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_mage(我是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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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劝慰郑兄,兼团结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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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05月23日22点17分 |
呵呵,郑兄好久不见啊。郑兄是推门老牌作者了,一直很佩服您的人品和“文以载道”的精神。您说的这件事情,我特别能理解您的看法,事实上,我的看法和您一致,不过,在我看来——仅仅是个人意见——事情似乎并没有这么严重。 您知道,杜超对《推理》有多大的敌意,我作为这种敌意的源头,最聪明的做法应该是不说话。但是,我觉得我应该把我的观点说出来,不为了任何立场,就像当初的杜超退稿事件,我号称病休,但其实已经从编辑部离职了,但我必须把我的认识、我所了解的事情说出来,这是一种责任。 也许是我妇人之仁,我总觉得很多事情并不需要上升到道德的高度,那些我看不惯的东西——比如浮躁、虚荣、自私、自大、拜金、嫉妒等等,我给它们一个统一的名称:人性瑕疵。它固然是不好的,固然是坏的,但在我看来,那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初读福尔摩斯,觉得雷斯垂德嫉妒、排挤、抢人功劳的行为,极端无耻、极端龌龊、严重的道德品质问题。但后来想想,人家福尔摩斯,从娘胎里出来智商就一百八,这对于生就平庸的雷先生来说,难道公平?再说,福尔摩斯的自我太过尖锐,几乎完全不懂与人相处的智慧,连忠实的老华生有时候也被他逼得跳脚,那人家一个与他没什么感情的警察,心里别扭了挤兑挤兑他,也有情可原。当然,嫉贤妒能、贪功冒领的行为绝对是错误的,但我可以理解。 我心里也有过明确的是非,清晰的黑白,也觉得什么什么就是正道,这样做一定是对的,不这么做就一定是错的。我曾以为这是全世界的逻辑,但是,现在,我对正道的认识虽然不曾有过改变,但我不再拿它去要求别人,只是用来约束自己。“这件事情是错的,当然是错的。我,一定不会这样去做。但如果别人要做,那做了就做了吧。想想看,也是能够理解的。” 曾读一篇小说——或者是一则真实的故事。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故事中的“我”是个心地非常纯良的男孩。男孩父亲的谋生方法是把街上的枯叶扫起来,然后按份量卖出去,以此维持“我”和姐姐的生活。有一天夜里,男孩看到父亲在往装枯叶的口袋里掺沙子,他不敢相信,连续监视了几个晚上,确定父亲真的在这么做。他很受打击:“这不是欺诈吗?这不是不劳而获吗?这不是挖社会主义墙角吗?”于是,他举报了他的父亲。父亲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抓走了。父亲被带走时,男孩的姐姐从屋子里冲出来,劈头盖脸给了他一耳光,哭着说:“你这个混蛋!爸这么做,是为了给你攒学费!”后来,男孩的父亲被关了一辈子,最后死在了狱中;男孩一直想等父亲出狱后,好好向他道歉,孝顺他以弥补,结果也没有机会,只能愧疚终生。 我捧着刊登这个故事的报纸,淅沥哗啦哭了两个小时:这是为什么呀?欺诈行为是不是错的呢?当然是。人做了错事,该不该得到惩罚呢?当然应该。可是,希望孩子能正常学习,正常接受教育,这……这也没错啊。这个故事里明明没有真正的坏人,为什么就闹成了这样的结局? 这个故事至少告诉了我两件事情:第一,人会为现实所迫,做一些“人性瑕疵”的事情,这些无伤大雅。所以,如果我买一斤桃子,小贩少给我一个,我会叹口气,耸耸肩——算了吧,如果人家能每天过着披个睡袍窝在椅子里看推理小说的生活,何至于跟我缺斤短两啊?第二,不要随便去指责任何人,那样的后果很可能是背一辈子的心灵十字架。