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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有些感触,发篇旧文上来吧……(人气:417)
 侦探小说迷幻画
1 楼: 有些感触,发篇旧文上来吧…… 06年10月23日22点56分


生死存亡

很难想象,北京市竟然出现了一个碎尸狂,两个星期以来,已经有三个人遇害了,这使得北京市

笼罩在一层恐怖的阴影中。

警察怎么搞得?都三个人了,还没抓到凶手!该不会那个碎尸狂本身就是警察吧?也不一定,不

过据说从那些受害者的伤口来看,凶手可能是个屠夫。屠夫?那可真够变态。

甚为酒吧的调酒师,方明几乎每天都会听到这些有关碎尸狂的议论,有的听起来头头是道,但都

只是些传言罢了,基本上是不可采信的。

碎尸狂总是在深夜作案,这使得酒吧的生意一落千丈, 对于酒吧的雇员来说,无疑是件庆事。刚

开始,方明也很庆幸松懈的工作和提前的下班,但自从那天以来,他就再也松懈不下来了。

那是三天前的事,也就是第三个人遇害的那天晚上——方明看见了碎尸狂!

方明每天下班原本都是骑自己的摩托车回家,但摩托车在一星期前的车祸里报废了,不过人到没

事大碍,因此这一个星期以来,方明都是走路回的家。

北京的胡同总是随处可见,三天前就在方明经过某个胡同的时候,事情发生了。

一声轻微的惨叫从胡同中传来,处于胡同口路灯下的方明不禁向里望去。胡同深处,有三个人也

处于路灯下,但不巧的是方明并不能看清他们的脸——那个路灯刚好是坏的。方明只看见三个人影,

其中两个面对面贴得很近,另一个在两人旁边,似乎不能动弹。一会儿,背对着方明的那个人倒了

下去,他猛然感到不妙,但胡同里的人应已抬起头来,看到了他!

地上似乎有液体在流动,方明打了个哆嗦,立刻逃也似地跑了。

方明气喘吁吁地回到家,立刻反锁上门窗,然后便一头栽倒在床上。他心中很清楚,自己看到的

是杀人现场!躺在床上,他平息了一下心情,然后起身一口气喝了一大碗水,放下碗,喘了会儿

气,他开始洗脸刷牙。一切就绪,芳名吃了颗安眠药后才安然入睡。

第二天,方明看到报纸才知道昨晚自己遇到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使得北京市人心惶惶的碎尸

狂!
他想起自己看到的是三个人影,可是报纸上报告说只死了一个人,这是怎么回事啊?难道是碎尸

狂突然良心发现,放了那人?那当然不可能,那么难道他是因为追我才逃脱了另一个人?!方明开

始感到害怕了,碎尸狂清楚地看到了我盯着他看的情景,所以想要杀我灭口?!可是我真是冤枉

啊,我虽然看到了,却没有看清啊!

昨晚被我逃脱了,碎尸狂一定不会轻易罢休,我该怎么办啊?报警?让警察保护我?可是我该怎

么说?难道要我告诉警方,我看到了碎尸狂,但没看清他的模样,所以请你们保护我?方明摇了摇

头,仅仅是这样,警察是不会管的。那么就只有靠自己了。

如果换作别人,或许还可以与朋友结伴而行或者找朋友帮忙。可是方明是孤独的,由于他过于内

向沉默,不苟言笑,在酒吧里没能交到一个朋友。方明真的只有靠自己了。

他买了一把一尺长的匕首,别在腰后,以备不测。就这样紧张地过了三天,现在,方明的思想有

了转变,或者也可以说他有所觉悟了。如果被那个碎尸狂找到了该怎么办?继续逃跑,然后继续过

这种心惊胆颤的生活?不,那不是办法,如果那个变态的杀人狂真的找到了我,我就把他杀掉吧!

芳名不仅为自己的想法打了个哆嗦。杀掉碎尸狂以自保?!然后,他变得兴奋起来,这真是个好主

意,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碎尸狂,做一个无名英雄!到那时,只有我知道碎尸狂已不复存在,而其

他人全都蒙在鼓里呢!哈哈!

