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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人气:3906)
 陇首云陇首云
1 楼: 《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04年09月08日00点43分



  重要提示:

  这不是所谓的“导读”或者“读后感”,而是一位福迷的读书札记。由于不可避免涉及谜局、推理和答案,所以,请未读过原著的朋友不要继续。

  尽管就本人感觉而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知道了谜局与答案,也仍然是百读不厌的佳作。但为了您能获得侦探小说特有的那种“初体验”的全方位阅读快感,再次提醒您:请先阅读原著。

  您不必着急,我们会耐心地等着您读完原著,然后再加入我们的讨论。




《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作者:陇首云

  Ⅰ.版本、译本情况
  
  英文版篇名为《A Study In Scarlet》,标准缩写:STUD。
  
  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Beeton's Christmas annual》(《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中文版较早期翻译的版本有:1904年黄人(摩西)、奚若《大复仇》、陈彦《恩仇血》,1905年周瘦鹃《血书》,1906年佚名《福尔摩斯侦探案第一案》、1908年林纾《歇洛克奇案开场》。
  
  群众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1981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中,此篇译作《血字的研究》,译者均为丁锤华、袁棣华。在此前,群众出版社于1958年曾出版单行本《血字的研究》,译者丁锤华、袁棣华,由于未见这个版本的原书,所以未作对比,不知是否作过修订。
  
  其他中译版本情况,参见《福尔摩斯宝典:附录: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译本列表》

  
  Ⅱ.出场人物
  
  约翰·H·华生(John H. Watson):福尔摩斯最亲密的朋友,侦探小说史上最佳的配角。
  
  摩瑞(Murray):华生的勤务兵,他在迈旺德战斗中救了华生。

  小斯坦弗(Young Stamford):华生以前的助手,他将华生介绍给福尔摩斯。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The Canon永远的主角,侦探小说史上最伟大的侦探。

  伊瑙克·J·锥伯(Enoch J. Drebbe):劳瑞斯顿花园街5号被杀者。

  约瑟夫·斯坦节逊(Joseph Strangerson):锥伯的秘书。

  葛莱森(Gregson):英格兰场警探。

  雷斯垂德(Lestrade):英格兰场警探。

  约翰·栾斯(John Rance):发现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尸体的当班巡警。

  亥瑞·摩挈(Harry Murcher):栾斯接触过的人。

  汤姆·丹尼斯(Tom 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丹尼斯(Sally 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夫人(Mrs. Sawyer):“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夏朋婕太太(Madame Charpentier):供膳的寄宿处出租者,锥伯曾寄宿她家。

  爱莉丝·夏朋婕(Alice Charpentier):夏朋婕太太的女儿。

  阿瑟·夏朋婕(Arthur Charpentier):爱莉丝的哥哥。

  维金斯(Wiggins):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the Baker Street division of the detective police force)队长。
  
  杰弗逊·候波(Jefferson Hope):本故事中的男二号。
  
  约翰·费瑞厄(John Ferrier):露茜的养父。

  露茜·费瑞厄(Lucy Ferrier):杰弗逊·候波的情人。


  Ⅲ. 福迷问答
  
  
  
  (福迷问答,所有的问题均可以从神圣的原著(The Canon)中找到答案。有兴趣的“福迷”可以先热热身,不翻书,看您可以回答出几个题目。)

  
  1、根据故事中有关的线索,您能推断出“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惨案”发生的年、月、日吗?另外,您知道福尔摩斯用了多长时间就破获了此案?
  
  2、在本篇故事中,福尔摩斯说他靠侦探术挣取“干酪和面包”。除了侦探术,您知道福尔摩斯还有什么其他的经济来源吗?
  
  3、您知道华生喜欢什么牌子的烟草?
  
  4、您知道华生遇到福尔摩斯之前,曾住在什么地方吗?
  
  5、这篇故事被称为《血字的研究》,您知道是谁起的名字,有什么特别意义?
  
  6、华生最终决定要与福尔摩斯合租贝克街221-B号寓所,您能列举出华生如此决定的理由吗?
  
