提出和重视假说—演绎法,不仅有其内在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根源,而且也有其外部的社会历史的原因。




三、影响接受假说的几个基本因素


所谓接受假说就是把假说当作真理来看待,只要被接受的假说能够解释有关领域的一切现象。笛卡尔朴素地认识到,被接受的假说与未被接受的假说在特征上有很大的不同。被接受的假说必须得到形而上学的充分说明和经验的充分验证,必须具有逻辑上的自洽性和简单性等。而未被接受的假说却不一定能够具有这些特征。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假说是否具有某些特征来决定对它的取舍。

在笛卡尔看来,至少有三个规定假说特征的基本因素影响着我们对假说的接受心理和行为,它们分别是形而上学的说明、经验的证实和逻辑简单性原则。

首先,关于形而上学的说明。笛卡尔认为,“全部哲学就如一棵树似的,其中形而上学就是根,物理学就是干,别的一切科学就是干上生出来的分枝。” 各门具体科学离不开形而上学的根,因为“它们的原理是从哲学中引导出来的”。具体科学对形而上学的依赖关系分明指出,具体科学的研究离不开形而上学的指导,假说的提出包含有形而上学的成份,假说的接受与否离不开形而上学的说明。因为笛卡尔认为,形而上学为各门具体科学提供一切事物的第一原因,任何特殊事物的特殊原因都是第一原因的演绎结论,都必须从第一原因中得到说明。而具体科学都是以假说的方式去猜测特殊事物的特殊原因的,因此假说的提出和接受也需要形而上学的说明。不仅如此,苗卡尔认为,形而上学的说明甚至可以不顾经验的反常,单独就能决定假说的接受与否。笛卡尔在他未出版的著作《论世界》中曾指出:“即使在这真实的世界上,我们感觉经验到的任何事情明白地显示出与包含在这两条规律(——即惯性原理和直线运动原理——作者注)中的东西相矛盾,但是,把它们教导给我的理性似乎是如此地坚强,以致于我仍不得不被迫假设它们是在我描述的这个新世界上。” 笛卡尔的形而上学单独说明论使作者想起库恩的范式理论。库恩认为,假说在常规科学时期可以无视经验反常,只要它与包含有形而上学成份的范式相容。假说的接受与否,主要取决于范式,而不是主要取决于经验验证。

笛卡尔与库恩的某种暗合,说明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笛卡尔的观点。当然,笛卡尔并没有鼓吹形而上学的单独说明论,而是更多地把它和经验证实结合起来,用二者结合起来的整体性质来作为接受假说与否的判据。


其次,关于经验证实。培根相信,真理是通过经验归纳得到的。但是他并没有注意到归纳法的局限性,没有注意到科学发现的过程不是简单的逻辑过程。笛卡尔并不否认归纳法在科学发现过程中有一定的作用,然而他更不否认自己已洞察到了归纳法的局限性,知道科学发现的过程不是逻辑的过程,而是理性的能动的创造过程。在这个创造过程中,归纳作为逻辑方法只能起到助发现的作用,只有理性在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假说,并用经验验证假说,才是这个复杂的创造过程的真实本质。笛卡尔赞同培根的地方在于他们均认为发现的过程始终离不开经验的基础。一个假说没有得到经验的证实,我们就不能接受它,因为我们没有根据肯定它是真理还是谬误。1643年,笛卡尔在给朋友麦尔赛纳(Mersenne)的一封信中谈道:

“关于你提出的水的喷注问题,我不能决定任何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做它依赖的一些实验。”

笛卡尔也在别的地方经常提到要用实验来检验假说,因为他认为实验这东西的优点在于“用这种方法解释与用别种方法解释,它们的结果是不同的”,因此它可以帮助我们决定是否接受假说。

当然,实验检验假说不是一蹴而就的。经验的收集要充分全面,不是有一星半点的经验与假说的结论相符合就以为假说由此被证实了。例如,笛卡尔十分赞赏哈维的血液循环论,但不同意哈维提出的心脏肌肉的收缩与扩张是血液循环的原因这一观点。

由此他提出了一个与哈维不同的,作为猜测血液循环原因的心脏发热学说,并同时提出了支持这一假说的六个经验证据。即“血液的颜色、动静脉的相对硬度、左右心室的相对大小、作为健康标志的血压、血热和肺在冷却血液中的作用”——然而,笛卡尔并没有以为这六证据能足以证实他的假说,而仍是十分谨慎地把自己的意见作为有待验证的假说提出来,认为他与哈维孰对孰错要由实验来裁决。可见,笛卡尔在经验验证假说方面还是很慎重的。


笛卡尔在谈到用经验、用实验去证实假说时,似乎很少提到形而上学的说明。然而这并不是由于他的疏忽,而是因为在他看来,形而上学的说明和经验的证实在目的上是一致的,二者作用不同而相互补充。形而上学在本体论意义上为假说提供原因说明,经验在认识论意义上为假说提供结果证实。对于前者,假说是结果,对于后者,假说是原因。笛卡尔指出:“在我看来,推理是互相发生关系的,后者可以为前者所证明,此前者即为原因,前者也可以为后者所证明,此后者即为结果,一定不要想象我犯了逻辑学家所说的循环论证的错误,因为经验能使这些结果的一大部分很确定,结果所从出的原因不象用来解释结果一样能用来证明结果的存在:另一方面,原因也为结果所解释。”——可见,在笛卡尔眼里,形而上学的说明和经验的证实相互补充而又具有一致性是不言而喻的。