我的心太重,背不起这个。 好像扯远了,回到杜超的问题。他最初在推门横空出世,那个什么王菲什么罗修的帖子,只让我一皱眉头:这什么和什么啊?这我也看不惯,我和郑兄一样反感炒作和作秀的行为,坚持自己绝对不做这种事。前两天刚刚有读者骂我占着杂志版面作秀,我心里一阵冤屈,自认在此方面一直小心谨慎,应该绝无此事,后来想想,是不是编辑部那些孩子借用我名字写的那些互动惹毛了人家了?我虽不知真相是否如此,但立刻说服他们若无绝对必要,不可再提及“水天”二字,三本杂志从7月份开始,欢迎监督。 在那帖子之后,杜超就开始向我们投稿了。其间,我看到了那个讲述他人生经历的帖子,我当时觉得,若除去其中炒作的成分,若这些经历都是真实的,那他这前半生,也过得够不容易的,也就油然产生了一些同情。之前令我反感的炒作,也就退化成了一种性格使然,也许有些人的天性就是不甘寂寞,就是比较活泼,这无所谓的。 之后就是反复的投稿退稿投稿退稿,之前也说过,我虽想过这可能是别的杂志的退稿,但依然感念于他的热情。一个双方都承认的事实是,在那段时间里,在投稿邮箱中,我们彼此很客气,相处得还不错。他对我的礼貌,加上我内心的同情和感动,退稿越来越成为一种精神折磨:因为原则,这稿不能过;因为感情,这稿退起来愧疚感很重。 对于投稿这件事情,我的观点和杜超奇迹般地相似,我也认为,投稿如同追姑娘。在下身为女子,深知不管追求者条件如何,人家向你表白,就是对你魅力的一种认同,就是看得起你。不管成不成,你得尊重人家。如果你也愿意,别出任何花招考验人家,直接跟人家说“咱俩交往吧”;如果你不愿意,那应该怎么办?在下很看不上那种暧昧的做法,天天收着人家玫瑰花,天天让人帮你拎着东西,天天享受着被人追求的虚荣,但就是不给人家一个“我是你女朋友”的承诺,这算什么?我也不会提出“如果你变成怎样怎样,我就答应你”的条件,因为那样扭曲了人家的性格,勉强在一起双方都不会幸福。我一贯的做法是,既然人家怎么追,都不可能跟人家,那就毅然决然慧剑断情,绝不要留给人家一丝的幻想和希望。因为,长痛不如短痛,你痛痛快快拒绝了人家,也许人家会伤心两个月,但也许人家的真命天女,就在第三个月等着他;你一直勾着人家不给个说法,一耗耗人家半年,这真命天女不就错过了? 把这些道理用在投稿上,就是这样:不管稿件是谁写的,写得怎么样,投给你杂志,就是承认你杂志有一定水平,看得起你了。用也好,不用也好,你得跟人家客客气气的。如果过稿了,一分钟不耽误,直接进邮箱,“把你笔名、真名、地址、邮编给我,等着领样刊和稿费吧”;如果退稿,要怎么退呢?大家都见过《推理》的退稿函,也许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因为大多数杂志都是不退稿的,都是一个月不给消息视同退稿的。事实上,除了《推理》和《推理世界》以外,我没见过其他杂志直接给作者退稿的。为什么要做这么“多余”的事情?因为以前邮箱是我管的,因为以前我也是做写手的。我最恨的,就是石沉大海的软钉子:哦,我给你投了稿,收到没有你都不告诉我,连是不是寄丢了我都不能确定;你也许一个礼拜就看完了,跟我说“退了”俩字,会给你增添多大的麻烦吗?可你就不,你就要耗我一个月。赶上我这老实胆小、不敢一稿多投的,平均一篇稿一个月只能投一本杂志。你这不是无谓地浪费我的生命吗? 所以,在我管理邮箱的时期,收到稿件的当天,有一个来稿函,告诉人家没寄丢,我收到了;过了有过稿函;退了有退稿函;如果给人家过了稿,却一时没有安排上,编辑部这儿一边加紧安排,我这边还要给人家发一封信,安抚人家的心情,别让人家着了急。也就是说,一篇来稿,至少要发两封甚至三封邮件,想想我们两个邮箱多少篇来稿,这是多大的工作量!而且是别的编辑部没有的工作量!我从未看过杜超赞美我为“恶之花”的帖子,据说发在他自己的博客上,看过的朋友对我说,杜超质疑我的说辞,理由是别人家的编辑部主任都坐在办公室,等着基层编辑把稿子收上来,为什么我去管邮箱、看初审?因为这种管理邮箱的方式,是我提出来的,只要有我在一天,我就不允许作者在我们这里以其他的方式被对待!我坚持的,当然我做。再说,这么大的工作量,又是别的编辑部没有的,你派给人家合适吗?基层编辑还有他们自己的事儿要做啊。辛苦,是辛苦;麻烦,是麻烦。但是,这就是水天尊重作者的方式!“尊重作者”它不是一个口号,不是一句空话,你得落实在行动上。 