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作者: 主题: 内容:
 进入版区才能发表文章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原创推理 > 原创小说   【版主】:wangjiajun,关枫 字体大小:
[1] [2]1页/共2页(总计19个回复) 下页
主 题: [原创]瞒天过海(又名《“杀妻”疑案》)(全文完)(人气:1545)
 florar520Ado
1 楼: [原创]瞒天过海(又名《“杀妻”疑案... 06年10月08日00点37分


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的,我会在文末说出来。
这里要声明一下:小说仿写于某位大师的文章,取材于去年中国发生的一起大案
为了防止那起大案的当事人看到这篇小说之后说我歪曲事实
所以我还是多说一句:本故事纯属科幻小说(即:建立在一定科学基础上幻想出来的推理小说)
纯属虚构,希望不要和我雷同,谢谢合作~!

本文写得比较仓促,存在着瑕疵,希望大家指出其中错误之处
暗夜将不胜感激~!










瞒天过海


——又名《“杀妻”疑案》

作者:暗夜花儿开


事件并不复杂,案情大致是这样的:

1993年4月10日晚,32岁的村妇在村外瓜棚外被其夫所杀。之后,凶手伪装现场之后离开。

这案件就发生在相距湖北省J市约50公里的一个乡村中。这里仅有20户人家,全村以种植西瓜为生。

郝毅伟担任了这一事件的辩护律师。本来这事析是由另一位律师谢子清承担,可这些天谢子清生了重病,还要进行一个大手术,此事件便无法顾及。于是他把此事件托给了郝毅伟。郝毅伟无法推辞,加之最近又没有什么事,便担任了下来。

被告的父母出了一些钱,政府也出了一些钱,但如此,这种辩护费也是相当低的。谢子清在电话里说:“虽然费用低了一些,但这事件还算简单,你适当处理一下就可以了。”

之后,谢子清又低声说道:“被告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还请你尽力帮忙。”

郝毅伟却认为,假若案件本身有意思,即使一分不收,甚至倒贴费用,即使被告与谢子清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会投入十分热情,“尽力帮忙”的,但案件若平平常常,他就只能“适当处理一下”了。

这次的案件看起来似乎属于后者。

[此贴被florar520于2006-10-12 19:09:03修改过]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florar520Ado
2 楼: [原创]瞒天过海(二) 06年10月08日00点40分


郝毅伟接下了委托,翻阅了与本案起诉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侦查记录,从中了解案件内容。

4月11日上午,高关村村民龙某(女,35岁)在村外瓜地旁的一条小河边发现了一具女尸。仔细辨认,这具女尸是村民娄忠贵(36岁)的妻子卫玉珍(女,32岁)。龙某忙跑回家告知其夫,后来夫妻两人报了警。

从尸体解剖结果来看,致死原因是死者左太阳穴的位置遭到强击后引发了脑内出血。左太阳穴处的头骨凹陷下去并碎裂,低下去的部分有一拳大小。从胃消化状况来看,凶杀发生在死者晚饭后大约4小时左右。由于死者案发当天晚6时吃饭(这由邻居叶某(女,40岁)证实),所以作案时间约在晚上10时左右。这与警察初步推测的死亡时间相一致。

县公案局的刑警勘察案发现场,确定河边即为案发第一现场。死者站在河岸上受到凶手致命一击后,向右扑倒,翻倒在河边。从死者脸上并没有痛苦表情来看,是当即毙命。可见,凶手是一位臂力很强的人。死者身上并没有搏斗的迹象,又没有受到性侵犯,可见凶手应该是死者熟识之人,在面对面说话之际突然发难,将死者打死的。如此判断,侦察的方向便出来了。

死者卫玉珍与丈夫娄忠贵于8年前结婚,现有一女名叫娄小丽(女,6岁)。案发当天,娄小丽在娄忠贵的父亲那里居住。死者家境虽不富裕,但村人证实,夫妻二人生活还算和美。

死者待人热情,又很能干,她也不曾有过什么丑闻,村民们也没听说过她会有什么仇家,听说被杀的是她都感到意外。

刑警们在娄忠贵的父亲(62岁)那里见到了死者的女儿。一位刑警问道:“小丽啊,你家里爸爸妈妈在一起过得好吗?”

