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这是粗眉无耻的第二坑了= =|||
尽管第一坑【温暖】还远远看不到结尾的那一天,我邪恶的黑手又一次伸向了挖坑的铁锹......
这次和【温暖】不同,是一篇关于一位美籍华裔女杀手的故事。看着眼熟?不错,这正是在刚看午晔大神的《罪恶天使》系列后萌发的想法,只是碍于想法没有成熟一直搁着搁着没动。
和黎希颖小姐不同的是,我家孩子对报仇没啥兴趣,纯粹是靠这行赚外快。如果说和平相处,前提当然是不要侵犯到她的利益......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可不是说着玩的。
文风飘忽= =若有雷同,请自备避雷针。
BTW,请多多指教~~
粗眉的饭团 敬上
【修改通知】
嗯……因为我发现写下去的过程中,一整片放在一楼很难修改(渣电脑渣网速),所以就把它拆开……拆成好几楼……
的确有为了增加回复的意图=A=
【Foreword】
刚刚入秋的 “汽车城”底特律。
纽约时间9月6日23:47:32。
我。
此刻我正在底特律近郊某处等人。
视线里是一家破落的小酒吧,不过照样灯红酒绿,一派歌舞升平之象。
MD.实在忍不住了。
夜晚里的酒吧总是令人心情愉悦的。酒保们挂着殷勤的笑容,把用劣酒勾兑的鸡尾酒送到那些喝的荤素不分的客人们手里——当然收的是好酒的钱,反正这些看起来付得起钱的主是尝不出有什么不一样的;相反,他们还有一张冷得像林肯纪念堂里的林肯的脸——这是对付那些没钱的主的。
谁TM会管你是不是渴的连胃袋都开始冒烟。
唉。我咽咽口水,手指微微活动。虽然不是特别嗜酒,但在十二月的寒风里喝了五十四个小时的西北风后,一杯威士忌或者伏特加式的烈酒格外的能促进血液循环,还有食欲。
我感觉我能吃下一头牛。一整头,或者至少大半头。
眯缝着左眼,我打量着这家酒吧里的其他人物。不错。还有几个长得不错的女人在朦胧的灯光下吞云吐雾,搔头弄首,勾魂的眼睛扫过一个又一个男人,放肆地笑着。我听不太清,无外乎也是什么“如果这个好小伙肯出100块的话,我就属于他了”之类的吧。基督耶稣啊,可千万别在日光下看这些女人,她们脸上的褶皱里都可以划船了。
哈,真是......一派祥和呢。
我微微一笑。
目光落在墙角的那个老女人身上。
她显然不属于这酒吧的常客,从那穿的很脏的Christian Dior上可见一斑。她捏着一只手机,有些焦急。终于出现了。我暗喜,从手机上发出那预先就准备好的短信。她很快收到了。
随着短信的到来,焦急很快变成一种如释重负的喜悦。老女人开始向窗口移动。
我向四周扫视,只见附近牌桌上的两拨赌鬼开战正酣。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藏不住的恼怒。啤酒就搁在他们手边。
我咧开了嘴,舔舐着干裂的下唇。
左手轻动。
酒吧大乱。赌鬼们由骂骂咧咧升级到下一个阶段——武斗。有人拿出了手枪。
不过是很普通的枪罢了。
老女人有些不解的回头,侧着身子看那场闹剧。
【咻——】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
我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抬起M24向楼下走去。是的,一个星期的苦难终于结束了——我瘦了一公斤;而老女人更好,她永远不会辛苦了——太阳穴上多了一个小小的洞,会流血的那种。
应该马上回我在长岛的“狡兔三窟之一”,然后喝一杯暖暖的可可。
我与老女人所在的酒吧水平距离736.25m。
发动这租来的老爷车,悠悠地在底特律的路上行驶。
收音机里放着Carpenter的那首老歌,《top of the world》。
鉴于金融风暴带来的高失业率,底特律的城中心实际上已人烟稀少。在夜风中,这些破损的建筑看起来真像张开的血盆大嘴。我把怀里的手机掏出来,掰断其中的手机卡,装在毒贩子用来装“黄皮”的小袋子里,然后远远地抛出车窗。
如此一来,我的那位雇主可以放心了。
那个被我解决的女人着实令人倾佩,为了防止雇主招来杀手,特意要求雇主使用他常用的手机号。但在科技如此发达的年代,只要用病毒入侵手机就能改变来电显示,她还是被套住了。而她之所以会让我等了如此之久,无非是因为我的雇主同时还另找了一只菜鸟。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有理由开出稍微昂贵的价钱。
算是因为他的不信任而产生的精神损失吧。
手机震了一震。Palm。如此说来就是到账了。果然,我的户头上又多出了15万。
其实这价钱并不算太大,如果和这位未来的州议员的前途相比。更何况,在业内我可是“经济实用型”——和那些手法花哨的同行相比:远程狙杀与近身格斗自然不在话下,价钱公道,并且从不多事。
反正多事的不是我,还有某人和某人。
我么,把我的书写好就成了。
如你所见,除了这一行,我还有名为“专栏作家”的副业,在苏兹贝格家的产业《纽约时报》里混的一角专栏,还被迫签下了一年一本书的血泪合同。
这些杀人的资本家。
所以我才有好几部手机。每一部手机大有不同,每一部手机都对应着一个名字。不对,更准确的说,是某几个名字。
现在,如果想请我出山,请拨打“青鸟”专线——Palm。这就是那个见鬼的蒂莫西·洛律师给我起的代号。
或者是我死忠书迷的,也可以呼叫Nokia 73,它对应“温娅·贝狄威尔”。这个主要是用来对付我的专用编辑,威廉姆·巴兹先生。
至于“穆笙”,这个不是爹娘取的名字,是参加了证人保护计划后,FBI那位可爱的警官高文·瓦伦斯替我从我在中国的祖父辈那儿翻出的名字。以防万一,我用的是他送给我的那部Iphone4。
所以说啊,名字什么的真的不重要。
这时我已经辗转上了回纽约的航班。只有一件事让我遗憾——那把M24真的很不错,但她不能跟着我回家。
【Foreword.Over】
[此贴被小吴于2012-7-25 16:05:11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