这种思想导致我必然明明白白给人退稿,而且我又不愿意让人改稿,除了需要修改的是极小的细节,否则,宁退不改。因为,作者写成这样,必然有他写成这样的道理,如果你硬生生逼作者把它变成别的样子,这是对作者创作灵魂的一种扭曲。尊重作者,包括尊重他的灵魂,所以,我从不干涉人创作,几乎不让人改稿。 这些原则落到杜超身上,就是反复的退稿,他的稿子真的不能用,而我又不会告诉他“如果你按某某的样子写,我就用”,所以,他投再多稿,也是无谓地浪费双方的时间。随着愧疚感的积压,我只剩下最后一条路,慧剑断情,不要留给对方任何幻想和希望。于是,就有那封引起轩然大波的“慧剑断情”退稿函。那封信的风格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堂堂正正,如果说之前的退稿函还有顾虑对方心情的客套,那么那封信,就是百分百的真诚。即使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但我依然坚持信中的观点,对信中的每一个字负责: 杜超的稿件是不是好故事?——是! 能不能拍成电视电影?——能! 那它是不是好推理?——不! 能不能在《推理》上用?——NO! 发出这封信之后,我心里还美滋滋的呢。被我退掉的稿件,我希望它们都有个好归宿,就像我希望被我拒绝的男人都能找到好姑娘一样。我那时还对杜超抱有比较良好的印象,并抱持着非常美好的幻想:也许有一天,我会在电视上看到一部名为《重案7组》的连续剧,一看片头,“编剧:杜超”。我会马上找到邮箱,发封邮件恭喜他实现梦想,而他会对我说:“水天,当年听你的听对了。” 这种幻想的破灭,在于“粪坑牛鞭”贴。我一看我这火儿就搓起来了:怎么着?我这对你都掏心掏肺了,你这不识好歹,是吧?你就非让我这好人做得没好报,是吧?而且,这伤害到了我心爱的杂志,和与退稿事件完全无关的历史,完全激起了我的责任感。 其实,我是个“人性瑕疵”论者。什么叫“人性瑕疵”论?就是“你是人,你只是个人,你就只是个人而已”。只要你做的事情,在人性的范围内,让我觉得我身处你的位置也有可能做出和你一样的事情,那就没关系。用这种理论,我可以原谅我书中的凶手——是可忍,孰不可忍?只要你给我一点点小小的借口,我都可以理解你。可是,以当时的情况,我实在找不出任何你这么做的人性瑕疵的理由,按照逻辑,这只能上升为道德品质的问题。 而后,由于马天先生的斡旋,杜超开始好好跟我们说话了,他阐述了他受到伤害的原因,并复制粘贴了让他受到伤害的文字。我看了,是个正常人都生气,那要是骂我的我也生气——人性,是的,这也直接给了我理解的理由。再说,当杜超表示他青睐那种我最鄙视、认为敷衍到近乎不尊重的石沉大海退稿方式时,我确实莫名惊诧。以我的经历,我真的从来没想过会有人喜欢这个。在这件事情上,我确实犯了推己及人的错误,我把我最喜欢的东西,当成了大家都喜欢的东西。这越发告诉我,不能把自己的逻辑,当成全世界的逻辑。 在那之后,有一个作者,不知道我已经离职,投稿投到我这里。我向他说明了情况,让他投稿到杂志的邮箱,然后,我忽然想起了杜超,于是我问作者:“我们现在有两种退稿方式:一种是不告诉您退稿,一个月您自动放弃,优点是您心情好,缺点是等待过程太煎熬;另一种是直接告诉您退稿,缺点是您心里别扭,优点是您可以更早地为稿件寻找下一个归宿。您自己挑一种,我告诉编辑,按您喜欢的来。”我觉得,在这个我已经不做编辑的时候,在编辑的职业水平上,我看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对待作者方面,由以前的“片面体贴”,变成“全面体贴”。虽然进步的环境是嘈杂的,进步的过程是痛苦的,但进步就是进步,杜超事件确实让水天学到了不少东西,从某个角度讲,应该向杜超道谢。对了,有一点需要说明,我们的杂志短期内应该不会推行这种更加温柔体贴的方式,因为我离职后把邮箱交给古里妹妹,她一直在沿袭我的方式处理来稿,她还要负责《推理》的很多事情,工作量太大,我不忍再做出这种提议给她加压了。 至于以前的事件,我理智地分析,起因在于我和杜超在“怎样退稿才是尊重作者”的问题上意见根本分歧,又没有加强沟通,导致不知道这种分歧;而后,杜超的心情受到了伤害,他没能坚信在邮箱中感受到的真诚,而是直接将退稿归结为邮箱负责人的人品问题,从而对我们杂志也产生了诸多怨念;而我也没能牢记从邮箱中看到的礼貌,没有思考“本来挺和气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爆发”,没有详细调查研究,就武断地将之上升为道德品质问题,并毫不留情地加以灭杀。