最后,关于逻辑简单性原则。笛卡尔在物理学方面假设自然界存在三大规律,这就是他从形而上学以及经验中得出的惯性原理、直线运动原理和运动量守恒原理。提出三大规律的假说之后,他说:“但是我很满意地告诉你,除了我所解释的三大规律之外,我不希望假设任何其它的规律……我认为,人既然能够以这种方式解释所有的自然现象,就象能够从随后的东西中看到的一样,那么人就不应该接受物理学的其它原理,也不应该希望除了在这里得到解释的东西之外的其它的东西。”——可见,笛卡尔在关于三大规律的假说的提出过程中很自觉地遵循了一条逻辑简单性原则。在他看来,这条原则应有如下两个特点:第一,假说的基本假设应尽可能少,假说应是从少数简单的基本假设出发,由此得到一个逻辑上前后一贯的体系,使所观测到的一切现象都得到简单明了的统一解释;第二,在形而上学的说明和经验的证实都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选择那些简单性程度更高的假说。必须注意,笛卡尔的逻辑简单性原则不是一个单纯的方法论的要求,它的提出有一定的认识论的基础。简单的东西不是现象、个别,而是本质、一般,关于本质、一般的真理实质上是简单的。




四、深刻的思想与被冷落的命运

稍有科学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假说是建立和发展科学理论的桥梁。” ——恩格斯对假说在科学认识中的作用曾作过精辟的论述,他说:“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笛卡尔早在近代科学产生的初期,就第一个率先提出了假说—演绎法,其思想的深刻性、重要性及其由此而为科学方法论所作出的贡献,似乎可以类比于拉美特利对笛卡尔哲学思想的评价——“如果哲学的领域里没有笛卡尔,即就象科学的领域里没有牛顿一样,也许还是一片荒原。”——即也许可以说,如果方法论领域没有笛卡尔,那么人类认识也许还陷入在归纳主义或三段论演绎的泥沼之中。然而,令人惋惜的是,尽管笛卡尔在近代早期提出了假说一演绎法思想,可近代科学至少在两个世纪内对此似乎是视而不见的。出现这种情况值得我们深思。假说一演绎法在十九世纪以前的近代科学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承认,其原因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近代科学是从经院哲学的桎梏中摆脱出来的,它的最初使命,就是追求知识的确实可靠性,追求知识的经验可证性,以便同思辩的经院哲学的谬见严格地区分开来。经院哲学往往臆想万物为某种隐秘的质所决定,这种质不能从现象和经验事实中引导出来,却又能说明现象和经验事实。因此,科学家要认识万物就是要认识万物的隐秘的质,而且认识方式也只能是形而上学的思辩和直观的猜测。这种中世纪流行的观点与近代科学倡导实验和可观测性的实证精神是相违背的。近代科学家反对和厌恶经院哲学的思辩传统,要求科学尊重事实,以经验为依据,以便使近代科学真正从经院哲学中独立出来,并获得自身的进步。如果近代科学家在当时条件下大力提倡假说—演绎法,而对这一新思想的理解却未经历一个必要的过程,由此导致在近代科学初期人们动不动就提出的似是而非的假说漫天飞舞,就势必不能迅速摆脱经院哲学思辩传统的纠缠,从而影响近代科学从经院哲学中独立出来的进程,影响近代科学自身的进步和健康发展。可见,在近代,重视假说—演绎法的历史条件尚未具备。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假说—演绎法之被重视是科学理论化的结果。假说—演绎法随着科学理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其作用的重要性也愈来愈强烈地显示出来。相应地,人们对此的认识也必然有一个从不太重视到十分重视的渐进过程。十九世纪以前的近代科学还处在收集材料的经验科学阶段,还没有能摆脱知识的经验性质,科学知识往往是经验定律的排列,没有上升到理论科学的高度。因此,科学知识的假说性质还不可能很明显,还不象理论科学那样不得不自觉地在实验中提出和检验假说。实际上,假说—演绎法之被真正重视和承认,是十九世纪以后的事情。因为科学只有在这时,才真正地进入整理材料的理论科学阶段。


也许还能列举出其它一些原因,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笛卡尔提前两个世纪天才地提出了假说—演绎法思想,这一思想就象一座丰碑树立在科学方法论史上。科学越向前发展,我们就越是感觉到它的高大、奇妙和不可思议。






吉林社长老大出的三国传
  《三国演义》自明清以降便流行天下至今不衰,且将会一代代流传下去。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坐古生根的东西,你就是挖地三尺也挖不净,罄南山之竹也批不倒;那些头重脚轻的东西,就像水中的浮萍,你想留也留不住。人心向背与大众需求是决定一切的,想改变这一点,不要说几个象牙塔里的小文人大文人的口诛笔伐,就是政权的力量也办不到。有人说深刻者才有力量,但越是“肤浅”的东西才得以流行。无理的“肤浅”靠时尚的力量得以流行一时,但流行不了一世;“肤浅”得有理则可以流行百代,这种跨越时空的流行就是一种历史的力量。什么是“深刻”?能够力透纸背、深入人心的东西才称得上深刻,只在一个小圈子内被认为深刻的东西、对于大众而言则是比真正的肤浅更无用的东西。而越是深刻的东西、深刻的人往往都遭际到“悬瓜弃井”的命运,多缘于这些东西、这些人本来就没什么用。当然,这样说决不是倡导肤浅,反对深刻,无非是更强调要注重社会效果,尤其是文学作品的本身就不是为了展览、陈列、收藏、拍卖而生产的,而是为了让人们阅读才创作的,因而必须考虑到读者的接受能力与心理。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存在物都有存在的理由,所有发生的现象都有它发生的根源。万物都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匠人不做废物,造物就更不会浪费天物。狗屎可以肥田,猪头可以上供,只要不放错了地方,什么都有用。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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