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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人气:2011)
 郑学华郑学华
1 楼: 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 08年08月20日20点57分


水  手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怕
至少我们还有梦
     --郑智化《水手》


郑学华


序幕

这是一份档案,十几年的岁月在它的上面留下了一层灰尘。
1988年10月21日,一辆桑塔娜轿车出了明德州城区,沿104国道向前行驶,速度越驶越快,行驶大约10分钟左右,接近国道收费站时,司机这才发现刹车失灵,车子停不下来。于是桑塔娜撞断了栏车杆,闯过收费站,继续前进。从收费站往前,是一小段坡度较小的下坡,但紧接着拐一个小弯,是一个坡度较大的下坡。这里实际上是一个盘山公路,不但有着一个接着一个的拐弯,而且国道一边是深达十几二十几米的山涧。桑塔娜出了收费站,拐过了三个弯道,向前高速行驶了一千多米,终于冲出国道,掉入十几米深的山涧,掉落后起火燃烧。车上载有两个人,同时遇难。虽然尸体因为焚烧而有所变形,但大体上还是可以肉眼辨认的。经过辨认,确定死者是一对夫妻,男人姓张名立,女人姓董名淑娟,是当时明德州市的一个大户,在当地可谓大名鼎鼎,无人不识无人不晓。
先是交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认为是刹车失灵造成车祸。
张立夫妇的独生子张松岗时年十五岁,车祸的当天即向公安局提出立案申请,理由是车祸是他人在刹车上做了手脚,因此此案是谋杀。公安局当即做了调查,发现出事的车上散落了一副扑克牌,有一些扑克牌还散落在角落里;坐在前排副驾驶位子上的董淑娟手上紧紧攥着一张扑克牌,虽然被烧掉了一半,但死者手心里的半张没有烧掉,可以确认是方块A。在刹车上并没有发现明显做了手脚的痕迹,因为就算真的做了手脚,也很难辨清是他人有意为之还是机械故障。
明德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时间为1988年10月23日。
立案撤销时间为1990年7月8日。
从立案侦探到撤销立案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公安局既没有找到死者的仇人,也没能破解扑克牌之谜。于是认为纯粹是车祸的观点占了上风,此案被撤销。
但是这份档案没有被放入“立案撤销”卷或者“普通报案”卷,而是被放入了“历史积案”卷。
这是明显的误放。
这份卷宗的标题上写着模棱两可的字眼:车祸案。
有人在这三个字的下面又写了几个字:
车祸?案?
在这个故事里,这是最初的罪恶,“原罪”。

第一章 土地的馨香
(4月12日)

1、
周文森隔了半条街,就看见游霞站在一幅巨大的牛奶广告牌下,那母牛的乳头就垂在她的头上。他倏地将红旗车停在了她的面前,从车上拿出一束玫瑰来,快步走到她的面前,将花朵毕恭毕敬地献上去。
包装精美的娇艳的玫瑰花,只有三朵。省城的玫瑰花大都来自广州,而广州的玫瑰花的来路,颇有些广阔,一部分是市郊自产的,一部分来自全国各地,还有部分来自国外,据说以荷兰的最为名贵。这些花来路不同,因此价值也不同。普通的三五块钱一朵,贵重的五六十元一朵。这包装精美、硕大娇艳的花朵,无疑是最名贵的那一种,这种花到了明德州市,价格已近百元。当然并不是他买不起更多的花,而是按时髦的“花语”,三朵表示“我爱你”,表达了他的意愿。
游霞微微笑了笑:“我听说过一个童话,说老鼠喜欢赶时髦,爱给猫送一些名贵的花呢。”
周文森接口道:“这一只老鼠并不赶时髦,他只是向他心爱的人表达爱意。”
她继续调皮地说:“这只老鼠大脑不好使,猫并不需要花……”
周文森未等她说完就接口道:“就算是当了猫的美餐,一旦爱上了,我也无怨无悔!”
“说得好听,谁希罕呢!”她接过玫瑰,却快步走到街尾的垃圾箱前,飘飘地将花扔了进去。
周文森苦笑了一下,这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碰壁,她虽然扔了花,却没有拒绝同他继续约会,因此她的行为便有两种解读,一种是她鄙夷那进口花朵背后的铜臭,怕它沾污了真纯的爱情;另一种是考验。前者,却也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东西,但他却不能自我降低,因此他更愿意解读成后者,而他是绝不怕考验的。
“花不好,扔了也摆,但省城里有一个地方是不能不去的,这地方你可能也听说过。”他跟着她到了垃圾箱前,他还必须涎着脸皮,并且想些“花样”。
“什么地方?”
女孩好奇也好玩,他算是摸着了一些门道。
“春秋别筑!这是省城最独特的酒楼了。”
“噢。”
果然,她不知道了。周文森得意了起来。
“‘风雅颂’你知道吧?人们都把春秋别筑叫做‘风雅颂’,正名反而不被人提起了。”
“啊,是‘风雅颂’!听说那地方正儿八经的,即高雅又气派……”
“是的,就是那地方,我去过几次,跟那里的老板也熟,我们这就去玩玩?”他一边说,一边顺势拉过她的手,带她走。
她挣脱他的手。
“今晚不能去了,我要赶回明德州,还有事呢,而且明天也要上班。”
“回明德州?不过是个把小时的路程,这样吧,时间还早,我们先去‘风雅颂’逛逛,然后我用车送你回明德州,两不误事,怎么样?”他很快地做出决定,显出果敢能干的样子。
“我必须在九点半以前赶回去。”
“九点半?现在还早着呢,我们玩一会儿就走。”
“这……”她犹豫了,“可别误了你的事。”
“我的事就是你的事。”他热切地说,“老同学,你也算是省城的人了,可不能像刘姥姥一样住在大观园里……”
“刘姥姥可从没住在大观园里。”她认死理地说。
“有的,我知道有一个小刘姥姥就住在大观园里……”
他开了车门,做了一个优雅的“请”的手势。
“请上车,几分钟就到。”
“好吧。”她涨红了脸,上了车。
她的祖籍在省城,可父母都在明德州工作,她出生在明德州,自小就在明德州长大,回到省城来,不过是请了假来看望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
她十六岁在明德州上的高中,与周文森同学了三年。那时节她出落得芙蓉出水,亭亭玉立,不知有几多的男生围绕着她转,也有一两个教师把目光盯到了她的身上。在这样的氛围中,她倒是早早学会了恋爱,同学校里高她一年级的那个学习成绩最好的帅哥拉得十分近了。帅哥是个小官吏的儿子,在他老爹的熏陶下,一心一意要当大官,所以考上了名牌大学之后,就把她给甩了。而周文森在班上却是以古怪出名的。不甘寂寞的男孩总是发出些怪声怪调来,时常做些恶作剧,有时还以暴力来胁迫女孩;此外,周文森最独特之处就是他让人意想不到地“摆阔谱”。他平日里的穿戴十分朴素,甚至于有些寒酸,女孩子在学生时代大多不懂得经济的价值,所以对他的寒碜之处也没有低看,讨厌的只是那让人受不了的恶作剧。但他却能摆阔谱,在BP机十分罕有的时候,突然拥有了一架BP机。那当儿不但大人们没有这种会显示电话号码的“高科技”,就是当官的人也少有。他因此一下子吸引了几乎所有人包括教师的眼球。游霞也被吸引住了。有一天,是下午第三节课外活动,同学们多在打球或者看书,他找她闲聊。她好奇地问起BP机的来路。“怕不是偷的就是捡的吧?”当然,她是开玩笑地说的,但他却一本正经地发誓,说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捡的!不料BP机当时就叫了起来。“call什么call!”他看了那电话号码,发怒起来,抓起BP机一把往墙上摔去,那高科技顿时粉身碎骨。从此她留下了他神秘莫测、暴躁易怒、感情用事的印象,并且极力地回避他。
两个人都没有考上大学,都在社会上混溜,一直到游霞变成“大龄女孩”,变成“社会问题”,而社会却又进入了并不把大龄女生当成社会问题的时代,因此,她仍是心安理得地厮混。
现在,当过去那个并未给她留下好印象的同学向她“献殷勤”的时候,她已经将他摔BP机的举动理解为类似于暴发户烧钱的行为,因此同样地不齿,只是她已经学会了一些宽容,仍同他保留一种“同学关系”。
转过两个街区,就到了“风雅颂”。
一幢巨大的有着圆形尖顶的建筑物,原本就是模仿竹笋的,因此远远看去,就像硕大无比的竹笋。风雅颂门口没有保安和迎宾的美媚,也没有炫人的霓虹灯广告。门楣上用整块的楠木装饰,上面是古拙、厚重的颜体金字:
春秋别筑
两边的门框是一副对联:
情兮意兮 春秋大梦 尽付风雅颂
富也贵也 生死小道 不如松竹梅
周文森觉得这对联颇有些气势,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味儿,不明所以,不好混说,就领了游霞直走进去。
迎面是一朵盛开的花瓣繁复的牡丹,是一块红木质地的雕塑作品,其间写着几个字:
高尚的生活
从放旷的略带着醉意的笔法来看,分明是书法大家叶公的字。看落款,果然是“好龙先生题”。
游霞好奇地说:“好龙……叶公好龙……”
“正是叶公。”周文森接口道,“叶公是著名的书法家,全国书法协会副主席,是地地道道的明德州人,他自号‘好龙先生’,这个号带有点自嘲调侃的味道。”
“是自虐吧。”游霞笑。
“那个雕塑是著名的雕塑家塞翁的作品,此公也是地道的明德州人。”
“明德州的人才顶多吧。”
“那是。明德州的诗人之多全国有名……”
厅堂很大,靠近墙边左中右摆了三张很大的办公桌,办公桌上都摆着电脑,各有两个靓丽的小姐在忙碌着;办公桌的后面是专用电梯,都守着一个漂亮的电梯美媚。办公桌的旁边放着几张厚重的大沙发,前面、左右两边又摆了两张小圆桌,各摆着四张仿古的鼓形的坐凳。只有两个客人在一张小圆桌旁坐着喝茶,一个服务小姐为他们添茶水。整个大厅给人一种庄重、肃穆的感觉。
游霞没有心思听周文森讲什么诗人,看见三张办公桌上都摆着塑料牌,左边一张写的是“风,豪放自在的生活”,心中不解,就说:“风,就是《诗经》中的国风吧?”
周文森说:“是的。春秋别筑对来客做了分类,就是‘风雅颂’,‘风’表示中等的市民阶层所拥有的生活,最是豪放自在;‘雅’表示有品味的高雅的生活,是文化人常去的地方;‘颂’大概只接待高官……你细看牌子就知道了。”
游霞再看中间的那张桌上,上面的牌子上写着:“颂,高贵的生活。没有预约敬请留步”,而右边的牌子上写的是:“雅,雅致清趣的生活。”
游霞吹毛求疵地说:“人家叫它‘风雅颂’,就是因为它把客人分成了三等……这不公平呀!”
“其实很公平的,这里是高消费的地方,所谓‘高尚的生活’吧!它实际是在提醒人们,各个阶层有各个阶层的生活,在这里消费,就是享受各个阶层所能享受到的生活的极致……你偶尔突破一下阶层也是可以的,但是……”他顿了一下,看了一眼“高贵的生活 没有预付敬请留步”的牌子,心中起了一种屈辱的感觉。于是顺着游霞的话意说:
“按照常规,既然布置了,又不让人进去,是对顾客的不尊重……包括把客人分成三个等次——这确实不公平!”
那些不公平什么的话,游霞只是随口说说,其间的道理并不了了,所以对周文森的话也不以为意。她想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你去过‘颂’了没有?”
“‘颂’没有办法突破,因为这里的主人不允许我们突破。”
“噢。”她说。他也没有去过。“风雅颂”对她来说已经够神秘的了,而“颂”似乎更神秘,连他都没去过。她对“风雅颂”起了兴致。“我们……‘风雅颂’对客人有没有什么规定和限制?”
“规定和限制是没有,但有分类。这里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也正是因此,它反倒成了高贵的象征……来这里消费的人,只有富与贵……”
他们来到了“雅”的办公桌前,服务员迎了上来,笑盈盈地说:“小姐,先生,你们好!你们是要上‘雅’的吗?”
周文森说:“是啊。”
大厅里,服务员通过微机了解她所掌管的那三两层的情况,然后对客人作简单的分层,再由电梯小姐恭恭敬敬地送上去。用电脑网络操控着如此简单的程序,与其说是现代化的管理,不如说是一种气派。
“‘雅’有个规定……”
“我知道,最低消费,每人五百元!”周文森故做傲慢地说,“我来过几次,你该认识我的吧?”
“对不起。”服务员说,“五层好吗?”
“五层就五层!”
服务员做了个“请”的手势,“小姐,先生你们请——五层。”
他们微笑着昂然上前,电梯女孩立即为他们开了电梯。
电梯门刚开,周文森突然一把抓住游霞的手,不容分说地领着她带进了电梯。电梯开始上行的时候,游霞却猛地挣脱了他的掌握,因为用力,脸涨得通红。
到得五层,电梯的门打开,立即就有一个美媚迎了上来。
“欢迎光临,小姐,先生,你们安排在‘东门’好吗?”
“什么‘东门’?”游霞惊讶地说。
周文森一边拉了拉游霞的手,一边说:“我的同伴不喜欢‘东门’,就上‘大明’吧——‘大明’好吗?你上次不是来过‘大明’吗?”
游霞会意了,却装着生气的样子说:“‘大明’玩过了,有什么好,我偏上‘东门’!”
“好,‘东门’就‘东门’。”
“请跟我来。”
那美媚长得高挑,瓜子脸,大眼睛,垂着“清汤挂面”的头发,身穿着宝蓝色缕花旗袍——却又不是完全正统的样式,腰以下并没有很深的开叉,而是大大方方扩张成喇叭状,分明是一条短裙——这使那美媚看上去既古典又现代,既端庄又妩媚,既清丽又大方。游霞跟在她的身后,不免自惭形秽,眉目举止也学着样儿,变得斯斯文文起来。
社会上有一则笑话,说登徒子来到风雅颂,满目春光,却无从下手,不得不做柏拉图。“风雅颂”正是以其正统和高贵而声名远扬。
大厅的四边都是包厢,中央是一个服务台,有几个美媚款款地走来走去。游霞注意到她们都穿着清一色的旗袍,但并不整齐划一,既有正统的低开叉的旗袍,也有变了式样的现代“旗袍”,虽然款式色彩各不相同,但穿在身上都很合身,在典雅之中更加放大了青春美媚的活力。而在这群美媚之中,却有一个中年女人使站在服务台前指使着她们。这中年女人也是端庄靓丽,风姿饱满。
周文森看见那中年女人,怔了一下,低了头,走了过去。
这没有逃过游霞的眼睛。她跟了他几步,问:“这个女人是谁?”
“谁?”
“那个在中央指手划脚的中年女人,你认得她?”
周文森回头看了看,说:“她呀,我认识,她就是风雅颂的经理,宋玉。”
“啊,她就是宋玉!”
“你听说过她?”
游霞点点头。
他们被带到了包厢,游霞看见包厢的门楣上都写着字,什么“鹿鸣”、“大明”、“凯风”、“吉日”,不大明白是什么意思,想是《诗经》中的什么名目吧,便楞楞地让“清汤挂面”带入了“东门”。
“东门”厅颇为宽敞,有普通人家小套间的大小,中央摆了一张厚实的小方桌,凳子是楼下大厅一样的鼓凳,却还要厚重华丽些;旁边立着四扇屏风,屏风之后也可看到摆着两张鼓凳。厅的四壁张挂着一些簪花仕女的古典图画和一幅龙飞凤舞的书法,张开的屏风上也画着古典的画面和书法。游霞傻呆呆地在桌前坐下,不敢说话,连手足也不知如何摆放才好。
“请您们点菜和曲子。”女服务生说。
周文森推过桌上放着的两张卡片。
“你来点菜和曲子——这一张是菜谱,名称呢,比外边典雅好听些,实际上的料子不过是鸡鸭鱼肉豆腐块外加青菜萝卜;这一张是曲子,都是《诗经》中的诗歌,听说宋玉请了全国知名的作曲家专门为春秋别筑谱曲——当然,这里也可以弹奏流行的乐曲,但是我们既然来了,就要听听外边所没有的东西,是不是?”
“是。”
“我们先听‘东门’好吗?”
“好。”
还没点完曲子和菜肴,又进来了一外美媚,抱着一架琵琶,向两位客人点头行礼。
“小姐、先生是听什么曲子?”
游霞抢先道:“东门。”
“好。”
那美媚说着走到了屏风后边,坐下来,试了试弦,便弹奏起来。铮铮的声音清远、纯净。
这时点着的菜肴陆续上来了,花样、颜色和味道果然都十分独特。游霞细细地品尝着,周文森却向她挤眉弄眼,小声地说:“我们让她唱好吗?”
游霞却也巴不得“多事”,立即点头。周文森就让弹琵琶的美媚重新来过,边弹边唱。
那美媚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声音清丽圆润婉转动听。
其出东门
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
匪我思存
缟衣綦巾
聊乐我员