让我定性的话——这件事情,是一个沟通不良加上双方都不冷静造成的良性的小错误,即使是“粪坑牛鞭”帖也是小错误。说实话,如果当时您发一个“《推理》的态度让我很受伤”之类题目的帖子,写写和马天吐露的那些话,我会直接要来您的手机号,打电话给您道歉。至于我有没有这样的气度,您可以私下问问版主夜云;再如果,我能在发解释帖之前,在调查中看到让您受伤的帖子,我就会用今天的文字恳切地来向您解释。这个错误,是双方的,个人认为,一半对一半吧。如果您要认为我六您四、我七您三,这也没关系。小小地推卸一下责任,也是“人性瑕疵”,我能够理解的。 解决了以前的恩怨,来说说今天的事情。在何谓正道的问题上,我和郑兄是绝对一致的,应该踏实沉稳,应该厚积薄发,应该坚持某种正确的创作理念,在过程中应该不掺杂除了实力以外的任何因素。我可以保证我自己不做违背这个原则的事情,但是,那是因为我的品性就比较好吗?不是的。 生存在世上的每个人,其实都不是他自己,而是他成长环境、教育背景、生活经历、经济条件、人脉关系等一切要素的总和。有些富有的人——这个“富有”包括物质和精神——他们在一些事情上,不但可以赢,还可以赢得漂亮。而有些物质贫瘠的人,只有两种选择——输得道德,或者赢得龌龊。郑兄是精神上的贵族,您受到的教育告诉您原则重于利益,所以宁可选择前者;而若其他人也面临这个选择,但他的精神也贫瘠到认为原则可以拿去换利益,那自然会选择后者。这有什么奇怪的呢?面对诱惑,不妥协的人绝对是好样的,他已经超越了人性,拥有了某种神性的东西;而妥协于诱惑的人,也不能说一定一定就是坏人啊。也许只是比较现实而已,精神的贫瘠和他的人生经历有关,说起来,也不全是这个人的责任。 我有我的人生经历,导致我和郑兄的观念相当一致,我可以举手无悔,可以胜固欣然败亦喜。所以,我平时看着某些人为了那点小利益,风度不要了,面子不要了,啥都不要了,我就想问:为了这点小利益,你也至于?然后自己回答:是的,至于。以他的经济条件,或许特别缺这点小利益;或者以他的经历所形成的他的观念,让他对这点小利益特别在乎无法放手。不管是那一种,这都是个可怜人。当我看到谁做了什么令我不解的事情的时候,我先会为他触犯了我的原则而伤心愤怒,但一分钟后,我会开始同情从这件事情中透视出的一个人悲情而坎坷的人生。就像AC说的:“他是那么不幸,不幸得都忘记了幸福的含义;他是那么不幸,不幸得都不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就像鲁迅先生写的那样,那坚定的革命者都被人“人血馒头”了,他对那些杀害他的人,也只有“可怜”二字。 我想,如果杜超可以去过郑兄的一生,做郑兄做过的事,遇到郑兄遇到的人,也许他会成为郑学华,但真遗憾,他没有成为郑学华。当然,这只是我这个郑方的观点;也许杜方会觉得,应该让郑兄去过杜超的一生,去吃杜超吃过的苦,也许郑学华就会更加明白适应社会的道理,会成为杜超这样的“强者”,不至于整天感受到什么精神方面的痛苦。郑学华才是不幸的,他要是能变成杜超,才是真正的幸福之道。 是的,这就是我今天发帖的初衷。我比较害怕郑兄痛苦。郑兄以令人钦佩的勇气毫不犹豫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因为他非常具有责任感,不像我只想独善其身,他有一颗兼济天下的心,他并不想达到什么个人目的,他只是看到一个现象,研究了、思考了、痛苦了、觉得此风气不遏制要出大事了,所以发了那个帖子,希望能够挽回什么,拯救什么。我看过郑兄的文章,觉得这是一个令人心疼的心太重的人。他看到某些灰暗会很难过,看到别人振振有辞地反驳在他看来是真理的东西,大概就更难过。以杜超的人生经历他必然反驳,以我的人生经历我必然劝慰郑兄,以郑兄的人生经历必然能感受我的好意,但估计不会听劝……这一切仿佛前尘注定,就像套好了招儿、写好了剧本一样没有悬念。同理,这事件所有参与者,也只是他们的人生经历在这一事件中发生了交集,站在他们每个人的角度想来,他们的行为也都是有道理的。 虽然知道郑兄90%不会听,但我还是想说:这年头,“人性瑕疵”的东西风起云涌,极端剽悍,生这种气还真是生不过来。我是说可以理解,但理解和看着顺眼,完全是两个概念。有时候我也觉得沉重,因为那么多人都需要怜悯。我现在看到频发的“人性瑕疵”,皱皱眉头罢了。人生在世,谁还能不皱眉头呢?
