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华(郑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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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对杜超的回答和对“杜超现象”的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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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05月23日23点14分 |
对杜超的回答和对“杜超现象”的再分析 理理与杜超的分歧,主要在于两点,一是杜超行为的道德判断,二是由此而引发出的杜超的人格评判,这个问题原是派生的,但现在已经是一个交流的问题。在这两个问题的背后,还有一个隐含的问题,那就是杜超作品的价值评价。其实,这三个问题,我在前面已经讲过了,而杜超作了辩解,但因了这辩解,倒还有了再进一步说一说的必要。 其一,杜超行为的道德判断。 杜超认为,自我广告不是不道德,有好些朋友也这么认为。这里,我首先要指出的是,我在批评杜超时,说的是“道德感的缺失”,请注意,是“道德感”,而我并没有说广告是不道德。也有朋友说,杜超的行为没有达到“道德的高度”,被我“扣帽子”“上升”了。 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产生的。可进行道德评判的行为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他人产生了影响的行为,一个是个人的修养。但这两个方面是相互统一的。杜超的行为,明显对他人产生了影响,而从他的行为中,我们大体也可以推测出他的个人修养。 对一个人的行为的评判,只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二是道德,法律在“高”,道德在“低”。因此,大体上可以说,一个对他人产生影响的行为,“只要不坑蒙拐骗”,没有达到法律制约的程度,都可以进行道德评判。杜超的行为,并不是我们不能对之进行道德评判,而是我们要做出何种道德评判。 应该做何种评判呢? 我举一个例子,一个人对他人讲了假话,我们要对他进行道德评价,说他道德有污。这个简单的判断对杜超同样适用,因为杜超在自我广告中明显讲了假话。杜超的自我广告,如果上了电视台之类的地方,工商是要查处的,因为那是“虚假广告”。但杜的行为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虚假广告,而是“炒作”。并且,杜超的“炒作”极大地影响了推门和国内侦探小说界的生态环境。 那么,杜超这样的自我“炒作”是不道德的吗? 我的观点是:杜超这样的“自我炒作”,无限拔高,无比虚假,仅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噱头,完全就是不道德的! 试做一下假想吧,如果大家都可以像杜超一样“自我大广告”,那会是什么景象?噱头满天飞,大师满街跑,中国的文学界恐怕就变成了一个疯人院了。 再说道德感。什么是“道德感”呢?我的理解是,一个人对道德的自我感知,即自我的自觉或不自觉的道德约束。当杜超大言不惭地放言的时候,我一直就想问他:杜超大师,在你自已听了你自己的话之后,你做何感想呢?你是不是还有一种道德感呢? 后来我想,我是错了,杜超既然这般地说了,哪里还有什么道德感了?或者说,他是不屑于这种道德和道德感的。 而且,还有很多的人也这样,他们不屑于这种道德感。这样,杜超的行为就不再是个人的行为了,而成了“杜超现象”。 我感慨世纪道德的流失,因此很在乎地想询问80后的写家,世纪之初,你们,你们还有道德感吗? 在我还来不及做出这番询问的时候,我在“大侦探”网站上看到了ND-L对杜超的信。我在这封信中看到了80后的道德感,这是令我欣慰的。只是没想到,一不小心,卷入了对杜超的论争中。
其二,杜超人格形成分析。 我对杜超的了解很少,只限于在贴子上看到的,因此,对他的人格分析可能只能是粗略而肤浅的。而为了尽力避免有“人身攻击”之嫌,有些话我只能欲言又止。 体现杜超人格的行为,最突出的,还在于水于一色在同杜超争论中所揭示出来的。(我不再引用了)。杜超为了发表所说的话,如果是在糟蹋杜超个人,也说算了,但它至少糟蹋了我对杜超原先不算坏的感觉。 那么,杜超何以不以为耻呢?何以不以为鉴呢? 其实杜超是以为耻的。根据就是,杜超在同恶人兄的论争中,只字不提水天一色,更不敢提示有过这么一段“故事”。但水天一色最终忍无可忍,将之抖落了出来。 水天一色的贴子一出来,杜超,我是惊呆了,杜超,我被你吓住了。 云豹妹妹掉了书袋子,说起了西方的人格理论。我想,请云豹妹妹可能的话,对杜超的行为做一个理论上的人格分析,看看他的本我何存,超我何用,自我何样? 我很快就原谅了杜超,因为,我觉得他的成长中遭受的挫折与我有些相似,(他的反应却恰恰相反)。我想,杜超是让社会异化的人,他的这种堕落不能完全怪罪于他。我把这笔帐算在了社会上,是中国的文化体制造成了杜超人格的丧失。这是有一个过程的。 我想,最初的时候,杜超可能是相信社会的,但89年,他哥哥的不公平的遭遇以及之后杜超自己奋斗的失败,使杜超完全失落,他愤恨政治对文学的强奸。这时,杜超开始反省,开始改变,接着,杜超就成功了,而且成了省作协会员。他非常在意这个,他大约由此相信,不久的时候,大约一个五年的时间,他就会有更大的成功,现如今,他信心满满。一个失败,一个成功,社会就是这样在教育着一个可能具有良好的写作潜力的人。用一个失败警告,用一个成功激励,社会就这样把杜超改变。 成功是怎样的艰难呢?写啊写,求啊求,有多少的泪水和汗水呢!“成功”之后的杜超是不容人拒绝的,他最希望听的声音是别人叫他“前辈”,甚至叫他“大师”,可没有人这么叫他,而他是自觉有这么“潜力”的,怎么办呢?社会还是这么不“开化”,于是他只好自己冠名--“大师!” 但是,偏偏《推理》不识大师,三番五次,五次三番地拒绝杜超,杜超再也忍受不住了,于是写出“粪”的帖子,引发了一连串持续到今天的反应。 据说有一种“奴隶蚁”,原先也是正常的蚂蚁,只是被其它的强大的蚂蚁掳去,逼之做“奴隶”,之后,“奴隶蚁”就世代做了奴隶,连他们新生的后代也是奴隶。尼采有一句话,说:“当你注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注视着你。”这句话的翻译实在糟,但含义很深刻。其大意是说,你去改变一种恶,你同时也会被恶所改变。杜超最初是愤恨和反抗这个社会的,但他终于还是被这个社会所改变所异化。杜超现在教训“后辈”时,喜欢扬言“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他现在有了一整套的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他就用这些教训“后辈”,以表达他的“爱心”。他传输的是什么呢?当然就是他在当于连时的那一套,不过这一套并不是他的独家发明,“厚黑堂主”早已做过教诲,前面也讲到了,不再列举。 最可悲哀的是什么呢?是我在前帖所述及的,为了警醒杜超,我再重复一遍。 杜超,就其个人来说,真正的可悲之处就在于,他在被这个社会所异化之后,再以异化的标准来作为他的人格理想、道德追求。 杜超,是“杜超现象”的典型。 没有,也不愿看清“杜超现象”来龙去脉的杜超,依然沉浸在良好感觉中的杜超,他已经成了一朵“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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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雾非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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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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