  7、本故事中,曾提到华生的战斗中受过伤,您知道是在哪个国家受的伤?他受伤的具体部位是何处?
  
  8、在本故事中,华生对福尔摩斯有一个很形象、生动的形容,这个形容后来常被其他侦探小说作者借来对福尔摩斯进行“褒或贬”,您知道华生的形容是什么吗?

  9、在本故事的探案过程中,三个侦探都发生过失误,您能分别指出是什么吗?
  
  10、在这个故事中,曾提到有两个人患过同一种疾病。您知道是哪两个人?他们患过什么疾病?
  
  11、在本故事中,曾很具体地提到福尔摩斯做过几个法医学试验,您能列举出来吗?
  
  12、下列的叙述是否正确,为什么?
  
   1)华生取得医学博士后,立即被征招入伍,担任军医。
   
   2)华生为了早餐,曾对赫德森太太发火。
   
   3)华生首先认识的苏格兰场警探是雷斯垂德,也是他给福尔摩斯写信求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惨案”,并在现场第一个发现了“血字”。
   
   4)福尔摩斯虽然是私人侦探,但却是专职的侦探――除了从事侦探工作外,从不干其他任何工作。
   
   5)候波在追杀两个仇人的时候,一直随身携带一枚结婚戒指。那枚戒是他自己当年在盐湖城时送给露茜的。


Ⅳ.故事梗概

  

  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尔后,在修完军医专修课程之后,被派往印度在诺桑伯兰第5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在迈旺德战斗中,华生被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肩部,他的勤务兵摩瑞救了他的命。后来华生由于伤病被送回英国进行修养。
  
  华生的经济状况渐渐不能承受他在河滨路上的私人旅馆昂贵的花费。他打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找一所便宜的住处。就在他开始寻找住处的时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小斯坦弗。小斯坦弗是他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他告诉华生,有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正是小斯坦弗,他介绍福尔摩斯与华生――这对伟大、不朽的朋友最初相互认识了对方。

  华生初次见到福尔摩斯,他正在做一个关于潜隐血液检验的试验。福尔摩斯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就对华生说“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随后,他告诉华生,他看中了一套在贝克街上的房子。只是租费较贵,他希望与人合租。贝克街211B号寓所――福迷心中的圣地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是一个顾问侦探,并写过一篇叫《生活宝鉴》的文章。

  葛莱森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伊瑙克·J·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却发现栾斯已在那里。候波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被抓获。

  候波雇用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追击,但“老妇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从马车中逃脱。
  
  葛莱森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因为锥伯曾对爱莉丝有过不礼貌、不检点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他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朋婕太太的公寓。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在现场的在窗台上,发现有一个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凶杀案发生在旅馆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进出现场的。
  
  福尔摩斯将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给了一只快要死去的老狗,结果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但当他将另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狗之后,那只狗当即死亡。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弯下身子准备工作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极快地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向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

  候波的故事:

  那是1847年5月4日,约翰和露茜,犹他州迷路的一个马车队之中仅剩的两位幸存者,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被正向盐湖城进发的摩门教救获。后来,为了生存,他们被强迫加入了摩门教。

  随着时光流逝,12年后,费瑞厄通过辛勤的劳作终于成为盐湖城最富有的人之一。露茜也长大成人,婷婷玉立、婀娜多姿,被称为“犹他之花”。但费瑞厄却一直保持单身生活。

  候波路过盐湖城,正遇上露茜身陷惊牛群,随时有生命危险。候波不顾自己的安危将她从牛群中解救了出来。候波告诉露茜,自己的父亲是费瑞厄在圣路易城的老朋友。后来,候波与露茜坠入爱河。

  候波要离开去内华达开采一座银矿,临别时,露茜答应,在他二个月后返回时就与他结婚。

  卜瑞格姆·扬来拜访费瑞厄,告诉他露茜必须嫁给摩门教两位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的一个。费瑞厄打算逃离犹他州,并通过一个马车队给尚在内华达的候波带去消息,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