想到这,方明经开始盼望碎尸狂的到来了。

可是他突然又想起,自己根本不知道碎尸狂是什么模样,撞到了又该怎么分辨呢?厄,不用我去

分辨,他一定会直接攻击我的。

事情就是这么微妙,一个人的疯狂导致了另一个人的神经。

就在方明决定与碎尸狂一决高低的第二天,出现了第四个死者——一如既往,他被五马分尸。

这个死者是在前一天的深夜或者说是这一天的凌晨1点前后被杀的。方明心中不禁有些矛盾,凌晨

1点的话以现在酒吧里的生意来看,他将很难碰到碎尸狂,这不禁使他松了口气,但同时,他又是希

望碰到碎尸狂并杀掉他的,这不免让他有些失望。不过方明上次碰到碎尸狂的时候是在深夜12点,

现在想要碰到他,也并非是没有机会,更何况,碎尸狂也应该在找他。

后来方明才想到,这第四个被害人一定就是上次在胡同里的第三个人。他被碎尸狂找到并杀死

了!这么说,下一个就轮到我了?!方明咬咬牙,摸了摸腰间的匕首。

两天后的深夜,方明下班又一次经过那个曾经发生过血案的胡同,这一天下班较前几天来说要稍

稍晚些,此时已是深夜12点20分。

刚开始,方明总是要避开这条胡同绕路而行,而自从他决定杀掉碎尸狂以后,便再也不做那种事

了。并且每次经过他还要向胡同里张望一番才离开。

今天,也不知是方明终于再次碰到了碎尸狂还是碎尸狂终于等到了方明,当方明站在这条胡同口

的路灯下的时候,胡同里出现了一个面对着他而站的人影,隐约可以看到,这个人的右手上有一把

砍刀!

方明吞了口唾液,呼吸开始变得粗重,心跳开始加快,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他悄悄地取出匕

首,藏在了身后。

近了,更近了!方明终于看清了碎尸狂的脸——浓厚的眉毛,鹰一般的眼睛,扁平的鼻子,血红

的嘴唇。再一晃,碎尸狂已到了眼前,他大笑一声,举起了砍刀,举过了头顶。方明抓住机会,猛

然用左手抓住碎尸狂的手腕,同时一直藏在身后拿着匕首的右手也猛然抽出!“噗”地一声,匕首刺进

了碎尸狂的心脏!方明又猛地一抽,匕首便随着碎尸狂的鲜血离开了他的身体。碎尸狂鲜血狂喷,

举着砍刀向后倒了下去。

方明成功了,他喘着粗气一边嘿嘿地笑了两声。之后他开始做善后工作。在这之前方明便决定不

让任何人知道碎尸狂已不复存在的事,但如果就这样光秃秃地出现一具无名尸,一定会在警方的调

查下曝光。因此,方明决定把碎尸狂五马分尸以伪装成这具尸体是被碎尸狂杀死的。这样一切工作

都做完以后,方明才离开胡同,向家里走去。

大约半小时后,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个人影向刚才发生了一场杀人事件

的胡同走去。慢慢地,那人越来越接近胡同,终于暴露在了路灯下。呀!竟然是方明,他回来做什

么?!原来,方明回家开门时才发现,他竟把钥匙掉了,于是不得不又沿原路返回。

“啊!”方明突然大叫一声,紧接着他想跑,但却吓得跑不动了。他见到了什么?如此令他害怕?

警察?不,他见到了一个比警察恐怖一百倍、一千倍甚至一万倍的意想不到的人——碎尸狂!!!

只见刚刚才死了的碎尸狂手里拿着同一把砍刀,与刚才一样,在胡同的另一边与方明对站着。再

看地上,有一大滩血迹和方明的那串钥匙,但没有被分解的尸体了!难道杀人狂化作了恶鬼?!面

对这个已死的人,并且生前是一个碎尸狂的家伙,试问,方明能不害怕吗?

碎尸狂走到了方明面前,而方明已瘫坐在地上,他再也无逃生的可能性了。碎尸狂举起了砍刀,

突然狂笑着说:“哇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会回来,地上那串钥匙并不是我弟弟的,真没想到我就离开

了半小时,弟弟竟然就被杀死了,你受死吧!”说着刀砍了下来,直指方明。

方明直到死才名明白过来,眼前的不是鬼,而是另一个没死的一模一样的碎尸狂!

碎尸狂有两个,并且是双胞胎!


