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黛猫(D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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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东西方文学视野中的乌鸦形象(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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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08月18日07点59分 |
乌鸦在东西方文学中是个非常复杂的形象,在神化、民间传说和文人创作中,乌鸦有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身份,它可以代表光明,也可以象征黑暗;它是神的使者,也是鬼魂的邮差;人们认为它带来喜讯,也相信它预示灾祸;它本来代表着和睦温暖的亲情,却经常和漂泊羁旅扯上干系……乌鸦的这些判若云泥的身份,不仅是乌鸦的生活习性决定的,也是文化发展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对乌鸦的不同看待,体现了不同文化的特质,昭示着相异的价值取向。
本文所涉及到的乌鸦,既有传说中的踆鸟或三足乌,也有渡鸦(Raven),当然也包括正宗的乌鸦(Crow)。这些不同的鸦类象征的意味也不相同,西方学者Eric David Mortensen就曾说过:“渡鸦(Raven)一般与预言有关,而乌鸦(Crow)则更多地和死亡甚至邪恶联系在一起。”1不过,这种差别非常细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算是同一种鸦类,如渡鸦,所体现的象征也大相径庭,在西藏和喜马拉雅山以东,渡鸦被视为先知的承载者,把未知的消息带给想要知道的人。在亚洲,渡鸦是媒介或者预言家;而在北美洲西北部,渡鸦本身却是神。西藏的占卜书里面,渡鸦是值得信赖的,但到了北美和西伯利亚的一些地区,以及云南的纳西族那里则成了骗子。2《大英百科全书》“Raven”条也说:“艾伦·坡的《渡鸦》让渡鸦名垂不朽,此前很久,普通渡鸦几乎在全世界范围都代表着不祥的预兆,如死亡、瘟疫和疾病,虽然它聪明无畏的天性也为它赢得了一定程度的赞美——在某些人群的神话中乌鸦是高贵的传令官的角色就是证据。”3因此,乌鸦的双重身份并不是生物学上的分类所决定的。也有的学者认为,太阳中的踆鸟或三足乌并不是乌鸦,而是另外一种鸟类,不过这种说法很难站得住脚,因为乌鸦为“阳精”的说法由来已久,《抱朴子》里面就记载,用牛肉和丹丸喂养雏乌鸦,等它长大,“毛羽皆赤”的时候杀掉,“阴干捣服”,“可以寿五百岁”,这种说法很显然来自乌鸦—太阳—阳精一脉相承的联想。
一、乌鸦的双重身份。 现在,听到或看到乌鸦往往被视为不祥之兆,但历史上乌鸦确曾有过一段相当风光的日子,它的出现不但不是凶兆,反而预示着吉祥,甚至代表着神谕。乌鸦的两种正好相反的身份不仅仅是兆丧与兆喜那样简单,可以见诸以下五个方面。
1. 日御与月夜。
茅盾在研究中国神话时曾说过这样的话:“这月中有兔的神话竟同日中有乌一样是不可解的谜,只得存而不论了。”4茅盾的存疑并不能阻挡后人继续研究的兴趣,季羡林先生就在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中找到了月兔传说的可能蓝本,不过,日中金乌传说的由来,至今尚未有令人信服的说法。把考察的视野推广到世界文学的领域,我们会发现,在世界各地的很多神话或民间传说中,乌鸦都与太阳或者太阳神有关。乌鸦与太阳的这种关系究竟是中国的特产还是外国的舶来品,也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 中国关于乌鸦的神话散见于《楚辞·天问》、《山海经》、《淮南子》等书,书中的乌鸦又叫金乌或踆鸟,典型特征为三足、金翅。《楚辞·天问》中说:“羿焉彃日?乌焉解羽?”王逸的注解和《淮南子·精神训》都说:“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看起来,乌鸦是居住在太阳里面的鸟,和月兔生活在月亮中一样,因此羿射日的时候,顺便把乌鸦也射死了,坠落下硕大的羽毛。