  候波设法将露茜和费瑞厄带到一处安全的地方。但是,在候波去狩猎的时候,他们被追赶上来的摩门教徒抓获。费瑞厄被当场杀死,这一天是1860年8月4日。露茜被押回并被迫与锥伯结婚。不到一月,露茜就憔悴、抑郁而死。

  候波曾试图通过伏击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但他们的防卫很严密,一直无法下手。他返回内华达等待机会。但由于种种变故,直到5年后,他才得以重返盐湖城。他进行化装侦查,却发现摩门教派曾发生了分裂,锥伯和斯坦节逊早已经拿着所有的钱财离开了犹他州。候波跟踪他们横穿美国,然后到了欧洲,最后一直追到了英国。他随身带着两粒外观相同的药丸,一粒剧毒,另一粒无毒。为了生存和跟踪方便,他开始在伦敦做出租马车车夫。终于他有机会将喝得烂醉的锥伯带上自己的马车,并将他带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一幢空房子。在那里,他让锥伯从两粒药丸中挑选活命的机会,锥伯挑到的是有剧毒的那粒。这一天已经是1981年3月4日了。随后,候波抓住了斯坦节逊,但斯坦节逊拒绝进行挑药丸游戏。在斯坦节逊反抗的过程中,被候波用刀刺死。

  候波患有主动脉瘤,这个疾病使他有严重的鼻出血。候波的主动脉瘤在被捕后的第二天破裂,这样他便在接受法庭审判之前死于牢房中。


Ⅴ.提到的其他案件


  1、一桩雷斯垂德坠入五里雾的伪造案。

  2、法兰克福的冯·彼少夫一案。
  
  3、布莱德森的梅森。

  4、摩勒和茂姆培利耶的落菲沃。

  5、新奥良的赛姆森。

  6、1834年攸垂克特的范·坚森案。

  7、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

  8、茂姆培利耶的雷吐里耶案。

  
  Ⅵ.福尔摩斯的侦探术
  


  1、通过步伐跟踪推测身高、年龄。

  2、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

  3、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

  4、利用电报获得资料。

  5、在报纸上刊登失物招领广告。

  6、以动物试验的方法来检验毒物。


  Ⅶ.有趣的小贴士
  
  
  
  1、本案发生时间:1881年3月4日(可根据故事中资料推算出来)。福尔摩斯破案花费时间:3天。委托人:葛莱森。办案参与人:葛莱森、雷斯垂德。
  
  2、本案中死伤人数:3人,锥伯、斯坦节逊、候波。死伤原因:生物碱(毒箭毒碱)中毒、刀伤、疾病(主动脉瘤破裂)。
  
  3、福尔摩斯的小“诡计”:1)认出华生刚从阿富汗归来;2)从窗口认出在马路上的一位退伍的海军陆战队中土。
  
  4、福尔摩斯写作的作品:1)生活宝鉴;2)关于雪茄烟灰方面的专题论文。
  
  5、华生关于福尔摩斯的介绍: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
  
  6、福尔摩斯对华生的观察: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
  
  7、华生总结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为: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3)天文学知识——无。4)政治学知识——浅薄。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菪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7)化学知识——精深。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10)提琴拉得很好。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8、福尔摩斯拿植物碱让朋友尝试,以便正确地了解药物的效果。
  
  9、福尔摩斯通过用棍子抽打尸体的方式,来观察伤后伤的表现。

  10、贝克街小分队第一次出现。
  
  11、华生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时,福尔摩斯经过试验,发明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但后来的故事里,这一试验一次也没有再用过。

  12、也是华生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时,在相互“交底”时,说“我奍了一条小虎头狗”,但这只狗在以后故事里从来没有再出现过。

  13、福尔摩斯对小提琴很在行,很了解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并且很清楚斯特莱迪瓦利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

  14、本篇故事中提到的疾病有:伤寒、主动脉瘤。


  Ⅷ.福学问题
  
  
  
  (福学问题,是针对神圣的原著(The Canon)提出的一些问题。目的并非是想与华生“叫板”,而是希望引出福迷同仁的讨论,甚至一些“大话”。问题已经提出,剩下的就看您的啦!)

