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华(郑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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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杜超现象”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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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05月22日16点36分 |
这个帖子,是我在“大侦探”网同杜超的讨论的一部分,但已经独立,放在这里,以期引起更多的讨论。
“杜超现象”批判
对于杜超与[推理]社的争论、杜超大量的广告行为,我原以为是一种“现象”,所以极力想了解“新人类”及其思想行为的根源与价值观,因此,我是打算另文写出,批判一下“杜超现象”,这也是我前面发贴说杜超的原因。但是,杜超也好,“杜超现象”也好,其特点都一样,想想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磨在这里面,合一简单地说了吧。
作为“杜超现象”有几个特点:
其一,道德感的缺失。为达目的,不讲道德,任何行为都可做出。为了参加“大侦探网站”的有奖征文,杜超在推门网站上发求助贴,其行为,我是实在看不下去的。杜超还拉出了“某名人”的评价,为自己贴金。等等。
“第三,我想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个‘i need you’请朋友支持,算不上什么乞求,你愿意这样认为那是你的事,我认为你也可以写啊,只要有人愿意给你投票,我还认为这种拉票是正当的,其实不光是博客,我在:‘推理之门’上也发了拉票信,效果很好,给偶回贴支持的,一半都是推门的超迷,版主也是推门的人,早就知道,同是推门的小白龙,河狸也都知道,有什么问题?而且我还准备六月到《推理》论坛去发广告。先通知你一声。”(这是杜超对DN-L的回复贴子一部分)
杜超的行为,其背后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还有很多人为之叫好?是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道德已经完全缺失了呢?我觉得不是的。世纪末之时,我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们这个时代是道德的真空,但现在我没有了这种感觉。我觉得这个社会还是存在着道德的天空。看那蓝的天!但是,蓝天并不容许肆意地抹黑!我批判杜超,是要维护我心中的那一块文学的净土,那一片道德的天空。
其二,作家人格的流失。把作品的发表与否,当成唯一的价值。轻佻而浮躁。杜超十分自豪地说自己发表了多少字多少字,然后大声地公告,杜超,唯有杜超,才是大师。但是,杜超发表的背后,有多少不正常的因素呢?这个因素是不是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正因此,我支持《推理》对杜超的拒绝。但是,对于杜超个人,我还是十分同情的。为什么?因为杜超也不容易。
“第四:学华兄所说的很多东西就是我当年说过的东西,我当年瞧不起中国的那些作家,只会写歌颂文章,马屁文章,等我入了省作协才知道,哪一个作家都不简单。人家都懂,作家是需要独立精神和批判精神的.但是,目前中国的体制,是把文学当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的。讲主旋律,讲真善美,与西方文学的当代性,世界性,人道性和批判性背道而驰,是的,我知道我的潜力很大,事实我现在就可以写出伟大的不逊于高行健的文章,省作协的这些作家也都写得出来,那又什么用呢,肯定发不出来,或者会招来无妄之灾,03年省作协方方主席办的《今日名流》登了一篇文章,还根本谈不上什么批评就被命令关门,我的作家兄长在89年讲了几句实话就被开除了公职,至今为生活奔忙,而他二十三岁就在《人民文学》《诗刊》《人民日报》上发表东西,是省作协极力看好的人物,结果现在二十年没法写东西,才华废了,我就想告诉学华兄,很多道理我懂,很多作家也都懂,但是——只是不能做,不能进一步拓展是因为外界的压力。”(这是杜超给我的回贴中的话。)
这怎么能成为杜超自我堕落的理由呢!作家需要会出人格的代价才能换来作品的发表,这是怎么样的现实呢!杜超居然因此叫卖起了他的经历!现实迫使一个作家付出人格和道德的代价,但不能因此作家就失去或者不再讲求人格和道德!所以,杜超,就其个人来说,真正的可悲之处就在于,他在被社会异化之后,再以异化的标准来作为他的人格理想、道德追求。
我再重复一句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才是中国人面对黑暗和苦难的态度,这才是中国人的自强不息的精神!
其三,作品形式与现实的分离。侦探小说是一个先天的现实的体裁,但是,我们在形式的海洋中悠游,乐此不疲。这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有大量争议的问题,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的,也不是说了就能说服的。但我只想说,侦探小说并不适合现时代的这个思潮。这是我的观点,不求苟同。
其四,作品价值的失范。市场,市场,因为市场的原因,很多专家说,市民文学在兴起。但是市民文学的价值是什么呢?很多人,在这种不明价值之下,贩卖起了广告,杜超,以其自我广告而著名。他的作品发表了,这有市场的原因,但是市场的原因是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价值呢?我觉得,大多数不是!一个作家,尤其在这一点上要有准确的判断的。
大略地说了一下“杜超现象”,现在探讨一下杜超的几个小问题。
其一,杜超作品的价值问题。好与坏?涉及到一个作品价值的判断,是很难的。但我觉得有两个简单的判断方法,一个就是“最高价值判断法”,取其最好的作品来作为他的代表。另一个就是“文学的奥姆剃刀”,就是“不重复自己”!只要简单地将同一个作家的作品拿来比较,看其前后写作方法、人物形象、情节构成有否重复、有多少重复,我们就能够大致地明白,一个作家,他的成就有多大了。“最高价值判断法”适合于终极判断,而“文学的奥姆剃刀”适合于一个作家的进步程度。杜超的作品,用这把剃刀过一下吧,看还剩下多少!
其二,关于高行健。杜超曾经很热心地给了我一个高行健的网址,还贴了许多人对高行健的评价。我感谢他。记得其中有一个评论家说,高行健的作品水平很高,诺贝尔奖没有乱评。杜超现在说:“我知道我的潜力很大,事实我现在就可以写出伟大的不逊于高行健的文章,省作协的这些作家也都写得出来,”我不知道杜超兄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并不是高行健的作品不可逾越,但高行健也绝不简单。杜超说这些话,我因此知道,杜超所追求的是什么了。他不是在追求作品的水平,不是的,他追求作品的字数,追求发表,追求字数和发表之后的稿费。
人可以堕落和被堕落,但是文学不能堕落,更不能被堕落!小说和侦探小说也一样。
杜超,醒来吧!
[此贴被郑学华于2008-5-22 17:52:4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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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雾非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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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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