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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莫思明评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人气: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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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莫思明评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 14年09月03日14点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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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笔者一听到福尔摩斯四个字,都会看见一堆标签在脑子里活蹦乱跳——经典、久远的、朴素的、诡计疲弱、比不上后来者精彩、只剩下神级的福尔摩斯本人值得敬仰了等等。

诚然,在大部分的推理迷眼里,相对于黄金时代的解谜巅峰;黑色革命的社会网络;社会派的时弊批判;犯罪派的叵测人心,福尔摩斯在各方面都相对稚嫩,但这就是笔者直到最近才感受到恐怖之处——各方面?相对稚嫩不等于毫无建树!

这个可怕的想法让笔者再一次重读经典,结果让人瞠目结舌。

其一,福尔摩斯探案集本身被福尔摩斯学几乎溶解了,对福老和医生乃至其他人物的八卦几乎完全隔绝了推理迷对探案本身的注意。在探案集里,其实蕴含了后世各类型推理小说的种子。如最让人诟病的《血字的研究》后半段,罪犯的回忆录其实就是一种冒险型犯罪小说的雏形;又如福尔摩斯屡屡出现在街头巷尾的矫捷身手,早就越过绅士式舒适推理,种下硬汉派的种子了(这也是硬汉派在批判完绝大部分古典解谜小说之后,罕见有人敢把矛头指向这位欧洲侦探小说之祖的原因之一)。

其二,柯南·道尔可悲的身前身后名——福尔摩斯之父!福尔摩斯的光环抹杀了爵士对推理小说其他方面的建树。人们说起侦探小说元祖爱伦·坡,常常会把五大模式挂在嘴边,却鲜有人知道在创作推理小说方面,艺术技巧比坡更为成熟的爵士又创造过什么模式(包括诡计模式、叙事模式、侦破模式等等)

由此,笔者决心在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从创作的角度对爵士的功绩进行一次大总结,提醒推理迷们有过一个创作力超群的作家叫柯南·道尔。

而作此一次大总结,素材和笔记必不可少,为减少笔记的枯燥性和增加可读性和形象性,笔者决定以中国古代评书的方式来处理阅读笔记,这样既可以找到笔记的出处,也能即时对照着原文来斟酌所归纳笔记。

诚然,这样的处理存在着误读的风险,因为毕竟是翻译文本。所以,在评书中笔者将主要关注一些受翻译局限较少的地方,如叙事的结构,首创的各种模式等,而少一些把注意力放在与风俗文化和有争议的内容上。尽量减少错误的解读,但笔者才疏学浅,仅以一点热诚进行研究,难免挂一漏万。错误之处,还望资深推理朋友们不吝赐教。希望此文能抛砖引玉,为中国的原创推理界出一份力。

[此贴被莫思明于2014-9-4 2:56:0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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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Re:莫思明评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 14年09月03日14点21分

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扬长避短的人物设置,以自身专业塑造人物,爵士对本作能成功的渴望可见一斑】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阐述时代背景——第二次英阿战争,这为华生的军医身份提供了合理性。这点也是情节使然,一名普通医生跟着大侦探四出查案恐怕略嫌牵强且张力不够,而一名退役军医则如机械齿轮般契合】。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追赶队伍表现了华生的爱国情操与英雄情结,后者是华生在后面为福尔摩斯的神奇能力而着迷的根本原因】,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正式参战,迈旺德战役成为华生永远的创伤,除却肩上的伤势,这场战役对华生最致命的打击是直接终结了他的英雄梦,这是后来华生心甘情愿地为福尔摩斯赴汤蹈火的重要原因。他愿为福尔摩斯效犬马之劳,除了友情和道义之外,更多的恐怕是他自己的英雄情结产生了移情作用】。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反复病倒不但使华生落下了终身的病症,也彻底摧毁了他的英雄梦,被遣送回国后的一段颓废生活证明了他正在经历人生的转变,之后的他不再妄图成为英雄了】。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将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失去了原本的精神支柱,行为难免开始失控】。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到此方见爵士的大手笔,原来学医也好,参战也好,乃至退役后的无聊时光都是为了要华生“改变生活方式”——遇上福尔摩斯。而更为难得的是,华生这个人物到这已经相当立体,栩栩如生了】。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化费不大的住处【合租的概念仍未被正式提出,但已出现苗头。这既能合理地过渡到下一步,又避免了一种早有预谋的斧凿痕迹,爵士此时的结构和笔法,实际上已臻成熟】。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桥梁】。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故事开始从华生向福尔摩斯过渡】。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华生还不知道自己提了一个侦探小说史上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过渡完成,故事正式转向福尔摩斯。下面即将出现爵士超强的人物塑造技巧——以悬念塑造人物,再以人物加强悬念】。”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以一个平平无奇的介绍开头,旨在一步步增加悬念,与后面的正式会面形成落差】。”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儿住要好的多【之前那段无聊而颓废的时光的价值出现了,华生轻易地接纳了合租的提议】。”