(本来是想开始在推门发表文章的,可是因为更想实施另一个计划,似乎又要退隐江湖了……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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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三次、四次……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碎他的脑袋!
    碎了,非常彻底地碎了,甚至能看到他的脑浆,我有点想吐。我这样是不是有些变态呢?很明显,第一击的时候他便死了。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杀人,原来是一件这么累人的事,我拿着凶器的手已经精疲力尽,于是我将它放在了尸体旁边。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仅仅这样,是不能让我满意的!
    我从书房内拿出了最大号的毛笔,只要用错误的握笔方式来写,便不怕留下自己的笔迹。我眼前浮现出了《血字研究》中的案发现场,于是我沾着鲜血,在大理石的茶几上写下了三个字——邱智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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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fanglai丁甲打开linfanglai的博客
2 楼: 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上来吧…… 06年10月25日15点58分


我还以为,当方明回去的时候,正好被警察逮个正着。证据确凿,或者再加个人证什么的,于是方明就被当成碎尸狂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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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gic_mage我是马甲
3 楼: Re: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上来吧... 06年10月25日17点05分


【linfanglai在大作中谈到:】

> 我还以为,当方明回去的时候,正好被警察逮个正着。证据确凿,或者再加个人证什么的,于是方明就被当成碎尸狂了。呵呵。

不是,我觉得就是这个结局……但我想的是这样——当时方明目睹的人有三个,一个死者,一个目击者,一个杀人狂,当时杀人狂为了追方明,放跑了那个目击者,结果目击者和方明想到一块去了:他知道杀人狂会找上自己,于是决定正当防卫杀掉他,所以经常带着刀子;而那天他把方明当成杀人狂,方明也把他当成杀人狂,两人对决,死掉一个后,真正的杀人狂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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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fanglai丁甲打开linfanglai的博客
4 楼: Re:Re: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 06年10月25日20点52分


【magic_mage在大作中谈到:】

>【linfanglai在大作中谈到:】
>>
>> 我还以为,当方明回去的时候,正好被警察逮个正着。证据确凿,或者再加个人证什么的,于是方明就被当成碎尸狂了。呵呵。

>不是,我觉得就是这个结局……但我想的是这样——当时方明目睹的人有三个,一个死者,一个目击者,一个杀人狂,当时杀人狂为了追方明,放跑了那个目击者,结果目击者和方明想到一块去了:他知道杀人狂会找上自己,于是决定正当防卫杀掉他,所以经常带着刀子;而那天他把方明当成杀人狂,方明也把他当成杀人狂,两人对决,死掉一个后,真正的杀人狂出现了……

哈哈,这个结局强。不过目击者应该看过杀人狂的长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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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探小说迷幻画
5 楼: Re:Re: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 06年10月26日12点40分


【magic_mage在大作中谈到:】

>【linfanglai在大作中谈到:】
>>
>> 我还以为,当方明回去的时候,正好被警察逮个正着。证据确凿,或者再加个人证什么的,于是方明就被当成碎尸狂了。呵呵。

>不是,我觉得就是这个结局……但我想的是这样——当时方明目睹的人有三个,一个死者,一个目击者,一个杀人狂,当时杀人狂为了追方明,放跑了那个目击者,结果目击者和方明想到一块去了:他知道杀人狂会找上自己,于是决定正当防卫杀掉他,所以经常带着刀子;而那天他把方明当成杀人狂,方明也把他当成杀人狂,两人对决,死掉一个后,真正的杀人狂出现了……

强,不过没我合理;)不过要做到完全合理也不可能:g






    两次、三次、四次……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碎他的脑袋!
    碎了,非常彻底地碎了,甚至能看到他的脑浆,我有点想吐。我这样是不是有些变态呢?很明显,第一击的时候他便死了。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杀人,原来是一件这么累人的事,我拿着凶器的手已经精疲力尽,于是我将它放在了尸体旁边。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仅仅这样,是不能让我满意的!
    我从书房内拿出了最大号的毛笔,只要用错误的握笔方式来写,便不怕留下自己的笔迹。我眼前浮现出了《血字研究》中的案发现场,于是我沾着鲜血,在大理石的茶几上写下了三个字——邱智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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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orar520Ado
6 楼: Re:Re: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 06年10月26日12点51分


