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龙(小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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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Re:【超谬误逻辑推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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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02月10日21点24分 |
以此类推,C也是诡辩。
来看C。推理论据:没有丢的东西就是你还有的东西。结论:你没有丢掉角,那么你就是有角的人。
C的推理论据是不全面的。因为这个论据要成立必须要有一个前提——【在你本来拥有的东西里,现在没有丢的东西就是你还有的东西】。首先这项东西你必须要曾经拥有,之后才有把它弄丢的说法,角根本不是你本来拥有的东西,自然没有丢掉角或者没丢掉角的说法。
所以这句话以偏概全,故意漏掉了前提,以不充足的论据冒充全面的论据去论述,达到混淆的目的,是很典型的狡辩。
顺便提一句,在向度娘搜寻诡辩和谬误两个词时,我发现两者的区别在于,诡辩是有意的,也就是所谓的无理狡辩,而一般的谬误是无意的。因此再重新看题目的时候,我认为这四项问题都偏向于诡辩而不是谬误。因为一般人很容易看出这四个结论都是不对的不符合客观情况的,但是偏偏四个人的逻辑听起来都挺有道理……
以在下观点,有意将不符合常识的错误结论以似是而非的逻辑弄得无从反驳,应该用诡辩来形容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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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给我杯乌龙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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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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