  小斯坦弗从酒杯上很惊奇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虽然轻描淡写,但这绝对是个历史性的时刻,“歇洛克·福尔摩斯”出现了。仰首】吧,否则你也许会不愿意和他作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悬念出现】?”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相当高明,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不仅没有解开悬念,相反把悬念加强了,人物的塑造开始复杂化】。”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破;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破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紧紧抓住矛盾的特征,把人物的古怪格调树立起来,再次加强了悬念】。”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太棒了!性情也是两个极端,悬念第三次被加强】。”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亲口证明英雄梦的终结】。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对于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第四次加强,悬念一下子又被提高了一个层次,斯坦弗绝对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桥梁】。”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起起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这句话不仅华生要问,恐怕所有的读者都已经被吊足了瘾。可爵士如果就此打住,那本作充其量只能算是一部较为严谨的佳作,难以展现爵士的文字艺术和想象力了。所以,爵士在悬念已经四次被不断加强之后,还设置了两次更为露骨与震撼的描写】。”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第五次加强悬念,不再婉转其词,直接道出福尔摩斯的主要兼重要特征。到这一步,不仅悬念已经被推得很高,福尔摩斯的个性也开始清晰化了,同时却又具备一种神秘感】。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科学近冷血的实例】。”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第六次加强悬念,更为震撼地表现了前面所述的性情】,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其实,爵士在设置悬念和塑造人物的同时,已经以正式的推理小说模式铺陈了所有关于大侦探身份的线索,例如为人正派、孜孜研究、繁杂知识、科学近冷血和抽打尸体以求证。虽然对今天已经习以为常的读者来说,这些线索看起来可有可无,但在一八八七年的英国,这绝对是个创举】。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妻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第一次心理落差,福尔摩斯的登场并不灰暗,而且相当欢快】。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第二次心理落差,尤其是对还沉浸在前面的介绍中的读者来说,绝对的不可思议。就这一句“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真的怎样赞叹都不过分:仅这一句话,就完全表现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对侦探小说承前启后的功绩,注定了他终必成为一位在侦探小说史上继往开来的一代巨匠。如果说是爱伦·坡最开始孕育了侦探小说的胚胎,那么到柯南·道尔之时,侦探小说就是真正化成人形,开天辟地了】。”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这又是一句相当具有历史意义的话,联系实际情景,这句话表现了福尔摩斯的又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先不说!这个特性在后面的所有探案中会反复地被用来制造悬念和铺陈线索】,”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作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确是这样!”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呢,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一场精致的实验,这既让福尔摩斯上演了一场化学表演,又呼应了前面的所有介绍】。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觉惊破,我说:“我向你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方发生过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那么,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又一场如数家珍的犯罪史表演,和上面的化学表演一样,这是爵士在继续为我们铺陈的线索,而且对福尔摩斯的真正身份已经相当具有指向性】。”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做警务新闻旧录报。”

  “读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味。”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说,“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和毒起接触。”说着他就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也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一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的【臭味相投,军医和侦探的共同爱好是个好开始】。”

  “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

  “决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听我自然,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追根问底,我不禁笑了起来【的确,福尔摩斯这里的追根问底显然是出于爵士写得太为顺手的惯性笔触,以前面已经为福尔摩斯建立起来的性格来看,尽管他会兴高采烈,但决不会出现这样像个邻家大叔侃大山的情绪。之后的故事也证实了这点,福尔摩斯极少再出现这种情况】。我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以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乐一般的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一个自负的侧面表现】:“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决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咳,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两手说,“真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此时的华生还只是好奇而已,然而他的人生转变即将要完成了】。要知道,真是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从具体的人着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慢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此贴被莫思明于2014-9-4 2:54:0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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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Re:莫思明评福尔摩斯探案集:... 14年09月04日06点19分