【magic_mage在大作中谈到:】
>不是,我觉得就是这个结局……但我想的是这样——当时方明目睹的人有三个,一个死者,一个目击者,一个杀人狂,当时杀人狂为了追方明,放跑了那个目击者,结果目击者和方明想到一块去了:他知道杀人狂会找上自己,于是决定正当防卫杀掉他,所以经常带着刀子;而那天他把方明当成杀人狂,方明也把他当成杀人狂,两人对决,死掉一个后,真正的杀人狂出现了……

我以前看过的一篇希区柯克的小说就是这样写的。。。。。。

顺便说一声,楼主有几处“方明”错打成了“芳名”了。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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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gic_mage我是马甲
7 楼: Re:Re:Re:Re:有些感触,发... 06年10月26日13点29分


【florar520在大作中谈到:】

>【magic_mage在大作中谈到:】
>>不是,我觉得就是这个结局……但我想的是这样——当时方明目睹的人有三个,一个死者,一个目击者,一个杀人狂,当时杀人狂为了追方明,放跑了那个目击者,结果目击者和方明想到一块去了:他知道杀人狂会找上自己,于是决定正当防卫杀掉他,所以经常带着刀子;而那天他把方明当成杀人狂,方明也把他当成杀人狂,两人对决,死掉一个后,真正的杀人狂出现了……

>我以前看过的一篇希区柯克的小说就是这样写的。。。。。。

又撞车了……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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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诚剑雪唐僧老爹
8 楼: 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上来吧…… 06年10月27日05点55分


呵呵!来看你的小说啦!怎么说呢?也许是搀杂了悬念小说的想法,毕竟是短篇人们自然就会望结局意外的悬念小说上想,大家很难相信开始那个人会是杀人魔,最后你最好把开始那个杀人魔的形象刻画生动点,让大家相信如说他正在杀人开尸。这样一开始就相信了,后来再遇到杀人魔时自然会紧张起来,迷惑起来,悬念就出来了。这样你的结尾就会让人很喜欢。就这个了,结局还是不错的。

[此贴被风诚剑雪于2006-10-27 5:57:10修改过]






  



迷题已经解开了!
凶手就在我们这群人之中!
案件可能有很多!但-----

   真相只有一个!

排除掉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

大家好!我是风诚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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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探小说迷幻画
9 楼: Re: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上来吧... 06年10月27日16点08分


【风诚剑雪在大作中谈到:】

>呵呵!来看你的小说啦!怎么说呢?也许是搀杂了悬念小说的想法,毕竟是短篇人们自然就会望结局意外的悬念小说上想,大家很难相信开始那个人会是杀人魔,最后你最好把开始那个杀人魔的形象刻画生动点,让大家相信如说他正在杀人开尸。这样一开始就相信了,后来再遇到杀人魔时自然会紧张起来,迷惑起来,悬念就出来了。这样你的结尾就会让人很喜欢。就这个了,结局还是不错的。

>[此贴被风诚剑雪于2006-10-27 5:57:10修改过]

那是你自己想太复杂了:g厄,也不对,因为这篇文章的结局是多样花的,你所想的其实是曾经被人用过得了,所以才会坚信我这篇也是那样。但是双胞胎这个简单的设计似乎没有一个人想到:g:c

[此贴被侦探小说迷于2006-10-27 16:10:42修改过]






    两次、三次、四次……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碎他的脑袋!
    碎了,非常彻底地碎了,甚至能看到他的脑浆,我有点想吐。我这样是不是有些变态呢?很明显,第一击的时候他便死了。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杀人,原来是一件这么累人的事,我拿着凶器的手已经精疲力尽,于是我将它放在了尸体旁边。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仅仅这样,是不能让我满意的!
    我从书房内拿出了最大号的毛笔,只要用错误的握笔方式来写,便不怕留下自己的笔迹。我眼前浮现出了《血字研究》中的案发现场,于是我沾着鲜血,在大理石的茶几上写下了三个字——邱智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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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诚剑雪唐僧老爹
10 楼: Re:Re:Re:有些感触,发篇旧文... 06年10月27日17点16分


:g:g:g:g:g:g:g:g:g:g发那么多这个,真可恶:g

[此贴被风诚剑雪于2006-10-27 17:20:4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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