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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青:侦探小说的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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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03月17日01点08分 |
程小青:侦探小说的多方面
作者:程小青
(一)短短的九十年历史
侦探小说的历史,和其他的小说比较,真可算得很幼稚了。这是一种特殊体裁的小说,就性质方面说,委实合得上“别树一帜”的成语。因为在美国衷迪茄挨伦坡第一篇《麦格路的凶车案》问世以前,速侦探小说的名目都不曾在任何书上发现过。所以坡是侦探小说的创始者。在他以前,在欧西文坛上虽也有叙述阴谋、凶案、和其他类于猜谜性质的作品,仅都不是纯粹的侦探小说。若要寻一篇小说,把一件疑案做一个中心问题。因着一个侦探——小说中的主角——凭着理智的活动,和科学的技术而获到那疑问的最后解释,那不能不把那《社宾探第》第一篇——麦格路的凶案,——认做是开天辟地的第一篇。但《麦格路的凶案》是在一八四一年方才出版的,从那时到现在,还只有短短的九十年。凭着这样短的历史的新进少年,厕身在其他“故家旧阀”式的老大哥的绅士里面,自无怪要被看做黄毛小子而不能得到相等的待遇。因此之故,侦探小说是否应在文学正统上占一席地。至今还是聚讼纷纭。
可是在那已在的九十年中,在侦探小说上努力的作家也不算少,除了美国的坡以外,美国的叩林斯,美国的喀德鳞格林,和英国的柯尔道尔,玛利逊,福礼门,法国的勒勃朗等等,都有相当的努力。
五年以前,我曾译过一部《世界客家侦探小说》集,便可略略窥见侦探小说的作风和体裁的演进的史迹。内中要算柯南道尔的努力最大,成功最伟。他的《福尔摩斯探案》,自从一八八七年,第一篇《血字的研究》出版以后,四十多年来,先后创作了长短六十篇之多。不但福尔摩斯的名字不胫而走遍了全世界,而侦探小说的名目,也因此而得到了更普遍的认识,和更确定的成立。所以我们就认柯南道尔集了侦探小说的大成,也不为过。在最近时期,足以继承柯南道尔的功绩而在侦探小说文卜增添光荣记录的,有英国的瓦拉斯,开司登,美国的范达痕等,而范达痕的作品,更足以风靡一时,因为他的斐浴凡士探案,细腻紧凑,玄妙的想象,生动的描写,在在足以出人头地,并且他的文笔又非常优美,除了处处都合科学的原理以外,又把最新流行的行为心理学和美学等等,引用进去。因此,他的作品委实有后来居上之趋势,同时使一般人对于侦探小说的歧视的成见,也消灭了不少。所以范达痕——他的真名叫做卫校特赖哀脱——在侦探小说界上,真可算是一位继先开后的元勋。
侦探小说的发源地点是在欧美,欧美的历史既然这样幼稚,那么,从欧美引渡而到我国的历史,自然更比较幼稚了。在我国的故箱里面,如唐宋以来的笔记小说等,固然也有不少记述奇狱异闻的作品,可是就体裁性质方面说,决不能算做侦探小说。他如流行通俗的施公案,彭公案,和龙图公案等,虽已粗具侦探小说的雏形,但它的内容不合科学原理,结果往往侈述武侠和参杂神怪。这当然也不能算是纯粹的侦探小说。