2、
这是一个喧嚣的夜晚,与其它已经过去了的无数个夜晚,也许还有将来无数个的夜晚毫无二致。
在这个夜晚中,他同老赖一道站立在城市的腹部,样子呆滞。
城市的腹部并不是柔软的,而是相反,生硬、冰冷。炫目的灯光,刺耳的噪音,飞扬的尘土,嘈杂的人声……它们共同构成了城市无边的喧嚣。喧嚣如同潮湿的空气,向城市的居民挤压过来,刺激得城市燥动不安。无数的两足动物在高楼的森林中或缓或急地穿行,他们还借助了工具:自行车、摩托车、轿车,这些不同的车辆是他们不同的阶层和身份的标志。人们的走动使城市起了风,急缓顺逆同时并行。喧嚣就顺着这风盘旋在城市之中,无孔不入,如海潮一般淹没了城市。
这些生活的排泄物在毒害着生活的同时也在滋养着生活。喧嚣使人委琐、庸凡,却又同时使人感到真切、现实。庸凡给了我们非凡的勇气,构筑了我们生活的全部真实。
在这一个夜晚里,他用一根皮带将他同老赖并联了起来。他没有想到他与老赖会如此亲近,亲近到生死与共。
老赖是一只犬,一只高大雄健的犬,站立着比一个人的个头还高。他见识过无数的犬,那些宠物犬和流浪犬,全没有它的粗犷、伟岸与丑陋,没有它的正直的气息。
他感受到了它的不安。它一会儿猛地窜向前方,对着铁制的标杆和阅报栏认真地嗅着,仿佛要通读并理解这些文字;一会儿又像是遗忘了什么似的向后跑去,对着地面狂嗅;一会儿昂然独立傲视前方;一会儿踌躇满志怡然自得。它极少到这城市里来,它不大认识这城市的路,也不熟悉城市的风和气息。它生来就是为了识破这城市的假面的,却从不居处于城市之中,从不认识城市。
他停下脚步,它也停下。它抬头看他,像是要跟他说些什么。他于是倾听它说话。它说了些什么?它能说些什么?
大约十年以前,那时老赖并不叫老赖,老赖叫一个他并不知道的名字,过着他并不知道但约略可以想象到的尊贵的生活,因为它是一只高大威猛的狼犬,纯种的德国的牧羊犬,威风凛凛的犬之王者。可它却是个不幸的王者。刚开始,它就在警界“上班”,以“缉毒犬”这尊贵的身份被豢养、训练和使用。过去,当它最具有王者风范、有着众多的追随者仰慕者、也理应有众多的嫔妃的时候,却因了它的身份,人们把它同它们隔离起来;现在,当它风范已失、昔日威风不再而且日渐衰老的时候,人们却硬塞给了它众多的嫔妃,让它享受王者的“待遇”--它竟然成了职业的“配种犬”!好在它老而不衰,强健依然。
一想起这他就想笑,就想问它:你幸福吗?你觉得这一生过得怎么样?
老赖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其实只是一只癞皮狗,它的毛色是最普通的黑色,头部、身子和腿部都有大块的毛发脱落,露出灰白的狗皮来,就像是给开水烫过一般。它只有短短的一截“兔子尾巴”,它的眼睛是瞎的,在狗眼的位置上,长着两粒粉嘟嘟的肉瘤。没有人伤害过它,因为没有人敢伤害它,人们都对它敬而远之。只是一场狗瘟疫给了它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使它伤痕累累,但它毕竟挺了过来,没有倒下。据说在那场狗瘟疫中,数十只犬唯有这一只犬挺了过来,据说它因此赢得了人们的敬重,让它从“重要”的岗位上退下来,后来竟辗转成为职业配种犬。
现在,在这个晚上,他要让它重操旧业。
他和他的癞皮狗缓缓穿行在城市的喧嚣之中,穿过城市宽阔的广场的时候,他看了看悬挂在一面墙上的巨大的电子时钟,那上面显示着巨大的数字:4月12日20:12。
还有时间。他徜徉着不肯向前,仿佛来日无多的临刑的死囚,企盼时间的停止。他仿佛看见一股浓黑的湿漉漉的云朵笼罩在他的头上,从云朵中发出嗡嗡的巨大的喧闹声,犹如野蜂群发出的轰响。那是死神发出的通知,它的阴沉的翅膀翕张着,掠过他和他的癞皮狗的头顶。
他想起什么来,用手机向值班室打了个电话,交待了几句,就挂了。
二十分钟之后,他和他的瘟神一般的癞皮狗到达了广场对面公安局灯火黯淡的办公楼。
每一次,他进入这个大院的时候都要在门口站一站,让他的狗嗅嗅(它已经不会“看”了)门口挂着的牌子。那犬之王者总能嗅出牌子上“明德州市公安局”这几个字眼庄重威严的味道。
市公安局凝重的大理石门框和厚重的铁门显得生硬冰冷。院子里十分平静。院子中央的庞然大物是一幢高九层的办公大楼,楼面上布着许许多多的“小框格”,仿佛中药店放置药材的抽屉格子。白天的时候,这里有许多制服和非制服进进出出,显得既庄重严肃又庸碌繁忙。
现在,只有底层下几个“小框格”里还透着灯光。他从最底下的一个“小框格”经过的时候,有人叫道:“张军!”
“小框格”的门口站着一位穿制服的警察。
“是你呀,欧阳,今晚是你的班?”
“是的。这么晚了,你还牵着狗……是不是有行动?”值班警察欧扬兴说。
“没什么。你值你的班吧。再见。”
他说着走开了。
大门左边是一幢三层的建筑,也有一间透着灯光。这一边的大楼是划给巡警大队办公的,二层透着灯光的是“110”的值班室,晚上也有人值班。右边紧靠大门的是一间门房,门卫24小时值班,此刻那里也亮着灯。
楼前空地正对着大门的,是一株庞大的已有年月的枝繁叶茂的迎春,清明已过,迎春花已经谢了,在黯淡的灯光下,经过人工修剪的迎春仿佛一粒巨大的黑球。
张军牵着老赖沿着黑球走着,突然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今夜或许真会有什么事儿!他虽然早有准备,但也还是心存侥幸。也许那个人给的情报是真的,准确无误,那么……他至少应该带支枪去。
他看了看夜光表,20:45。坐车到检查地段要十几分钟,还必须提前十来分钟到位——时间都让他给消磨过去了,现在取枪反而来不及——何况,就是没有枪,他几时害怕过!
于是他牵引着他的癞皮狗走出公安局大院,来到街上。他挥手叫住一辆出租车。
司机恐惧地叫:“你的宠物……”
癞皮狗似乎听懂他的话,伸出长长的舌头直直地看着他,看得他连忙噤声不语。
张军笑了笑:“我的宠物是大了些,不过你别怕,按两个人坐的算钱。”
“两个人也是一样的价钱。”
“放心吧,它不会伤害你的。走吧。”

3、
周文森向游霞挤眉弄眼,小声地说:“再报一首让她唱。”
“好啊。”她兴奋地说。
她搜肠刮肚,努力回想着在课堂上学过的《诗经》,只记得《硕鼠》一篇,也仅记得题目与大致的意思,与这情景、场合又不适合,而其它的怎么也想不起来,急中生智,调皮地报了个曲目:
“在水一方!”
这曲目当然不在卡片上,但那美媚没说什么,又弹唱了起来。
蒹葭苍苍
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
在水一方
逆洄从之
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
宛在水中央
这曲子同她记忆中那流行的曲子完全不同,她却不敢多问,等曲子唱完,不敢再乱报了,便伙同周文森照着卡片上写的曲目,胡乱地点唱。曲子唱了一首又一首,只觉得歌曲清丽婉转,心绪似乎被带到了远古时代,两情依依,却惆怅徘徊无所归依……游霞心中怅惋,虽不甚明白歌词的意思,但情绪却倍受感染,不觉长长叹了一口气。
对面始终观察着她的周文森也随即“唉”地一声,两人相视,又各自低下头去。
“吹个箫吧!”周文森对美媚说。
于是那美媚出去,果然拿了一把长长的箫回来,呜呜地吹起来。
周文森端起酒杯,说:“喝酒!喝酒!”
游霞也举起盛着饮料的杯子,说:“干!干!”
两人一边喝着酒和饮料,一边吃菜,一番折腾,倒也心满意足。
玩乐着,游霞突然惊醒,看看表,说:“啊!八点十六分了!该走了,我要赶回明德州呢。”
“算了吧,没什么要紧的事,我明天一早用车子送你,上班完全来得及。”
“不行的,小琴约我晚上九点半谈话,一定是要紧的事情!我必须赶回去!”
“我还想叫她弹古琴呢,这里的美媚什么都会……”周文森看看手表,八点十六分,从省城到明德州,只能走104国道,一般他开车快了些,六十公里的时速,大约得两个小时,如果再开快一点,时速一百甚至一百二十公里,以宝马的性能,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她可能不会迟到……飙车的感觉真好,特别是带着自己喜欢的美媚,只可惜国道不如高速公路,如果是高速公路,他敢飙车到一百八十甚至两百以上。他从不怕飙车受罚。只要给我一个理由,我一定飙车!他的老板知道这一点,因此限制死死的,绝对不能开快车!一次也不能!他对这个规定嗤之以鼻。
给我一个理由先!
“你吃饱了吗?”没想到五点多约游霞出来,到“风雅颂”已是两个多小时过去了。现在有了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一个男人非得犯规不可的理由。他笑着看游霞,甚至想象起飙车时她的尖叫,还有她无助地抓住他的手臂,紧紧地靠在他的身上时的感觉。
爽啊!
“饱了。”游霞说,“老同学,你如果不能用车送我,我就叫的士去了,再怎么也得赶回明德州去。”
“是方友义的女儿方小琴约你吗?”他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游霞点头:“怎么啦?方友义不也是你的老板吗?”
“是的,是的。”周文森皱了皱眉说,“没什么,我们走吧,无论如何也得让你准时赴约!”
他妈的!方友义老板!
匆匆地结了帐,来到大厅里,周文森让游霞在大厅里坐着,自己转到另一边,掏出手机拨打着。
“小六子,你立即叫上阿育,我们今晚回明德州。”
“文哥,高老大是要我们明天才回明德州的呀!”电话那头小六子的声音有些嘶哑。
“你他妈的,立即给我从温柔乡里爬出来,迟了我要你的脑袋!”周文森恶狠狠地说,“你们在哪里?我用车去接你们!”
“可是那货……”
“到手了吗?”
“刚刚到手。”
“那就行了,马上出发!”
“可是……”
“这次行动我负责,我自会向高老大解释的。”
周文森关了手机,开车出去了。几分钟后回来,多了两个人,一个是司机阿育,一个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小六子。游霞见过他们,但也仅仅是面熟。她向他们点头,然后同周文森坐到后排。
十几分钟后,宝马车已经出了市区,驶上了104国道。
“快一点!再开快一点!”周文森不住地催促。
“已经够快了,都一百过了。”司机阿育说。
“开到一百五。”周文森坚决地说,“我要赶回明德州。”
游霞两手紧紧地抓住前排的靠椅,感受到了头晕和恶心。她小声地说:“迟了就迟了,小琴会原谅我的。”
周文森故做轻松地笑笑,却撇开了话题:“今晚上,你看‘风雅颂’里那么多的人,就只有你最漂亮了。”
想起“风雅颂”里的服务小姐还有宋玉,游霞不免心虚。“我哪里比得上她们呀——而且我也不会唱歌弹曲子……”
周文森说:“你又聪明又漂亮,无论做什么,学学就会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游霞忐忑地说:“我不知道……”
周文森突然一把抓住了游霞的手,他使劲地握着,蛮横地看着她。
“无论是什么事,我会尽全力帮助你,满足你的心愿!”他用发誓的口吻说。
游霞低着头,锰地一使劲,把手抽了出来。她的手肘碰到了他的腰间,感到疼痛,那里似乎有什么硬梆梆的东西。
啊!在他的腰间,游霞分明地看到了一支乌油油的手枪!她赶忙掉头去看窗外,两只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小六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说:“文哥!一百五十!爽啊,车子就像长了翅膀一样,要飞起来……大概九点半我们就能够赶到收费站。”
“爽你个头!”周文森气鼓鼓地说。
车窗外,夜色苍茫。

4、
车子出了明德州,沿着104国道向西行驶大约七八里,快到公路收费站的时候,他叫司机停下,付了车费,看着出租车掉头开走,然后牵着狗,慢慢地向收费站走去。
春寒料峭,他感觉到寒冷,便舞动一下手臂,又摸摸制服领上的扣子,都扣得紧紧的。走动一下就会热起来的,他想。收费站在前方十几米远,因为有雾,发着一圈晕黄的光,仿佛迷糊的睡眼。公路两边没有村落,只是一脉平畴,看不清田地和田地里生长的作物,但黑暗中那种空落的感觉表明那就是旷野。空气中弥漫着泥土、植物和鲜花的清芬,他深深地呼吸着,觉得自己振奋了起来,连他的癞皮狗也兴奋地走动着。
有一辆车闪着车灯进入了收费站,稍作停顿,缴了费,又继续前进,这是一辆中巴客车;接着又一辆货车驶入收费站……它们就擦着他的身边驶过。他先前宽缓的心情突然变得焦急起来。他看看表:20:52,于是加快脚步,来到了收费站。
收费站内两个穿着路政制服的工作人员向他打招呼。一个是高宇飞,一个是黄正清,两个人都是三十左右的年纪,脸上都洋溢着青年人的热情。收费站原有左右两个收费窗口,白天两个窗口都工作,晚上因为来往车辆少了,就关了一个。
高宇飞说:“张军,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还过来干什么?”
“跟你们一样,我也值夜班。”他笑着说。
“带着狗值‘夜班’,该不又是什么缉毒的事吧?”黄正清说。
“也许是吧。”他感到尴尬。实际上市公安局已经多次接到内线报告走私毒品的线索,每一次都兴师动众,大队人马带着警犬埋伏在收费站附近,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原因很简单,举报的车辆并没有出现。有几次,为了守候,大队人马埋伏着直到天亮。路政人员倒是见惯了警察遭受欺骗后的尴尬、沮丧和愤怒。
“今晚怎么只有你一个人?”高宇飞关心地问。
“我先来看看,其他人在后头。”他撒谎。
“雨花刚刚打了一个电话来,问我有没有看到你。她打了几次手机,你都是关机。我说我正在值班,哪会碰上。你关机一定是执行公务,果然。”
“是的是的。”他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毕竟他们兄妹二人都能理解他、接受他。“回头我给她打电话。”
高雨花是高宇飞的妹妹,她是个小学教师,有些矜持和高傲。他初次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像是包裹在防护网中,不让人接近。同她接触了几次,她这才慢慢地敞开心扉。她后来就彻底地向他敞开了心扉。她以前谈过一次恋爱,她居然因此受到了莫名的伤害。
我发誓要保护她。这女孩!她将是我的妻子,我的爱情和家的寄托。
他和他的癞皮狗开始工作。他们一连检查了六七辆车,都不是目标车。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对高宇飞说:“请你们认真记下来往车辆的车号和时间,千万不要遗漏了。如果警犬叫起来,你们立即拨打110,不要管我这里发生了什么情况。”
“知道了。”高宇飞并不当一回事,随口说:“你不是说还有其他人吗?怎么还没到?”
“已经到了一个。”他扬了扬手中的绳子,老赖也高昂着头,朝着暗夜吠了几声,好像在说:看,我难道不是“一个”?
没有什么大队人马的,他们两个早就已经猜想到了。

5、
九点半或者早点,九点到九点半钟,也许还要迟点。那人是这么说的,口气不太肯定。
只有一个宽泛的时间范围。那人说不准。这同以前一样。大约他不是一个决策者,或者只知道车子出发的时间。可是这么多次都这样,那就太反常了……如果过了九点半没有情况,就回去。他这么想。因为他也不愿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笑柄。
马上就到九点半了……
他看着表,无端地紧张了起来。没有车灯,道路的前方后方黑乎乎的一片。他为自己莫名的紧张感到好笑。再等等,等检查完这之后出现的第一辆车就回去。他又一次想起了雨花,往回走时要立即给她打电话。
九点半,前方亮起了车灯。一辆车快速地向收费站驶来。
“这车很赶,有点怪,等它一进站就把它的车号记录下来。”张军说。
“好的。”高宇飞说,扬了扬手中的记录本。
就这一部。张军对自己说,查完这一部就回头。
车子快速地进了收费站,嘎地一声刹住,但没有熄火。每一个过收费站的车都没有熄火。这车可能有急事。车上除了司机,隐约还可看出里边还坐了另外三个人。一个在前排副驾驶位置上,两个在后排,其中一个像是个女的。他挥手示意收费站做好记录,然后带着狼犬上前检查。
突然老赖凶狠地吠叫起来!它一次次地攀着车门要冲进车子里去。
老赖的叫声使所有的人都聚然紧张起来!
“警察!”他大声地叫,“请出示驾驶证!”
“好的,好的。”司机开始翻找证件。
收费亭内,高宇飞记下了车子的号码,尔后紧张地拨打110,电话通了,响起录音的声音:
你好,这里是110警察,热忱为您服务……
“他妈的,敢查老子的车!活得不耐烦了!”坐在后排的一个人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其他的人便互相示意了一下,猛地,他们一边跳下车,一边拨出枪来。
砰砰砰!一连串的枪声在旷野里格外地清脆。
收费亭内,从掉到一边的电话听筒中隐约传出一个女声:你有什么事?喂,喂……你说话啊,喂……
张军看到了那人愤恨的眼,惊讶地举起右手。一阵巨烈的痛楚袭击了上来,他几乎昏阙,不由自主地躺倒了下来。我一定是中枪了。他的眼皮沉重,努力睁开来,却看见癞皮狗趴在他的身边喘着粗气,血从它的口中、身上汩汩淌出。它的目光渐渐地迷惘了,迷惘了……他努力挤出一丝笑意来,想安慰一下他的癞皮狗,但他的手已经不听使唤了。
他突然想起雨花来。雨花还再等我的电话呢……
这时候,他嗅到了土地的略带着苦涩的清香,这清香犹如母亲柔爱的目光轻抚着他,使他感到了无边的温馨,在温馨中,他的生命如一滴墨汁,一点一滴地洇在这无比饥渴的土地上。



[此贴被云豹于2008-8-20 23:06:0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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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2 楼: Re: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 08年08月20日20点58分


为了让大家有新的小说看,我把小说贴上来,欢迎批评.
但这只是第一章.以后我会再贴一些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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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豹云豹打开云豹的博客
3 楼: Re: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 08年08月20日20点59分


这段我看过,可以占个位置么?算不算插楼了?如果楼主要继续发帖,我就自己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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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4 楼: Re: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 08年08月20日21点02分


此小说正在向出版社投稿.
此文凡32万字,36章.历时四年多,五次更易草稿,费尽了我的心血.
但错误还是很多的.刚才贴上的,还不是最后的稿子,只是我刚才手头没有最后稿子,只好先贴上.但内容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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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5 楼: Re:Re: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 08年08月20日21点04分


不要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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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6 楼: Re: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 08年08月20日21点05分


第二章 现场
  (4月12日)

