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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新人原创,望多多赐教】猫尸·温暖的杀戮(人气:772)
 猫爷猫爷
1 楼: 【新人原创,望多多赐教】猫尸·温暖的... 12年07月31日17点36分




家里的方便面都吃完了,王贝正要去超市补货。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伸着懒腰,真怕他惺忪的睡眼看不到楼梯,一脚踩空摔下去。只见王贝两步三跳的功夫走完这小段楼梯,这里可是他生活了快三十年的地方,闭着眼走路,王贝都不会碰壁。


  王贝来到二楼,他刚想转身下去一楼时好像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对身后的女人生硬地笑了笑,嘴巴张开刚想说的什么的。谁想到他身后那个吊眼角的女人白了王贝一眼,还用鼻子发出厌恶的哼哼声,接着想回避瘟神那样迅速回到自家内。


  傻了眼的王贝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半个月没洗的邋遢睡衣,王贝在一本推理杂志投稿为生,这几天王贝在家里火速赶稿,胡子没刮脸也没洗,一下子出门,王贝也忘记自己的形象,十足流浪的乞丐。最可怕的还是王贝一脚踩着毛茸茸的棉拖鞋,另一只脚趿着一只绿色的人字拖。可是这顶多是好笑点,对于王贝这种每天只靠泡面跟速溶咖啡维持生命的宅男来说,他这身邋里邋遢的装束一定都不稀奇。那个吊眼角的女人叫做金梅,倒是金梅,她作为一个新搬来的邻居,既不与街坊和善相处,看到有人跟她打招呼,她还一脸嫌弃状。装什么清高啊!王贝的心里很不舒服,他觉得金梅已经有了男人了,若是不谙世故的纯洁女生见到自己这般满脸胡渣的邋遢大叔前来搭讪,而表现出很惶恐,王贝还可以理解。


  有洁癖也不是这样的啊!真是越想越气,王贝不是那种逢人就打招呼的热情青年。与此相反,他是十分内向敏感的人。生活中王贝很少笑,他是那种看到了很强大的搞笑节目都不会笑的稀罕动物,不管遇见了生人熟人,他都一律扑克脸示之,假若碰上需要回答对方问题时,王贝就会轻轻碰一下嘴唇发出‘哦’‘嗯’的声音。


  不善与人相处的稀罕动物为什么会跟金梅打招呼呢?全都是因为Burgess,王贝也是因为这件事认为金梅有洁癖症。Burgess是王贝养的一只黑灰相间的狸花猫。这只猫儿自从金梅搬来后,就喜欢去金梅家窜门。真不知道是什么吸引着Burgess


前几天,金梅就上去三楼狂拍王贝紧锁的家门。


  “喂喂,喂,快出来啊?”


  “啊?”王贝忘记了戴眼镜,看到有女人来找他,他也吃了一惊。


  “我们家的花盆有大便!”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气太热还是刚才拍门太用劲,金梅红着脸,鼻孔冒着烟。


  你们家的花盆有大便关我什么事?王贝心里嘀咕着,他呆呆地看着这个不可一世的女人。


  “都是猫大便,都是猫大便,这里只有你养猫!”见王贝没怎么理她,金梅受不了,用她尖锐得快要划破耳膜的声音冲王贝喊道。王贝明白她的意思。他转身回到屋内拿着帮Burgess清理猫砂的铲子就跟金梅来到她家的阳台,阳台放着几个用来装海鲜的泡沫箱。这些泡沫箱现在装着满满的泥土,一些芦荟跟几棵白菜就扎根在这些粗糙看上去不肥沃的土壤里。王贝看一眼就明白这些泡沫箱就是金梅说的那些花盆,一坨便便就躺在一棵瘦弱的芦荟的旁边。王贝弯下腰,很小心地把大便铲到他带来的猫便池里,尽量不带走花盆里的泥巴。王贝不喜欢带有别人气味的东西。


  “要是再在这里拉屎,我就会打死它,简直是不识好歹的东西,敢跑来我家的菜里拉屎,我可是有洁癖的”见到王贝跪在地山铲粪便,站一旁交叉双手的金梅突然发疯对着王贝恶狠狠地骂道。金梅捏着鼻子,这让她被本来就尖酸刻薄的语气更加阴阳怪气。