  
  1、当华生与小斯坦弗在化验室看到福尔摩斯的时候,福尔摩斯刚刚完成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的试验。为什么高兴无比的福尔摩斯抓住了初次才看到的华生的袖子,而不是熟人小斯坦弗的?
  
  2、“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是否真的存在?您知道为什么在神圣的原作(The Canon)其他的故事中,这个检验法一次也没有再被提起?
  
  3、在福尔摩斯提出彼此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的时候,华生曾说“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您知道华生这些“坏习惯”会是什么吗?

  4、当华生看过《生活宝鉴》后,曾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您知道为什么华生没有看到文章作者的名字?

  5、在本故事中,福尔摩斯曾问葛莱森,他和雷斯垂德是否乘坐马车去现场,葛莱森回答说他们都没有。那问题来了,您推测这两位侦探是如何去现场的?

  6、夏朋婕太太说:“我的儿子在海军里服务,他的花费很大。”您知道这是为什么?

  7、在本故事中,华生曾对福尔摩斯的形象有过一段著名的描述。但如果从侦探的角度来看,华生显然有一些明显的遗漏。您能指出它们吗?
  
  8、福尔摩斯在探案过程中,曾以华生的名义在报纸上发布了一个戒指“失物招领广告”,候波曾想这“可能是个圈套”,而由一位朋友代他前往认领。但为什么才两天,他听一个破衣褴衫的少年说,贝克街221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就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呢?要知道那个“失物招领广告”刊登的地址也是“贝克街221号乙”啊!?

  
  Ⅸ.有关翻译
  
  
  
  1、军曹:华生想挫一下福尔摩斯的傲气时,曾问那位给福尔摩斯送信的人是干哪一行的,那人说他是“军曹”。英文版中,这个词是“Sergeant”,现在通常翻译是陆军、海军的“中士”。
  
  2、斥候:本篇故事中,这个词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在摩门教徒发现濒临死亡的费瑞厄和露茜并接近他们时的描写中,另一次是在候波拜访费瑞厄讲述自己的经历时。英文版中,这个词是“Scout”,现在通常翻译为“侦察员”或“探子”。

  3、茶房:这个词出现在雷斯垂德发现了斯坦节逊的踪迹,想上楼进行“突然袭击”时。这又是一个有“古汉语”风味的翻译。英文版中使用的是“Boots”,通常的意思是擦鞋人,或擦鞋的服务员。

  4、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在英文版中,本篇故事中的原文是“The Baker Street division of the detective police force”,这是“贝克街小分队”的渊源。在随后的《四签名》中,英文版原文中使用了“The Baker Street Irregulars”。这样,“The Baker Street Irregulars”这个词组就成为了这支队伍的“官方”名称,并被许多作者以各种方式进行引用。但可能是一些中译者不清楚这个“官方”名称的渊源来历,所以常误将“The Baker Street Irregulars”根据字面直译成“贝克街杂牌军”、“贝克街流浪儿”等等。

  5、顾问侦探:在英文版中,原文为“Consulting detective”,本篇故事群众版翻译为“顾问侦探”,但在随后的《四签名》中,原文一致,群众版却翻译成了“咨询侦探”。“Consulting detective”可能是柯南道尔从“Consulting practice”演绎出来的。“Consulting practice”,通常翻译为“顾问医师”,指在医生中级别最高者。顾问医师停止日常的一般性的医疗工作,主要是以会诊、咨询等方式协助级别较低的一般医师进行疑难病例的诊治。因此,将“Consulting detective”翻译成“顾问侦探”,可能更妥当一些。

  顺便提一下,在我国,医疗机构中没有“顾问医师”的称谓,但实事上却也有类似的“职位”。这些“职位”,通常由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他们并不一定都是通常的行政“科主任”)。承担这类工作的高年资主任医师,不再进行诸如日常对住院病人病情的检查、观察等一般性医疗工作,而主要是以查房、会诊等方式指导下级医师对疑难病例进行诊治。