二 演绎法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他所谈到的贝克街221号乙【一所空前绝后的公寓,虚构活生生地化成了名胜,仿佛天命所在,最伟大的神探住进了推理小说世界的朝拜圣地】那里看了房子。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而又空气流畅的起居室,室内陈设起能使人感觉愉快,还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因此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非常笼统的环境描写,一方面利用主观视角表现华生生活方面的随性,另一方面却是故意保留实力,把精细的环境描写放到后面表现福尔摩斯各种小怪癖的篇幅中,从而赋予221乙一种拟人的魅力】。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便更合适了。因此我们就当场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行囊从公寓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起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一直忙了一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以后,我们就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起来了。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这里,福尔摩斯的性格开始给他们的起居室增添了几分灰暗,已经感觉不到华生刚才那“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的景象了】。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从如此细致的观察看来,华生未必没有观察力,而且这段时间他的确相当无聊】。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以及对于他的生活目的何在的好破心也日益加深【几个星期还没有深入交流,可见福尔摩斯确实是个难以接近的人,但他那神秘的魅力却一直吸引着无所事事的华生】。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相当硬汉派的外形描写,硬汉派代表作《马耳他黑鹰》开头第一段描写的风格及色调与之非常相似】。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着他。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时时想设法攻破他那矢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许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这里以自嘲又一次提醒读者们,关于福尔摩斯的身份之谜的探索仍在进行中】。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请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疲乏。除非是天气特别晴和,我的健康情况又不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足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围绕在我伙伴周围的这个小小的秘密发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设法揭穿这个秘密上【用华生的无聊和好奇进一步把这个谜演化成一个矛盾,拔高读者的期望值。这个产生于华生主观意识里的矛盾能令行文更为流畅地过渡到谜底,并且使整个过程更具有趣味性】。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他自己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象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任何学科,也不象是在采取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径,使他能够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他的学识却是异常的渊博,因此,他往往出语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一定的目的,一个人决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很难是非常精湛的。除非是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许多细微末节上这样花费精力【知识渊博和不成系统是加剧整体矛盾的第一对二级矛盾】。

  他的知识贫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平地问我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些什么事情。最使我惊讶不止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解。当此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这件怪事简直令我难以理解【知识的贫乏和渊博产生了第二对二级矛盾】。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释道:“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独特而系统的世界观,是福尔摩斯身上矛盾性的具象化。在此之前,很多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也有对人物的多重性格(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典型性格(如巴尔扎克)的塑造,但是像福尔摩斯身上这般典型的矛盾性性格魅力,古今中外还没有一个虚构人物能够望其项背。爵士在人物塑造方面的成就——一个福尔摩斯足以使之空前绝后了,这真是一个不可拒绝的人物】。”

  我分辩说:“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轻而易举地把人物塑造、情节发展、叙事节奏、悬念设置和线索铺陈熔于一炉,以线性发展推进至此,爵士的实力又见一斑】?”

  我几乎就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从他的态度中看出来,这个问题也许会引其他的不高兴【第一次遇上最敏感的问题了,让读者精神为之一振,爵士却没有让矛盾终结,反而还能再继续把悬念扩大,这是何等宏大的想象力啊】。于是我便把我们的短短谈话考虑了一番,尽力想从这里边得出一些可资推论的线索来。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他所了解得特别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写了出来。写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最经典的福尔摩斯综合能力表】: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我写了这些条,很觉失望。我把它扔在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为妙。”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本事。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象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出破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难得会拉出什么象样的乐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断言了。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如果不是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真要暴跳起来【至此,对福尔摩斯的典型矛盾性的介绍暂告一段落。综上,我们可以发现每一次情节转折、节奏变化、悬念加深,福尔摩斯身上就会多一个独特而具体的新特征。例如,性情的两极化,知识的两极化,独特的科学态度等等。总的来说,故事越发深入,情节就越发吸引,人物也越发细微精致。这种笔法和功力,就是在所谓的纯文学作家里,也是鲜有敌手的】。