  “我可是警告过你啊!别再来这里拉屎,知道吗?”金梅见王贝没有反驳,她更加飞扬跋扈。她指着王贝的头不停说道,仿佛这粪便是王贝自己拉在金梅的泡沫箱里。


  要打死它吗?王贝在心里想,不就是弄脏了几棵菜吗?我铲了就不行了,难道你吃菜前不洗吗?王贝摇了摇头,他知道跟这种说话不饶人的女人是无法讲道理的。


 


金梅这朵令人头疼的奇葩的出现触动了王贝的创作神经,用文字教训这女人是王贝唯一想到的办法,他决定要写一篇《恨猫的女邻居》,让这个女人尖酸刻薄的形象呈现在自己读者面前。在他疯狂地敲击着键盘,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电脑屏幕时,burgess从外面回来了。它不知从哪里跳进王贝的书桌上,burgess在王贝的笔记本周围来回跺了几下步,最后躺着键盘上,靠着它主人的手。


王贝用手轻轻拱了拱burgess软绵绵的身体,温柔地提醒它。


Burgess没有理会王贝,疲惫不堪地对着王贝眯着眼睛,猫肚子一上一下剧烈起伏着。


王贝把Burgess捧到一边的桌子上,接着继续打字,他眼睛始终没有离开屏幕。


“喵喵”Burgess对着主人有气无力地喊了两声,它不停摇晃的尾巴是不是拍到王贝的手臂。


王贝笑着看了一眼Burgess,算是对它的回应。突然,王贝停下不挺忙活的双手,他惊讶地抚摸着Burgess的脸。


王贝关切地看着Burgess的脸,不只是因为疼痛还是有意回避主人,Burgess的身子向后缩了缩。它的鼻子正在流血,两只眼睛旁边也有两个不小的创口。


“喵!”Burgess抗议主人抚摸时太用力,让它感到疼。


看到Burgess的伤,王贝第一个想起的就是那个嘴巴似刀说起话吐沫星子横飞的女人。真是个狠心的女人!没办法,谁让Burgess老到人家那里捣乱?王贝他们居住的是一座楼龄超过二十年的某工厂员工宿舍,后来工厂败落,宿舍单元就十分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住在里面的员工。工厂兴旺的时候,王贝的父亲在里面做的电焊工,后来不知是否因烧焊吸入有害的气体,王贝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也很多分到单元的员工都不愿意住在旧楼里,纷纷出租给一些外地人。不久前,金梅一家就是租住在王贝楼下。这座破旧的老式宿舍的阳台连着楼梯不是完全封闭的,所以王贝下楼就会碰到金梅在阳台上伸懒腰。


王贝带着铲子出门,他直直接来到了金梅的阳台。果然,金梅的泡沫箱花盆里又有猫粪,王贝小心地接近泡沫箱,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王贝虽说是个感情木讷的宅男,但他可不想惊动那个嘴巴不饶人的女人,毕竟王贝不想招人骂,他特不喜欢被金梅这样骂人法。


王贝轻轻拨弄着猫粪便,他还时不时地用眼角瞟着左边,警惕着观望着。王贝的左边是金梅家的窗户,这种井子窗架的窗户跟这栋宿舍一样的老旧。王贝无法判断金梅那双尖酸犀利的眼睛是否在模模糊糊的窗户玻璃后面死死盯着自己。王贝蹲着身子,正好被窗户里地面高度的墙壁挡着了,但是王贝是个敏感的人,他十分害怕被金梅发现,额头不断冒出豌豆般大小的汗珠。


“你这个该死的!”屋里突然传来金梅喊骂声跟打破玻璃物品的声音。王贝像受惊的小动物扔下手中的铲子,躲到楼梯的转角。王贝的身体紧贴着墙壁直成一条线,因神经过度紧张不断起伏的胸脯在问王贝:你又不是在做贼?王贝贴着墙角,身子一点一点地挪到墙边上,还时不时探出头观察金梅的家的情况。可是金梅家情况有点不对,她家大门依旧紧锁,以金梅的为人若她看到污染她家领土的罪魁祸首的主人在垂头丧脑地清理现场,她又怎么会没有出来质问对方?