在另外一个神化系统中,乌鸦和羲和联系起来。羲和本为日御,在《楚辞》的神话系统中,羲和驾六龙,承载着太阳在空中运行,而其他一些神话中,乌鸦代替龙成了拉车的苦力。到了《洞冥记》,羲和使用乌鸦有了更高的技巧:“东北有地日之草,西南有春生之草,……三足乌数下地食此草。羲和欲驭,以手揜乌目,不听下也。食草能不老,他鸟兽食此草,则美闷不能动矣。”《太平广记》也记载:“南方有地日草。三足乌欲下食此草,羲和之驭,以手掩乌目。”看来,地日草好像一种大麻一样的东西,其他的鸟兽吃了只会“美闷不能动”,而乌鸦吃了不仅没事,反而会长生不老。羲和为了让乌鸦专心拉车,就用手捂住乌鸦的眼睛,这和后来人们给拉磨的驴子戴上眼罩是一个道理。《山海经·大荒东经》则抛开了羲和,直接把乌鸦当成了承载太阳的飞鸟:“旸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 为什么乌鸦会和太阳发生这样密切的关系。有些人认为,日中有鸦,是原始人对于太阳黑子的直观认识;也有人认为这和乌鸦晨起暮归的习性有关。还有一种可能是,乌鸦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曾有报载乌鸦偷去女孩化妆用的塑料梳子,乌鸦的巢最内一层镶嵌碎玻璃和瓷器片,这些发亮的东西让人容易联想起太阳的光明。上述说法都不无道理,但都很难令人信服。不管怎样,至少在中国,乌鸦和太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争的事实。在一些地方,乌鸦甚至就是太阳神的化身。“美国西北部海达人以鲸鱼吞噬乌鸦(后者是神话中太阳神的人格化)的故事,对日出和日落提出了自己的解释。”5
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说过“凡是阳光照耀到的地方,均有太阳崇拜的存在。”宗教学研究权威麦克斯·缪勒进一步认为“一切神话均源于太阳”。乌鸦和高贵伟大的太阳神沾光,可谓根红苗正,“祖上也阔过”,可是为什么后来却成了不幸乃至邪恶的化身,的确让人费解。
更让人费解的是,中国神话中频繁和日神一起出现的乌鸦,在诗词中却经常与月亮和夜晚联系在一起,最有名的是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有人认为,“月落乌啼”与乌鸦晨起暮归的习性相反,因此别出心裁地将“乌啼”解释为一座桥的名字,这种说法难免臆断之嫌,因为乌鸦夜啼的诗词除《枫桥夜泊》外还为数不少。王建《十五夜望月》中写道,“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如果这还只是描写乌鸦夜间睡觉,那么《乌夜啼》的词牌名就很难解释了。李后主的两首《乌夜啼》流传千古,本名却叫《相见欢》,从宋朝才开始有了《乌夜啼》的名字,而改名的根据并不出于张继的诗歌,而是源于南北朝时庾信的同名诗歌。庾信的《乌夜啼》被看作是唐人七律和七绝的先驱,这里抄录如下:
促柱繁弦非子夜,歌声舞态异前溪。 御史府中何处宿,洛阳城头那得栖? 弹琴蜀郡卓家女,织锦秦川窦氏妻。 讵不自惊长落泪,到头啼乌恒夜啼。
“啼乌恒夜啼”是说乌鸦总是在夜里啼叫,不是也和乌鸦的生活习性恰好相反?类似的诗词还有不少,如“每听乌啼知夜分”(王昌龄《乌栖曲》)、“城乌独宿夜空啼”(李白《庐江主人妇》)、“乌啼林外月初上”(陆游《寒夜枕上》)、“女墙犹在夜乌啼”(刘长卿《登余干古县城》)、“佛室夜艾乌更啼”(秦观《宿乾明方丈》)……
2. 兆丧与兆喜。
李后主的《乌夜啼》和庾信的《乌夜啼》一样,弥漫着的是“自惊长落泪”的悲凉情绪,但这样的词牌却偏偏另有一个“相见欢”的别名,一个是“悲莫悲兮生别离”,一个是“乐莫乐兮新相知”,悲喜两种对立的情绪统一在同一个词牌中,算得上是乌鸦双重身份的缩影。
往前追溯,庾信的诗也并非《乌夜啼》的最早来源,这个名字的来自《世说新语》的编纂者刘义庆。《唐书·乐志》揭载:“元嘉十七年,徙彭城王义康于豫章。义庆时为江州,至镇,相见而哭。文帝闻而怪之,征还。庆大惧,伎妾夜闻乌夜啼声,扣斋阁云:‘明日应有赦。’其年更为南兖州刺史,因此作歌。”三国魏何晏在狱中时,有两只乌落在屋顶上,女儿说:“乌有喜声,父必免。”何晏果然被释。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乌鸦曾是一个吉祥的象征。而到了后来,乌鸦更多地被当作“扫帚星”,“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乌鸦嘴”这些俗语都是例证,人们甚至发明了跺脚、吐口水、咒骂、默诵“乾元亨利贞”等“法术”来破除它带来的不祥征兆。