  6、华生遇到福尔摩斯前的住处:在英文版中,原文是“There I stayed for some time at a private hotel in the Strand,……”,群众版中翻译为“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从通常翻译来看,“Private hotel”翻译成“私人旅馆”较为妥当。因为这样比较好理解华生为什么会为居住在此,而使“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

  
  Ⅹ.福尔摩斯名言

注:这个名言原制作是汉英对照的,以方便大家体会原文版的的独特“味道”,但由于推门无法进行英文排版,所以,推门版删除了英文。在即将推出的“神秘联盟”版里,将会保留英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神秘联盟网站观看。
  
  
  1、关于犯罪和法律
  
  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人象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罪案可以侦查,顶多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员也能一眼识破。
  

  2、教育和知识
  
  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这(太阳系)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


  3、福尔摩斯的哲学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4、关于福尔摩斯本人
  
  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听我自然,不久就会好的。
  

  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
  

  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那只是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我也非常敏捷哩。
  

  5、关于自然和动物
  
  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象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6、关于侦探的艺术
  
  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


  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


  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决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


  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


  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
  

  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平淡无破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新破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


  7、其他
  
  我发现了!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



  您好。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不得不小心一点,因为我常和毒物接触


  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


  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真是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这样程度,甚至我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我想全世界干这种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顾问侦探”,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个什么行业吧。


  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了解这件事是比较容易的,可是要说明我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不免要觉得有些困难了,然而你却知道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


  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
  

  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是会把全部功劳攫为己有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的缘故。


  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


  她演奏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








[此贴被陇首云于2004-9-8 2:28:03修改过]

[此贴被陇首云于2004-9-12 0:54:5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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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IrregularIrregular
2 楼: 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04年09月08日13点56分


陇首云果然不简单,我本来想要做一个这样的连载的,让你抢了先。不过,你的介绍果然更好,反正我是不会劳神去写什么内容介绍的。

你提问中的几点很值得讨论。

一, 关于STUD的发生时间,文章第三章中提到福尔摩斯接案的日期——3月4日。但是并没有提到年份。在第六章中旗帜报提到“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即去尤斯顿车站,拟搭乘快车去利物浦。”从五个桔核中,我们得知福尔摩斯和华生早在1882年就已经认识。而华生1878年才刚刚从医学院毕业。在1978到1882这几年中,只有1879年的3月4日是个星期二。所以,STUD发生在1879年3月4日。

二,当华生与小斯坦弗在化验室看到福尔摩斯的时候,福尔摩斯刚刚完成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的试验。为什么高兴无比的福尔摩斯抓住了初次才看到的华生的袖子,而不是熟人小斯坦弗的?

福尔摩斯对初次见面的华生所持有的那种几乎不符合他冷漠本性的热情的确令人费解。我觉得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 福尔摩斯试验成功太高兴了,迫切的需要一个观众。读过福尔摩斯的人大概都能感觉到福尔摩斯对戏剧化的迷恋,对于他来说,再也没有比一个欣赏他的观众更宝贵的了。他大概通过推理和感觉已经发觉华生的谦和个性,所以就一下子拉住了华生。福尔摩斯不喜欢小斯坦佛,大概是因为这家伙对福尔摩斯的奇特研究已经习以为常,并不能理解福尔摩斯的欣喜。所以,福尔摩斯才会跳过小斯坦佛去找华生。

2, 我的理论认为华生绝对不是小斯坦佛给福尔摩斯介绍的第一位室友。在华生之前,福尔摩斯可能已经见过数个候选人了。事实上,我认为福尔摩斯在接手几个案件之后,可能发现自己需要一个助手类型的朋友,这个朋友给他提供的帮助不是贝克街非正规侦察队能够提供的。他很可能在有意识的寻找一个类似于华生的人,甚至自己列出助手需要达到的几条要求。福尔摩斯会选择一个医生助手是很正常的,虽然他是学化学的,但是在侦破过程中,他很可能会需要一个医生的帮助。这样的帮助可能是法医知识,也可能是在危急时刻的救护。(华生在福尔摩斯全集所记录的案件中的无能似乎让我们忽略了这一点。但是,我们也应该想到,谦虚的华生是不会把自己起了重要作用的案件发表的。)有这样的要求在先,福尔摩斯才会让身为小斯坦佛给他介绍室友。你不得不承认他这一手做得很漂亮,不但不用付助手的薪水,连房租都有人一起承担了。所以,他在见到华生之后,经过简单的推理,和侦探的直觉,一下子发现自己终于找到了这样的一个人,当然会很兴奋。