  6、
  现场被包围起来了。收费站灯光黯淡,布置在收费站前后两侧的警车都亮了车前灯,一束一束的灯光把收费站的空间划成若干个“井”字形。出事的收费站口封闭了,过往的汽车都从另一边通过,司机准备缴费时,却有一个警察使劲地挥着手,叫他们快过去。这些汽车白捡了几块钱的便宜,又担心扯上不必要的麻烦,都快速地开走了。
  刑警队副大队长曾志华从刚刚快速驶到的警车上跳下,向先一步到达的正在指挥着现场勘查的刑警队长柳应松挥了一下手,柳应松冷漠地向他点了一下头,算是作答。他向前走几步,看见张军仰面躺在血泊中,心中一阵一阵地往下沉。两个警察守着张军,焦急地站着,手足无措。
  张军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们只是同事关系,可是他总觉得很了解张军……在整个刑警队中,也许是他同张军性格最相近也就最能互相理解的人。作为一名刑警,死亡的事看得还是比常人多了些,可是心情从没有如此沉重过……在张军的旁边,还躺着一只高大的癞皮狗,狗身上有两个弹孔,一个在前腿上方,一个在狗的鼻梁处,狗的周围也淌了一滩血……张军的血和狗的血混着流到一块儿了。
  “还有两个……”
  “什么?”曾志华没有回过神来。
  柳应松往距此两米开外的收费亭努努嘴。
  曾志华慢慢地走过去。收费亭很小,一扇小小的铝合金门半开着,鲜血从门口淌出,流到了公路上来,成了一条小小的血河。他微侧了身,从半开的门探入头去,看到了一副更为血腥的场景。两个身着路政制服的收费员死在了他们的工作岗位上。一个歪斜着靠在椅子的一边,胸脯的左面和中央有着明显的两个弹入孔,洇出的血把胸脯以下的身子全染红了,正是高宇飞;另一个蜷缩在后面大约一米处的墙壁前,正面也有两个明显的弹入孔,一处在腹部上方,一处在左胸膛,正是黄正清。这两个人因为在几次“伏击”的过程中同他们打过交道,所以他都面熟。
  空气中弥漫了血腥的气息,这气息渗入四月潮湿的水汽,愈发凝重,使人胸闷欲呕。
  他见过许多血腥的场面,虽然“见惯”了,却从不习惯那血腥的气息,在心里上对这些场面越发惊悚。他迅速地逃离了现场,在远处的黑暗中大口大口地呼吸。局长纪宏德和刑警队长柳应松都曾经批评过他的这种软弱,他自己也对这种软弱不满,可是这秉性就是无法改变。
  不断有警车呼啸着到现场来。他在黑暗中站立了几分钟,又回到了恐怖的现实中。现实无论怎样地恐怖,你都必须无畏、冷静地面对。这是警察的天份。他不能不为自己鼓劲。
  这时一辆救护车闪着灯呼啸着冲到了现场,从救护车上下来几个穿白大卦的人,拿了急救箱和担架匆匆出来。
  曾志华立即迎上去,向一个医生喊:“快!一个重伤员!在这边……”医生跟着他到张军跟着,立即展开抢救。
  “先输血吧,医生!他流了很多的血……”他看见医生板着脸不理睬他,心想自己不应该干扰医生的工作,便站在一旁紧张地看着医生操作。医生很快地给张军打了一针,又打了一针,然后挥挥手,几个白大卦立即过来,手脚麻利地把张军抬上担架,送入救护车。救护车上医生拿出血袋来给张军输血,他的心这才放松了些,似乎这样张军就得到了保障,不会有危险了。
  另一边,一个白大卦跟了柳应松到收费亭去。
  一会儿,一个白大卦从救护车出来,说:“伤员的伤在胸部,十分危险,必须马上送到院里抢救!”
  “好的好的,你们一定要全力抢救!”曾志华说。
  “收费站内的两个已经停止了呼吸,而且伤在要害,无法抢救,是不是先留在现场……”那个医生说。看样子他是个“头”,而且有过在大案中同警察合作的经验。
  “那就先留在现场吧。”柳应松说。
  救护车呜呜地开走了,张军的命运也由医生带走了。
  曾志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伤感中回到现实来。现场勘查还在继续,技术科的同志忙着拍照、勘验和纪录。作为一个办案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参与现场勘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遗漏重要的线索。
  张军躺倒的地方已用白色粉笔画了轮廓。他看见柳应松和几个刑警正在询问一个矮胖的男子,便同技术科的同志交待了几句注意的地方,就走了过去。
  柳应松看到了他,说:“是这位师傅最先到达现场并报案的。我们已经对他的基本情况做了纪录,你看看。”
  担任记录的刑警是王一清,他把记录本递了过来。曾志华翻看了一下,无非是报案司机的姓名、住址、车号、驾驶证号、电话之类的常识信息以及他发现现场的经过。司机是9点33分到达现场并报案的。曾志华接到电话通知是9点36分,他下意识地看了看表,现在是9点51分。他估算了一下,这里离城区不到10分钟的路程,接到报案后警察还要大约5分钟左右的准备,这样,最先赶到现场的警察,应该是在15分钟之后。司机报案之后十几分钟之内并没有离开,而是独自一人守在血腥的现场,直到警方赶到。
  “你到达现场时有没有发现什么人或者什么车子离开?”曾志华问报案的司机。
  “没有人……这里静悄悄的,使人害怕……我报案后又来了几部车,开往明德州市的有四部,从明德州市方向开出的有两部,都是小轿车。”
  “明德州市方向开出的是什么牌子的车?你记得车牌号吗?”
  “一部是桑塔娜,一部是宝马。我……没有记住车子的号码。”
  “这两部车是什么时间开过来的?”
  “宝马是9点35分左右。我十分紧张,一直看表……我希望有人停下来……桑塔娜是9点37分这样。”
  “往明德州的车子是什么车?”
  “是一辆丰田、一辆桑塔娜、一辆皇冠……还有一辆我记不起来了。”
  “车号?”
  司机使劲地摇头。
  曾志华看了看柳应松,柳应松点头,说:“谢谢你,你可以走了。如果我们还有什么问题我们会先打电话给你,希望你能配合。”
  “好的好的。”司机松了口气,很快开车走了。
  曾志华把柳应松拉到了一边,说:“柳队长,张军晚上到这里来是要执行任务的吗?”
  柳应松摇头,“队里没有布置任务……局里不知道有没有布置任务,等下问一问纪局长就知道了。”
  “我也不知道,按常规,局里不会直接给张军下达任务的,他还带了一条狗来,可似乎不是警犬班的。”警犬班的四条警犬膘肥体壮,更没有那种“癞皮”的样子。
  “我问一下警犬班。”曾志华立即拿出手机,拨打警犬班的电话。警犬班的班长曾是他的同学,已经睡下,曾志华不管他怎样保证警犬班的四条警犬绝对没有出动,坚决地要他立即再去警犬班驻地查实情况,班长这才嘀嘀咕咕地起床来。
  “张军是个‘独行侠’,经常自做自的,或许他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却不便报告,就独自赶到了这儿。”曾志华说。
  柳应松曾经批评过张军“独行侠”的性格。这种性格不仅是无视组织纪律的问题,也对他所从事的工作产生不利于他自己的后果。现在这个后果已经产生了。当然,这不仅仅是张军的性格使然,也可能他是出于对保密的考虑……可是,这又表明了张军对同志和领导的不信任。在柳应松看来,对领导的不信任是完全不应该的。当时曾志华也在场,曾志华就曾经为张军辩解过。
  柳应松因此悲哀地说:“他应该向队里报告啊。”
  “也许他来不及报告,他发现情况紧急,便立即赶到这里。”曾志华说。
  “也许吧。”柳应松叹息着。
  一会儿,警犬班的班长打来电话,说警犬班里头的四只成年警犬两只小犬都在岗在职,并没有去寻花问柳。班长这么幽默着。
  “嗯。”曾志华没等他说完“寻花问柳”,就挂上了手机。
  “不是警犬班的警犬。”他说。“他带着警犬来,又不是公安局的警犬,也没有向局里报告……这其中必有原故!”
  柳应松“嘿”了一下,不再吭声。
  这时候,又一辆警车呼啸着驶近,车末停稳,从车上跳下来矮胖的穿着制服的市公安局局长纪宏德,他焦急地向现场走来,他的身后,紧紧跟着的是政委谷成堆、副局长赵明。

  7、
  汉朝咖啡屋坐落在明德州市老城区的大街居中的位置上,按时下的商业话语,叫做“黄金地段”。
  街灯早早就亮了,用它那历经风雨沧桑的漠然的眼神扫视着这一条古旧的沥青路面的街道。
  这条大街始建于民国,是当时所倡导的“新生活”的标本街道。此后它虽然屡经人事的沧桑、战火的洗礼、风雨的侵袭、文化革命的冲击,却并未受到大的创伤。这条街面上,“五脏俱全”。有始建于唐代的明德州府的府衙,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它因为做了面粉厂的仓库而得以保存,现在则成了明德州市的市志办所在--它顽强地留存下来,要漫索着历史的风雨,存个见证呢。其实这街上还有一个更古旧的衙门,据市志办的同志考证,建于汉朝,因为小了些,被唐朝的明德州府当了仓库之类的用途,后来过于破败,被拆除了。汉朝咖啡屋就在它的原址建设起来的,也正因此,它才取名“汉朝”。明德州府衙(现在的市志办)当然居街之中央部位,两边无非是一些小卖部和超市,面摊和酒楼,还有学校、卫生所和邮政分局。八十年代未,明德州市政府计划将旧街全面改造,开发成齐整一色的现代化的火柴盒,由于市政协常委方友义极力反对,才没有办成。据说当时一个后台很硬的开发商已经吃定了它,但方友义听从了一个名叫汪向道的落泊的大学生的建议,从北京请来了一个在国家建设部当大官(据说是副部长)的明德州老乡,硬是说服了当时党政的主要领导,保下了老街。这个大官还请来了京城里的专家,为明德州市搞规划,将城市南移面海发展。这虽然保住了老街,但因为城市的重心向南移去,它反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街,逐渐清冷落寞,直到世纪末,复古的浪潮汹涌而起,老街成了时尚和时髦的代名词,这才重新热闹起来。方友义和汪向道也因此而成就了富贵和声名。
  在民国“新生活”的设计者眼中,三层,是所有建筑的最佳高度。因此,这条街上的建筑原先是整齐划一的高度,只是后来破了“四旧”,才开始逐渐有了高低错落的样子。汉朝咖啡屋是这街市上的“老字号”,虽有些破旧的样子,但正如老者的白发、古董的年轮,逾破旧逾表明它的内涵之深、价值之高。
  据说在城市规划南移面海之后,老城区的房价跌到了最底点,方友义就在这时盘下了这个“黄金屋”。好事的人把整个事件关联起来,说方友义如何如何老谋深算,而许多人则半信半疑或者不以为然。
  方友义把汉朝咖啡屋交给了他的独生女儿方小琴经营。方小琴颇得乃父之道,汉朝咖啡屋生意也颇为红火。
  但按照中国人的“辩证法”,兴盛衰败原本无常,盛极必衰,物极必反。所以当方小琴听说父亲方友义要将汉朝咖啡屋盘出的时候,心中涌起了丝丝酸楚。方友义要盘出汉朝咖啡屋的理由是缺少人手,要她去经营明德茶居。她坚决不同意父亲的决定。最后两人做了妥协,汉朝咖啡屋不再盘出,但要离开,去负责明德茶居,而汉朝咖啡屋新任的经理则由她任用。
  方小琴想到了游霞。
  方小琴走上汉朝咖啡屋的三楼,轻轻敲着门。
  “游霞,游霞。”她叫。
  里头响起窸窣的声音,游霞似乎是从床上下来的。
  开了门,游霞把小琴让进屋里。
  “经理,对不起,我迟到了。”她有气无力地说。
  “噢,我知道了,我也有事迟到了。”小琴宽容地说。她等着游霞,等不到人,又有事情,就走了。等她再来的时候,游霞已经回来,可听店员说,游霞似乎生病了。
  “我听说你生病了--哪儿不舒服?去医院了吗?”
  “我没有生病,只是有点儿晕--大概是坐车造成的,一会儿就好了。”游霞不好意思地对着方小琴笑。
  方小琴拉了她的手到床边坐下,摸摸她的额头,有点儿热,但似乎并没有到发烧的地步。
  “也好,你先休息一下吧。”
  “不,我没事的,经理,真的。”她诚恳地说,“你一定有要紧的事,你就直说吧--”同方小琴在一起也有三四年了,游霞知道方小琴的为人和性格,没有事情她是不会约人的。
  “也好。”方小琴点点头。“游霞,你来汉朝咖啡屋三年零十个月了,你为它付出了无数的心血,我很感激你,因此我还想请你帮个忙--”
  “啊,经理,快别这么说,你有什么事尽管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做到!”游霞的年龄比小琴还大了几个月,可是没有小琴那么沉稳、老练,她因此十分佩服小琴,倒是从小琴那儿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感激小琴对待员工姐妹一般的态度,只不知小琴如此郑重,是什么事。
  “我想请你代替我,管理好汉朝咖啡屋。”
  “我?”游霞惊讶地说,“这不合适吧?我从没有管理过一家店铺……”
  “你是合适的,我知道,你是有这个能力的,我也知道你会干得很好。”方小琴说,“我只是想问一问你,你愿意不愿意帮我的忙?”
  “愿意!当然愿意!只是我怕我干不好……再说,你不是干得好好的吗?”
  “我们的几个店,人手不够,我要去明德茶居,这里就由你负责了--”小琴对着她笑,“谢谢你--你先休息吧,明天我会把这里该转交的东西都转交给你,而且我爹也会找你谈话,你有什么难处就尽管说。”
  “没什么。”游霞的眼前突然又一次闪现出一幕血腥的图景来,全身立即冒出冷汗来。
  “好,我不多说了,晕车很难受的--好好休息吧。”
  游霞呆呆地看着小琴走了出去,还没等她走下楼去,就嘭地一声关了门,紧紧锁住,一下翻到床上去,没头没脑地钻进被子里去。
  那床铺好一阵子都在微微地抖动着。

  8、
  柳应松站在收费亭的门口,看着血腥的场景,心中一阵发麻。这两个死者他都面熟。在他看来,他们是毫无作为的老好人,中国老百姓之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那种。当死神偶然从这里经过的时候,一支小小的羽翼不幸扫中了他们。
  但张军不是这样的,作为一个警察,一个颇有心计的人,他的命运不可能全是被动的。当他在做着“最后的检查”的时候,如果有时间,他会有所安排的。
  他的目光停留在桌面上。桌面靠窗的一边摆放着一个14英寸的显示器,正中放着两本印制的簿子,一本是收费收据,已经撕了大半,留着票根;一本是记录簿,翻开的那一页,在空白的表格的上方,写着一行小字。
  柳应松眼睛一亮,小心地走进亭子里去,那一行小小的蝌蚪状的数字就在他的眼前跳跃。
  骤然间,他呼吸急促,心跳加剧!
  他紧张地张望着前面,警察除了布置警戒,就是心不在焉地看着法医章文和技术科科长李勤奋在做着现场勘查。他们很快就要进到这里来了。他想。外边不断有车子经过,也不时有警车到达。他看到新到了一辆警车,纪宏德、谷成堆、赵明几个人正向这边走来。
  他一下子抓住了记录簿,迅速地撕下了写着小字的这一页,然后折叠,放入口袋。他从未干过这种事,额头上沁出了汗珠来。
  他擦了一把额头,走出收费亭。收费亭前面有两级台阶,他一脚踩空,身子猛地一个趔趄。
  “柳队长,你怎么啦?”
  纪宏德问。他的身边还有谷成堆、赵明、章文和李勤奋,他们都关切地看着他。
  “太血腥了……”他手扶着亭子,结结巴巴地说,“这是一伙无法无天的罪犯,我们一定要将他们绳之以法!”


[此贴被云豹于2008-8-21 12:55:1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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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7 楼: Re:Re:水手(长篇小说之一部分)... 08年08月20日21点20分


第三章 分析
  (4月13日)

