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七(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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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关于94年清华大学朱令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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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03月01日14点40分 |
...以下内容为该用户使用手机推门【Wap版】发送...
投毒的人是朱令的老师 (食物中毒有点说不过去吧)…虽说室友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我感觉还是老师比较好,因为如果是同学的话投毒无不出两种可能,一个是单纯的妒忌,另一个是邪恶的妒忌。但是不要忘了,朱令是被两次投毒,是什么样的仇恨能让一个学生对她的同学二次投毒呢,当然二次投毒可能是为了灭口朱令,掩盖第一次的错误。但是那里可是清华,当时的时间我认为能进清华的都是单纯的一代,不想现在一样猫腻那么多,所以从人情上我认为不可能是学生,而且据了解朱令貌似不爱回寝室 。进行两次投毒无异于两个目的:一,毁了朱令。二,杀了朱令。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 值得深思,如果是单纯的泄恨的话,我想是没有必要投毒的,先前我个人排除叻这是学生的行为,所以出于妒忌的动机也可以排除叻,因此我有个邪恶的想法就是朱令和自己学校的某个老师“恋爱”叻(出于什么目的恋爱很内涵),而当朱令到达叻某种目的或者说找到比自己老师更好的“恋爱”对象于是就想离开自己的老师。仔细想想能在清华当教授的人都是啥样地位的人,如果这种事传出去的话 … 后果可想而知。朱令的二次中毒更加加深叻我对凶手身份的怀疑,我认为能全程参与朱令事件的人貌似只有三种人,一是学校领导和老师。二是人民警察。三是家人。哎~我承认我有点YY叻,而且说的很那啥(就是不好),但是我实在想不到另外的方法,福尔摩斯说过么,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再怎么不可能也是事实(就是这么个意思吧,原话我也忘记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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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而不断,不明智。
断而不果,不理智。
福尔摩斯曾说过,如果他要犯罪,那将是有史以来最恐怖、最狡诈的罪犯天才,而柯南如果犯罪会立即被抓住,因为他脑袋太大,容易暴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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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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