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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谈霍桑形象的塑造(人气:504)
 陇首云陇首云
1 楼: 谈霍桑形象的塑造 01年05月16日11点16分


谈霍桑形象的塑造
作者:卢润祥


霍桑,中国的福尔摩斯。

霍桑是程小青笔下的一个完美的、理想的私家侦探。他有着种种美德:坚定,勇敢,有信念,富于牺牲精神;他不慕金钱和荣华,一心为社会服务;他同情弱小,同情劳动者;他观察敏锐,善于逻辑推理,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判断出事物隐蔽的真相;他思考周密,有着健全的理解力;他用传统的道德观武装自己,思想中既有儒家的“中庸”,又有墨家的“兼爱”。霍桑的形象寄托着作家的人生理想。

程小青塑造霍桑形象是通过“我”——包朗的感受来完成的。这里有霍桑人生独白的自然流露。

在《案中案》中,当包朗听到经过阴雨后,干黄的树叶在树头簌簌地颤着,一阵风过,发出萧瑟的哀音,又当一片落叶掉在他们身上时,包朗不禁伤感地说:“人的生命也和叶子一样,归宿的日子也只有瞬间呀!”霍桑听了,却表示出对此的“不同点”。他说:“你所感到的,不是秋的肃杀和凋零吗?我可不是。我只觉得秋是结实收获的季候。它给予我的是一种成果的反省,只有警惕,没有伤感……。”霍桑批评了包朗的“颓废诗人的消极观念”,接着阐发了自己对生死的看法:“我以为生命不能无死。死有什么可悲?不过从人群相互关系的立场看,人们在瞑目以前,若不能给人群做几件事,不能发挥一些天赋的创造本能,不能在这世界上留几条利他的痕迹,却只白白地消费了自然的赐予和他人的劳力,而庸庸碌碌、悠悠忽忽地死去,那才觉得可悲——那才是无可补救的悲哀!”霍桑对人生意义的真切理解,对生死的态度和他那坦露心迹的真切话语,十分感人,给读者留下的印象也十分深刻。

在故事进展过程中,不时插入“我”(包朗)对霍桑的评价和人品的介绍,是塑造霍桑形象的另一手法,如《无头案》中的一段话:

霍桑生平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常常说:一个人处世为人,必须守住三个要素,才能达到成功,才会有成就。三个要素就是学识、经验加上责任心。所以我的朋友待人接物,讲究实际,从来不说空话。

利用其他人物的平庸无能或主观片面来衬托出霍桑的不凡的机智与认识。在《无头案》中,当周巡官几乎己确认凶手就是死者丈夫尤敏时,霍桑却从调查研究着手,发现尸体的女子的手指十分粗糙,与针绣女工的手指不符,他又从死者后院的小门前的小径发现男女脚印直通河岸,认定此案的凶手定非死者丈夫。经过连日的奔波,加上小贩金声的帮忙打听,终于查明无头的死者竟是另一女子——一个丫头。尤敏的妻子终于是跟旧日的情人罗梦生私奔了的。在《血匕首》中,那个苏州警署的侦探钟德(本案中他已调任北平总警厅当了一等侦探)弄不懂化石桥西小巷中陆子华何以被谋杀时,霍桑已意识到凶手可能是陆子华本人。——这是“自杀”!而包朗却一无主见,重复过去办案时一直要纠缠霍桑早点把案情结局告诉他的惯例(这时的霍桑照例有一句“你不要逼我”),然后是展开神不知鬼不觉的侦查,而助手包朗大都是蒙在鼓里,被动地请帮忙作某一件事。

为了使霍桑的形象立体化,作家还赋予他拉琴的雅兴;在《黑地牢》中,霍桑还研读欣赏了唐诗。包朗说:“他的心智因集中在科学和有关侦探学的其他学科方面,对文学原没有深切的研究,……不过他并不太机械,对于文学的鉴赏和爱好也不在一般水准之下”,因此,当他听到包朗吟诵唐人罗隐那首绝句:“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时,认为这首诗要“改两个字,才能称为好诗。”当包朗问他应改那两字时,霍桑说:“把两个‘谁’改做两个‘人’就行。”他解释说:

“你还不懂我的意思,照原句的含义,怜悯蜜蜂酝成了蜜,不能自己享受,却给了不知何人,故面对蜜蜂在表示悼惜的慨叹。它的含义在鼓励自私,跟俗谚所说的‘前人种树,后人吃果’的教训恰正相反。这是颓废的观念,在这新时代,不但不足为训,简直要不得!现在我给它改一改,而且赋予正面积极的解释,就显出这小生命的伟大。它采花,它酿蜜,为的是人,不是为自己。生存在这个时代的人,谁也应该有这‘为人’的观念,这样,民族才得滋长繁荣,人类才得团契睦洽,世界才得安宁和平!”

通过对“霍桑改诗”的描写,进一步突出了霍桑的见解不同凡响,表现为高于一般人之上;同时反映出霍桑对社会、人生、时代、人类的奉献精神。

当然,霍桑作为人间烟火食者,作为中国土地的儿子,不可能是超自然的人。《打赌》的开头说:

在那些闲话制造所式的茶坊酒铺中,我时常会听得些奇怪的问答:“那个报纸上常登的大侦探霍桑,怎么能够窥见人家的秘密?又怎么能猜测人家的心思?”那时,那些博学多才的遗老遗少们自然会自动回答:“他是有千里眼的啊! ”或是说得更高明些:“他也许学得了奇门遁甲、掐指阴阳算出来的!”

对此,作者通过霍桑之口,明确写出:霍桑也只是个“人”!“人的生活史中,有成功,一定也有失败。”因此,描写失误,也许会更加真实可信。基于此,程小青也在某些篇章中,记述霍桑探案的失败。《打赌》即其中一篇,故事说,霍桑贪杯恋酒,适孙芝年表嫂失珠,询问之余,霍桑决定马上请医生来诊治,因为按他的推测,肯定是表嫂何氏的小孩吞服了珍珠。事实则是何氏匆忙之中放入口袋,后来事情一多,忘怀于此,竞以为是被窃。现在,当她一模手巾为孩子抹眼泪时,不想珠子随手巾掉出来了!

上面的简述,意在说明作家是如何力图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地塑造好霍桑这一人物形象的。现在有的侦探文学的主人公缺乏个性、缺乏性格,人物形象被埋没于千头万绪、扑朔迷离的刀光剑影或迷宫似的方阵中,只见纷繁的事,不见事件活动的主人公。这种写法实不可取。侦探文学也应以塑造有血有肉的人物为主要任务。

《霍桑的童年》,是一篇概念化的作品。他所记述的有关霍桑幼年的事件有不少败笔,像是流水帐。有的也比较牵强,如描写学生时代的霍桑,曾遗失一支新的纯羊毫毛笔,因为老师不愿追究,他就擅自假传教师的命令,向同学们宣告:“王先生说的,五分钟内,各人都把自己的笔交到书桌上来。然后再搜查各人的座位和书包。因为我的笔虽没有姓名刻着,却是有记认的。笔杆头上雪白干净,还是新笔,很容易辨认。”后来,从交上来的笔中发现一支新笔、笔杆头上有故意涂上的许多黑墨,终于查出了窃笔的人。这个故事终究比较造作、比较勉强、比较偶然。更主要的是,儿童时代的霍桑冒充教师的话对全体同学宣告如何如何,这种可能性毕竟不大,因为儿童毕竟是儿童啊!这个“矫令”的举动,毕竟不合行为规范,不值得肯定。再者,全班几十名同学,也不可能仅有一支新笔,因此,这个小故事的真实性就令人怀疑了。

作者在塑造霍桑形象上另外方面的某些不足,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详述,这里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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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2 楼: Re:谈霍桑形象的塑造 01年05月16日11点16分


关于霍桑这个名字,我有一点想法,不知有没有道理。
霍桑=福尔摩斯+华生
因为我们知道霍桑的原名是霍森,是由于编辑或排版时的失误变成了霍桑。
而霍森两字的发音和福尔摩斯英文名字第一个发音及华生名字的最后一个发音一致。故我大胆推断程老先生塑造的霍桑这一名字应来源于福尔摩斯和华生。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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