  9
  这一个夜晚已经变形了。案件发生不久,公安人员被杀的风声已经传遍全城。于是各种各样的传闻都出来了,有的说是公安人员查缉走私而被杀,有的说是抢劫,有的说是仇杀,还有的有声有色地说是情杀。传闻仿佛干柴,越发燃烧起了市民的好奇心,他们深更半夜依然没有一丝睡意,兴味盎然地打听着案情的进展。因为路远且又被封锁,他们中的极个别的人试图到现场去,却无功而返,于是他们便聚集在公安局的灯火通明的大门前观望。一个警员的走动、一辆警车的进出都会引起他们好奇的观注,接着好想象的人便又猜测起来,这一定是怎样,那一定是怎样。有些显然是门路广阔的,就打手机四处探听,得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消息,便大声地宣扬。直到夜深了,他们确认在公安局的门口再也探听不到什么新的消息,这才带着不满的神情离去。
  4月13日凌晨0:18,德州市公安局在二层会计室召开了“四一二凶杀案”第一次案情分析会。
  会议室的气氛显得十分沉重,沉重得近乎于凝滞了。警员进进出出都不大说话,进来的彼此间点个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找了个位子坐下,一声不吭地吸着烟,于是,几乎每人一秆的“烟枪”,把整个会议室燃烧成雾气缭绕、云蒸霞蔚的样子。
  纪宏德夹着一只黑色的公文包走了进来,看了看屋子里的人,然后把公文包放在会议桌上,在唯一空着的正中央的一张座位坐下。这位子是他的专用“御座”,有他参加的会议,别人自不敢用;没有他参加的会议,再拥挤,别人也不坐它。自然,纪宏德是没有做出这样的规定或者暗示的,但局里的人,特别是政委、副局长、副政委等人都自觉地遵守这个“御座守则”。
  他在口袋中掏着,还没掏出烟来,旁边副局长赵明迅速递了一支“七匹狼”过去。但他这时已经掏出烟来,也是一支“七匹狼”,他却接了赵明的烟,然后把掏出的那一支往人群中没有“吞云吐雾”的人身上甩过去,正中技术科科长李勤奋,李勤奋刚刚扔了烟蒂,当下笑哈哈地又吸起来。
  纪宏德说:“医院里谁守着?”
  赵明说:“郭副局长,还有户籍科的季秀彩,女同志会细心些。”
  郭副局长不分管刑侦,出了案子,纪宏德常让他值守医院或者负责后勤和局里的日常事务。
  纪宏德在勘察完现场之后,立即就赶到了医院里,同院长通了一番电话,又找到了“技术高超”的缪副院长,当面交待。他要求院方不惜任何代价,无论如何都要抢救回张军。一番诚恳的话说得缪副院长感动万分。而从医院一回来,他就召开了这个会议。
  “有什么情况要随时汇报。”
  “已经交待了--有郭副在那边,你就放心吧。”
  政委谷成堆向纪宏德那边张望着,低声说“齐了。”纪宏德点点头。于是谷成堆清了清嗓子,说:“同志们,现在开会。目的是要初步分析一下案情,决定下一步的侦破方向。但今晚上时间太迟了,因此要求大家的发言简短些,点到为止,尽可能不争论。”说“不争论”的时候,他瞟了一眼曾志华。曾志华是个颇有些特立独行的人,凡事爱走极端,因此侦察案件,总是要提出许多超出常规的问题来,引起大家批驳,于是就争论起来,没完没了。
  “我先简单地说一下案件的情况。四一二案件是我们市近年来发生的最重大的一起恶劣案件,我局刑警大队重案组组长张军同志身负重伤,纪局长亲自打电话给医院里面医术最好的医生缪副院长,并反复叮嘱,由缪副院长亲自动手术,现正在抢救,生死未卜,另有两个公路收费人员被害。由于案情重大,局里在组织现场勘查的同时,已经将案件的基本情况通过电话和传真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做了汇报,并请求上级增援。估计明天上级派出的专家就会到位,但是主导的侦破力量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现场勘查一结束,我们就接着召开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虽然已是深夜,但案情重大,不容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只好占用大家的休息时间……现在我先宣布四一二专案组的组成,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四一二案专案组,由纪宏德局长任组长,赵明副局长和柳应松刑警队长任副组长……”他打开笔记本念起来。
  专案组的成员还有曾志华、李勤奋、王一清等一干人。
  宣布了专案组组成,接下来就是讨论案情。按这里的常规程序,技术科科长小个子李勤奋首先发言。
  “现场勘查还没有结束,我们技术科的另外四个人还在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我只能说一些大体上的勘查情况,详细的全面的勘查报告要等勘查完成以后才能整理出来,因此我所说的可能并不完全准确,仅供参考。”李勤奋停顿了一下,他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说起话来总是提纲挈领,有板有眼的样子。“现场没有搏斗的痕迹,凶手行凶用的全是手枪,在现场找到了七枚弹壳,其中公路缴费站门口四枚,公路边张军躺倒的地方三枚;现场还找到了三枚弹头,一枚嵌在缴费站墙上,一枚在公路中央,从弹着点方向看,可能是射中并穿透狗身之后弹出的;一枚在公路另一边的路沟里,很可能是凶手射空了,弹到那儿的,现场也找到这一发子弹的弹着点,就在公路外沿。另外的弹头可能留在了伤者和死者的身上。在缴费站还采集了一些清晰的指纹,待进行鉴定后再汇报。火药残留检测等等几项以前都是交上级机关进行,我们已经向市局提出技术增援,所以还得等几天才有结论。”
  他说着,停了一下。从他说的内容看,他好象已经说完,可从他的语气,似乎还有话要说。按照教科书的要求,对现场勘察的描述必须是“零度叙述”,但刑警队人手少,他不但要负责案件的技术工作,还像警长一样负责一些“小案子”的侦破,这使得他的叙述不能“纯粹”,而在这么个小城市里,对专业的要求也不都是“纯粹”的。
  “现场之所以没有搏斗的痕迹,很明显,是因为张军同凶手是猝然相遇的,很可能是张军他们——不,是张军一个人,拦住了凶手的车,要进行检查,凶手突然间发作,向张军——还有他的狗——开枪,这以后,凶手索性又枪杀了作为目击者的两个公路征费员,然后迅速逃离。我觉得,确认这个事实很重要。”李勤奋强调了最后一句话,示意他已经说完了,因为如何确认这个事实,并从中得到什么结论,并不是他的职责。
  “从现场看,凶手用的是什么枪?”纪宏德问。
  “现场留下的弹壳是五一式手枪子弹的弹壳。由此判断,凶手可能用的是五一式手枪,更有可能是五四式手枪。五一式手枪现在已经很少见了,而五四式手枪却还很普遍。”
  纪宏德微微地点了点头。现在一些涉黑的团伙使用的枪弹大都是五四式。
  接着是法医章文报告尸体初步鉴定情况。他用沙哑的声音说:“初步验尸,死者黄正清身中二弹,一弹在左胸部,一弹在咽喉下方;死者高宇飞也被击中二弹,一弹在右胸,一弹在心脏;狗的身上也中了两枪,一枪正中狗鼻梁,一枪插过狗左前腿后又穿过狗腹部。张军身上的伤口我也看过……他们的伤口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在前面部位,从这个现象分析,他们是面对着凶手中弹的,而且没有反抗和搏斗的痕迹,从尸温和尸僵程度来看,死亡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目前我所能报告的就这些,其它的更详尽的报告要等尸体解剖之后再提供。”
  废话,当然不会超过半个小时,否则张军早就死了。曾志华哀伤地想。
  大家对章文的话并不重视,因为这个案件的凶杀痕迹十分明显,并没有什么隐秘的线索需要法医索解。
  这两个规定的程序之后是刑警们的“自由发言”,一般不需要谷成堆点名,自知责任重大的刑警们都会热烈地讨论的。
  果然副局长赵明立即接着说:“我是专案组的副组长,我先说。”他停顿了一下,看看纪宏德,又看看谷成堆,像是征求他们的意见。一般的案子,局里头成立的专案组大都是以他这个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当组长的,他已经习惯于做出指示和总结发言,而以“成员”的身份发言,他略有些别扭。“这是四一二案的第一次案情分析会,我觉得我们要集思广益,分析案情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然后确定侦破的方向,安排我们下一步的行动计划。我先谈一下我对现场勘察的看法。刚才技术科李勤奋同志和法医章文同志的分析很有道理,我再说两点不成熟的看法。第一,凶犯使用的全是手枪,装备精良呀!谁有这么精良的装备呢?大体上只有‘黑’的才有。第二,刚才章文同志已提到过,死者没有搏斗和反抗的痕迹。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他们是猝不及防,突遭枪杀的,凶手几乎同时袭击了在不同位置上的三个人和一条警犬,手法干净利落!这是有组织的惯犯所为!而且凶手在两人以上!因此我建议,重点调查全市有涉黑背景的惯犯,包括释放不久的有过犯罪前科的人。”
  刑警队长柳应松跟着发言:“赵副讲得有道理,我赞成调查黑恶势力。至于案情,我补充一点。据报案的司机讲,案件发生后,从德州开往省城经过现场的车子,有两部,一部是桑塔娜,一部是宝马,要仔细地查查这两部车子,特别是宝马。”
  “为什么要查案发后经过的车子?”王一清不解地问。
  柳应松笑笑,却并不回答。赵明说:“柳队长思虑十分周密啊。”
  王一清还要再问,谷成堆却点名了:“曾副队长,你说说吧,不过要简短些。”
  曾志华掐灭香烟,说:“我还没有考虑成熟,我同意赵副局长和柳队长的意见,不过我觉得张军可能发现了什么,他很可能是事先发现了什么之后才去调查的,因此我们要了解一下张军到底掌握了哪些线索——要是张军自己能说就好了。”
  “另外,”曾志华接着说,“我同警犬班打过电话,证实死在现场的那只警犬不是警犬班的。这有个问题,就是这只警犬张军是从哪里弄来的?我想调查这事有助于了解张军的情况。”他已经发现了许多疑点,而今晚上,他还没有来得及展开调查,因此按照“要求”简短地讲了几句就结束了。
  接下来,谷成堆依次点了专案组成员以及其他同志的名字,大家大都摇头,没有补充。在凌晨这样的时间里,在讨论了许多问题之后,大家都已经困倦不堪,恹恹欲睡了。
  在谷成堆的会议程序中,最后进行总结发言的一定是局长。纪宏德也理所当然地做了最后的发言。
  “同志们刚才对案件都做出了很好的分析,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其中有三条很重要的线索。第一条是涉黑。我觉得这案子涉黑的可能性很大,我们要调查黑社会的动静以及有过犯罪前科的人的动向,还可以向周边的县市扩大调查,向兄弟局要求协助调查。现在的有组织的犯罪,就经常越境作案,我们不能忽视了这种可能性。第二条是轿车的事,我觉得柳队长的分析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至少我们也应当查查看。第三条就是张军同志到底对案情了解多少,这最好的办法当然是问他本人,但是现在还不行,而且我们也不能空等待,因此我们也要进行调查,包括那条警犬,这其中难保没有重要的线索。此外,两位征费人员牺牲了,我们也必须认真调查,这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他顿了顿,环视着众人,大家都在认真地听着,有的还在笔记中记着什么。于是他接着说:“我们目前先调查这四条线索。赵副局长带一个小组侦查涉黑及其相关情况,这一组查证量很大,可能还要到其它的县市进行调查,担子很重,我会向兄弟局打招呼的,我们同他们有过协调办案的历史,这方面应该没有问题。第二组由柳队长带队,排查轿车的情况并附带排查两位征费员的情况。曾志华、王一清组成第三组,由曾志华同志负责,调查张军的情况。谷政委亲自带第四组,调查枪支的情况,李勤奋以及技术科的其他同志都参加第四组。郭副局长负责医院方面和善后事宜——他人还在医院里守着,我会向他传达。老规矩,四个组每隔半天向我汇报一下侦查的进展情况,而有重大的进展,要随时报告。明天——不,今天上午地区局将会有领导和专家来指导我们侦破,从今天开始,每天晚上专案组成员都要集中开会,相互通报进展情况,如果有新的线索,或者上级领导有新的指示,我会及时通知大家。至于纪律,大家都是老手了,我不再一条一条地说,但要提醒大家,一定要严守纪律,违反纪律者,绝不容情!”
  纪宏德讲完,谷成堆又强调了几句振奋精神、严守纪律之类的话,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就结束了。

  10
  开完会,大家打着哈欠往外走。王一清与曾志华同路,两人便一起走。
  “两点多了。”曾志华说。这话同“今天天气真好”一样,纯粹废话,并不表示什么。因为这么没日没夜的干活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街面上十分的清冷。这个季节,在这个蕞尔小城,夜生活已经结束。偶尔一辆摩托车驶过,一路都会留下令人烦燥的嘟嘟声。
  “真太迟了。”王一清说,“我无论多迟回来,都得洗手脸,要不,我老婆就会说我身体脏兮兮冷冰冰的。”
  “噢。”曾志华含混地说。无论他多迟回来,他的妻子李丽妃都要等他,她似乎并不习惯一个人睡。两个人虽然感情不好,可这个女人胆子小,却也养成了等他回来睡觉的习惯。
  这个时候,她可能还歪斜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的。
  王一清说:“曾队副,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调查轿车?柳队不说,但我想你是一定知道的,这是什么道理?”
  “道理嘛,柳队说的,要问柳队,我只能猜测。”街道上已经没有行人了,曾志华说,“这个案件,从现场看,我们基本可以推定,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而且罪犯不止一人,很可能有很大的团伙,我们推想当时在现场并行凶的只是小喽啰,他们行凶后必定会向他们的头子报告,如果这头子就在我们市,他必定会派另一批人到现场去察看情况,甚至头子会亲自去!”
  曾志华打了个哈欠。
  “可是,这只是推测呀,这其中并没有必然性……”
  “怎么说呢,要从理论上说,是没有必然性的,但是这是经验,也可以说是一种概率……”
  “我们能够依靠概率破案吗?”
  曾志华摇头。要从理论上论证这个“经验”,他还不能够。“这个问题我说不清……我们不能依据这个来给案犯定罪,但它可能帮我们指出凶手。当然,也可能纯粹是巧合,甚至巧合的概率更大——因此,我们调查它,只能是参考。”
  王一清似乎明白了,不再说话。
  曾志华也不说话,转入一条小巷,在小巷的尽头就是他的家了,他觉得夜风十分冰冷,不自觉地紧了紧衣领。

  11
  散会之后,赵明默默地看着疲惫不堪的干警打着哈欠走出会议室,他并没有随同众人离去,依然肃穆地坐着。他掏出打火机来,点着了一根烟。神情淡漠的纪宏德从“御座”上走出去的时候,瞟了他一眼。
  在抽完第二根烟的时候,他对着空荡荡的会议室长长地吐了口气,然后果决地走了出来。
  局长室里还有灯光,他轻叩了几下门,门并没有锁,一推就开了。
  纪宏德正坐在办公桌前沉思。这么晚了,他一点也不困倦,似乎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他点点头说:“你来了,坐吧。”
  赵明返身看看门外,阒无一人。他小心地关上门,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看见你在会议室里不肯走,是不是有话要说啊?”
  纪宏德似乎是在等候着他的到来。在号称“神探”的上司面前,他的心虚虚的,得倍加小心才是。
  “我想……”他忐忑地看着纪宏德,欲言又止。
  “没关系,在我的面前,你有话还不敢说吗?”纪宏德笑着看他。“不过让我猜猜看,你要说什么。”
  “噢。”他愈发结巴了。
  “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你已经知道案子是谁做下的了,是不是?”
  “是的。”赵明使劲地点头。
  “我想听听你的理由。”
  “理由——明摆着!这是一个涉黑的案子,只要问一问谁有枪,就能明白了!”赵明激动地看着纪宏德,说,“枪支可不是普通的东西,是记录在案严格管制的!在群众手上的枪都是黑枪!在明德州小小的地方,谁能拥有黑枪?谁敢拥有黑枪?”
  “有点道理。你认为是谁有枪?”
  “——除了高老大、方友义,还会有谁?!”
  “你莫非是想说这个案子是高老大、方友义他们做下的?”
  “是的!”赵明坚定地说,“除了枪支,我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那条狼狗。曾志华不知道这条狗的来历,但我知道。这条狗原来是广东省公安厅的缉毒犬,是纯种的德国牧羊犬,当年广东省公安厅花了三十万人民币进口的,后来发生了狗瘟疫,它虽然在这场瘟疫中幸存,但也遭受重创,被淘汰了下来,方友义走了关系,把它卖了来,就放在蓝田肉狗场内。张军为什么会在收费站与凶手产生了冲突?因为这条狗发现了毒品,冲了上去!缉毒犬长期豢养训练,一见毒品是非常凶悍的!凶手很有可能就是因为毒品被发现了,这才开枪。”
  纪宏德倒了一杯开水给他。他接过来,一口喝干。
  “有毒品,有枪支,手段凶狠——除了高老大和方友义,再也不会有别人了!”
  “你这只是推想,还不是推理。你还有没有其它证据?”
  “没有了——”赵明急了。“还要什么证据,把他们抓来,一问,不就什么都明白了吗?”
  “抓来一问?你知道高老大、方友义是什么人吗?高是人大代表,方是政协常委!”
  “哼!”赵明鄙夷地说,“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再大的官也抓过,真要抓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你也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破案是重证据的,没有证据,什么也不能确定。”
  “证据?证据总会找到的!而能否找到证据的关键,就是我们要尽快行动,将他们控制起来,强行搜查。”
  “我要提请你注意,高老大和方友义分家了,你要把他们分别开来。”
  “哼!分家?分家多久了?才三个月多吧?三个月以前他们是不是一条裤子的?现在他们不还是跟过去一样难分彼此?再说,谁知道他们玩的什么把戏,说不定是丢卒保车呢。”
  “那好,我问你,你要抓谁?”
  “这个案子高老大如果不出面,很可能方友义出面,他可能就在现场,就是杀人凶手,就先抓方友义!”
  纪宏德微微摇头。“昨天晚上从五点半一直到九点四十分,你们打电话给我报告案情的时候,高老大和方友义都跟我在一起。他们有不在场证明,我就是证明人!”
  赵明有些惊讶地看着纪宏德。
  “他们有的是手下,他们自己不出面,那也一定是他们手下的人干的,比如张松岗……”
  “你又错了,张松岗也跟我们在一起。”
  “那么周文森呢?他也跟你们再一起?”
  “他倒是没有。但是,你准备怎么抓他?”
  一说周文森,赵明一下子委顿了下去。
  “暂不抓他也没关系,但一定要查他!等有了充足的证据,量他也逃不掉!”
  “这个事情不会是这么简单的。在逻辑上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如果这是过路的外县的团伙做下的案子呢?”
  “这……这可能性不大吧?以前也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这需要我们去排查。”
  明天一早,首先就要排除这种可能。纪宏德想。
  他走到窗前,拉起厚厚的帘布。他的办公室在公安局办公大楼的五层,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半个明德州城。可是这个时候,只有明灭的灯光大致划出城市的轮廓。
  “你对高老大、方友义了解多少?”纪宏德问。
  “不太多。”赵明说,“我对高老大接触多些,对方友义直接的接触不多。”
  “你应该要好好调查了解一下他们,特别是方友义。”纪宏德说,“因为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名声响亮、影响广泛的人。实际上的能量,比别人预想的可能还要大。早年,他们创业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是很团结的,同甘共苦同生共死,所以才打出了这么大的天下,明德州人认为是一个传奇。可是现在,他们分裂了,分家了,他们的传奇要结束了!--他们不但要为他们的过去的‘原罪’负责,他们更要为他们现行的罪恶负责!”
  纪宏德一把拉拢窗帘,在赵明的注视中豪迈地挥了挥手。
  “我们不但要破除他们的传奇,而且取而代之,续写我们的新的传奇!”