  在头一两个星期中,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象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的。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三个特征描写,俨然一副黄种人模样的雷斯垂德顿时连气质也被勾勒出来了,这里的笔触和海明威的冰山原理有异曲同工之妙,没有修饰词,仅靠精确的名词和动词就塑造出了一个形象的人物】。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以外表气质进行描写】,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儿很象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以外在打扮进行描写】。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以社会身份进行描写】;另外一回,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以职业外形进行描写。一段群像描写,四个方向,四种笔触,可谓层出不穷】。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品居室,我也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华生不问,福尔摩斯可是有点忍不住了】。”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谈出他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大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原来的想法【从本章的叙事结构来看,到此才终于出现叙事上的第一个转折】。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时起得早了一些;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捷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早餐。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画了铅笔道,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这一篇【相当自然的契机】。

  文章的标题似乎有些夸大,叫做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论理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据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辞【新的矛盾出现,这里用作过渡的润滑剂,让福尔摩斯的身份可以自然合理地正式揭开】。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素有锻炼的人来说,

  “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结论真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所以得到这样结论的各个步骤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福尔摩斯成为超人的原发点——演绎推理的精髓】。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福尔摩斯的另一个绝招——观察法】。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妙,矛盾适时得到扩大,并且对后面的故事方向有了指向】。”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唔,就是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画有铅笔道。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生气就对了,矛盾继续扩大令戏剧张力也随之扩大】。显然,这是哪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闭门造车地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矛盾达至顶峰,华生设了赌局,放了狠话】。”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篇是我写的【开战第一句,完全压住了场。另外,福尔摩斯安详的态度也是制造心理落差的重要元素】。”

  “是你!”

  “对啦,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真是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这样程度,甚至我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之前的矛盾一扫而空,揭秘前后完美过渡。或许有人会觉得华生的态度太做作,但这其实也是合情合理的:华生压抑了自己的好奇心几个星期,现在福尔摩斯愿意主动说出真相,哪还管什么矛盾不矛盾的,先满足了好奇心再说】?”我不禁问道。

  “啊,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上干这行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谜底揭晓,福尔摩斯第三个经典标签浮出水面(前两个分别是典型矛盾性性格和演绎推理法)】,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个什么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凭着我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坠入五里雾中,所以他才来找我。”

  “还有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由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遇到些麻烦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的。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这并不是事实,后面的事实证明,福尔摩斯是行动派硬汉型侦探】,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间或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曾惹起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象还很惊讶哩。”

  “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福尔摩斯的第一次魔术教学】。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这点向来颇有争议,但考虑到爵士是位专业的医生,没准真能感觉到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奇哩【除开医务工作者风度难以证实之外,其他环节基本上严谨】。”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又一个经典标签,福尔摩斯式的傲慢,是一种带有科学实证态度的自负】。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决不是爱伦·起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的评价如何,他可算得上一个侦探么?”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他恶声恶平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确证!福尔摩斯的傲慢确实是带着科学根据,无从忽视的】。”

  我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说成这样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恼怒。我便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我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是他却太骄傲自负了。”

  他不满地抱怨着说:“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人象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罪案可以侦查,顶多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员也能一眼识破【第五个经典标签,对普通犯罪的轻蔑,恐惧无聊】。”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余怒未息。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实际上,是爵士向找个平台让福尔摩斯再露一手,好让他彻底征服华生与读者】。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着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分明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依旧是轻描淡写地说出真相,魅力无法抵挡】?”

  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逝,只见我们所观察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以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着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房来,便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把福尔摩斯的傲气挫折一下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决没想到会有目前这一步。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平地回答说,“我的制服修补去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略带恶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

  “军曹,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务过【彻底爱上神探福尔摩斯先生,这是完全没有办法的事】。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此贴被莫思明于2014-9-4 7:14:5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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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茬大家来找茬打开找茬的博客
4 楼: Re:莫思明评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 14年10月18日20点57分

这贴怎么不更了

我还指着看这贴回顾回顾呢

这种笔记标注的方式

有点像看弹幕

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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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推理作者星目星目打开推理作者星目的博客
5 楼: Re:莫思明评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 14年10月19日00点40分

我是这么理解的,我认为文学有其相通的特点,即使是作为推理小说来说,它也秉承着小说应有的内容。想写好推理小说,光看推理小说有时候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也写了很多推理小说,长短都有,《血字的研究》在我看来被诟病往往在于读起来似乎不连贯,或者觉得一开头读起来像是历史新小说,但我觉得那是之中个人或者是作者有意为止的对一种追溯感,人性也好,旅程也罢。相较之下,有很多作品虽然读起来刺激,读完之后没有什么回味可言。当然,个人意见,仅供思考。广大推理小说迷该诟病的还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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