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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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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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02月27日08点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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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福尔摩斯的成败
侦探小说是国家机器逐步完善其机能之后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之后,在世界文学艺术史上的一个生动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定阶级的同志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警察、监狱等。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个人生活的追求,不可避免会产生,他们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打击犯罪。警察是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工具,他们最早扮演了侦探的角色。 侦探小说在今天的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这不能不归功于柯南道尔的努力。无论是爱伦·坡,还是狄更斯、威尔基·柯林斯,他们虽然写过侦探小说,但都不是侦探小说家,写侦探小说只是他们文学生涯中的副产品,柯南道尔是第一个以侦探小说家面目出现在世界文学史的代表人物。 柯南道尔(1857——193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是当地有名的酒鬼;但他的绘画小有名气,柯南道尔的几个叔叔也是著名的插图画家和封面设计家,这些艺术天赋对幼年的柯南道尔影响很大。柯南道尔最先选择的职业是医生。他在爱丁堡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便开设了私人诊所。1902年因对英国对南非战争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19世纪英国,医生的待遇很差,柯南道尔在索思西开的诊所门可罗雀,收入仅能维医院大夫约瑟夫·贝尔博士对他从事侦探小说有很大的影响。贝尔博士外貌高瘦,皮肤黝黑,有一对锐利无比的灰色眼睛,一个鹰勾鼻子,他只要把对方看上几眼,就能判断其职业与爱好。有一次他对柯南道尔说:“那个病人穿了一条右膝磨损的灯心绒裤子,他是一个鞋匠,而且是左撇子;只有左撇子鞋匠的裤子,才会在裤子那个地方磨损得那没厉害。”事实证明这是正确的。这种推理方法,使柯南道尔做了不少有关贝尔教授判断人的笔记,也为他以后塑造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家喻户晓的文学典型提供了具体的形象。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福尔摩斯的推理方式,我总结出两点: 1。拼图式推理----也就是先收集好足够的线索,然后将线索拼图,找出事件大致的轮廓,然后再根据这,确定之后调查的方向,早期的作品大多都是采用这类方式 2。主线式推理----也就从一开始的线索,大致确立案件的发展方向,并以次展开调查,福的作品后期大多都是采用这类解决方式,一般适用于那些线索比较特殊,一看就知道和不符合常理的案件
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无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了,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福尔摩斯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这些都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量的。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尤其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这套作品依旧受到欢迎,其历久弥新的特色,也正是该作品不愧为经典作品的最佳证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 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探案集》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 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阅读福尔摩斯,我们不可能轻易地发现福尔摩斯有“情”, 但是,如果逐问分析,我们还是可以发现他有“情根” 首先表现在他那与邪恶势不两立的正义感和由此产生的高度的责任感上。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我想都会赞同这一点。的确,他办案是为了挣钱,但他决不承办一件带有一点罪恶色彩的案子。而且,如果查明主顾有了问题,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他绳之以法(《退休的颜料商》)面对势力庞大,组织严密,其首脑又具有与自己不相上下的高度智慧的莫里亚蒂犯罪集团,福尔摩斯竟单枪匹马地与之周旋了多年。与这个集团有关的案件,除了《恐怖谷》外,他从来没有经手承办过,也没有任何一个人非要他承办,而他,出于对社会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紧紧盯着这个集团,不放过它的一点纰漏。一切一切的困难、恐吓、威胁甚至暗杀偷袭,都没有把他吓退半步,反而更坚定了他的斗志。他对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威胁,只有一句铿锵有力的答复:“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这简直就是他对所有罪犯,所有犯罪集团掷地有声的宣言。