3, 除此之外,另外一种可能也不可忽视。我认为福尔摩斯和华生大概不是在血字研究一案中初次相遇。真实的华生/福尔摩斯相遇过程可能远不及小说中所描写的富于戏剧化。他们俩很可能在酒吧里经过小斯坦佛的介绍相遇,然后间或可能又见过好几面,然后才共同租住贝克街的公寓。华生,或者阿瑟爵士为了增加小说的戏剧化程度,把几次见面的情景结合在一起,构成了血字研究中著名的见面。然而这其中也不免会有穿帮的地方。

4, 另一种有趣的解释则来自Jennifer Decker关于《福尔摩斯》和《白鲸》的文学比较。作者把福尔摩斯与华生比作奎奎格和伊什米尔。奎奎格在白鲸中以反常的个性和性格的深入刻画引人注目,但是真正的主角却是伊什米尔。作者认为阿瑟爵士一开始创作福尔摩斯的时候,主角其实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华生。这也就解释了作为“配角”的福尔摩斯对 “主角”华生的热情。我虽然很喜欢白鲸和奎奎格,但是还是觉得这样的比较似乎并不贴切。
  
三、在福尔摩斯提出彼此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的时候,华生曾说“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您知道华生这些“坏习惯”会是什么吗?

我想八成和女人有关。。。。但这只是我毫无根据的臆测而已。

四,当华生看过《生活宝鉴》后,曾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您知道为什么华生没有看到文章作者的名字?

因为福尔摩斯在文章标题下面划的铅笔道把作者盖住了。福尔摩斯故意这么做想看看华生对这篇文章的真实反映。

五、在本故事中,福尔摩斯曾问葛莱森,他和雷斯垂德是否乘坐马车去现场,葛莱森回答说他们都没有。那问题来了,您推测这两位侦探是如何去现场的?
大概是带着一帮警察跑着去的,否则也不会有“一群水牛”了。

六,我一直有一种毫无根据的感觉。。。。在STUD中耍弄福尔摩斯的“老妇人”会不会是埃德勒那个倒霉的女人呢?若要这么说的话,他们两个也算是宿敌了。

七,之前我们一直在讨论STUD中的那只被毒死的狗是不是华生的那只小牛头犬。不过,从福尔摩斯说话的口气来看,这条狗属于房东太太或者其他仆人的可能性更大些。

八,中国人对于摩门教的恐怖印象完全来自于STUD。。。事实上,我接触的摩门教信徒都是些很友好的人。摩门教从20世纪初就不再实行一夫多妻制了。摩门教并不是邪教。

我的那套Baring-Gould的Annotated Sherlock Holmes恰巧不再手边,你的其他问题我就无法回答了。。。惭愧,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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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首云陇首云
3 楼: Re: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 04年09月10日01点25分


 看了这样的回复,简直有点喜出望外!呵呵!尤如面对苍凉的群山不经意嘶哑地呼喊一声,不期山那边传来的却是抑扬的和声。本来想,即使这个系列没有多少人关心,也打算一直搞下去。但,有了这样的“和声”,顿感寂寞的旅程不再孤单……。

  多年前就曾打算写一些有关“福尔摩斯”的东东,但后来看到大家讨论并不热烈(推门启动"福尔摩斯"的讨论已有两次,但实际效果令人很不满意),再后来,从ellry介绍的英文书籍信息得知,国外相关的著作很多,也容易搞到,于是想,搞本英文版看看算了,所以那个打算也逐渐由“理想”变成了“旧梦”。这次是7、8月较忙,顾不上上网,忙中偷闲,又想起了“阿福”,再加上中译本《福尔摩斯的世界》翻译差的简直无法阅读,所以想,干脆自己搞一遍吧,就算是让自己把“福全集”好好复习一番。呵呵!