  12
  曾志华推开家门,果然,妻子李丽妃斜躺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但他开门的声响惊醒了她。
  “志华,你回来了。”她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惊喜和关切。她看看手表,“啊,两点半了!谁也没有像你们这样工作的。”
  她掀开被子,从沙发上站起来。
  她穿着一袭透明的白纱。这是她自制的睡衣。除了一袭白纱,她没有穿其它的衣物。这是她一贯的作派,在他的面前她总喜欢这样。说不清这是一种放纵还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心理表现。有的时候他认为是后者,有的时候他又认为是前者。她的身上散发着温吞吞的香气,胸脯上突兀而起的两粒尤物十分显眼,站起来时那紫红的两个点微微颤动着,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向下看去,她两腿间墨点隐隐约约。
  十天了吧,他和她进入又一轮的“冷战”状态。这种“冷战”状态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年就已经出现了苗头。那时候,曾志华的母亲还健在,但身体很不好,因此迫切地希望能抱上孙子,可李丽妃坚决不肯怀孕。理由是怀孕生了孩子之后女人的身体会变形,会变得肥胖不堪,而且会因为体内缺少微量元素而衰老,脸上会长出黑色的痘子,眼角会爬上皱纹……曾志华不愿意忤母亲的心愿,一次一次地求她,乃至请她的哥哥也是他幼年的朋友李伟强劝说,李丽妃还是不肯。母亲就此同李丽妃的关系不好,不但骂她不孝顺、败家婆,还骂她妖精、白骨精。母亲明显存着过去时代的偏见,曾志华也为李丽妃有时是无端的怒骂抱不平,但他又不敢当面过多地支持李丽妃,只好私下里跟她说些好话,多干些家务,补偿她,更不敢对她提什么要求了。按照当时的“标准”,曾志华算是一个“惧内”男人。但女人并不满意,更加坚定了不生孩子的决心。直到母亲高血压中风,直到母亲在病床上最后一次向她哀求,李丽妃还是不肯答应。不久之后母亲去世。母亲临终也不肯原谅她……母亲去逝之后,生孩子这个问题却莫名地承继了下来,成了曾志华的心病。他必须完成母亲的心愿啊!于是他们时常因为这个问题那个问题而争吵,那在以前都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统统成了他们绕不开的关口,成了他们吵架的理由。于是“冷战”正式开始……“冷战”期间,两个人互不搭理,各干各的,各吃各的,各睡各的,持续时间三五天乃至十天半月不等。只是“冷战”的次数多了,两人都已经习惯……十天之前,他们大吵了一场,曾志华禁不住提到了生孩子这个母亲未了的心愿,在气愤中还动手打了她。十天之后,这一次的“冷战”,现在似乎出现了破冰的春风。
  “张军还在医院里,不知道能不能抢救得过来。”他讨好似地搭讪。
  “张军?他怎么啦?”
  “他中枪了,中了两枪,现在还在医院里抢救。”
  “是不是什么行动?”她问。他没有注意到她的语气中混杂着些怀疑和怨恨。
  “没有什么行动,是他自己一个人去的。”
  “那么你呢,你去了哪里?”她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是不是又去了‘汉朝’?”
  “‘汉朝’?你不如直说方小琴!你怎么还在怀疑方小琴!我们都结婚五年了吧?我……我把什么都讲给你听了,你为什么还要怀疑我?”
  “我不怀疑不行啊,因为有人还是常常去‘汉朝’,要会那个经理,明德州数一数二的大款的宝贝女儿,一个青梅竹马的人,你说吧,该不该怀疑?”
  “我……我要怎么说你才会相信我?”
  “我不要你说,我要你的行动!”
  “好吧,你说,我要怎么做?”
  “你……”她娇羞地说,“把我抱到床上去……”
  “我……好。”他惊愕地看着她,她的脸上洋溢着一种调皮的笑意。他一把抱起她,扔到床上去。在弹簧垫子的微微的起伏中,他一下子掀开白纱,粗鲁地伏了上去。
  “别……别……”她说,“你当我是什么人?你当我是一个妓女还是一个动物?”
  “你是我的妻子。”
  “你当我是你的妻子了吗?我一门心思为你着想,巴望着你能当上大官,你风光,我脸上也添光彩……你说说,这有什么错?”
  “……这……这只是空想,不现实的。”
  “什么不现实,只是你的脑瓜子不活洛!你想想柳应松,他是怎么上去的?他的资格有你老吗?他的能力有你强吗?再看看那个局长纪宏德,外边的人怎样地说他?你能不能学着人家一点,改变一点点你自己。”
  “说来说去还是那几句话。”他嫌恶地说,“女人家的见识,我早就告诉过你了,我做不来……再说了,我既没有那些关系网,也没有打通关节所需要的金钱,你叫我怎么做?”
  “你只要跟领导多亲近些,多同人交往,时间久了,人家必定会看中你才干的。”
  “我有‘恐高症’,一看见领导话就讲不出来了。”
  “你无赖……”她在气愤中流下了泪来。“你是一个怪物!不可理喻的怪物!你就懂得在我身上寻找快乐!你--你无耻!”
  她猛地挥起巴掌,一下掴在他的脸上。
  “你是一个无耻的小人,一个动物!一个强奸犯!”她大声地嚷,“我要去法院控告你强奸!强奸!”
  她伏在床上嘤嘤而泣。
  曾志华怔怔地看着她,有些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不是有了和解的现象了吗?怎么又这样子了呢?这个喜怒无常的女人……他感受到了侮辱和欺骗,之前心中升起的温暖和爱意现在似乎都在讥讽他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他于是有了莫名的失落,脑袋像是被掏空了一般,空荡荡地赅人。
  她赤裸着身子,声音越来越小。睡了过去。
  他轻轻地拖过被子,将她盖好,然后回到沙发上坐下。沙发是他在“冷战”期间的床铺和“根据地”。
  你是一个无耻的小人,一个动物,一个强奸犯。他听到自己的声音,那声音缓慢、镇静,充满了理性的冷酷。
  是的,我是一个无耻的小人,一个动物,一个强奸犯。
  他从沙发上起来,从抛到地板的裤子上找到了自己的配枪,拨出来,紧紧地抓在手里。他又回到沙发上,坐直了身子,闭起眼睛,然后慢慢地把枪管伸进自己的口中。于是他尝到了润滑油腻腻的刺鼻的味道,这味道令人作呕。他的右手有些颤抖。
  随着砰地一声,一切都将结束,这个烦燥不安的地球,这个肉欲横飞的世界都将不复存在。所谓的万劫不复,它的尽头是不是沉寂?或者在另外的一个世界里,依然是这般的人世,依然是这般的喧哗与骚动?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他的眼前飞速闪过他这短暂的人生中的一些恩爱情仇的片断,仿佛高速放映的幻灯片,他感受到了,却没法确切地看清它。在这飞速的放映之后,突然是一片空白,接着还是一片又一片的空白……他觉得惊异,思维却似乎终止了,他怎么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无法制止这个空白……
  暗夜深沉,一切似乎都寂然无声。但他在寂然中似乎听到了一种喧嚣,那是路人匆匆而过的脚步声,晚归的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那是连夜加班的工地上尘土飞扬起来的声音,溪水通过市区流向大海的声音,那是熟睡人的呓语,儿童梦中的吵闹,那是人们再也熟悉不过的生活,一种庸凡粗俗的人生。
  在空白中突然闪现出一双凄清的充满了企盼的眼睛。
  爹……他叫。
  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悄然淌下。



[此贴被云豹于2008-8-21 13:01:15修改过]






花非花 雾非雾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郑学华郑学华
8 楼: Re:Re:Re:水手(长篇小说之一... 08年08月20日21点31分


  第四章 临水别墅
  (4月11-12日)

  13
  明德州的历史颇有些传奇的色彩。
  传说,明德州的历史十分悠久,文明、教化的历史始自上古。传说,就在明德州这地方,天帝送给后羿一支弓和一筒箭。天帝送的自然不是普通的弓和箭。天帝折了建木的一段树枝做成弓,弓红彤彤的血一般耀眼。传说中建木是一株顶天立地的大树,古代的天神和人间的英雄都是顺着建木上天的,它实际上就是“天梯”。天帝送的箭是用昆山之玉做的,白溜溜的,冰冷坚硬,无坚不摧。那年头天上十个太阳,炙热无比,祸害人间。后羿骑着大马,手持红弓白箭,英姿飒爽,一口气射了九个太阳,只留下一个,颤抖抖地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传说后羿还为人间除去了许多大害。《山海经》说,后羿“杀九婴于凶水之上”。传说九婴是一只长着九个头的蛟龙,凶猛异常。因为九婴做怪,凶水地区民风凶悍,不服管制。后羿杀了九婴,又派人在凶水之滨教化民众,终于使民风淳清。这凶水之滨就是后来的明德州。传说,秦始皇赢政统一六国,名此地为“明德州”,以彰扬教化。传说,唐太宗李世民改“凶水”为“汹平水”,以示民风之敦厚、温良。
  可是在明德州的风物历史中,有一个很大的疑点。后羿杀九婴的凶水,《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说:“北狄之地有凶水。”无论专家对北狄之地有怎样的争论,北狄总归在北方,同濒于南海的明德州一点也沾不上边儿去。潜心研究明德州方志的明德州人,虽有掩饰之心,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于是过于自信甚而至于有些刚愎自用的明德州人就把这一切都归于传说。传说嘛,传传说说,也就不必认真考证,只要有些许历史的影子或者历史的影子的影子,就成了。但也正因此,这风物与历史就总有些悬而未决的样子,令人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话、行事,这反倒成了他们的一块未除的心病。好在考据明德州的人并不多,绝大多数的明德州人和来明德州的游客对于这个传说的疑点并不在意,他们反而对传说津津乐道,感慨不已。
  明德州的“汹平水”是一点也不“汹”的,它是一条不发怒的母亲河,干旱时河水未见少,洪涝时河水未见多,平平静静地养育着明德州子民。按现在的话说,汹水之所以如此平静,得益于自然生态保护得好。两千多年来,明德州人过足了自给自足的丰饶的日子,直至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已经习惯于庸凡与无为的明德州人,突然间豪气干云,争天斗地,开始了“大革命、大跃进”。他们开山造田,毁林炼钢,汹平水畔一时喧闹无比、喧嚣尘上。不久之后汹平水终于发怒了,露出了狰狞的另一面,十涝九旱,喜怒无常。十几年之后,明德州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时期,于浮躁中即将迈入新的世纪,而这个时候,明德州的人情、环境已有了很大的变化。
  开放使明德州人扩大了视野,他们这才发现,昔日膏膄的土地如今已经变得贫瘠,丰盛的物产也变得匮乏,可膨胀的欲望却愈发膨胀。于是他们开始走出明德州,办工厂,做生意,盖别墅,修坟墓。明德州人终于磨平了棱角,明德州也不过是这个星球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的城市。虽然有人因此感慨“明德州不明德”,但这有什么法子呢。
  在明德州市的传奇史中,现在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人物,是方友义。他是最早在汹平水河畔盖别墅的人,他原是明德州市郊水澳村的渔民,公元一千九百七十八年的夏天,一场百年不遇的超强台风袭击了水澳,“人或为鱼鳖”,水澳村民死伤惨重,不过五六百的人口,三停人中死了一停,伤了一停,死伤的却都是强壮劳力,余下一停老弱病残。水澳村区区二十余艘打鱼船,通通被打得希巴烂,而且大多数连人带船沉没海中。据说台风过后,水澳村连公鸡也不会打鸣了!因为大伤了元气,水澳村人萎靡不振,再也不敢出海了。于是村人另谋生路,逐渐搬迁走了,不过数年,终于十室九空。大多数的水澳人到了城里,靠了打工或者拾破烂慢慢地蜕化成了城里人。若干年后,市里开始奔小康,搞“造福工程”,将山区中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村进行搬迁和合并,现成的一个若大的水澳村,只余了十来户人家,就成了搬迁和合并的好去处。这样几年以后,水澳村又是人丁兴旺、车水马龙了。只不过此水澳村已不是彼水澳村了。
  方友义在台风中幸存了下来,但台风给他带来的创伤确乎永难消弥,他在台风过后十数天,还没来得及料理好善后的事宜,就找了他的一个在市供销社当小领导的亲戚,离开了水澳,成为市供销社里的一名临时工,主要搞推销。由于业务的需要,他东奔西跑、走南闯北,这使得他见多识广、胆大妄为。数年之后,恰逢改革开放,他便辞了临时工,自己下海,终于创下了一番事业。
  蜿蜿延延的汹平水由北向南,穿明德州城而过,将明德州城分为东西两个部分。方友义的别墅就盖在明德州城的东北郊区、建木山脚下。因为坐落在汹平水河畔,故名“临水别墅”。别墅的大门上就镌刻着四个隽劲飘逸、宛若天龙临渊的金字,据说是出自全国著名的书法家叶公之手。一条柏油路直通到别墅门前,路两边种植着清一色的倒锥形的侧柏,仿佛站立着两排保镖,又像是迎宾的仪仗队。乡野间专为个人别墅所建的柏油路是极罕见的,在明德州市这么个小小的县级市更是独一无二。据说当时明德州市正在修国道,方友义说服了市里的领导,更打通了承建国道的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国道之外为他建一条近两百米的分叉道,直通别墅,他为总工程师捐助一笔不大不小的款子。精通生意经的明德州人都为方友义这番交易叫好,但也有人怀疑这事情的真实性,认为这事纯属子虚,这个分叉道原是要建一个加油站的,是国有企业,后来这个项目取消了,让方友义白捡了个大便宜。别墅的右边,柏油路延伸到一座小小的车库前,那里有一块小空地,既为车子进出方便,也兼作停车场。建筑的四周都种植着各种各样的观赏植物,有迎春、芙蓉、牡丹、玫瑰、玉兰、桂树、梅树……主人精心选择花种,保证四时都有花香。
  临水别墅的后面是一口深潭,名唤射蛟潭。传说中此潭就是九婴的巢穴,后羿于此连射九箭,箭箭都射穿九婴的头颅,杀死了九婴,至今,在射蛟潭的石壁上还留下了九个箭孔呢。射蛟潭很深,迄今未见潭水干涸过,因此也就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它到底有几米深;但射蛟潭确实不大,七八百平方米的面积,四周裸露着嶙峋的砾石,显得有些可憎可怖的样子。这么小的潭怎么就是后羿射杀九婴的所在呢?既显不出九婴的强悍和凶恶,更显不出后羿的神勇。有考据癖的人常这么发问。七八百平方米的水潭,能说小吗?照你说,九婴该住多大的潭呢?护卫明德州尊严的明德州同志这么反驳。由于实在无从稽考,有考据癖的人也就箴默了。也就因了这口潭,有好事的人对方友义说别墅不如改名为“临渊别墅”才贴切。名字虽贴切,但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如临深渊”这个词,不甚吉利。孔子临水而慨叹:“逝者如斯。”因此方友义说:还是临水别墅吧。于是仍旧用“临水别墅”这个名字。
  临水别墅高三层,四面涂了土黄色的涂料,种植的藤萝爬满四壁,显得古朴深沉,别墅在绿树的掩映下与水光山色有着和谐的统一,融为一体了。
  站在临水别墅的顶层,可以大致统览明德州城。汹平水因为水量不大,并且有逐年减少之趋势,已逐渐沦为“溪”了。在临水别墅上是看不见穿城而过的溪流的,只看见错落的楼房间有一带隔离的空间,熟悉的人知道那就是溪流,不熟悉的人会以为那是路或者街吧。汹平水穿过城区之后又往东穿过了一个小平原,然后注入大海。汹平水并不知道它委屈地前进,把小平原分割成不均等的两个部分,现在都有了新的名字。大些的那块名叫“新城区”,小些的那块叫“工业园区”。这原先长满沉甸甸的稻菽的土地,现在正大兴土木,尘土飞扬。早两年站在临水别墅上可以看到夕阳映着金灿灿的稻菽逐渐隐入大海中的景象,现在那地方是漫天的尘埃,而不久的将来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小树林一般的烟囱。
  方友义曾经无数次地站在临水别墅三层的窗框内,目光顺着汹平水蜿蜒穿过老城区、新城区,穿过明德州市的历史与未来。他不是在酝酿诗情,也不是为消失了的遍野稻菽而惋惜,他是在寻找一个商人的理想。可商人的理想是什么呢?开头他觉得这是十分明晰无庸置疑的,可是后来却越发模糊了。
  对方友义的发达,传说有一个奇特的说法。
  传说,方友义未发达之时,也就是个庸庸碌碌的小推销员,八十年代,明德州市开始改革开放。那个时候,只要是做生意的,全都发了,方友义在干公家的事的同时,也悄悄做了几单自己的生意,却都不成功,亏了本,不但把多年的积蓄赔了进去,还落下了一身债务,那时节方推销员“糠糟之妻”已死,十分消沉,时常把自己泡在酒缸中。于是便有了这么个故事。
  某日,酡颜的方友义碰上了一个“铁嘴半仙”,心中一个激凌,正要问话,那半仙却立定在那里,直直地看他。
  方友义借着醉意,没好气地说道:你看什么?
  半仙说:你是一个富贵人那!--只是时机未到。
  你说什么?方友义这时突然清醒了,心中有所动,却作势要走开。
  半仙岂可放过他,继续拦住在他前面。你是一个富贵之人那!我要是相不准,你就撕烂了我这张嘴!今年,只在今年的年底,你就大发了!
  方友义笑了起来:怎么个发法?
  半仙说:你让我仔细看看!
  方友义便站着不动。半仙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儿,果决地说:你宏运将至——百万!百万富翁,百万富翁啊!
  方友义心里已经相信了半仙的话,面上却笑得更厉害了,眼泪都笑了出来:你——算了吧!他从口袋中掏着钱,掏来掏去只掏出一张来,说:我今晚上只剩下这十块钱了,你就拿去吧——以后,今年的年底,我发了,再补给你!半仙手捏着钱,还不肯走开,方友义却自顾着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年年底,方友义派人四处寻找半仙,终于在一座破烂的旧庙里找着已经饿了两天的半仙,方友义带他去路边的小吃店里先吃了个饱,然后把他带到家里,送上了厚厚的一个大红包,里边是整整一千元人民币!那半仙也奇了,瞟了一眼红包,稳稳地坐着,不发一言。方友义见半仙如此,连忙说:这只是我补给你的——我想请你再为我看看。
  半仙摇摇头说:这钱既然是补给我的,我就拿走了,不过,再看,我可不敢了——半仙说完要走,方友义连忙拦住。
  请大仙一定要为我相相,我方某人定当重谢!
  半仙犹豫着,终于说:你我有缘,我不得不帮你,不过,我这么做,是要折寿的呀!
  方友义想,他说的这么严重,不过是想多要点酬金,就说:只要大仙肯帮我,我一定要重谢你,我保你下半辈子不缺钱花!
  半仙这才说:你有大祸啊!
  我有什么祸?
  牢狱之灾!——财破而灾不除!
  你不是说我大富大贵吗?怎么转眼间就大祸临头?
  你知道风水轮流转吗?大发之人必有大祸。
  方友义对半仙早已信服,便立即请求道:那么求大仙救我!
  大仙沉吟了半晌,说:你必需依我两件事。
  你直说吧--就是十件我也由你。
  好。你知道射鲛潭吗?
  方友义点头。
  这潭原是九婴之穴,九婴被后羿擒杀之后,潭就被一条千年老鼋所占。鼋是负重之生灵,你越是压它,它越是给你带来吉祥——只有这条老鼋能够为你把关守持、逢凶化吉。方法呢,就是在它的穴位上盖上一座房子,压它一压。这是第一。
  这有何难。好,我就在那儿盖上一座别墅!
  半仙点头表示赞许。
  在那儿建房,一般人所说的负阴抱阳、背山面河、座南朝北什么是不行的,你要依我说的方位盖。
  这好说,我照办就是。
  第二,在别墅盖好之前,你不得亲近女色,更不能结婚。我想你第一点能做到,这第二点怕是有点难了。
  这有什么难的——我早点把别墅盖好,不就行了么?
  不过,这老鼋喜欢清静,你不可过分张扬和喧嚣。
  知道了,这我自有分寸。
  方友义为了答谢半仙,又封了个大红包,里边竟是三千元钱。并且按照半仙的要求,很快建起了临水别墅。他在临水别墅中,果然不事张扬和喧嚣,就是通了柏油路,建了停车场,也没有多少的车马来往。
  临水别墅与周围环境的和谐、铺设柏油路的大手笔以及不事张扬的品格,很是为暴发之后强烈追求“高品味”和“艺术享受”的明德州市的富翁们所仰慕和仿效,于是他们纷纷在汹平水河畔盖起别墅。只可惜这些别墅不是这个不满就是那个不足,总未能达到临水别墅那既隐逸又和谐、既传统又现代的品味。在进行了数次的重复建设之后,富翁们终于失去了兴致,撤资他投,徒然在汹平水河畔留下了四五座废品和次品别墅,让临水别墅独享了汹平水秀美、安恬的韵味。这件事也反衬了方友义独到的眼光、高明的手腕、良好的素养——有好事者这么总结。