死者家属还没有将她母亲的死讯告诉她。

“不好,爸爸妈妈总是吵架,爸爸还总打妈妈,妈妈总是哭……”

看来,死者的家庭状况并非村民们所说。可能是“家丑不可外扬”,家庭危机没有在村民们的面前表现出来。

不过这么说来,死者的丈夫就比较可疑了。

恰在这时,死者的母亲(61岁)赶来,向刑警们说道:“你们还在查什么?快去把忠贵抓起来,玉珍一定是他杀的。忠贵总是在家打玉珍,这事她向我哭述好几次了。只是她不让我往外说。我可怜的女儿啊……”说着就哭起来了。

死者的母亲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去年(1992年)9月时,娄忠贵当时在离家10公里的镇上一家厂子里当保安。有一天,卫玉珍搭车去镇睛,在车上她听到有两个妇女在谈论娄忠贵,说他在厂子里和青年女子韩某(女,26岁)好上了。卫玉珍强忍怒气找到娄忠贵并质问此事,他承认确有其事。不过他说那是90年的事了,现在已经没有了联系。卫玉珍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有了结,于是夫妻两人之间产生了裂痕,夫妻矛盾日益加深。

死者母亲还说,娄忠贵曾在卫玉珍面前扬言,说要杀了她。

死者的丈夫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

[此贴被florar520于2006-10-8 13:44:42修改过]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florar520Ado
3 楼: [原创]瞒天过海(三) 06年10月08日00点44分


在调查娄忠贵案发当晚的行踪时,刑警找到了他的麻将友方某(31岁)、秦某(41岁)、奥某(40岁)和吴某(37岁)。据他们说,当晚娄忠贵与几人在奥某处打麻将,在大约9时半时,娄忠贵有事离开过。至于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具体时间大家都记不清了,方某说大约10时20分,秦某说大约10时半。

从奥某处到案发现场的瓜棚单程不足30分钟,娄忠贵抽身离开去作案,是可以在10时20分左右赶回去的。

同时,刑警们获悉:大概晚上9时45分左右,高关村村口的王某(35岁)外出小便时从厕所窗口望见一位男子由村口出去急匆匆地向瓜地赶去。从男子身形看来,此人很象是死者的丈夫娄忠贵。

刑警们逮捕了娄忠贵。

[此贴被florar520于2006-10-8 13:45:03修改过]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florar520Ado
4 楼: [原创]瞒天过海(四) 06年10月08日13点44分


经过几天的审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娄忠贵供认不讳。

以下是娄忠贵的部分供词:

我妻子这几年不知是受至了什么刺激,疯疯颠颠不说,还总是捕风捉影。我和村里的妇女多说几句话,她就说我搞婚外情,对不起她和女儿小丽,还呜呜直哭。对,我承认是打过她,但我打她是气恼她胡乱猜疑。

在90年我在邻镇的锅炉厂烧锅炉,在那里我认识了未婚女青年韩某,我们两个人很快就好上了。直到91年初,我们都不在那里工作了,这才没有见面。之后的两年我一直忍受着妻子,每当她在家中吵闹,我就会想起韩某,想起以前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日子。上个月我在镇上的市集上再次再到了韩某,没想到两年来她一直没有结婚。我想她可能对我有那个意思,但我知道她是不会喜欢一个有妻子的男人的。于是我萌生了杀妻另娶之心。

之后我决定就在10日晚上杀死玉珍。就在那天上午,我把我家小丽送到了我父母亲那里,因为我不想让女儿妨碍我。

那天晚上7时吧,我到方某家,那时方某的邻居秦某也在,我就说几个男人在一起也没有事做,并提议打麻将。于是我们三人就去了距方某几家之远的奥某家,因为前几天他买了新麻将。于是我们四人就打起麻将来了。

我们打了一会,村子里的吴某不知道是听到什么风声来了。我看他一脸渴望打麻将的模样,所以在打了两圈之后,这时大约9时半吧,我将位置让给了吴某,说家里有点事,就离开了奥某家。

我没有回家,直接从村口向瓜地走去。从村口到瓜棚大约需要20分钟左右,不是很好走。我知道警察的警犬在河边嗅不到人的气味,所以我决定走另一条不常走的路,即从村口一直走到村外的河边,再顺着小河往上游走到瓜棚。我在走到小河旁时,在河边找了一块手掌大小的鹅卵石。