  前两天登录“神秘联盟”,看到你也有类似提议,真感到是**所见,但不知为什么,我无法在神秘联盟内部论坛回复,发帖,也不能发表新文章。所以只好先发表在这里了。呵呵!

  相关的回复很精彩,我会复制下来仔细看看,然后在一起讨论吧!呵呵!




【Irregular在大作中谈到:】

>陇首云果然不简单,我本来想要做一个这样的连载的,让你抢了先。不过,你的介绍果然更好,反正我是不会劳神去写什么内容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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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贝克街的小女仆
4 楼: 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04年09月11日14点32分


真是“老大一出马,一个顶俩”啊~!

“小分队”同学的回帖也相当经典!

所以,桃子我就坐不住了——强烈要求两位同意让在下转载两位的文。

另,陇老大,似乎“神秘联盟”上的此文是“推门”上此文的“修订版”吧?小妹我比较喜欢“联盟”的版本——但是似乎“联盟”有规定,刊登的文就不能转载它处,这真的让小妹非常可惜啊……!

急切盼望两位的回复,在下在此先行谢过!






like Holmes&JB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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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首云陇首云
5 楼: Re: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 04年09月12日01点12分


如果需要就请“笑纳”吧,呵呵!神秘版并没有进行修订,只是增加了“福名言”的原文。现在想先粗略地做一遍笔记,全集做完后,再做统一修订和补充。如果到时候还有兴趣,可能会根据这些笔记再写些综述性的小专题。呵呵!;)



【桃子在大作中谈到:】


>另,陇老大,似乎“神秘联盟”上的此文是“推门”上此文的“修订版”吧?小妹我比较喜欢“联盟”的版本——但是似乎“联盟”有规定,刊登的文就不能转载它处,这真的让小妹非常可惜啊……!

>急切盼望两位的回复,在下在此先行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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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rregularIrregular
6 楼: Re:Re:Re:《福尔摩斯宝典1:... 04年09月12日04点22分


桃子,你当然可以转载我的回复。

陇首云,你要做系列吗?那真是太棒了。我自从买到Baring-Gould的那本Annotated Sherlock Holmes, 就想到过要做一本中文的全注释版福尔摩斯。但是。。。我的确是很懒惰的人啊。。。。。大哥加油!若有需要我查阅资料的地方,请不用客气,我一定尽量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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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子贝克街的小女仆
7 楼: 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04年09月12日14点03分


万分感谢老大,万分感谢“小分队”同学!

桃子敬上。

[此贴被桃子于2004-9-12 15:13:0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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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vehumanlee
8 楼: Re: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 04年09月13日15点40分


好贴,经典,以后可以出书啊,福尔摩斯迷都会买的






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新华字典》1998年修订本p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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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lryellry打开ellry的博客
9 楼: 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04年09月13日16点45分


陇首云的这个系列的确也使得我喜出望外,做这样一份东西实在是福迷的一个心愿,虽然以前曾经听陇首云提到想搞个小册子,这次看到成果,很高兴.

在有关翻译栏目中不妨也涉及一些名词解释之类,因为毕竟年代久远,很多维多利亚时期的风土人情,相关背景与现在差距很大.群众版的注解实在少得可怜.陇首云不妨在梳理的时候也留心一下,相关资料我也可以代为查找.

要做成Baring-Gould评注本一时恐怕难度很大,先从简单的开始吧.

另外,不知道陇首云设想有什么外围文章,看看我是否可以帮上忙.






谜斗篷推理计划
推广、品评、研究、收藏侦探小说
http://www.douban.com/group/murder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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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首云陇首云
10 楼: Re:Re:《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 04年09月13日22点14分


不必客气,大家都是为福迷服务嘛!呵呵!

【桃子在大作中谈到:】

>万分感谢老大,万分感谢“小分队”同学!

>桃子敬上。

>[此贴被桃子于2004-9-12 15:13:0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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