  14
  4月11日上午,当方友义派人给凌丽敏送来一大篮玫瑰花时,她这才想起,明天,4月12日就是她27岁的生日,是她大学毕业三年、成为方友义的情人两年之后的第一次生日。她不愿意过什么生日。一个人的出生不能选择,但可以选择是否庆祝这个出生。她并不讨厌这个日子,却也不为这个日子自豪。因此,她对这个日子并不在意。在意的是方友义。
  那个送花的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她显然是认识方友义的,她说:“小姐,这九十九朵玫瑰象征着爱情久久,幸福久久…… 方老板叫我明天还要送花来,你真是一个有福的人。”
  如今的小姑娘都会这般油嘴滑舌了,尤其是送花的。她这么说是希望凌丽敏能多给些小费。大方的大户人家的女主人,是愿意给送花人小费的,丽敏以前一般都是给十元二十元的,但这一次她给了一张五十元的。小姑娘又兴奋地说了许多祝福的话,这才离去。这是方友义第一次给丽敏送九十九朵玫瑰花,就是两年前他们初次相识之时,方友义在热烈地追求她,也没有送过这么多的花——其实不在于花的多少,而在于其中的含义。小姑娘说方友义明天还会送花,既然他还记得明天才是她的生日,要送也要明天送才行,今天送花来,为的是什么?
  方友义总是在上午出去,他应酬、谈生意,要一直忙碌到晚上才会回来吃晚饭。中午这一餐他都在外边吃,但他却尽量回来吃晚饭,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要陪丽敏的。一般来说,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晚上的应酬更多些,而晚餐则是这个应酬的开始,也是应酬的基本方式。但方友义不管这些,晚上一定要回来。后来人们知道了他的这个脾气,就把“晚餐式的应酬”改在了午餐。这样,除开极为特殊的情况,方友义总要回来吃晚饭的。丽敏也就放手地刻意地把晚餐做得十分精美。
  这天的中午,丽敏就明白了方友义的用心。
  临水别墅里住着五个人,方友义和他的情人凌丽敏、只比丽敏小一岁的方友义的女儿方小琴,方友义的司机兼保镖阿堵,此外就是徐娘半老的女佣人连巧。方小琴几乎不在家里吃饭。中午,丽敏让女佣人连巧像往常一样做了两个人的饭菜。快开饭时,没想到方友义和阿堵却回来了。丽敏立即叫连巧去煮面条。——仓猝的时间里,方友义习惯于一碗面条打发一餐,阿堵也只好随主人。
  匆匆吃过饭,方友义郑重地递给丽敏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小声地说:“小敏,这是我送给你的,祝贺你的生日!你要不要打开看看?”
  丽敏慢慢地打开盒子,立即被盒中闪烁的光芒吸引住了。这是一条时髦的铂金项链,心形之上还镶着一个很大的钻石。不过她并没有惊讶或者兴奋的样子,只是淡淡地说:“这很珍贵吧——谢谢你。”
  方友义说:“这首饰虽然珍贵,可是我觉得还是配不上你……而我就像这首饰一样,虽然看上去外表很动人,却没有内涵……很多时候我越想越觉得配不上你。”
  丽敏把这一天中的几件奇怪的事情结合起来判断,心中突然升起了不祥的感觉:莫非他玩腻了我,要赶我走了?丽敏越想越觉得心惊,表面上却故做镇定。
  “应该说是我配不上你。”她的口气中有了一种淡淡的悲凉。
  方友义从盒子中拣起项链来,举在丽敏的眼前,一边比划着,一边柔声说:“来,我给你戴上。”
  钻石和铂金的光芒耀得丽敏眼花,使她的眼睛竟有了涩涩的感觉。
  “你应该对着镜子看一看,光彩照人呢,真的!”方友义笑起来,他突然有了一种天真浪漫的感觉,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年轻时代。这感觉真好!
  “看项链还是看人?”她问。
  “当然是看人。项链是为了装饰人的,光彩的是你,而不是项链。”
  她的脸红了。他真会说话。他一惯会说话的。而她呢,老是长不大的样子,听了一句好话竟还会脸红。
  “可是红颜易老,光彩早逝,不如钻石宝物,不会变色,不会降价。”
  她说这话的时候,声调已经有了异样,幽幽的,有点怪。而且突然间,泪水竟盈满了眼眶,扑簌簌滚落下来。
  方友义立即掏出手帕来,替她擦干。他明白,这是她对自己的不满。同居两年多了,她仍然没有名份,仍然只是个外头人家叫做“二奶”的那种人。而女人,据说是十分在意名份的。
  他讨好地说:“小敏,是我不好,我说错话了,请你原谅。”
  “你没有说错什么。”
  他两手抓住她的手臂,凝重地说:“小敏,我想同你商量一件事。”
  “不用商量的,你说怎么着就怎么着。”她努力让自己坚强起来。他就要说了,这别墅已经有了新的女主人,这项链是我对你的补偿……还有一大堆的道歉的话。
  “不用商量?”
  再一次,那悲凉的感觉袭上心头,不争气的泪水又涌了出来。
  “不用商量。我认命。”
  “——不,还是要商量的。我不想勉强你,真的,我是个没文化的人,年龄又大了,除了不多的几个臭钱以外,我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一直不敢跟你说这事,怕伤害了你……你跟我两年多了,一直委屈着你。但这事总归是要解决清楚的,而解决的方案就是,就是我现在就要请求你的,我要你嫁给我,嫁给我!好不好?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疼你,尽一个丈夫的责任!如果……如果你还不相信我,如果你觉得我这个人耽误了你的青春,那么,我会尽我所能赔偿你,送你走……”
  “你上午让人送花来……”她怔怔地说,她没有想到他所企望的竟是这个。
  方友义是灵敏的,立即接口道:“我怕一下子向你求婚,会太唐突了,会被你拒绝……你知道的,我难以接受的是什么!小敏,我向你求婚,希望你答应我!我是真心诚意的!”
  “我跟了你两年多,你知道吗,这两年多我最在乎的是什么?是名份!那个时候我在想,我什么时候能有一个名份!”丽敏的眼泪又扑簌簌地流了下来。
  “这么说你答应了!”他如少年一般兴奋地跳起来。“太好了!小敏!我已经计划好了,明天,就在你生日这一天,我们举行一个简单的订婚仪式,这以后,再选一个良辰吉日结婚。”
  丽敏却在他的跳跃中看到了他的做作。这个结果,他是早已料到了的。其实,他根本不用这般低声下气地向她“求”,他如果威严地跟她说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她虽然觉得有些难堪,可是她还能怎么样呢?方友义的可爱之处就在于他既安排好了一切,又能给足你的面子,让你可心地接受……这样想来,她竟觉得他的做作也是可爱的了。
  可是还有些说不清的什么,她还是觉得这太突然了……同居两年之后,他突然提出来,会不会有别的什么呢?他的心思是深沉而慎密的,你永远猜不透。而且,他安排定了的事情,是不容许人随意改变的。
  她淡然地说:“由你安排吧。”他向来是个不事张扬的人,丽敏想,一个“简单的订婚仪式”在他看来,也许已经是够张扬的了。而她也不愿意张扬。
  丽敏又觉得自己的口气过于冷漠了,又亲热地说:“我早已是你的人了,我一切都听你的。”
  这时候,她第一次有了做妻子的感觉。
  吃完午饭,方友义出去了。凌丽敏就找回到家里的方小琴说话。她觉得兴奋,有许多的话要说。她说了些小时候的事、学校的事以及其它许多的废话,小琴也心不在焉地听着,任由她说。也许小琴有心事。她看出了小琴心不在焉的样子,她想,也许方友义在求婚之前就已经向小琴打过招呼,征求过她的意见了?这是有可能的,小琴是方友义的掌上明珠,他对小琴几乎是百依百顺,他因此不希望在这个事情上遭到小琴的反对。那么小琴是没有反对的了……也许小琴只是难以接受一个年纪仿佛的后妈罢!……她同小琴相处两年多,觉得两人还是很合得来,就像姐妹一样……凌丽敏胡思乱想着,便亲热地要拉小琴上街买菜。她要亲自买菜,亲自下厨,让方友义感受一下“妻子的温情”。
  晚上,方友义果然早早就回来了,对丽敏的饭菜赞不绝口。可是他还是明确表示反对她亲自上街买菜和下厨。如果人手不够,他宁愿再雇一个佣人来。丽敏知道临水别墅“不事张扬”的忌讳,立即表示不须雇人,连巧做得很好,她不再上街买菜就是了。
  他们吃过饭就上了床。丽敏第一次有了渴望。这不是二奶的被动,而是妻子的主动。她甚至还希望能够怀上孩子,所以偷偷地把避孕措施给解除了。他们翻覆了很长时间,一直到她的生日来到。
  她将是临水别墅的真正的女主人了。

  15
  方友义被窗外鸟儿啁啾的叫声惊醒,阳光已经透过树梢照进窗子。他看看表,已经是8点了。他正要起身穿衣,凌丽敏也已经被惊醒了。
  “你起来啦?连巧应该已经顿好参汤了,你吃点?”丽敏见他醒了,连忙说。
  他笑了。以前她从未为他如此体贴过。早餐,牛奶和鸡蛋,干篇一律。至于吃还是不吃,她才懒得多问。
  “谢谢你,小敏。”他轻抚她的脸,青春的脸细嫩光滑如凝脂。而自己,那经风历雨的脸是老树干了。“你真好。”他禁不住伏下吻她。她娇羞地躲在他的怀中。
  一会儿,他说:“一会儿你起来,我陪你逛街,挑几套时尚的衣服什么的,你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千万不要嫌贵。”
  “干嘛这么辅张?”
  “你是临水别墅的女主人嘛,可千万不能让人小看哟。我希望不久市电视台的广告中会说:‘临水别墅女主人,引领时尚新潮流’。”
  “你原来是拿我做广告呀,我不依嘛……”她被逗笑了,用粉拳轻锤着他。
  “好了好了,我还有一件事要跟你商量。”方友义抓住她的手,顺势把她揽入怀中。“订婚的仪式是肯定要的,但不妨新事新办。我想就在今天晚上,在家里,我们置一桌酒,请几个客人,作为我们订婚的见证人。你说好不好?”
  “你想好了的事,怎么说就怎么做吧。”丽敏说,“你想得周全。”
  “我还以为你会说我武断呢。必须跟你商量的事,就必须跟你商量。这是你的权力,非得你点头不可。”
  “好吧。”丽敏靠在他厚实而温暖的胸脯上,心中分外踏实。生活或者事业上大大小小的事情,这个男人都会为你想得周全,你大可不必操心,丽敏也就懒得想了,心中倒是突然起了调皮一下的念头。
  “我想,今晚我呢,就请三个人;你呢,把你能请到的亲戚和朋友都邀请来。”
  丽敏有些伤感。在明德州市,她只是一只被养在笼子中的“金丝雀”,没有朋友,更没有亲戚。她的亲朋都在相隔千里之外的外省山区,他们不可能仓促地赶来参加她的订婚仪式,看她将为人妻时的灿烂的笑容。
  她摇了摇头,低低地说:“我没有可邀请的人,你有那么多的朋友,不妨多请几个,至少也要凑成一桌。”
  “不啦,小敏。我知道这样委屈了你,因为太仓促了,来不及通知你的亲人和朋友。这次虽然冷落了你,但我会在结婚的那一天补偿你——我要举行一次明德州市有史以来最盛大的婚礼,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和我爱的姑娘结婚了。”
  “不必这么张扬的。我不喜欢这样,我只要安安静静地生活着,就够了。”
  “那好吧。”他握她的小手,表示对她的理解和宽容的感激。“日子呢,我想是尽可能地快点,今天是订婚,五一节我们旅游结婚,好不好?”
  “五一节?只有十几天了?”她没想到这么快,简直就是“闪电战”了。
  “旅游结婚不需要有太多的准备,会来得及的--我呢,我真的很想早点抱上我们的孩子。”
  想到孩子,丽敏既羞涩又幸福。“我们去哪里旅游呢?”
  “你说呢,你要去哪里就哪里--我们要玩个痛快!”
  “我还没有想好呢。”
  “结婚旅游的时候,我想顺便去你老家看望一下岳父岳母大人——好不好?”
  丽敏很想回家去看看,尤其是自己是在自己结婚的时候。对她来说,结婚是她的最大的一件事了。可是她却不想让自己的父亲同丈夫站在一起,让乡亲们手指着她说:看吧,她的爹比她的丈夫还年轻。于是她不置可否,换了一个话题:“今晚上的这桌菜,就让我来做吧。”
  “不,这绝对不行。虽然你的手艺很好,可哪有新人去下厨的呢。我已经从省城请了两个最好的厨师来,上午或者中午就会到,你呢,就安心地休息一下,晚上你就得上场了——现在我们起床好不好?洗漱一下我们就上街。”
  “好。”丽敏起身,回头给了他一个诡异的笑。
  开头方友义没有品出那笑中的意味。
  洗漱罢,方友义去吃早点,丽敏就疏妆。
  方友义吃过早点,见丽敏还在疏妆,就去通知阿堵出车。阿堵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矮矮墩墩的,孔武有力,除了会几套招式,还难得地有着几分机敏。阿堵早已吃过了饭,便坐进车里等。
  方友义静静地坐在客厅中等候着,过了半个小时,他到疏妆间的门外说:“小敏。”
  “我就好了。”里头答。
  方友义从未见过丽敏梳妆超过半个小时的,他这时品味到了凌丽敏那一笑的意味。以前他认为她是机敏的,现在,他认识到了她的微小的心计了。
  方友义悄然地退下,回到客厅中,找了个临窗的沙发安然坐下,他几乎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是眼角的余光在时时观察着窗外车子中阿堵的动静。
  阿堵坐在驾驶座上,抽着烟,无动于衷的样子。可是方友义却分明感觉到阿堵的目光在搜寻着平静的四周,那目光也关注着他这个老板。
  又过了两个小时,凌丽敏终于出来了。她并没有什么“变异”,头上盘着个髻,脸上略施了点粉,跟昨天乃至两年之前的丽敏一模一样,只是脸上泛着儿童恶作剧之后红潮。整整两个半小时的梳妆!她说不定只是在梳妆间里读着她最喜欢的三毛。对于三毛的书,她能一遍又一遍地看。
  凌丽敏得意地笑:“让你等得太久了。”
  方友义也笑:“你今天真漂亮。不过,待会儿你会更漂亮。你会是一个公主,白雪公主。”
  两人坐进车子,阿堵依然一副冷漠的样子。方友义微微挥手,车子就开动了。他从口袋出掏出一包中华烟,递给了阿堵。阿堵顺手接过来,塞进口袋。
  一会儿,到了街上。在过第一个垃圾筒时,阿堵停下车,把一包硬壳的七匹狼扔了进去。方友义知道,那里边装着满满的烟蒂。在这两个半小时的等待中,阿堵“弹尽粮绝”了,但他依然无动于衷的样子。他有个习惯,从不乱扔烟蒂。方友义为自己能够找到这样的保镖感到庆幸。
  丽敏的采购依然是“漫长”的。在每一家的店铺里,她总是不厌其烦地把所有的摆上拒台的商品都问个遍,却并不言明买与不买。方友义也不管,只挑价钱最贵的买。不过因为丽敏过于漫长的“梳妆”,他们只看了几家的店铺,就回家吃饭了。
  丽敏的小小的诡计,何曾骗得过方友义,而他却因了她的小小的诡计,反而对她更加爱怜了。

