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首云(陇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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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现场的伪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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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03月16日00点04分 |
不在现场的伪证法 作者:藤原宰太郎
所谓“不在观场的证明”,就是证明案件发生时罪犯没有在作案现场。因此,只要有了不在现场的证明,不管有多少疑点,那个嫌疑犯也只能被认为无罪。为什么呢?因为人只有一个身体,不可能同一时间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策划“完美”犯罪的罪犯,总是绞尽罪恶的脑汁,煞费苦心地巧妙地伪造不在现场的证明。伪造不在现场证明的手法有以下几种。 ①伪造声音。罪犯杀人后,让第三者听到用磁带录音机录下来的被害者的声音,以混淆作案时间,伪造自己那一时间的“不在现场”。 ②二人合作。罪犯A作案杀人的时候,B装扮成A在另外一个地方出现,以证明A的“不在现场”。 ③时刻表。象赛跑那样巧妙地换乘各种交通工具,利用时刻表上时间的差异来作“不在现场的证明”。 ④时间的错觉。罪犯使第三者服用安眠药后长时间地睡去,使之产生时间的错觉,然后利用他作为“不在现场”的证人。 ⑤伪装尸体。罪犯对尸体精心进行各种巧妙的修整,使对死亡时间的判断出现错误,伪造“不在现场的证明”。 ⑥修整照片。罪犯将非作案时照的照片巧妙地加以修整,作为“不在现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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