乌鸦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福星”蜕变为“祸水”,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因为从很早的时候起,乌鸦的叫声就有兆丧与兆喜的双重功能。古时候西藏人用乌鸦的叫声来进行占卜,现藏巴黎图书馆的藏文文献T·1045号《以乌鸦的叫声来判断凶吉》的文书中记载了根据乌鸦叫声预测未来的详细方法:“咙咙(之声)表吉祥;嗒嗒(之声)表无恙;砸砸(之声)表事吉;卓卓(之声)表财旺;依乌依乌(之声)危难降。”可见乌鸦叫声并不一定预示着吉祥,只不过表吉祥的叫声似乎略多。洪迈《容斋三笔》记载,“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闻鹊噪则喜,闻乌声则唾而逐之,至于弦弩挟弹,击使远去。”对乌鸦的观感因地域而异,南方人不但不把乌鸦视为吉祥鸟,反倒唾骂进而追杀,与当年中国围剿麻雀的奇观颇为相像。就是在当代,世界各地对乌鸦的态度也不相同,中国人大多唾弃乌鸦,但尼泊尔却专门为它设立了“乌鸦节”,每年春天第一个月的10日,尼泊尔举国上下早早起床,把炒好的大米等食物撒在屋顶等地,让乌鸦尽情食用,谁家来的乌鸦最多,表示谁家的运气最好。各地对乌鸦喜恶的不同,可以说是乌鸦双重身份的历史遗留。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状况?原因也许并不复杂,乌鸦长久以来就被当作信使,是沟通人—神或者人—鬼之间的桥梁,只不过,它在一些传说中成了“失信的使者”。
3. 鬼使与神差。
《以乌鸦的叫声来判断凶吉》的文书中有这样的句子:“乌鸦是人类怙主,传递仙人神旨。藏北系牦牛之乡,于该地中央,她传递神旨翱翔飞忙。”《圣经·列王纪》故事中,上帝告诉先知以利亚(Elijah),让他向西躲在一条河边,上帝会命令乌鸦为他带去吃的。以利亚依言而行,上帝果然派乌鸦每天早晚为他送去肉和面包,以利亚借此度过了艰难的时日。《圣经·箴言》里面也说,如果儿女不孝敬,乌鸦会啄去他们的眼珠(The eye that mocketh at his father, and despiseth to obey his mother, the ravens of the valley shall pick it out, and the young eagles shall eat it.)
在德国和北欧的神话中,主神奥定(Odin)身边经常伴随着两条狼和两只乌鸦,乌鸦负责为他打探消息,起到的也是信使的作用。不过,奥定不仅掌管智慧、战争、艺术和文化,同时也是死亡之神,狼和乌鸦两种食腐动物就与死亡和尸体有关。因此,在西方,乌鸦作为接引灵魂的使者的传统由来已久。艾伦·坡的名作《渡鸦》(The Raven)中,叙事人希望渡鸦能为他带来死去爱人的消息。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黑暗的另一半》中,主人公也是在最后关头召唤乌鸦带走了凶手邪恶的灵魂,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当然也延伸到了影视领域,李小龙之子李国豪的遗作《乌鸦》(The Crow)中,遭流氓残杀的主人公的灵魂回来报仇,身边就一直盘旋着乌鸦,乌鸦带给他力量。鲁迅小说《药》的结尾,华大妈也是希望儿子坟墓前树枝上的乌鸦能带给她关于亡灵的一点消息。如果按照神话中神—人—鬼的三种结构,乌鸦本来是人与神之间的使者,后来越来越成为人与鬼(灵魂)之间维系的桥梁,这就好像玉皇大帝手下的天兵天将转头作了阎王爷的跟班,乌鸦的双重身份再一次得以凸现。
乌鸦在东西方文学中的信使身份,也许可以解释它从尊容到卑贱,一落千丈的命运转折。信使的职责是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使往往是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联系的唯一通道,如果信使失职,不仅会导致信息传输的中断,还有可能引起信息发送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误会,而信使本身也会遭到双方的厌弃。很不幸的是,乌鸦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失信的使者。