  16
  下午,他们三人吃过饭又出来继续“采购”。直到下午三点半,丽敏这才恍然大悟似地说:“算了,不买了,晚上还得招待客人呢,太迟了不好。”
  方友义一本正经地说:“这样吧,小敏,我们再逛两家店铺,大约四点左右回去,好不好?一会儿你还要再梳妆一下,五点半钟客人就到了。”
  丽敏心中好笑,连连点头,心想晚上不知要到几点钟吃饭呢,反正是他的客人,就让他们等吧。她还从没这么“调皮”过,这回真有了一种恶作剧的快感。
  可方友义的电话响了。是高老大打来的。看着方友义焦急而又为难的样子,丽敏说:“阿义,你有事你就去吧,我要逛商场,这么大的商场,我怕一个钟头也逛不下来呢。”
  “那好吧。我开车走,让阿堵在这儿陪着你。”
  “你当我是幼儿园的小朋友,逛商场会走失是不是?”她为自己的这个说法感到好笑。“我也想自个儿体会一下逛商场的感觉。”
  方友义把丽敏的小手放在手心里握着。“你将是个新嫁娘,你想,哪一个新郎愿意让新娘逃出自己的视线?他就算有事走开,也要派个人监视着--我就派阿堵看着你。”
  说一些调皮的话儿,他们反倒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于是丽敏不再坚持,方友义同阿堵交待了几句,就开车走了。
  丽敏漫不经心地在漫天的花样百出的服装的海洋里走动,并不用心挑选。她对服装没有太多的“感觉”,并不要什么时髦、艳丽,只要大方、合身就行。
  阿堵跟在她的身后亦步亦趋,似乎很紧张的样子。为了不至于冷落了他,丽敏偶尔会同他简单地对话,他完全没有了以前那种自若的样子,说话也显得结巴。只是丽敏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并不在意他。
  “你就要结婚了?”在服装的重重的帷幕中,在没有其他游人的角落,阿堵突然说。
  丽敏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淡淡地说:“是的,今天我们要搞个简单的订婚仪式,五一节我们旅游结婚。”
  “你不觉得这太快了吗?”
  同两年的同居生活相比,确实是太快了,也太突然了。
  “我……这事是阿义定的,他和我商量过……”她觉得阿堵是个可信任的人。她来到临水别墅的时候,他早已为方友义开车多年。
  “这些天,方老板忧心忡忡,像是在反复思量着什么事。”
  丽敏笑了。她涨红了脸,羞涩地说:“他向我求婚,他担心我不肯答应,所以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送花,还有其它礼物。他不知道一个女人的心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有什么担心的呢。”
  “不是的……不,我是说求婚的事当然是大事了,是要反复思量的,可是他似乎还担心其它……”
  “生意上的事够他烦心的了,等我们去旅游的时候--我想我们可以多玩些地方,让把烦心的事情都放到一边去!你也可以为我参谋参谋,什么地方好玩。”
  “噢。”阿堵说,他使劲地摇头。没有心计的女人。“你知道,方老板已经跟高老大分家了。”
  “我知道这事。他们分家已经三个月了。阿义还专门同我谈过,我赞同他的做法,他很高兴。”生意上的事,方友义几乎没有同凌丽敏谈过,只这件事跟她简略地谈了个大概。因此她想这一定是个大事,也是一件难以决断的事,他需要得到支持。她是学过心理学的,知道一个人的心理需要。这种难以决断的事他会跟他最要好的朋友谈,也因此她知道,她已经是他的“最好的朋友”了。现在,这关系将再升一级,成为夫妻了。
  “他们分家,是因为高老大实在太不象话……他们原来商定,并不公开……”
  “跟别人合作做生意,总有一天是要分家的。”
  “他们分家,是因为高老大走私毒品。高老大专门做投机的生意,见什么钱赚头大就做什么生意。搞房地产赚头够大的了,可是他搞的都是豆腐渣工程,惹得群众上访、起诉,麻烦不断。就这样他还嫌赚头不够,嫌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后来就搞毒品走私。方老板劝阻了他很多次,他都不听,因此就分家了。”
  “我知道,我也支持他分家。”
  “可是高老大是什么人物,他甘愿这样吗?高老大的手下因为吸毒被公安局抓了,但他们都说毒品是从方老板那儿来的,搞得方老板有嘴也说不清。好在方老板有人缘,费了好大的劲才摆平了。这事情明摆是高老大设计的害他,没办法,方老板才公开了分家的事。”
  这些事丽敏还是第一次听说。事情可能会很复杂,也可能会有让方友义无法摆平的事。丽敏不禁为他担忧起来。
  “最近一段,表面上高老大同方老板的关系还是好的,可实际上已经势同水火,总有一天要爆发的……方老板顾虑的一定是这个事情。”
  “男人行得正,女人自会支持他,再大的困难也支持他。”丽敏坚定地说。同居两年,她自觉大体上还是了解了方友义这个男人。他还是有许多吸引她的、让她爱恋的地方,否则,她也许早就离开了他。一个男人在“前方”干事业,最希望的是有女人给他一个家,在“后方”支持他。她想,这两年来因为没有名份她其实对他还是半心半意的,以后尽可能地“补偿”他,日子还长着呢。这样想着,她觉得自己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了。以前她觉得生活是无聊的,人生如叔本华说的,不过是痛苦。可是现在不了,现在生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以及他们即将有的孩子;生活是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做菜,看着他津津有味地吃着,然后他们享受着肉体的欢愉,企盼着孩子早日降生;生活是可以上天入地自由自在地旅游,看花、摄影、游泳;生活是一个女人可以庸懒地看着三毛的书,挑选一件自己喜爱的衣服穿……生活是充实的,充满了无比的魅力,生活也因此有着不必言说的意义。
  “所以,”阿堵犹豫着,“所以我要提醒你,这一切可能都是假的!”
  “你说什么?”丽敏万分惊讶。
  “订婚有可能是方老板计划中的一件事,是一个重大事件的一个环节……你知道方老板做事情是十分周密的,一件事一件事早就谋划好了……”
  “我还是无法理解你的意思。”丽敏无法想象她的订婚以及五一的结婚会是一个“假象”!
  阿堵还要说些什么,这时他听到了汽车喇叭声。他向外看去,方友义正快步向他们走来。
  “对不起,我回来迟了--怎么样,挑好了吗?”方友义对着她笑。
  丽敏摇头。
  “不合你的意?”
  她点头。
  “那换一家看看。”
  “我觉得累了,我们回去吧。”
  “噢,好,我们回去。”
  方友义牵着她的手,小心地送她上车。
  四点十分,他们回到了临水别墅。
  客厅中洋溢着热烈的玫瑰的馨香。四周显眼的和不显眼的地方都摆着一盘红艳艳的玫瑰花。方小琴站在客厅中,她的旁边是两个梳理着时尚发型的女郎。
  未等方友义开口,小琴就说:“爸,你们回来了。一楼二楼的厅堂和卧房都布置好了,他们是专业的居室优化人员,布置得真好,他们本来还要听听主人的意见,但我自做主张让他们走了。”
  方友义说:“走了就算了。小敏你看看,如果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再打电话叫他们来。——省城的大厨什么时候到的?”
  “中午12点。来了两个人,还没吃饭,我让他们自己煮面吃,然后按他们开的采购清单去买货。这会儿……晚宴已经基本上准备好了。”小琴向丽敏做了个鬼脸。“这两位是市里最好的美容师,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
  “小敏,现在该你上场了,”方友义说,“你先去看看几个房间的布置——我陪你去看看所谓的专业的居室优化人员有什么样的手笔。然后再让这两位小姐帮你梳梳头。”
  丽敏慵懒地说:“我累了,还是让我先洗洗头吧。”
  “也好。我先帮你去看看房间的摆设。”方友义踌躇满志地说。
  现在就看晚上了。他有些渴望时间快点流逝过去。



[此贴被云豹于2008-8-21 13:03:13修改过]






花非花 雾非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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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9 楼: Re:Re:Re:Re:水手(长篇小... 08年08月20日21点34分


  第五章 订婚宴
  (4月12日)

  17
  一辆的士悄然停在临水别墅前。车门开了,走下一个戴着副玳瑁眼镜的瘦小的青年。他付了车钱,等着车子开走,又观望了一回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这才上前按门铃。
  门很快就开了,一张清亮的脸庞现了出来。
  “小琴!”张松岗兴奋地叫。
  他自认为是方友义最信任和倚重的人,却也极少来到临水别墅。他知道临水别墅的忌讳,自己是断不敢随便跑来的,因此只有方友义“请”他的时候才来。而有什么事情需要请他来临水别墅商量的?从没有过。因此他来临水别墅也不过三五次,每一次都是方友义的“家宴”,有时只请他一人,有时也请他和高老大。看起来有资格参加方家“家宴”的,也只有他和高老大。他在内心里为此感激,但他更希望小琴能够邀请他来,哪怕是请他来玩玩。可方小琴显然还没有这个打算呢。
  “你来啦,爸在三楼客厅等你--我陪你上去吧。”方小琴兴奋地说。
  “好啊!”
  在张松岗的面前,方小琴难得流露过这么高兴的样子,今天真有什么大喜事了。方友义通知他时是说请他来吃饭,那么这次还是“家宴”了,可小琴这么高兴,会是什么喜事呢?难道是小琴?张松岗看着小琴,脚步突然变得凝重起来。
  省城里有一个名叫汪向道的年轻人,一个在省委工作的前程远大的青年,这个青年早年是方友义的妄年之交。也许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方小琴和汪向道似乎有那么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正是这个说不出来的东西令他觉得受到了“威胁”。
  是不是汪向道来了呢?是不是他来向小琴求婚?
  他的脑袋中“翁”了一下,像是突然中了一记闷棍,有些站立不稳了。
  “松岗老弟,你来了--”方友义正沉沉在坐在三楼客厅的沙发上闭目养神,见张松岗进来,立即站起来,亲热地做了个手势:“请坐吧!”
  张松岗看着客厅中满插着的艳艳的玫瑰花,心里想,真是汪向道来了!怎么办?他坐下来,竭力保持着镇静的样子。
  方小琴给他沏了茶,正要退下,方友义却说:“小琴,你陪着小张说说话,我去你妈那儿。”他跟张松岗道了失陪,就走出去了。
  方友义刚走开,张松岗惊喜地说:“小琴,你妈……?!--带我去拜见她老人家,好吗?”他突然想起,小琴的妈早已去世二十多年了。
  小琴摇头。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但张松岗一下子就猜到了,他的神色随之释然,现出了欣喜的样子。
  “这很好,很好嘛。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不是?方老板现在也有人疼爱了。”
  小琴的脸色却阴沉了下来。张松岗知道,一定是自己提到了小琴的母亲,使她难受了。他内疚地地同小琴说话,有意讲起生意上的人和事来。果然,小琴同他谈论起了“生意经”来,脸色也和缓了。
  门铃声又一次响起,方友义看了看表:五点半钟。这是他所通知的宴会的时间,而如此守时的,一定是纪胖子。
  小琴跑到楼下,开了门。果然,门外站着一个矮胖的中年人,他穿着西装,腆着一个大肚子。因为西装大抵上是不扣扣子的,他也因此几乎都是这么一种装束。
  小琴笑呤呤地说:“纪叔叔来了。纪叔叔请进--”
  纪宏德走进来,笑笑着:“小琴还是那么可爱。”
  “小琴怎么长大,在纪叔叔的面前还不仍然是小孩子?”
  纪宏德说:“还是小孩子好呀!小孩子天真活泼不懂事,也就没有烦恼,也就永远快乐着,你说好不好?”
  “这么说,那当然好啦。可是长不大的人是要受人欺侮的。”
  “也就是说,你心里是不赞成我的话啰。”
  “小琴哪敢呀!”
  “小琴明理啊。”纪宏德感慨,“明德州的人都知道,方友义有一个聪慧明理的女儿,是他的好帮手。”
  他们走上楼来,方友义和张松岗迎了下来。
  “哎呀,纪局长,稀客啊!你一来,我这儿立即蓬荜生辉啊!”
  “你这要是蓬荜,那美国只能算是第三世界穷国了。”
  对于临水别墅来说,纪宏德确实是个稀客。临水别墅建成数年了,纪宏德只来过一次,这是第二次。
  纪宏德微笑着接过方小琴捧过来的热茶,大大咧咧地坐在靠墙边的沙发上,方友义和张松岗也在他的两边坐下。
  “纪局长太抬举方某了。我这已是外强中干,只剩下一个空架子。”
  “临水别墅是明德州市有名的建筑,还不至于这么快只剩下一个空架子吧?”纪宏德嘿嘿干笑,“你可曾听说过外边的人怎么传说?都说临水别墅有二绝,一是别墅与周遭景色相融,风水好;而临水别墅的女主人呢,既温柔又漂亮,又是大学的高材生,学哲学的,还会一手烹调绝活,学问素质本事为人倾倒,为另一绝——你可真会享受啊。”
  方友义陪着笑脸。“哪里哪里,在感情上我是个失败者,更不如你纪局长了。”
  “老实说,我在这方面一惯不认真,缝场作戏,玩玩而已。”纪宏德似乎很乐意谈自己在这方面的感受。“有人说女人如衣,衣不如新,旧了就换新的。我认为女人还是‘进口水果’的好,既要时髦,当得了男人的摆设,又能‘享用’,有实用价值——可你要是同我相比,你简直就是抱情守终的‘情圣’了。”
  “纪局长这样高的评价我可担当不起,实际上我是个用情不专的人,惭愧啊惭愧!”
  两人正说得热切,方小琴又带着两个客人上来。
  “高叔叔来了……”
  方友义立即起身迎着,恭恭敬敬地说:“高老大!你来啦!欢迎欢迎!我们几个正等着你呢。”
  高老大十分壮硕而高大,有着日本相扑九段那种凌人的傲气。他的臂膀上傍着一个娇小的女郎,打扮得妖妖冶冶,五彩斑斓,仿佛一只蝴蝶。
  “老方,老纪,你们看我这只刚抓来的‘蝴蝶’怎么样?”高老大随意地说。他对于自己最后的这句话感到得意——刚抓来的蝴蝶!可花了我不少的心思、金钱和精力。
  胡蝶原是市文工团的当红的明星,名声虽不及全国知名的明星那么响亮,但在明德州市,说起胡蝶小姐,也是大名鼎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长得娇小妩媚白白嫩嫩妖妖冶冶而且能歌善舞,不知惹得明德州市多少的风云人物思之念之,意欲早日傍到手为快。现在,这只著名的蝴蝶算是名花有主,栖在了高老大的枝头上。
  纪宏德拿眼盯着胡蝶看,却装着不认识的样子,生硬地说:“我没有你那份闲情逸志呢。女人是什么东西?女人是祸水,男人最好还是少惹为妙。”
  高老大的脸色生硬了起来。
  旁边张松岗恭敬地向高老大问好,亲热地叫唤胡蝶小姐。
  “小张嘛,你也来了。”高老大又对张松岗略点点头,算是答礼。他很满意张松岗对自己的那种尊敬样儿,尤其是在纪宏德给予讥讽的当儿。这是他第一次以满意的口吻对张松岗说话。他不便于同纪宏德多计较和纠缠,只好忍了气,转向方友义。
  “今天你请我们三个来,有什么好酒?”高老大到临水别墅来,向来是极为随便的。
  “早已经为你备下了。”方友义说。
  “高叔叔喜欢XO,我叫人送了两箱来,待会儿可要多喝哟。”方小琴说。
  “这洋酒洋人的劳什子,总要加什么冰块,酒味儿就薄了。要喝,就要来纯正浓酽的……”
  “今天晚上我就请你们几位贵宾,你们先坐下,我还有事要请你们帮忙--我们边喝酒边谈心。”
  方友义招呼大家坐下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他站在主人席位前犹豫着,不知如何编排这座位。高老大和纪宏德也站着,高老头的脸色却很难看,他担心纪宏德与他争主宾的位子,不是主宾就没了“老大”的面子,特别是有胡蝶小姐和“后辈”张松岗在身边的时候。正犹豫间,纪宏德指着主宾的位子说:“高老头,你坐主宾吧。”一边说一边在侧位上坐了下来。只有纪宏德敢叫高老大为“高老头”。
  “这……还是你坐这吧。你是公安,你管着我们呢。”高老大说。他那虚情假意的样子谁都看得出来。
  方友义看了看高老大,说:“向来是官管着民,这主宾的位子还是请纪局长坐了。”
  “是啊是啊,白道管着黑道。”高老大勉强说,“纪局长你请上座。”
  纪宏德不再客套,在主宾位上坐了下来--却不理高老大,同方友义点点头,小声道:“我不喝洋酒。”
  “是是,我备了酒鬼酒,正是你所喜欢的。”
  “好好。”纪宏德说,“做人要做人杰,喝酒就喝酒鬼。”
  连巧和一个帮厨这时端上了热腾腾的菜上来--宴会开始了。方小琴坐在张松岗的旁边,张松岗不禁心花怒放,笑容难以抑制地绽放开来。
  方友义为大家斟了酒,举杯说:“怠慢各位了,今天请各位贵宾来,是有一件事--”
  “等等,我先插一句,”纪宏德说,“让我猜猜是什么事——不知大家想到没有,老方为什么突然请我们喝酒?他几时在临水别墅请我们喝过酒?——我来这儿是第二次!”确实,他第一次来是临水别墅建成不久,方友义在临水别墅搞了个极小范围的宴请,也就是今天来的这几个人,还不包括胡蝶。
  纪宏德这一说,高老大也多了心思起来。高老大说:“猜什么猜,老方呢,心里鬼点子虽然多,可是他还不至于算计自己人吧?”高老大为自己的玩笑话而得意,放肆地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我猜得不错,老方肯定有重要的事情要公布。”纪宏德看着高老大和张松岗,不无自得地说。在他看来,这两个人都是有勇无谋的人物,略施小计就可以让他们信服。“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凌丽敏小姐的生日……”
  “啊,是生日party!”胡蝶小姐欢喜地叫。
  高老大轻轻地拍拍胡蝶的脸蛋儿,说:“赶明儿我为蝴蝶小姐过生日,也要搞个生日party,热热闹闹地,请大家来一醉方休。”
  纪宏德的一番话倒让方友义红了脸,似乎是他刻意隐瞒了什么。他站起来,向大家点点头,笑着道:“纪局长真是神探!今天确实是小敏的生日,我请我最要好的几个朋友来,不单是为祝贺她的生日,也是为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为我见证一下——”
  方友义说完走进内室,牵着丽敏的手一同走了出来。丽敏穿了一件大红底子镶着大朵牡丹的旗袍,款款而出,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靥。她梳了新娘的隆重的发型,使她显得既端庄又妩媚,风情万般——正是美容师精心的杰作。众人虽然平日里见过她,知道她的美色,却是她心有顾虑、无心梳妆时的样子,从未想到她是如此的青春靓丽,一时都看得呆了。
  就像电影中的一样,女主角最后出场!今晚上出场的这一幕是丽敏自己刻意安排的,她心满意足幸福快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方友义郑重地说,“今天是凌丽敏小姐的生日,也是我和她订婚的日子,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在今年的5月1日旅行结婚。当然,我们不喜欢让这事搞得太张扬,所以新事新办,只是略备薄酒,请大家为我和凌丽敏小姐证婚。”
  “太好了!”高老大叫道,巴不得纪宏德出什么纰漏,好挽回刚才排位子的尴尬,“原来我们的神探纪局长只猜对了一半,原来要罚酒三杯的,现在只罚一杯!--来罚一杯!”
  纪宏德并不理他。他站起来道:“我们为两位新人干杯!祝他们白头偕老!”
  于是大家举杯。
  “谢谢你们!”丽敏娇羞地说。她的脸红朴朴的,像两粒大苹果。这使她更加妖艳动人。她在众人的注视下一口喝干了酒。于是大家叫好,也纷纷喝干了酒。
  这时候,楼下突然响起了电铃声。
  谁会在这个时候突然造访呢?方友义担心起来。除了在座的,他再没有邀请其他人了。方友义正忐忑中,小琴早已下得楼去,很快又上楼来了,她怀里抱着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花,在她的身后,一个青年男子小心地捧着一只纸箱。
  见他们上来,纪宏德连忙叫:“打开来,打开来。”
  青年一边打开纸箱,一边说:“是公安局的一个领导要我们店里把这个礼物送到这里来……”他显然并不认识纪宏德。
  纸箱里边是一只花瓶。大家一眼看出,这是仿古的青花瓷,价值不菲。
  纪宏德哈哈大笑起来。
  “我料得不错——这是我祝贺你们订婚的小礼物。有人说女人是花瓶,在我看来,这是错的,女人本来就是花,男人才是花瓶,好花要插在好的花瓶上,这才是真好呢。”
  “就是嘛。好花要插在好的花瓶上,纪局长说得真好。”胡蝶小姐连声叫好。
  似乎因了胡蝶小姐的叫好,纪宏德来了兴致,索性好事做到底,又小孩儿恶作剧似地指挥着方友义捧着花瓶摆好,让凌丽敏把玫瑰插上……众人都感到了一阵欢快,都嘻嘻哈哈地笑。
  高老大这回不得不吹捧起了纪宏德来:“老纪果然是神探——知道他们有喜事,也不事先通知我一声,我也好送点礼物祝贺一下。”
  “不不不,你们能够来就是最好的祝贺了。”方友义说。
  纪宏德说:“你高老头神通广大,哪还需要我通报。再说,我也只是推测,哪有什么准儿?”
  “这一回就推测得很准了。”胡蝶小姐说。
  “这一回是运气好。”纪宏德故作谦虚地说。其实呢,上午他在街上,偶然看到了方友义和凌丽敏他们采购,稍稍地跟踪和观察,他便知道了。
  高老大不服气,生硬地说:“我要是有运气,就把整个城市给买下来!”
  这话使得气氛有些凝滞,丽敏快乐地插入进来,说:“这菜儿做的不错的,就是我也做不出这样的色和味……你们多吃点……你们能来就是给了阿义和我天大的面子了。”她感觉自己突然间变得笨嘴笨舌了。
  纪宏德笑了起来,觉得在这场合没有必要同高老大争什么口舌,便借机扯开话题:“这菜确实不错的,你们看,我越吃肚子越大……”
  “这是福气啊……”
  于是大家嘻嘻哈哈地互相谦让互相吹捧一番,说了一大堆无伤大雅的废话。
  胡蝶小姐也动了心,她举起杯子说:“我借花献佛,借你们的酒祝贺你们——也祝所有的有情人都美满幸福!”
  眼前的情景勾起了她的心思。她认为她同高老大也是“有情人”,高老大以后也要为她“转正”的。
  “好!好!说得好!”高老大也举起酒杯祝酒。“我也祝所有的有情人都美满幸福!”他回头摸了一下胡蝶的又嫩又白的脸蛋儿,小声说:“我的小蝴蝶真会说话。”引得胡蝶一阵娇嗔。
  那一对“新人”忙不叠地说着“谢谢”的话,笑吟吟地干杯。丽敏更是难以抑制心中的快乐,大家向她敬酒,也不说一句推脱的话,一下就干了,差不多是一杯接一杯。她本是好酒量的,可是不一会儿就有了酡颜,露出了头重脚轻的样子。方友义赶忙“保护”起她来。

