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首云(陇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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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周刊:冯华专访--自由作家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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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11月30日01点17分 |
ABC周刊:冯华专访--自由作家冯华接受商业
在一个商业化的社会,你就必须面对一个这样问题——怎么把你的作品商业化,然后成为你谋生的一个手段。
ABC:冯女士,作为正在播放的电视连续剧《花非花》的作者,您是怎样看待用商业手段或是用市场的手段去运作这个电视剧本的?
冯女士:以前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不必考虑自己的作品要商业化。或者说怎么把它转变成一个市场经济的一个商品。
但是我觉得现在社会在变化,因为我们国家整体的这个机制都在变,在一个商业化的社会,你就必须面对一个这样问题——怎么把你的作品商业化,然后成为你谋生的一个手段。同时,还能够使你的作品得到最大范围的推广。
我想这是一个现代作家应该考虑的问题。当然可能也有些写作人会反对!如果说考虑过多功利的东西,那么,必然会影响文学创作的纯洁性。
可能我给我自己的定位和这些纯文学还有些区别。
我一写书的时候,我就考虑到我的东西是畅销作品、畅销书、畅销题材。
所谓畅销,就是你要被最大的、最多的群体去接受,这个定位首先就是很明确的。现在这个社会,你想怎么样把你的文字东西被更多的观众、读者去接受,最好的传播途径就是媒体。
所以我当时写这本书的时候,就是这样想,希望能够把我的作品和电视结合起来。而且这个想法实际上在作品中还是得到体现,很快的也有效果的。
所以我当时第一本书叫《如影随行》。
ABC:在您将作品进行商业化的运作时,您是如何看待您所选择的合作人的呢?您对投资方是如何看待的?
冯女士:第一本书《如影随行》在报纸上连裁以后,很快就有公司找来,想拍电视剧了,我当时也很意外——它居然成为一种商品了。
那么,商品就要按商品经济的计划、规律去操作。我当时第一步操作的时候,就是因为还不了解市场的特性,对于包装、资金运作、如何最合理化为自己带来最高的利润等情况都不熟悉,后来慢慢的就好一些,所以《花非花》在运作方面,应该说吸取了《如影随行》的经验。
我现在也还在实践,包括配合出版社,电视制作公司。希望做成一个系列,把我的文字作品尽量的都形成一个品牌,所以说很多行为都往这方向发展,包括我们说选择合适的投资商、出版商。
我想,可能你在最初选定投资方的时候,你会有一定利益的损失。因为你要考虑到制作方的成本,他本身的力量、还有制作前景,就像投资一样,你可能会集中精力去拼一下,也可能会选择一个长期的绩优股。
作为我们来说,如果你的作品成为品牌来以后,人家会知道你的作品就是好,会有更多的人能坐下来看的。
ABC:那么您觉得把文字变成电视,是作家去全面操作比较好呢,还是让公司用纯粹商业的眼光、商业的手段去操作,更利于产品推广?
冯女士:客观的说更多的公司是不错的,当然作为一个作者来说,他肯定是希望自己东西被最大化的保留。
可是,市场是很现实的,你作者的东西作为书这个商品来说,可能被很多读者接受。但是如果完全按照书的原样进行影视化的操作,可能你就会失去所有的观众。
所以我想,作为一家成熟的公司,他会有很多环节,他熟悉这个环节,他就会操作这个环节。
所以,我觉得对我来说,我最主要的是做好我这一步,把我的书写好。
ABC:现在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美女作家。那么一些作家开始用一些商业手段炒作或是包装,像明星一样把作者炒作之后推向市场然后带动它的销量包括把书写成剧本然后搛获取更多的利润。您对这样的一种市场行为是如何看待的?
冯女士:我觉得这是很自然事情。因为所谓这些炒作、运作其实都是针对那些畅销题材的作品,真正纯文学的东西还是没有融入其中。
所以,首先我觉得没有什么不正常的。而且,我想一个成熟的市场必然有它自己非常有力量的一个规律——选择好的去淘汰差的。
一个作者可能刚开始会被包装的非常灿烂,然后吸引大家去买你的书。但是这些是非常短暂的。因为文字它有特殊性,它跟有些一次性消费商品不一样,买过东西,不好也买过了。
可是文字是跟思想有关联。第一个东西你骗他买了,你下面的东西就骗不下去了。
我想,包装是必要的,但是最主要还是要你的作品是经得起包装,然后要经得起市场考验。 转自:ABC周刊,2002年7月28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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