藏族民间故事《被惩罚的乌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失信”的故事:乌鸦曾是神鸟,充当神与人之间的使者,它为神带去了人供奉的饼子,却忘记告诉神烤饼的技艺;人向神提出三个请求,得到了神的承诺,但乌鸦却把承诺送给了石头和树木,并对人谎称神没有答应人的请求。谎言败露后,乌鸦丢掉了使者的职务,而且没有了窝,一夜要从树上掉下九次,并且浑身散发着恶臭。《格萨尔王传》里面的乌鸦也不是什么光彩的形象,白帐王派乌鸦、孔雀、鹦鹉、白鸽为他寻找美女,其他鸟类不愿意因此引来战祸,都各自飞回家乡,只有乌鸦四处寻找美女,找到以后,它又在白帐王面前讨好卖乖、讨价还价,直到惹恼了白帐王,举箭欲射,乌鸦才肯说出消息。 古希腊也有着类似的故事,乌鸦原本金色,是阿波罗(Apollo)的“宠物”,阿波罗派它去监视自己的爱人,由于乌鸦说谎,阿波罗对爱人产生了误会,用箭射死了爱人,等到发现真相后悔莫及,只好惩罚乌鸦,让它变成黑色。还有一个故事说,阿波罗命令乌鸦取水,乌鸦贪吃耽误了,反倒诬陷蛇阻挠,因此受到了惩罚。
《伊索寓言》中《乌鸦与墨丘利神》的故事里,乌鸦虽然不是信使,但同样因为谎言和背叛而受到了摒弃。乌鸦受困罗网,向阿波罗祈求,但脱身以后却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为阿波罗神龛供奉乳香);等到再一次被困时,它转而向墨丘利神(Mercury)祈求,但墨丘利神不肯做阿波罗第二,说什么也不愿意相信乌鸦的诺言。
《圣经》里面的乌鸦虽然没有背弃神,但它背弃了神的选民——挪亚。挪亚一家与各类动物在方舟内躲避洪水,过了四十天,挪亚“放出一只乌鸦去。那乌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And he sent forth a raven, which went forth to and fro, until the waters were dried up from off the earth.)从“直到”(Until)不难想见,乌鸦被放飞后并没有回来,在洪水消退、地面露出以前一直在空中盘旋,否则挪亚不会再放鸽子出去。《圣经》的洪水故事学界一般认为源自古巴比伦的史诗《吉尔迦美什》,《圣经》中隐含的意味在《吉尔迦美什》得到了补足。
我解开大乌鸦放了出去, 大乌鸦飞去,看到水势已退, 打食、盘旋、嘎嘎地叫,没有回转。
《吉尔迦美什》中,埃阿在乌鸦之前曾派出鸽子和燕子,最终是乌鸦的“没有回转”确认了洪水消退的消息;而在《圣经》中,这个顺序被颠倒了过来,乌鸦第一个出去探路,但却一去不返,没有提供任何关于洪水的线索。所以挪亚“又放出一只鸽子去”(Also he sent forth a dove from him),鸽子找不到歇脚的地方,只好回来;七天后挪亚再次放鸽子出去,傍晚时“鸽子回到他那里,嘴里叼着一个新拧下来的橄榄叶子,挪亚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可以看出,鸽子没有像乌鸦那样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就在“地上的水退了”以后还是叼橄榄叶为人类报信,后世用“和平鸽”而不是“和平鸦”或“和平乌”,确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圣经》中的乌鸦在没有食物、没有落脚点的情况下可以盘旋七天而不飞返,这种强韧的生命力又远非鸽子所能及。1800年,在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发现了巨大的类似鸟类的脚印化石,有人认为这就是当时挪亚放飞的乌鸦留下的足迹,也有人认为这是远古鸟类恐龙的遗迹。
同样是洪水神话,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那里乌鸦的作用又有不同。普米族的神话中,乌鸦把发洪水的消息告诉了人类;傈傈族的神话中,乌鸦不仅告诉人类发洪水的消息,还教人类的幸存者——兄妹二人,藏在葫芦里躲避洪水,洪水过后,乌鸦又让他们从葫芦里出来,并帮助他们结成夫妇,繁衍出后来的人类。乌鸦的双重身份真是无处不在。
4.聪明与愚笨