故而侦探小说在我国最早的历史,不能不推四十多年以前,梁任公所办的新民丛报上译载的《福尔摩斯探案》。据闻我国最先译《福尔摩斯探案》的,有一位李维格先生。(不知这李先生是否就是那位值得钦佩的把遗产捐做教育奖金的李维洛,我却无从证明。)自此以后,我国人对于侦探小说便引起了兴味,译述的人很多:象林畏庐、包天笑等都是知名之士。又如小说林商务书馆等,都曾出版过不少译述的侦探小说,如《聂卡脱探案》、《贝克侦探谈》、《乡那文探案》等等。后来到了民国初年,中华书局又出版了严独鹤、刘半依、陈霆锐、和著者等译述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过了几年,周瘦鹃等又翻译《亚森罗苹全集》。到了民国十五年,著者又重新把福尔摩斯的新旧作品,一起搜罗拢来,用语体文重新译了一遍,出版了一部《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除此以外,更有许多详述的长篇短篇侦探小说,散见在各种杂志和日报上面。故而到那时期,翻译的侦探小说,在我国文坛上可算已到了如火如茶的全盛的时期了。
说到我国创作的侦探小说,在民国七八年间,也曾有过一小更灿烂的纪载。除了拙著《霍桑探案》以外,有俞天愤的《中国新探案》、陆澹盦的《李飞探探》、张碧梧的《宋梧奇探案》、赵苕狂的《胡闲探案》、朱(羽+戈)的《杨芷芳探案》、其他还有孙了红的《东方罗苹奇案》、和何朴斋俞慕古合著的《东方鲁平奇案》。其他还有许多作家,因着作品比较不多,不能尽举。此外还有前《申报》主笔除冷血,和现在任北平大学教授刘复,(刘君原名半依,除译述的不算,在《中华小说界》上也曾发表过侦探创作),也都曾偶一为之。最近又有柳村任的(村人)《梁培云探案》,也可算是后起之秀。可惜这许多作家、都是“乘兴而作,兴尽而止”。他们的努力,不久便变换了别的方向,不能始终其事。这委实是侦探小说界上的一种莫大的损失,也是我国通俗教背上的一种缺憾!因为我承认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除了文艺的欣赏以外,还具着唤醒好奇和启发理智的作用。在我们这样根深蒂固的迷信和颓废的社会里,的确用得着侦探小说来做一种摧陷廓清的对症药啊。
(二)自叙体的利用
侦探小说的记叙方式,也有他叙与自叙两种,他叙体也和其他小说一般,著书的处于第三者的地位,把书中的实事用纯客观的方法,逐节演述出来,自叙体著书的就成了书中人物的一员,在探案时记录者也亲身经历,对于全案的事实,也往往参加动作和意见,所以他所记述的事实,也比较的亲切、真实、和更有兴味。
在许多侦探小说中,大半都采用自叙的方式。如《杜宾探案》中的不著姓名的助手,《福尔摩斯探案》中的华生。《斐洛凡士探案》中的范达痕等都是。至于我国的创作方面,采用自叙体的也居多数。所以拙著的《霍桑探案》,也借重了一位包朗先生。不过福尔摩斯的华生,和斐洛凡士的范达痕,地位虽同,实际上还略略有些区别。范达痕只做了几士的记录人,虽也同样参与其事,和有时也私自表示他主观的见解,可是在侦查时的动作和讨论推敲,形式上并不公开参加,华生却不但给福尔摩斯担任记录的职司,同时又明明做了福尔摩斯一个有力的助手。他参加侦查,参加讨论和谈话,有时竟代替福尔摩斯出马,充任全案中的要角。我的那位包朗先生,也和华生对于福尔摩斯一般的做了霍桑的得力助手。他在霍染的一百多件案子里面,除了少数的例外,大部分都亲身参与,他对于探案时的动作和见解,也不消说象华生一般的处处参加——有时候竟变华生更见勤奋,不过就个性、习惯、态度方面说,他和华生,也象霍桑与福尔摩斯般的彼此不同。我觉得这一种自叙体裁,除了在纪述时有更真实和更亲切的优点以外,而且在情节的转变和局势的曲折上,也有不少助力。譬如写一件复杂的案子,要布置四条线索,内中只有一条可以达到抉发真相的鹄的,其余三条都是引入歧途的假线,那就必须劳包先生的神了,因为侦探小说的结构方面的艺术,真象是布一个迷阵。作者的笔尖,必须带着吸引的力量,把读者引进了迷降的该心,回旋曲折一时找不到出路,等到最后结束,突然把迷阵的秘门打开,使读者豁然彻悟,那才能算尽了能事。为着要布置这个迷降,自然不能不需要几条似通非通的线路,这种线路,就须要探案中的辅助人物;如包朗、警官、侦探长等等提示出来。他提出的线路,当然也同样合于逻辑的,不过在某种限度上,总有些阻碍不通,他的见解,差不多代表了一个有健全理智而富好奇心的忠厚的读者,在理论上自然不能有什么违反逻辑之处的。