面对这样高傲而坚定的宣言,哪个犯罪分子能不闻风丧胆呢?在《最后一案》中,他还对挚友华生这样说:“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正因如此,闻听他的死讯——一个虚构故事中虚构人物的死讯时,英国民众才会流露出真正的悲痛,以至于佩带黑纱表示哀悼。在他们看来,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位高超的侦探,更是正义的化身。在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的墓碑上刻有“坚定如钢,正直如剑”这两句话,我想这也是英国民众对福尔摩斯最恰当的评价吧。 其次,福尔摩斯的“情”,还表现在他的善良、宽厚与无私上。他办案不计报酬,也不因为报酬的多少而决定自己办案的态度。相反,对于一些地位显赫又能给丰厚报酬,但品格和智力低下的主顾,他都无一例外给予无情的讽刺和嘲笑,并不怕因此得罪他们。而对于一些穷苦的人来说,他却常常大度得很,甚至有时免费办案。在办案中,他利用私人侦探这一便利身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虽然犯了罪(甚至杀了人),却在道义上没有错误,甚至是伸张正义的人,他可以擅自做主网开一面。这样的案子在书中甚至占了不小的比例,如《魔鬼脚跟》、《第二块血迹》等。如果他只是一个办案机器的话,这样的事情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从这一点来说,貌似无情的福尔摩斯比英国法律,比那些苏格兰厂的警察更富有人情味。更何况他办案向来不求名利,对于把功劳计在自己功劳簿上的那些“蠢货”们,他更多的只是宽容地一笑。 另外,福尔摩斯的“情”,还体现在他具有的绅士风度和豪侠的骑士精神上。福尔摩斯是个绅士,无论从外表还是精神上都是。用“高尚”来定义他的品格决不过分。他厌恶一切的卑鄙和龌龊。而且,虽然他并不喜欢妇女,却有一种豪侠的骑士精神。他不是法律而是正义的维护者,为了维护正义,或者是一个并不相识的女人的尊严,他甚至可以去触犯法律。他仅有的两次违法行为都是为了女人。在《显贵的主顾》中,他为了拯救被恶魔格鲁纳男爵诱惑的梅尔维尔小姐,带着伤病潜入男爵书房盗窃那个有决定性的日记本。在《米沃尔顿》中,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他冒着查出、被捕、受尊重的事业以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告终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又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 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19世纪末的英国也是不多见的。当我们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他一再这样做,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为之动容。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也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如果细细品味,福尔摩斯的“情”还表现在很多方面,如他对华生忠实的友情(在《三个同姓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对艾琳·艾德勒的微妙的,近乎爱慕的情感,甚至还有官方侦探雷斯垂德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中对他发自肺腑的称赞带给他的那种激动(他甚至转过脸去掩饰自己的表情)。 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是不可能如此打动和征服英国人那颗爱挑剔的心脏的,正是因为这些情感的因素,才使得福尔摩斯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一直受到英国乃至全世界读者的喜爱。可以说,在福尔摩斯的性格魅力中,精明的头脑和丰富的情感是其两大核心支柱,缺一不可。也许,正因为侦探艺术的高度精密性,使得福尔摩斯不得不把内心涌动的情感压抑到最低限度,所以才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如此冷漠甚至不近人情。而即使这样,从他身上,我们依然能够看见动人的情感火花在他高度的理智与伟大心灵的碰撞中不时地迸射出来。这不得不让人猜测,在如此精密的福尔摩斯身上,是否也埋藏着一座情感的火山?他在《魔鬼脚跟》中曾说过:“华生,我从来没有恋爱过。不过,如果我恋爱过,如果我爱的女子遭此惨遇,我也许会象我们这位目无法纪的猎狮人一样干的(把陷害自己恋人的人杀死)。谁知道呢?”这句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话,足以让我们相信,如果某一火星把这座埋藏的火山点燃的话,它也许喷发得比世界上任何一座活火山都要深沉而猛烈。 有些伟大的人也无法躲避心理的折磨,所以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赖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 他不是一个无情的人,而正正相反,正因为他的有情有义,才使得他成为一代有名的推理侦探。推理,不是使人变成机器的工具,而是让人深沉的一种信念,让人为之努力的信念,如果没有这种信念来支持,推理就不会散发出它应有的魅力!福尔摩斯就不会深得大众喜爱,这和他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推理的艺术不单单因为福尔摩斯而华丽,福尔摩斯的人格也不完全因为推理而发光。但是,任何事物都不能把他们两者分开!因为这是源于灵魂的对话,这也是《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想要向我们所传达的东西,那就是人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后记
[此贴被夜云于2008-2-27 12:57:0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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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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