我和妻子轮流看瓜棚,那时正好轮到妻子——这也是我计划的一部分。我到瓜棚那里把妻子叫到河堤上。当时我把石头藏在了身后。我和她漫不经心地聊着天,我装作不经意地说到了韩某的事,但玉珍明显地不同意。我火了,趁着她没有注意时右手紧握石头向她太阳穴砸去。我这一下用足了力气,打得她吭也没吭声就倒下去再也不动弹了。我希望警方能将此案定性为歹徒偷瓜不成而行凶杀人,于是我砸烂了几个西瓜,又将瓜棚的东西翻乱,然后拿走妻子的钱包。之后我就离开了瓜棚。整个过程大约10分钟左右。

我顺着原路回去的,在经过捡石头的地方时将手中的石头扔掉了,之后到家把钱包和一些在瓜棚拿来的东西扔到屋子里,我又回到了奥某家。四个朋友还在打麻将,奥某输得很惨,见我来了就把位置让了给我。我又陪他们打麻将了,谁也不知道我刚才杀了妻子,我也没有表现出恐惧的样子。

那晚我们一直打到12时半才停,我不输不赢。后来回到家中,将刚才扔到家里的东西烧掉了。那钱包烧不坏,于是我就在里边塞了石头一起扔到了门口不远的河塘里。由于天黑,我也不知道扔到河塘的什么地方了。

那晚我睡得很好,可能是因为我终于可以摆脱妻子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妻子被杀的消息传来,我尽可能装作很悲伤的样子,其实我内心高兴着呢。警察也来了,我敷衍几句,警察也相信了我的话。我心中正在窍喜时,警察再度来到我家,对我说:“去局里走一趟吧。”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我知道政府有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与其与警方作对,不如把一切都讲出来。这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郝毅伟阅读了娄忠贵的上述证词,不得不认为这是单纯的杀人案件。他对此案顿时兴味索然,怪不得谢子清把此案推给他,除了要动大手术外,八成也有上述原因。

“娄忠贵坦白承认,可能会根据情况酌情减刑吧。”郝毅伟想,“再怎么样也不会超出这样了。”

哪知,在娄忠贵得知为自己辩护的律师来了之后的第二天,提出了申诉,他推翻了原来的供词,说自己与妻子的被害毫无关系,而原来的证词是在警察的“点拨”之下作出的。

不过这种情况常常发生,特别是象娄忠贵这样犯了重刑的人,他们一心想获救,常常翻供。

[此贴被florar520于2006-10-8 13:45:22修改过]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florar520Ado
5 楼: [原创]瞒天过海(五) 06年10月08日22点21分


娄忠贵的新供词是这样的:

10日晚上7时左右,我在奥某和方某、秦某、奥某一起打麻将。打了两圈之后大概在9时半时,我让在一旁看的吴某替我。我说我回家有事,这是因为我饿了,打算回家吃点宵夜。我回到家在厨房里吃了些晚上剩的饭菜,之后又抽了两袋烟。这时快10时半了,我想到奥某他们还在打麻将,我坐不住就又去了。

那晚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知道没有人证明我确实在家中,这对我很不利,但我确实没有去杀玉珍。我回到奥某家打麻将时的神态、动作都很平静。这他们可以为我作证,我要杀人怎么会如此平静呢?所以我没有杀人。

我不知道为何王某说在厕所的窗子看到我去瓜地。我和王某以前就不和,我想他可能借此机会报复我,才乱说的。

那天,我对审问我的警察也是这么说,可警察却不相信我,说凶手舍我取谁,叫我快快承认罪过,不用受这审讯之苦。可是我没有杀人又承认什么呢?他们还说我杀人的铁证如山,可他们没让我看过一样证据,只说王某当晚看到我去作案。

我当然不能承认,于是警察们就威胁我,说我若不承认就要折磨我。于是他们车轮战审问我,既不给我饭吃,又不让我睡觉。当时,他们把所能用的手段都用了。

我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已经快达到了极限。我实在承受不住了,就说我招了,我杀了妻子。

警察听了我的话喜出望外,又是给我送盒饭又是给我敬烟的,还准许我美美地睡上一觉。我吃饱喝足之后就去睡了,大约两个小时后,我就被他们叫醒了,让我承认罪状。

我几天都没有睡觉,这么两个小时的觉能顶什么用?我昏昏沉沉,听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顺应他们。我想只要他们能让我休息一下,他们无论怎么说我都承认。

他们问我:“你是怎么杀你妻子的啊?”

我又没有杀人,怎么知道怎么杀的啊?于是我就瞎编,说:“我把她撞倒,她的太阳穴磕到地上就死了。”

警察听了我的话,就说我在胡说,还说:“你明明是用凶器打的嘛,怎么说是她倒在地上摔的呢?你再好好想一想。”

我连忙应声,“对对对,我是用凶器打死她的。”

警察问道:“那你用的是什么凶器啊?”