因此之故,有不少聪明的读者,便抱定了成见,以为华生或包朗的见解,总是不切事实和引入歧途的废话,对于他的见解议论特别戒严,定意不受他的诱惑。假使真有这样聪明的读者,那我很愿意剖城的向他们进一句忠告,这成见和态度是错误的!因为包朗的见解,不一定是错误的,却往往“谈言微中”。案中的真相,他也会得一言道破,他的智力和眼光,并不一定在霍桑之下,有时竟也有独到之地!因我既不愿把霍桑着做是一个万能的超人,自然他也有失着,有时他也不妨不及包朗。譬如那《两个弹孔》等案,便是显著的例证。读者们如果抱定了前述的成见,读到这样的案子。难免要想作者的故作狡猾。那我也不得不辨白一句,须知虚虚实实,原是侦探小说的结构艺术啊。
(三)取材与命名
有人说侦探小说的取材,总不外乎偷盗和凶杀,而凶杀的动机,从大体上说,也往往逃不出“财”“色”二字的疆界。这是事实。但这不能就算是侦探小说的短处。因为若把这一点算是侦探小说题材的单调的证明。那么。言情小说问题材,只限于男女之爱,岂不更偏狭单调?其实世间一切问题,若根究到最深的主因。什么都不能不归结到“食”“色”二字,食(财字可以代表)是维持人类生命的原素,色是延续生命的原动力;世界就靠着这两个字的力量而存在的。芸芸众生的一切动作,追根究源,都是受了这两个字的驱策和指挥,因此才演出种种奸侫圣善,悲欢离合的事实。明白了这点,便可知侦探小说的优劣,并不在题材方面,除了想象力的灵妙与否,却在结构和描写手段的高下。同是一个盗案或命案,在发案的经过,侦查的步骤,和破案的技巧上,尽可以各不相同,此外还有有意无意的伏线,和若即若离的变化,紧凑而有暗示力的谈话,惊险疑惑的局势,这种种都是侦探小说的重要的艺术。它的优劣的批评,也应当把这些做根据的。
任何小说问命名,唯一前条件,要在能有含蓄和有暗示力量。侦探小说更应恪守着含蓄不露的诫条。“什么怨”。“什么潮”。的标题,固然不适宜于侦探小说,而那些一目瞭然毫无含蓄的命名,也应绝对禁忌。譬如《福尔摩斯探案》中有一篇叫做The Dying Detective,意思是“病危的侦探”,福尔摩斯假装患了重病,设计侦捕一个巨憝。但译名叫做《病诡》,那就犯了显露乏味的弊病。我在好几年前,写了一篇霍桑探长篇。取名叫做《冤狱》,写的是一件因恋爱争妒的凶案,后来经某书局的编辑先生的好意,给我改了一个题目,叫做《妒杀案》,那就变得一览无遗,味同嚼蜡了!所以侦探小说的题名,最重要的就是有含蓄和暗示,最忌的是“拆穿西洋镜”般的率直显露。若能含着双关的意义,那才是上乘。我记得在民国七八年间,有一位青年作家张无诤,写了一篇短篇,叫做《空屋》;那犯案的屋中不但空无所有,并且是一间连空气都没有的真空屋。这篇小说的事实,在科学立场上也许不能城立,但命名的双关意味,却是非常巧妙。所以西国作家对于命名一点,往往出因着案中事实的复杂,找不出一个集中的题出,便索性唤做某某路盗案,或某某人血案,象范达痕的六种长篇,原名便都是某某人血案。
(四)结束与开端
侦探小说的结构,最重要的在结束与开端;而最困难的也在结束与开端。开端时最好合得上那句现成的“开门见山”的考语,结束时又须具备“画龙点睛”的妙处。
我见过美国韦尔斯与的一本《侦探小说的技艺论》内中引出几个奇突的开端的例子:有一篇叫做《黄屋》,写一名黄色屋子,只有一个个人过去,却不见出来。还有一篇唤做《神秘的名片》,说一个女子得到了一张写着外国文的名片,伊把这片子给一个酒铺主人瞧视,那主人吓得退避不遑;又请另一个酒客翻译,那酒客也立刻退避;后来伊拿了片子到旅馆里去,那旅馆主人也拒绝不许住宿。这样突兀的开端,的确足以引人注意。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讲师聂克逊博士,曾著一部《著作人应知的心理学》,第一章就说到小说的开端,必须有一种动人心弦的吸引力量。他也曾举一个例子,现在译在下面:
那伯爵夫人锐声惊呼道:“你这恶鬼!你竟敢吻我!”