在民间故事中,一些动物代表着特定的性格,分属于特定的类型。例如,狐狸往往机智、狡猾、贪婪,偶尔也弄巧成拙。但乌鸦在民间故事中却有着聪明和愚笨的双重品格。以《伊索寓言》中的三个故事为例,可以看出,即便在同一本故事书中,乌鸦的双重身份也是再明显不过的。
《乌鸦喝水》的故事中,乌鸦是个智者的形象,渴得奄奄一息的乌鸦发现了水瓶,但嘴巴又够不到,焦渴和急切并没有让乌鸦丧失理智,把水倒出来白白浪费点,而是促使它思考,最后发现了把石子扔进瓶中的好办法。
《乌鸦与狐狸》中的乌鸦,则完完全全是愚笨的代名词,乌鸦受了狐狸的“忽悠”,真的相信自己羽毛又漂亮,歌声又动听,结果在张嘴唱歌的时候丢掉了嘴里的肥肉。
《乌鸦与绵羊》里,乌鸦的角色相对中性,不好不坏,只是个滑头。乌鸦停在绵羊身上,绵羊很不乐意,对它说:“如果你要是停在狗身上,它早就把你咬死了。”乌鸦做了一个很厚颜无耻的回答,“我轻视弱者,服从强者。我知道应该招惹谁,奉承谁,所以我才能活得这么久。”
以上三则故事同出《伊索寓言》,分别代表了乌鸦的三种不同的道德色彩,乌鸦的这三类形象可以说相当全面地代表了人们对乌鸦的态度。
5.慈乌与寒鸦
在中国的传说中,乌鸦还有一个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很难找到的象征意义:孝养。晋成公绥《乌赋序》云:“夫乌之为瑞久矣。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乌。”《本草纲目·禽部》:“慈乌: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束皙《补亡诗·南陔》亦有“嗷嗷林乌,受哺于子”之句。“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重“孝”的中国人在动物界找到的两个美德的典型。乌鸦不仅以孝著称,而且似乎通人性,对人间的孝道也加倍敏感,《周书》中的颜乌,《异苑》中的宗懔,都是因为孝行感动了乌鸦。前者母亲去世时引来数千乌鸦为他衔土垒幕,后者因母丧悲泣不已,每当痛哭时则有群鸦聚集,痛哭后群鸦方始散去。人类和动物中孝道的模范,因为孝而发生了感应。
另外一些故事中的乌鸦虽然不是孝子,但也体现着善良的美德。《燕丹子》中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秦王刁难说,只有乌鸦白头、马生犄角时才放他回国。太子丹仰天长叹,乌鸦的头果然变白了。这个故事中的乌鸦即便不是善解人意,也是相当配合的。《拾遗记》里面,晋文公为了逼介子推做官,放火烧山,也是乌鸦保护了介子推。《九色鹿经》讲到乌鸦救了好朋友鹿。前面提到过的《圣经》神话中,乌鸦为先知以利亚送去食物,如果说还是听从上帝的意旨,不是出于主动,那么《论衡·吉验篇》中的乌鸦则完全称得上真正的助人为乐了:“乌孙王号昆莫,匈奴攻杀其父而昆莫生,弃于野,乌衔肉往食之。”
不管是上面的孝的故事,还是乌鸦助人的故事,乌鸦所体现的都是浓浓的人情味,尤其“乌鸦反哺”更是洋溢着和睦团圆的家庭氛围。但在中国的古典诗词中,乌鸦的出现却往往凄风苦雨,一派悲凉气氛。“西风林外有啼鸦,斜阳山下多衰草”(辛弃疾《踏莎行·和赵国兴知录韵》)、“梁园日暮乱飞鸦,极目萧条三两家”(岑参《山房春事》)、“暗柳啼鸦, 单衣伫立”(周邦彦《琐窗寒·寒食》)、“两行疏柳,一丝残照,万点鸦栖”(刘基《眼儿媚·秋闺》)、“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秦观《满庭芳》),这些诗词无一例外地表现失群、孤单的感觉。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开头说“枯藤老树暮鸦”,末句则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白昼的远去、季节的衰败和人的羁旅之情合奏成一曲悲怆的交响。有的时候,乌鸦还被用来渲染亡国之痛,“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李商隐《隋宫》),近代的李叔同去国远游时也写过《金缕曲》表达国破家亡的伤痛:“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枝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最具有人情味的乌鸦,却成了最没有人情味的情境的最好烘托物。