PS TO 杜超: 你说“投稿好似谈恋爱”,你说“敬人者人恒敬之”,你说“观点不同不影响交情”,你说“你说服不了我,我也说服不了你”……这些明理的话感动了我,让我忽然具备了一种郑兄式的责任感,我觉得应该尝试和你沟通。 以前的事,该说清楚的也说清楚了,你做不当的地方,我抢先忘记了,因为我是我;我以前做错的地方,你原谅最好,不原谅没关系,因为你是你,我可以理解。至于《推理》,你继续恨它也好——虽然在我看来你没有理由,不恨它也罢,这也没关系。 咱们人生观价值观不同,也不用争论孰对孰错、孰黑孰白,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人,生而平等,我不会大道理沙文主义地去干涉谁的人生,但是,别人的人生观,也休想强加在我头上。我是个善良到近乎懦弱的人,只要不让我感受到——“他们追捕共产党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当轮到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的危机感,我就不会亮出尖牙利爪。如果我只想独善其身、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却还是有人反复拿些没影儿的事儿制造我的谣言、损害我的利益、败坏我的名誉、向我挑衅的话,就等于挤占我本已收缩得过于狭小的生存空间,就等于把我手中唯一的一块面包夺走,把我的一丁点咖啡从我的杯子里泼掉,这是不可饶恕的。我再怎么能理解,也要正当防卫了。 大家有事说事,水天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只要以事实为依据,当面锣对面鼓说出来,只要说得对,是我的错我认,能改的我改;《推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只要有理有据,还能不让人说话吗?是事实,就不怕人家说。 最后,我要阐述一下我的观点:我敢指着阿加莎·克里斯蒂发誓,《推理》的发行量,除了创刊最初几个月的动荡之外,一直都在上升中,只是加速度大小、上升快慢的问题。别说发行量没锐减,就算锐减了,就算有一天《推理》停刊了——个人认为——也跟没用杜先生的稿件,没采纳杜先生的推理小说理念,没有任何的关系! 当然,这只是我的观点。您可以认为如果它就是在锐减,锐减就是跟《推理》错误而您正确有关,这也只是您的观点。我不坚持我的观点,但您若要坚持,请拿出证据来!请列出一份表格,包含所有发行《推理》的城市,写出他们第N月的发行量,以及N+1月的发行量,并附上该城市销售商的姓名和电话,把它贴在网上。让大家一个个去打电话确认这份资料的真实性,若确定无误,然后把N月一加,N+1月一加,发现∑N>∑N+1了,那《推理》销售量在下降,没啥说的。若您提供不出这样的证据,请您明白谣言止于智者。总之,谁提议谁举证,要说什么就拿出证据。 您说《推理》发行量锐减的动机,我可以按照邪恶的功利的方式去解释,但我已经武断了一次,不想武断第二次,我认为这是一种偏信——您只看到了片面的信息,而偏信是“人性瑕疵”。您说水天怎么样了,欺压着谁了,偏袒着谁了,迫害了谁了,我认为这是一种盲从——您听误会我的人这样说的,而盲从也是“人性瑕疵”。这些都可以原谅。 但是,如果您说根据您的人生经历,必然要说一些无根据的话,必然不会为您的说法负责,必然会进行某些无端的攻击,那这件事的是非就太清晰,太缺乏可供全面认识的美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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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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