我就说:“我用的是木棒。”

于是警察叫我交出木棒。可我哪里交得出木棒啊?我想到石头到外都有,到时让我交出石头,我就随便捡一块就可以应付过去。于是我向警察交待我是用石头杀的人。

后来,他们带我去指认现场,我找了一块有棱角的石头就说这是凶器。警察听后大怒,说:“这样的石头能砸成你妻子那样的伤吗?”可是现场除了这样的石头主没有别的东西了。于是警察押着我顺着河边往下游去找合适的石头。走了一段路之后,警察在河边捡起一块手掌大小的鹅卵石,对我说:“是不是这个?好好回忆一下。”

他说是就是了,我哪敢和他争辩。我便回答:“对,就是这一块。”于是这块石头就成了杀人的凶器,他们还给我石头照了相。

然后他又问我:“你用这块石头砸你妻子的头,那现在这凶器上面怎么没有血迹?”

我就说因为没有血溅在石头上。

“你那么狠砸下去,太阳穴都砸烂了,怎么会没有血?”

我连忙说:“有血,有血。”

他看我不开窍就代替我全说了,“你杀完人之后紧张,走到小河的下游时才看到自己还拿着凶器,于是你就把凶器扔到了河里,但是你却不知道你没有扔到河里边,只是扔到了河边。呃……凶器经过一天河水的冲刷,当然就没有了血迹。”

之后他还让我照着他的话复述了几遍,听到我说得无误了,他显得很满意。然后他又把我带回现场,让我复述杀人过程,我就瞎掰敷衍他们。每当我说得不对,那警察就狠狠地骂我,然后为我一一纠正。我怎么来到瓜棚,怎么叫出我的妻子,怎么和她聊天,怎么趁她不备狠施毒手,怎么翻乱瓜棚伪装现场。这些都是在警察的指点下叙述的。

指认现场之后,他们又让我画出杀人的行走路线图。这我肯定画不出啊,于是我就按平时去瓜棚的路线来画。警察气得把纸撕了,说:“你这样走去现场,那么作为凶器的鹅卵石你怎么办?你应该沿着河边去,沿河边回。”然后他给我画了一张行走路线图,并叫我依照他的那张图画了一张一样的。

不过,上面这些事没有写进审问记录里。只写是我怎么下决心杀死妻子,怎么沿着河边去现场,怎么杀了妻子逃跑的。这些明明都是他们指导我说的,竟然都变成了是我想出来做出来的了。将女儿送到父亲家,妻子当晚守瓜棚都成了我为了这次谋杀做的准备。这都是哪跟哪啊?他们把莫须有的罪名全扣到我的头上了。

最气人的是我的供词本来都是虚假的,他们给我看供词的末尾居然写着“以上记录读给本人听,本人认为完全属实。”我本想反驳,可他们说:“只要你把手印按了,我们就马上送你回家。检察院和法院那边我们也可以为你说几句好话,我们可是在帮你啊。”

我正在犹豫,一个警察抓起我的手蘸了印泥就给我按上了。我相信了他们的话,以为能早日回家,哪知道他们却给我送进了拘留所。我这才知道,我上了他们的当。

后来检查官问我时,我没有改口。我知道我若翻案,没有人会听我的,那些警察还会变着法来折磨我。可现在不同了,我的律师来了,我要翻供,我要把真相说出来,律师会帮我的……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florar520Ado
6 楼: [原创]瞒天过海(六) 06年10月10日22点57分


娄忠贵的新证词将原证词自己是杀人凶手的结论推得一干二净,还把逼供诱供的罪过加到了警方的头上。原证词给人感觉没有什么牵强附会,新证词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警方真的逼供诱供的话。新证词的末尾,娄忠贵将希望寄托给律师,郝毅伟感受到了他肩上的压力。



作为一个律师,他还是偏信新证词是正确的。若原来的证词真是在警方威逼利诱下作出的,那么这就不能成为呈堂证供了,被告的罪行就会大大减轻,甚至无罪释放。



郝律师重新研究起这个案子来:



首先是动机。死者卫玉珍近些时间精神不好,还对丈夫捕风捉影。娄忠贵心中怨恨在所难免。另外,娄忠贵喜欢上两年前认识的青年女子韩某,于是起了杀妻另娶之心。这么说娄忠贵是有杀妻动机的。



其次是作案时间。警方推定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案发当晚的10时左右,而娄忠贵在9时半离开奥某家,并在10时20分或是30分左右赶了回来。那么他空白的50至60分钟之间,赶到现场、杀人、赶回的总时间是足够的。他说他这段时间在家,而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这么说他也有杀人的时间。



再次,凶手杀害死者卫玉珍是用凶器击打她的太阳穴,而且是一击致死,可见凶手有很强的臂力。娄忠贵每日作农活,臂力强劲那是肯定的。更有,警方推断死者死时没有挣扎,凶手是死者认识的人。这更增加了娄忠贵的嫌疑。



那么到底娄忠贵有没有杀妻呢?