二、乌鸦双重身份的深层含义。
仅仅指出乌鸦的双重身份是不够的,事实上,声望经历巨大落差的并不只有乌鸦一个。同乌鸦一样,蛇原本也是一个受人崇拜的神圣动物,只不过蛇后来的下场比乌鸦更加凄惨,成了诱惑人类始祖犯罪的祸首。老鼠的命运也有类似之处,中国民间传说,老鼠咬开了一团混沌的皮囊,于是清气上浮为天,浊气下降为地,因此被列为十二属相之首。西方的创世深化中,也有麝香鼠潜水找到一小块土,由神创造出大地的故事,这和我们今天“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印象大相径庭。在图腾崇拜时期,许多动物都被视为部族的祖先、神圣的象征被崇拜,随着神话时代的结束,这些动物身上承载的神性也日渐剥落,甚至走向了反面。只有极少数的动物崇拜随着文化的呈递和传播保留了下来。今天,狼既是贪婪残暴的野兽,也是孤赏高蹈的猛士,可以说是一种神话文化的残留。
像很多其他动物一样,乌鸦的形象和身份随着时代和地域的改变而改变,不管是对乌鸦的崇拜,还是对乌鸦的唾骂,都既和乌鸦的习性特点相吻合,又有着人类特有的心理基础和文化基础。
1.乌鸦角色转变原因试探。
前文提到过,乌鸦晨出暮归的活动习惯容易让人把它和太阳联系在一起,正如人们认为鸡叫召唤出太阳一样。另外,乌鸦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也可能会引发太阳的联想。不过承认这些,并不意味着远古人心智没有开化,所以才会产生如此简单的对应。很多神话研究者喜欢把神话当作人类童年的产物,言外之意是远古时期,科学不够发达,当时的人类对自然现象既恐惧,又敬仰,因此把自然现象产生的原因归结到高不可攀的神或者带有神性的动物上。列维-施特劳斯对此则持反对态度,他不同意使用“原始人”这个有歧视性的名词。在我看来,认为远古人智力落后的观点非常荒谬,远古人创造的很多奇迹在今天的科技条件下也很难达到。远古人的象征系统和隐喻系统和今人有着很大的差异,这是他们的思想在今天看来显得异常粗陋的原因,而神话作为远古人的解释方法,具有比科学更强大的包容能力,因此神话是远古人体系严密、无所不包的指意系统。把鸡叫当作太阳升起的原因,而没有指出太阳自转、地球公转的原理,这在今人看起来当然会显得荒谬,但恰恰是这种比较和联系的方法,孕育产生了人类的一切知识。说到底,因果关系的确立无非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在人类大脑中的高度提炼,科学原理可以概括为这样的公式: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现象A的出现必然导致现象B的出现,例如:在正常气压下,给水加热到100摄氏度会导致水的沸腾,其中“加热”与“沸腾”的因果关系就是时间上先后关系的延伸和概括。今人能够对现象产生“正确”的认识,完全是因为漫长历史发展阶段中经验的累积,绝不能因此断定今人比前人智力更加卓越。认识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在世界各地,交感巫术都曾经普遍出现,并至今未绝的缘由所在。正是因为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同样纳入一个完整的受同样规律支配的体系,远古人才相信,通过模仿、象征、祈祷、祭祀等巫术手段能够影响到雨雪的降落、庄稼的收成,乃至战争的成败。
鸟类学家研究发现,在鸟类世界中,乌鸦的叫声是最丰富的,大约有300多种,泰国一名动物学家甚至编写了一本《乌鸦会话词典》,把乌鸦的叫声分为寒暄、闲谈、嘲笑、谩骂、抱怨、警告等几大类。语言的丰富程度往往与思想、感情的成熟程度成正比,由此可见,乌鸦的智商不低。乌鸦筑巢也能看出这是一种聪明的鸟,乌鸦的巢可分七层,每层使用不同的材料,而且越内侧的层越精细。1996年,新西兰的科学家发现乌鸦可以制作简单的工具抓取食物(不妨联系《伊索寓言》中《乌鸦喝水》的故事)。1998年,科学家甚至证明西部灌丛鸦有着某种记忆能力,而记忆力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特有的能力。这些科学研究的事实证明,对乌鸦的崇拜并非毫无根据,这样充满灵性的鸟,即便是今人也不能不对之产生敬畏。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中,乌鸦被看作语言文字的创立者,例如彝族认为是巫师在乌鸦的教导下创造了彝族文字,而纳西族也有乌鸦协助人类创立文字的故事。更奇妙的是,乌鸦的语言还有“方言”之别,换句话说,如果北京的乌鸦和纽约的乌鸦见面,会因为缺少“共同语言”而各说各话,谁也听不懂谁。乌鸦丰富的语言能力和这种地域性很强的“方言”,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类对乌鸦的观感会有那么大的差别,或者说,认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认识的多样性。
