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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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关于“毒树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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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10月10日22点12分 |
【zhu163在大作中谈到:】 > > "毒树之果"是指在违法取证中发现的另外的犯罪证据.比如在非法搜查时查到了毒品,在骗取口供后查到了隐藏的凶器等等,这种因为违法取证而意外获得的证据,称之为"毒树之果",而对违法取得的证据本身则视为"毒树". > 在美国及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对毒树之果采取绝对排除原则,即使发现了再重大的犯罪证据也不能用.比如在比利时,规定正常的搜查时间是早8点至晚5点,搜查如果超出了这个时间也是违法的,查出任何证据都不能用.在英国,是相对排除,即对"毒树之果"中的重大犯罪证据,法官可以酌情考虑采用,但是对因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仍然一律排除! > 就是说,国外立法中对"毒树之果"排除原则的规定尽管存在"绝对排除"和"相对排除",但是对于因刑讯逼供而取得的"毒树之果",都是采取绝对排除原则. > 而且,许多国家规定,控方对刑讯逼供行为负有举证的责任. > 国外大多数国家法律都规定对于违法性的证据一概排除.如果这个证据是案件中的一部分,该部分内容即被排除;如果这个违法证据是案件定案的基础,一旦被证实,整个案件即被撤消.
这一问题现在正在中国的刑法学界引起广泛而激烈的讨论,可以说,对于“毒树之果”的态度是中国法律是否真正树立人权观念的标志。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也是中国法律日益完善的一个标志! 另外,请猪猪把这篇文章转载到法律案例版好吗?我正准备在法律案例版多发表一些关于证据调查的文章,并开展相关的讨论,非常希望看到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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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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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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