案发当晚,娄忠贵的女儿住在他父母亲那里,她不能算是人证。娄忠贵的麻友只能证明他离开1小时左右。他是否是去杀人了,他们都不知道。唯一的目击者王某也只能证明一个很象娄忠贵的人往瓜地方向走去,但他并没有目睹娄忠贵杀人时的现场。这个王某目击到的这个人是不是娄忠贵还很难说,所以他的目击证词是苍白无力的。这说明,娄忠贵“杀妻”是没有人证的。



那么物证方面呢?



那手掌大的鹅卵石是杀人的凶器,这是本事件唯一的物证。但这所谓的“凶器”上却没有提取到凶手的指纹。关于杀人的凶器,在原来的审讯记录上是这样记录的:



问:你用什么凶器杀害你妻子的?



答:是一块手掌大小的鹅卵石。



问:鹅卵石是从哪里弄来的?



答:从河的下游。



问:为什么你会选择鹅卵石作凶器?



答:我那晚沿着小河去的,正好看到河边的鹅卵石,心想正好可以用来杀人。



问:杀人后那鹅卵石你是怎么处理的?



答:杀人之后我有些心慌,走到来时捡石头的地方,才想起手里不拿着杀人凶器呢,于是就把石头扔到河里了。



问:那现在让你去找那块鹅卵石,你还能找到吗?



答:这……假若我只是将石头扔在岸边的话,我想应该可以找到。



带嫌疑犯沿着小河走到下游大约距命案现场300米左右处,在岸边的鹅卵石中找了一会,捡出手掌大小的一块,然后用手掂量了几下,说:“当时我是紧紧握着这块石头的,所以感觉非常深。对,就是这一块。”



通过以上的记录可以看出,对于警察的质讯,娄忠贵是持着一种配合协作的态度,这里边也找不到牵强附会之处。但转而一想,假若娄忠贵的新证词是真实的,那么有可能警察伪造了审讯记录和指认现场的记录,若这样,那唯一的物证也推动了证据的作用。



看来,为娄忠贵辩护,让他打赢这场官司,有着非常胜算的把握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黑根力耕
7 楼: Re:[原创]瞒天过海(瑕疵版) 06年10月11日11点28分


怎么就没了?






我很笨,我喜欢看和想,所以经常浪费时间在推门上(混时间没成绩)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florar520Ado
8 楼: Re:Re:[原创]瞒天过海(瑕疵版... 06年10月11日12点41分


【黑根在大作中谈到:】

>怎么就没了?

没完呢
才发完不到一半。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苏和尚何尚书
9 楼: Re:Re:Re:[原创]瞒天过海(... 06年10月11日21点20分


有个变态的想法,如果偶是真凶,在被抓时先供述一套事先准备好的貌似完整合理的供词,但留下一个不易察觉的小关节,而这个关节足以证明自己原先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在法庭上,就抓住这个关节翻供,从而整个推翻自己的罪行,说不定可以得逞。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网。
神甫隐于教堂,和尚隐于庙宇,道士隐于道观。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florar520Ado
10 楼: Re:Re:Re:Re:[原创]瞒天... 06年10月11日21点29分


【苏和尚在大作中谈到:】

> 有个变态的想法,如果偶是真凶,在被抓时先供述一套事先准备好的貌似完整合理的供词,但留下一个不易察觉的小关节,而这个关节足以证明自己原先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在法庭上,就抓住这个关节翻供,从而整个推翻自己的罪行,说不定可以得逞。

我太佩服你啦,
你简直就是这部小说的编剧啊。

一个好的写推理小说的人就象是一个魔术师
是不会让观众看穿他的把戏的
若被人看穿了,他就是个失败者
我遇到了苏和尚JJ,
于是我成了失败者啦。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1] [2]1页/共2页(总计19个回复) 下页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