然后,除了这些令人惊奇乃至敬畏的特点,乌鸦也有一些令人不快的习性。乌鸦嗜食腐肉,能在百里以外闻到血腥味,成群赶来。死亡无论如何是件不令人愉快的事情,乌鸦与死亡的挂钩,直接影响到它在人类心目中的地位。另外,根据叶舒宪按空间方位和时间顺序划分的四重结构,东方和清晨象征着太阳神的诞生,西方和黄昏意味着太阳神的死去,而北方与夜晚、灵魂、黄泉大水等一一对应。乌鸦色黑,容易和黑夜产生联系,而朝出暮归的活动习惯既可以看作对太阳神新生的呼唤,因而被视为神鸟;“斜阳外,寒鸦万点”也可以被解释成太阳神的盛大的送葬队伍,因此被当作灾鸟。太阳落山以后,乌鸦随太阳一起沉寂,仿佛与太阳一起,在地下的黄泉大水中经历死亡走向新生的过程,因此又容易与灵魂发生关系,西方把乌鸦视为“灵魂摆渡者”也就难怪了。
除此之外,乌鸦与太阳的亲密关系为它带来无上荣光的同时,也埋下了日后失宠的根苗。“羿射日”的故事中,“十日并出”导致“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为人类带来了惨祸,而乌鸦作为太阳的座驾或承载,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仍有民间说法认为乌鸦叫预示着“天火烧”,就是这种神化思维在人们头脑中的残留。
2. 鸦与鹰:中西文化的分野。
中国民间传说中,与“乌鸦反哺”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枭首”的典故,说得是一种叫“枭”的鹰类动物,父母老了飞不动的时候,枭就会啄食父母的身体,最后只剩下脑袋,因此“枭首”就成了“砍头”的代名词。枭是一种霸气十足的鸟类,所以我们会把那些强权人物叫做“枭雄”,乌鸦不论是外形还是性情都没有枭那样雄伟,不过,乌鸦在道德上占了上风,枭虽然威风八面,但恩将仇报,吃掉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父母,是真正的禽兽,甚至禽兽不如。
乌鸦与鹰的这种对应和对立的关系在东西方文学中屡见不鲜。“乌鸦反哺”与“枭首”还只是道德或伦理意义上的对立,更有很多故事讲述乌鸦与鹰的正面冲突,鸦鹰之战是东西方文学中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在海达人的创世神话中,乌鸦参与世界的创造。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夏洛特皇后群岛上,海达人也分别被称作鹰和渡鸦两个母系外婚胞族。海达人的神话告诉我们,起初鹰是怎样成为陆地上所有水的主宰的,因为他有一只不透水的篮子。渡鸦偷走了这只篮子,但当他携带篮子飞越陆地上空时,水泼撒出去,建在陆地上,于是形成了湖泊和河流,从此以后,鸟有了水喝,也出现了人们赖以生存的鲑鱼。6
《九色鹿经》里面,乌鸦和鹿是好朋友,并救过后者的命。印度古代故事集《五卷书》里面,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不过说的是乌鸦最终赢得了小老鼠的友谊。《五卷书》中关于乌鸦的故事还有很多。其中一个故事说,乌鸦的子女被蛇吃掉,雌乌鸦悲痛欲绝,雄乌鸦则燃气复仇的怒火,最终它们在猴子的帮助下,用嫁祸栽赃的计谋报了血海深仇。这个故事也出现在《赤觜乌喻经》里面。另一则故事讲道,乌鸦和猫头鹰是仇敌,为了复仇,一只乌鸦使用反间计,成功打入敌人内部,最后用火攻的策略全歼猫头鹰,《杂宝藏经》里有几乎一模一样的故事。还有一则故事,许多乌鸦被猎人的罗网困住,但它们齐心协力,一齐带着罗网飞起来,猎人看了瞠目结舌。在这些故事中,乌鸦在与敌人的较量中依靠的都是聪明才智和集体力量,和鹰族完全依靠武力迥异其趣。