  18
  手机的铃声突然响起,一下子打断了众人欢愉的情境。这是高老大的手机。高老大身上放着两部手机,一部是平常用的,号码也“公开”,这会儿早已关机;另一部是“绝密”的,知道号码的仅有他的两三个亲信,一般来说,这一部手机较少使用,可是这会儿突然响了!
  高老大离开座位,一边走到外边的走道上。
  “混蛋!你们是怎么搞的!”高老大的吼声很大。
  在座的几个人都知道高老大手机的“职能”划分,见高老大如此盛怒,一时都怔住了。欢快的情绪也突然怔住了。
  但接下来高老大的声音却很小了。不知他说了些什么。大家出于礼貌,都装出并不在意的样子,互相地夹菜、劝酒。
  方友义悄悄地瞥了一眼客厅中的座钟,九点三十六分!
  一分钟后,高老大又回到了座位上。
  凌丽敏关切地说:“出了什么事吗?”
  高老大余怒未消,骂道:“这帮混蛋,一点小事也办不好。”
  方友义赶忙举杯道:“喝酒喝酒!不提那些事!”
  “喝喝喝!”高老大赌气地说。
  于是众人接着喝酒。
  从五点半开始,到九点半,一晃已经四个钟头过去了,酒菜虽然还在陆续上着,众人的兴致却降低了很多,只似乎是因为要珍惜这难得的“机会”,才继续地想方设法地玩着喝酒的“花样”。
  但注定了这一个晚上不得安宁。
  三四分钟之后,纪宏德的手机也响了。是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明打来的。纪宏德端坐着说:“赵副局长……嗯嗯,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到!”
  他关了手机,若有所思地看看高老大,又看看方友义,一边手下意识地举着酒杯。方友义见他举杯,赶忙也举起杯子,谀笑着:“今晚我们一醉方休!”
  纪宏德碰了碰杯子,却突然心有所动,怔怔地看着他们,然后诡谲地笑起来,那阴冷的笑声令人心悸。
  “好啊!好啊!——你!这是摆的一个鸿门宴!”
  “纪局长,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可能骗得了别人——但恐怕也只是骗过一时——你是骗不了我的这双眼睛的!”
  “纪局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方友义十分惊讶地说,“今晚上像是出了什么事情?”
  “什么事情怕是要问你了。”纪宏德严厉地看着方友义说。
  “纪局长,这可开不得玩笑的。”方友义诚恳地说,“我对你是尊敬的,无论是任何时候、任何事情,我都没有忘记对你的尊敬,你对我有什么叮嘱,我哪一次没有照办?--就是市委包书记交办的事,也没有这样子——我想这些你是知道的。我这么做,冲的就是一个——我们,你和我,是朋友!真正的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不,你的事还要高于我的事!——我不知道今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只想提醒你,纪局长,我们是朋友,我不会也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
  纪宏德盯着方友义看。“你是没有,也从不曾对不起过我,但是,你忘记了一件事,这么多年来,你,我,还有高老头,我们三个人是朋友,岂止是朋友!简直是一根绳索上绑着的三只蚂蚱!我们三个人无论哪一个人都不能有任何的闪失!——你这么做会是什么后果?你到底想过没有?——不,你想过,你方老板做事情,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你一定想得很周全了。那么,我告诉你,百密一疏,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你这次一开始就想错了!”
  “纪局长!你还是了解我的!这些年来,我在商场上拼搏,实在太累了,我想娶了个美娇妻,好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我所想的所谋的,是生活!普通的平庸的生活!这是我的真心话,我做梦都在想着过一个安稳的日子。今天我订婚,十几天后我就结婚--有一个相爱的女人,一个家,这就是我的梦想。--你有许多疑问,我们可以坐下来,我愿意真心实意、完完全全的向你坦白。”
  “坦白就免了罢!就算我有心想听,可是没有时间。”纪宏德站起来,他听到了外边汽车喇叭声。“我的车子到了,我要走了!请原谅我先走!”
  “等等!”高老大叫,他从纪宏德与方友义的对话中完全听出了名堂来。“我也有事情,我们也告辞了!”他拉了胡蝶的手,跟在纪宏德的身后。
  纪宏德走到楼梯口,又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大厅中的四个人,两个男的两个女的,他们是一对父女、两对或者即将是两对夫妻,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人。
  “从今天晚上开始,明德州又是腥风血雨、不得安宁了!”
  他像是一个先知,在预告着世界的前途与命运。
  他说完就噔噔噔地下楼去,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时候,省城的大厨师精心准备的佳肴还在继续上着,连巧在端菜的时候差点同匆忙而去的纪宏德撞上。凌丽敏不知道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发生了发生了什么变故,想要挽留他们,却又不敢,只好目送着他们离开。他们是阿义的朋友,是来参加她的订婚仪式的,她虽然尽可能地不失礼数,但是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不欢而散了……在她的这么重要的时刻,并不顾全她的面子。男人们明争暗斗诡计陷阱,她并不理解也不参与,但是……她想起了阿堵上午同她说过的奇怪的话来。她心中有许多的不快和更多的不解,她想问一问方友义,他同她的订婚是不是真的,结婚还会不会进行。她见方友义呆坐在椅子中一动不动,奇怪地轻推了他一下:“阿义——”
  方友义毫无反应。
  “阿义!”她立即惊叫起来。
  张松岗和方小琴也看出了异样,连忙围笼了过来,正要叫方友义,却见方友义摊坐在红木靠背椅中,吃力地摆动着手臂。三个人立即关切地问他怎么拉,方友义沙哑地说:“没什么,我喝多了,头有些晕。”那干涩而虚弱的声音如同一个垂死的老者。
  丽敏知道是高血压又犯了,立即跑进内室去拿药。
  同方友义交往十数年,张松岗第一次看到方友义如此地虚弱,心中震惊不已,却不敢表露出来,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凌丽敏拿出药来,一边喂他,一边带着泪音叫:“阿义,你好点了吧,好点了吧——”
  方友义服下药,仿佛突然苏醒过来,坐直了身子,恢复了往日的理智和威严,冷峻地说:“我没事,你们走吧!”
  张松岗从震惊中醒悟过来,一言不发,也不告辞,立即就走了。
  方小琴说:“爹,我不能离开你。”
  方友义却严厉地说:“我没事!不需要你照顾!你去送送小张!”
  方小琴从没有也不敢违拗父亲的命令,便走到楼下去为张松岗开门。她和他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地就分手了。
  楼上,只有凌丽敏还在小声地说:“阿义,你真的没事……”但她碰到了方友义冷峻的目光,立即噤了声。仿佛一个受了大人无端伤害的儿童,她黯然地站在一旁,眼眶再一次盈满液体——那液体如一个凸透镜,反射着明亮的灯光、狼籍的杯盘和四壁艳艳的玫瑰的影象,却都夸张变形了。

  19
  海面上波涛汹涌,狂风怒吼着,掀起一层一层的巨浪。一艘小小的木船在大海中是那样的弱小、无助,仿佛一片树叶落在海上,随意一阵风浪都可以把它打翻。但小船还在苦苦地挣扎着,挣扎着努力向岸边靠近。天空下起了米粒大的雨来,狂风把落叶、鸡毛、纸片、塑料薄片,连同浪沬、雨滴,一切可以飘浮的东西都卷动起来,翻腾在空中,天空因此变得灰蒙、阴暗。
  小船上有三个人在挣扎着。临近岸边的时候,浪却更大了。
  一个老者使劲地喊叫:
  “脱掉!脱掉!”
  一个年轻人犹豫着脱掉了上衣、裤子,只剩下了一条裤衩,在风雨中他感觉到寒冷,身体微微发抖。
  “脱掉!裤衩也脱掉!”
  年轻人还在犹豫。
  “要命你就脱掉!”
  他终于脱下了裤衩,浑身赤条条的。然后他穿上了粉红色的救生衣。那红色在灰蒙的天幕中格外耀眼。
  “跳啊!快跳!”
  但一个涛天的巨浪升起来升起来然后慢慢地覆压下来,似乎要把小船连同小船上的三个人一齐吞没了,可是这巨浪却突然长出了四个轮子,骤然间变成一辆巨大无比的汽车,压下来,压下来……
  他感觉到无边的黑暗和窒息,拼命挣扎着……
  他睁开了眼睛。一个女人正倚在他的身上。女人温润的脸颊就靠在他的胸脯上,茂密的头发覆盖住了他的半边脸。他分明地感受到女人青春的呼吸。她一丝不挂,睡得正沉。他爱怜地看着怀中的女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一个晚上对女人来说是个好日子,因此他们在床上翻覆了很长的时间。以前,这年轻的女人从没有这么主动过……他感觉到她心态的变化,也许受到了她的感染,也变得欢喜……甚至有点迷恋这肉体的游戏。
  我已经老了。他对女人说,你还正年轻……也许我不应该耽误了你……
  我是一个罪人啊!一个罪恶的人,无论怎样,我都配不上你。
  这十多年来我从来没有睡过一次安稳觉。我总是在恶梦中,些微的声响都能把我从噩梦中拯救过来……
  ……他这才注意到真是有一个声响。他的手机在枕头下一直响着。一定是这声响把他从刚才的恶梦中惊醒。
  他打开手机,看到了时间,也看到了来电号码。这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谁会在凌晨3点钟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呢?也许是拨错了。
  “喂,方老板吧?打搅了你的美梦了吧?”
  他从声音中听出了来电的人是谁,心中咯噔了一下。来电把他从噩梦中解救出来,却有可能使他陷入另一个更为可怕的噩梦。
  “对不起,我没听出来,你是谁?”他敷衍着,同时地迅速地思索着会是什么事,该怎么办。
  “啊,我是赵明。”
  “赵局长,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你了,什么时间到海天楼来吃雌雄羊卷,我们一醉方休?”
  “感谢方老板的盛情,我呢,老实说,十分愿意同你这样明理的人一起合作,我们再合作一把怎么样?”
  “有什么好的项目了吗?”
  “当然,要不我这个时候给你打电话。”那边,赵明叹了一口气,“我丈母娘得了癌症,要做化疗,我老婆哭着喊着要我去借钱,搅得我睡不好觉。你想我丈母娘也是不久的人了,一些愿望能够满足还是尽力让她满足,而且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吞天的愿望。为了这事儿,我好些天睡不着觉。--我的这事儿让你笑话了--我想我们是老朋友了,有些事还是跟你先打一声招呼。”
  这个时候凌丽敏终于被电话吵醒了,她迷糊地叫了一声“阿义,谁的电话?几点了?”方友义立即示意她不要讲话。
  “我们公安局开会,一直开到这个时候,折腾人呢。你知道我们都开了什么内容了吗?”
  “你看赵局长真会开玩笑,你们的会,又刚结束,我又没有千里眼顺风耳,哪知道呀。”
  “高速公路收费站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你听说了吧?”
  “这倒是听说了。是真的吗?凶手找到了吗?”
  “我们连夜开会,当然就是分析案情,寻找凶手了。你想知道我们都了解了什么吗?”
  从电话中,方友义似乎看到赵明得意的样子。猫玩老鼠总是这样的表情。
  “我不想知道,这是你们的机密。”
  “机什么密呢!稍微有一点脑筋的人稍微一想就都知道,这案子是谁做下的。”
  “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嫌疑犯了?”
  “还不能这么说,但是我们找到了侦破的方向。你想想,在明德州这么个巴掌大的地方,谁能拥有枪支?而且是两只以上的枪支?是谁在暗中走私毒品?只要找到这样的人一问,就什么都知道了。刚好我的专案组就负责调查这事,我想我们是老朋友了,我还是先给你挂个电话。”
  “看样子破案比我们做生意容易啊。”
  “很难说谁难谁易,关键是要看怎样操作了--而且有时候还得一边破案一边谈项目,做生意,就像今晚。”
  “你让我想想。”方友义知道凌丽敏醒了,一边按住听筒,一边同她说:“小敏,真对不起,吵你睡觉了--没事儿,你还是睡吧。”
  凌丽敏呢喃了一句,把头从他的胸膛滑到他的肋部,被子完全把她淹没了。
  他用手轻抚她的脸,以此来安慰她,继续说:“赵局长,你是知道我的,我是个正经的生意人,我们从不做违法的生意,而且我手上没有枪支,我的手下人也没有枪支。”
  “这事我是知道的。但外边的人都说高老大方友义哪门生意最有赚头就做什么。现在社会上,什么生意最有赚头?一是犯法二是杀头三是跳楼。”
  所谓犯法指的是六合彩,杀头指的是毒品走私,跳楼就是炒楼盘。高老大确实是个唯财是图的人,什么生意都敢做。
  “外边的人不知道,但赵局长你是知道的,我专心做餐饮的生意,不犯法也不跳楼。而且,我同高老大已经‘分家’了,我们各干各的,互不相干。”
  “这情况我是知道的,而且我也相信你。但是,你们‘分家’多长时间了?不过三个月吧?不要说分家之前的事情你难脱干系,就是分家之后的事情,你也能说得一清二楚吗?”
  “我……”方友义的额头上沁出汗来。这许多日子来,他处心积虑的就是要免除这些“后遗症”,但是很有可能,人家该怎么算帐还怎么算帐,他也还是一点也脱不开干系。
  “好吧,你是个明白人,知道怎么做,我就不多说了--再见。”
  方友义放下电话,僵在了床头。一向以谋略周全思虑严密自诩的他,就在几个小时前,他处心积虑的安排布置,竟然可笑地让人一点就破;而现在,仅仅几个小时之后,另一个人又点到了他的软肋。他感觉到自己完全被掏空,虚脱得一点气力都没有了。就像一只桀骜不驯的狼,脖子被套上了绳套,只能乖乖地做一只宠物狗。
  这时候凌丽敏从被窝中伸出头来,用她并不常有的严肃的声音问道:“阿义,我们订婚,还有以后的结婚是不是都是你的阴谋,你谋划中的一件事情的一个步骤,你是不是在骗我?你是不是在利用我?”
  他怔住了,刹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竟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此贴被云豹于2008-8-21 13:04:2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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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10 楼: Re:Re:Re:Re:Re:水手(... 08年08月20日21点53分


关于[水手],再说几句.
小说中的案子既清晰又模糊。在一个个凶手被捕杀之后,案子其实才刚刚开始。案子关涉警察、侦破,关涉官场、反腐,关涉商战、“原罪”,关涉恩怨情仇,总起来,却是我对现实、对中国文化的思考。
小说风格是纯文学的,主题、立意、文本的表现力(结构、文字表述等)是我的追求。同时我还要表现当代社会,时代精神。换句话说,是现实性、思想性、文学性。
小说线索繁杂,人物众多.
[水手]努力表现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形象,作为普通人的侦探(警察)他所具有的所有的局限性,他的痛苦、他的徘徊、他的顽强,张扬的是人的精神力量。
我所努力表现的东西,因为个人水平的局限,表现的可能并不充分,请朋友们想到什么说什么,"乱说"也欢迎.


小说到这里,绝大部分的人物都出场了.但故事才刚刚展开.
因为正在投稿,也为了防止被盗,我不准备全部贴上.请朋友们原谅.
后面还会再贴上一些,但不会全贴上,可以不看的.







花非花 雾非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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