这短短的一句,果真构成了紧张的局势,含着伟大的吸引力。一篇小说如果有这样有力的开端,又有逐部紧凑的局势,那自然可以吸得住读者的注意力,而使他或伊发生高度的兴味。假使结束时又能“众流汇海”的一丝不乱,而情节的转变,也处处在情理之中而不在读者的意中;进一步使读者们感觉到事实虽已结束,而弦外之音还有余不尽,那就是一篇圆满的小说。 不过侦探小说若要兼顾到开端与结束的“并皆佳妙”,那委实是难上又难!就已成的作品而论,亚森罗苹奇案开端时虽大半未免流于神怪。《福尔摩斯探案》和《斐洛凡士探案》,结束时无一案不头头是道,豁然开朗,但开端时只有相当的暗示力量;却不见有怎样紧张的局势。这三位盛名的作家,对于开端与结束,尚且只能各偏其一而不能兼顾,那便可见兼顾的不容易了。 人们都知道侦探小说的情节,大半是空中楼阁;这楼阁的建筑材料,就是空虚的想象力。不过这想象力不能凭空活动,却需要机缘的触发。我记得有一次在报上读到一段利用口技行骗的新闻,现在约略录在下面:
有一个骗子假称奉了主人的命,在珠宝铺选了许多贵重饰物,叫店伙陪同着回去取款。那骗子把店伙领进了一宅巨屋的客堂,便叫店伙暂坐,他自己便拿了首饰送进厢房中去,给他的女主人们鉴阅。不久,那店伙便听得厢房中有一老一少两个女子的声音,发出种种赞美和批评的说话。再过一回,那奉命购办的仆人从厢房中退出,叫店伙略等一等,声言女主人们将亲出论价,他自己使向外脱身。那店伙以为女主人们明明在内,毫不疑心。可是等了一回,不见动静,厢房中又寂静无声。他揭起门帘来向里面一瞧,却已空无一人;才知先前的语声,完全是那骗子的口技!
我因着这段新闻,便构成了那篇《神龙》的离奇凶家。又有一次,我走进课堂,推门时用了些力,激动了课堂中一扇半开的窗,那窗便自动的关合。因着这个经历的触发。又构成一篇霍桑探案《窗》至于有了这触发以后,究竟先构造开端,或是先布置结局,却也不能一定。在我的经验中,十之六七,是先布置最后的结局的。
(五)霍桑的来历
自从拙著《霍桑探案》问世以后,有不少好奇的读者,和同文友好,曾向我发过种种有趣的问句:“霍桑是谁?”“究竟有没有这一个人?”“他的命名是不是谐声‘吓伤’?或是借用了美国的名小说家Nathaniel Hawthome 霍桑的名义?”
因此,我不能不在这里附带解答几句。霍桑命名的来由,真是很有趣的。他的原名本叫霍森。他的第一篇探案的发表,就是民国初民《快活林》第一次竞赛征文的《灯光人影》。这篇的原稿本写霍森,也许独鹤老友把“森”字给他改了一个“桑”字,或者竟是出于手民先生的好意更改,那已不得而知。当时霍森因着怕登更正广告的麻烦,就也以误就误,直截承认了霍桑。至于当初取单名的意思,就因那征文是限定两千字,我因者拘泥了这个限制,恐怕二千字不足畅写,所以不得不紧缩到篇中人姓名的字数。因为我的那篇灯光人影的字数,不多不少,恰恰扣准了二千字啊!
还有一层,那时候小说中的象福尔卑斯般的侦深,虽受一般人的欢迎,但实际上的那些张金标、李得福一类姓名的所谓侦探,却常会给人们感到挺胸凸肚,和帽子歪在额角边的印象,而发生厌恶和诅咒!我既然希望把一个值得景仰的有科学思想和态度,重理智持正义的崭新中国侦探,介绍给一般人们,那自然不能不另想一个比较新颖的姓名了。
末了,我还有几句代替霍桑答谢的说话。有好多读者,常用文字发表,或写信给报志编者或著者,来称扬霍又。或有同情的作者,要求和霍桑较一较高下,先写信请求他的谅解。他都是很感激和诚意接受的。我已得有一次碧梧老友,写了一篇《双雄斗智录》。刊在《紫罗兰》上,写蓝三里党和霍桑作难。这原是一时游戏上作:在霍桑本毫不介意,却不料因此激动了中西女塾里的四位高材生的不平。他们竟认假作真的写信给紫罗兰的主干瘦鹃老友,声言碧梧先生把霍桑写得蠢如鹿豕,挖苦太过,要求更正。后来碧梧栖兄竟也从善如流,把原来的设计改变了一下,最后的结果,霍桑到底占了胜者。这一回事,在霍桑也觉得是感激无尽的!
原载1933年《霍桑探案》第2集,上海文华美术图书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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