与东方人对乌鸦的道德美化相反,西方盛行着对鹰的崇拜。北欧神话中,奥定是艺术之神,他把象征诗歌灵感的神圣的蜜酒(Sacred Mead)带到了神的居所。矮人杀害了智慧神库瓦希尔(Kvasir),用他的血液酿成这种蜜酒,蜜酒后来到了巨人族手里,奥定化身为鹰,把蜜酒装在自己的嗉囊里,从巨人族的要塞中把蜜酒偷了出来。因此,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行吟诗人把诗歌叫做“库瓦希尔的血液”或“奥定偷出来的东西”(Odin’s Theft)。奥定的神话中虽然也有乌鸦的角色,但地位完全不能和鹰相比,乌鸦无非是通风报信的探子,相当于中国神话中千里眼和顺风耳的角色,鹰却是最高神祗的化身。
古罗马神话中,鹰的地位也很突出,鹰和霹雳是太阳神阿波罗的标志。在西方社会中,鹰象征着勇气和权力,美国总统的椭圆办公室(Oval Office)的地上铺着一块巨大的蓝色地毯,地毯正中织有美国总统的金徽图案:五十颗星排列成圆形,环绕着一只鹰。西方对鹰的崇拜与东方对乌鸦的赞美恰好形成有趣的对照,不妨笼统地说,东方人把乌鸦视为孝道的道德理想化身,西方人则把鹰看作勇气的最佳体现,而孝与勇正是中国和西方对美德的理解的核心所在。
孝是中国道德伦理的基石,儒家正是从孝出发来定义美德,父母作为生命的赋予者和抚育者,不仅有养育之恩,也是子女与他人建立的最初的交往和联系,因此,儒家的尊师、忠君等美德都是孝道的道德延伸,和孝具有相同的结构和本质的契合。而西方则把勇气看得异常重要,正如辜正坤老师所说,中国人骂人喜欢说“六亲不认”,而西方最狠的骂人话则是“You are coward”。相比之下,中国文化虽然强调勇气的重要,但并不鼓励盲目而无节制的勇敢,因此孔子说虽然也说“勇者不惧”,但当子路问他“君子尚勇率”,他则回答:“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另一个场合孔子也说过“好勇而疾贫,易生逆乱”。
对乌鸦和鹰的各自侧重同样折射出东西方文化的另一个侧面,那就是“智取”与“力擒”的差别。中国神话和印度神话中乌鸦以巧计克敌制胜,这和老子“怀柔守雌”、武术中“四两拨千斤”、兵法中“以少胜多”、“游击战”等均有相通之处,与西方的拳击、重视军备和兵力的战术思想有着深刻的差异。而这种差异的根源也许正是“孝”与“勇”的价值观念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因为正是中国致密的家族结构让中国人采取迂回的策略,避免正面冲突;西方家族关系的松散促使他们鼓吹个人主义、勇气和武力。7
3.乌与巫:一种观点。
张福三先生在《太阳·乌鸦·巫师》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认为乌鸦的神圣性来自巫师,他比较了乌鸦和巫师的职能或作用,提出了“乌者巫也”的结论。张福三认为,乌与巫的相同之处可以在下表中得到完整的体现: 比较项目 乌 巫 读音 wu wu 颜色 黑色 尚黑 职能 医药之神 巫医不分 文字的启迪者 文字的创制者 智慧之鸟 智者、精英 人神之间的使者 人神之间的中介者
张福三先生的观点别具一格,很有启发性,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赘述。
总之,乌鸦在中西方文学中都是一个相当暧昧的形象,从乌鸦的身上可以读出很多深层的文化意味。
注释:
1.2.Eric David Mortensen: Raven Augury in Tibet, Northwest Yunnan, Inner Asia, and Circumpolar Regions; A Study in Comparative Folklore and Religion, Harvard Universit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P. 16-18 3.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Deluxe Edition 2004 4.《茅盾说神话》P.71 5.利普斯:《事物的起源》中译本,四川民族出版社,1982,第358页。 6.列维-施特劳斯《图腾制度》,渠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8页。 7.本段内容借鉴了辜正坤老师《中西文化比较》课程的部分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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