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lstc(zxls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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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柯南道尔爵士在《血字的研究》里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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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01月01日16点4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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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这里的没几个没看过了吧,所以非看务入这几个字就不必在标题里出现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好几年前就全读完了,当时看完给我留下的印象不是一般小说能 比拟的.也正是这本小说把我的兴趣领进了推理领域.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
昨天我看到网上有福尔摩斯探案的有声读物,于是就点进去听了下,一听就把血字研究 全听完了,我想大概听了有5.6个小时吧.真是很好的享受,没白白浪费这几个小时.
但是当我快听完时,我突然发现了爵士的一个小小的失误:
福尔摩斯在查看完现场后把遗落在那里的凶手的戒指带了回去, 并在报纸上刊登了这消息,说是在XX路上找到的让失主来贝克街221号找 华生大夫领回.他是想用这个戒指把凶手骗过来,当来的不是凶手,是凶手的 一个神秘的朋友.后来的跟踪也以失败告终.这个时候,贝克街221号这个地址 显然已经暴露.因为那个戒指只要经凶手一看马上就能知道是假的,于是也便 知道这是个陷阱.
大家还记得福尔摩斯最后是怎么样抓住凶手的吗? 福尔摩斯派他的侦探小队去找这个车夫也就是凶手, 让他来贝克街221号,说福尔摩斯要用他的车,凶手只有稍微注意一下就知道这个 地址是个圈套.
我也想了很多来解释福尔摩斯的做法,但是都没有能够说服自己.我想道尔爵士 在抓住凶手这个环节上是出现了失误.
我发这个帖子是想听听各位的意见,也希望各位把我所忽略的指出.
[此贴被夜云于2008-2-15 9:45:2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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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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