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飘的族(漂飘的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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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贝克街夜话—歇洛克·福尔摩斯与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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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08月05日15点05分 |
太夸张了,想贴几个字都不行耶!!!老是说含有逗号、引号、冒号......等非法字符出错,不活了
到这里http://www.cityebook.cn/bbs/htm_data/21/0708/42.html去看 或者到IC去看吧 http://www.iccomic.net/dispbbs.asp?boardID=4&ID=14254&page=1
剪二段: --------------------------------------------------------------------------------------------------- “啊,你自谦过早了。”福尔摩斯眼里显出诡秘的神色,“你来念念这本书吧!” 华生把福尔摩斯随手一丢来的书拿起来,他突然想起来,早餐时它就摆在桌上,他想翻翻,但看清书名后,他又觉得那会影响嚼面包的口味。这本书叫《这个偶然、偶然、偶然的世界》。华生按福尔摩斯的指点翻到了有折的书页,他有些吃惊,那上面写道: “福尔摩斯忧郁地说:“演绎法是强有力的方法,但是只有掌握了大量的原始证据才能运用它。但在破案时任何侦探都不可能掌握这么多原始证据。他就得在证据极度缺乏的情况下进行工作。这哪儿提得上演绎法呢!老实告诉你吧”他压低声音对华生说,‘我不用这个方法!’华生简直惊呆了,好半天才说出话: ‘你可是绝妙地、有说服力地描述了破案的过程啊!而且这的确是演绎法。’福尔摩斯沮丧地说:‘问题就在描述这个词上。描述案情容易,破案就难多了。并且我用的根本不是演绎法,而是归纳法。老实说.连大一的学生也不该混淆演绎法和归纳法。过去我深信自己运用的是演绎法,实践证明恰恰相反’:华生畏畏缩缩的问道: ‘是否可以这样说,描述探索真理的过程,是演绎法,而探索真理的过程本身是归纳法呢?’‘华生,你总是能理解我的想法、,如果你在《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勘误表加上一句:“演绎法”应读为“归纳法”,这一切都解决了,你的名誉丝毫不会受损。’福尔摩斯微笑着安慰华生。” 谈到此,华生不禁大叫起来,“哎,你不会以为我是为了钱,把回忆录偷偷又卖给另一个人胡编乱改吧?” “你误会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是拉斯特里金的手笔,一个苏联人。他曾经写信给我。说你和柯南道尔先生把逻辑都弄混了。我本不想为此说些什么,可是近来我被请到苏格兰场讲课,我确实感到了你和柯南道尔制造的不少混乱。要知道我为此费了许多口舌。” “那么,你是赞同那个俄国佬的观点了?” --------------------------------------------------------------------------------------------------- “华生,你那些《回忆录》或者柯南道尔的《探案集》,我早就说过像几何定理掺进恋爱故事。太多的文学性损害了我的侦探术。其结果是,人们宁愿把柯南道尔的老师J·贝尔博士当作你们的原型而把我说成是虚假的。好吧,既然我是幽灵,就不妨说说人们认为真实的事吧”。福尔摩斯走向墙角。说道:“华生,你打开电脑,到BK221网站查一下。……搜索……键入:F·P……对!‘F·P爆炸案’,看看有什么。” 华生检出资料,那是1940年1月16日的案件:一个自称F·P的人在爱迪生公司大楼安放土炸弹,几周后又安了第二颗,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这类事件突然中止,1950年又开始发生i }. p.’炸弹恐吓事一件,1955年‘F·P’炸弹竟然出现了52颗,发生30次爆炸,炸弹越造越好,还有了死亡记录。爱迪生公司和纽约警察局为此苦无良策。幸而一位精神病法医学学士芬内当上了侦探长,他绞尽脑汁之后,想到了请教刑事犯罪心理分析家布鲁塞尔博士,博士给警方提供了获得巧个推断,1957年终于破案。华生按照福尔摩斯建议打开了“推理假设”,找到了布鲁塞尔推断的分析。
“推断1说‘F·P’是个男人。哈,哈!这不是太简单了吗?”华生直摇头。
“华生你真见忘,在《威斯特里亚寓所》一书中你问我那份神秘电报是男人发的还是女人发的,我顺口推断说’‘男的”,我说女的不会拍那种先付回电费的电报,表面看从根据到推断是演绎,但我说的第2句从何而来?是直觉。你再看电脑的分析,它说推断1,是枚举归纳:因为以前放炸弹的都是男的,无一例外。故此案亦然。按说这是两步推理,第一步是枚举法得到“放炸弹的都是男人”,第二步自然是演绎。第一步试图解释布鲁塞尔的直觉,不容易啊,我觉得枚举法解释只是个例外,直觉的方式很多。其实即使偶尔有过女人的例外,布鲁塞尔对案情的直觉仍不会改变,这不会有多少影响。变直觉为推理只能是近似的,可是真理却在特殊的经验和灵感之中。”
“这样说,那么推断2说,‘F·P’在50岁以上,这么准确?也是直觉吧?。” “不,你看这可是经验归纳的功劳,布鲁塞尔研究过‘偏执狂’,这种病发展缓慢,但一过了35岁便发展得不可收拾,‘F·P’距最初放置炸弹时又长了16岁,那他不是50多岁吗——这是归纳结论上的演绎。但有两点亦非易事,一是研究病理特别是研究‘偏执狂’的方法恐怕足够一本书去写吧,二是得到‘偏执狂”的概念是以16年的极端行为史作代价的,我要是像纽约的警察。还能靠侦探术为生吗?推断3说爱迪生公司也许有过错,根据‘偏执狂’的自卫理论,他总有归罪别人的理由,注意啊,这是连环推断,要是推断2错了,推断3也难保正确。华生,你读读精彩的。”
[此贴被漂飘的族于2007-8-5 15:09:47修改过]
[此贴被漂飘的族于2007-8-5 15:15:3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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