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yuhen(柳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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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Re:法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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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11月03日23点14分 |
黑暗兄,我没参加游戏,不清楚其中的细节,也不知道这个游戏是如何组织的,因为五迷兄的推荐,过来看看这次游戏的介绍,正看到你这里,觉得多少有些哽咽,所以...........还请你不要见怪啊~~~ 第一:球上的指纹,如何能肯定就是死者的留言?不知道球上的指纹是怎么弄上去的,不过我想应该是谁都有可能,凶手或者死者。再者要是真的是死者的留言的话,那就更值得怀疑了:他为什么不能用个更明显的方式,非得这样吗?如果他是出于一个游戏的心态来留留言的话,那他的意思就更值得商榷了,死亡留言完全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尤其是这种游戏中,大家都没有抱着什么正经的心情! 第二:厕所的时间。我真的很佩服你把握时间是那样的精确,但厕所能证明五迷没进去过?不能,所以说时间上根本不成立。纯粹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而已,证据不足! 第三:你是通过6,1联想到的中文,但你是怎么联想到中文的呢?罗。但有必要吗?先由61联想到罗,然后再转弯到中文?呵呵,我只能说:亏你想得出来!还有,既然你已经推翻了罗的论证,怎么又能由罗到中文呢?如果太平洋的水可以倒得干的话,痞子早就结婚了。所以如果基础性的东东错了的话,它的结论也不可能正确~! 第四:“后来我与管家和史密斯去挨个查房,没有发现任何东西,这只能说明我们三人至少不是凶手”,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只是觉得恐怖,毛骨悚然接下来的游戏我最会提防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你!
所以说了,这根本就不能成立,是没办法证明什么的~~~ 大家可以继续想啊。为什么我要来回复这个呢?五迷为什么要推荐给我呢?~霍霍~~~~啊!?什么?你又杀了一个!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啊~!弄得我在这里班门弄斧!!!气死我了!看我还还你书不!你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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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喜欢别人称呼我为Bora
-----即使作为一辆车,能够与POLO齐名,也是一种莫大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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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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