王贝也十分纳闷,见金兵没有追来,他大胆进城了。王贝虽不像刚才那样畏畏缩缩的,但他还是十分谨慎趴在金梅家的窗户角落边上,以一只眼睛看着里面情况,突然王贝那只眼睛的瞳孔放大了好多倍,他看到的画面实在令他吃惊。


没过多久,王贝收拾好了铲子跟便盆回到家里。


他用沾了碘酊的棉签轻轻地碰着Burgess的伤口,Burgess疼得对主人裂开嘴,喉咙发出呜呜的声音。


王贝心不在焉,根本没有留意沾着药水的棉签擦进了Burgess的眼睛,害的Burgess大叫一声便跳开了。


刚才在金梅家的看到的情况实在太令王贝震撼了。


男欢女爱的激烈场面重新在王贝的脑子里鲜活前来。他的脸一阵绯红,喉结动了一下做出一个吞咽的动作。


那个体态丰腴的女人可以是确认是大屁股金梅,但是可她一起的男人,王贝却不认为是金梅的丈夫。那个男人肩膀宽阔,从背影看上去十足的彪形大汉,这与金梅的丈夫形象极不符合。



在偷窥事件发生两天后,王贝又遇到了金梅的丈夫张东福。


当时王贝刚刚完成了他的新稿子,搁笔那一刹那一种舒畅欢快的感觉涌上了他的脑子,他伸了懒腰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正是晚上的十一点过一点点。这个时候街上的宵夜档应该摆得满满的,王贝这样想着肚子也跟咕咕叫。是该要好好慰劳自己了,王贝带上二十块就出门了。

几十年的楼龄的旧宿舍楼梯过道里都没有装灯,王贝在黑暗里摸索前行,这一切他都习惯。之前曾有过年轻的单身女性在这栋宿舍楼租住,因为楼梯太暗了晚上不敢外出,生怕有强盗或者色狼潜伏在此。可是过去了这么多年在这老旧宿舍楼依旧太平,任何强奸抢劫都没有发生过。王贝一个单身男人更没有什么好怕的,他这么想着自己也跟着闭上眼睛走了几步。来到二楼时,王贝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睁开眼睛一看,一双发出青幽幽的光芒的眼睛正望着自己,这双眼睛镶嵌在伏在楼梯角的黑影上。
  王贝慌张得扶着墙壁,该不会真的让他遇到强盗了吧?
这个古怪的家伙分明看到了王贝,但他却没有理会,继续蹲在地上。王贝看到他不知往自己的嘴里不停地塞些什么东西,他走近些,想看清楚这个家伙到底在干什么。这家伙看到王贝有靠近自己的意思,他站起身子,向金梅的家走去。
 ‘啪’的关门声惊得王贝抖了几下

从这个家伙弓着背清瘦的的身影以及他带着眼镜等特征看来,他应该就是金梅的丈夫张东福。张东福也是个寡言少语的古怪家伙,自从搬来也没跟邻居们打过招呼和金梅强悍泼辣的形象不一样,作为丈夫的他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得爱理不理。这还真和父亲的性格一样,王贝这么想着,不过更令他想知道的是张东福刚才躲在楼梯角里在吃什么?为什么不好好在家里吃?


怀这些疑问为,王贝不知不觉地走到宵夜摊前。这附近的宵夜摊子美味廉价,吸引了很多没地方可去的情侣夫妻。王贝选了他常吃的那摊坐下,在他刚张嘴咬老板端上的烤鱿鱼时,刚刚坐在王贝旁边的男人起身付账,男人长得不高、身材匀称,付完帐后,他走去跟和他吃东西的女人会合,女人挽着男人的臂弯,民族风长裙在她的脚踝上摇曳着。从背影跟打扮看上去,这对男女不像小情侣模样,更像结婚没多久的新婚夫妇。见这对男女朝自己家方向走去,王贝不禁多看了几眼。那个男人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按了按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白色轿车的头灯闪了闪。原来那辆车是他们的,王贝来的时候就看到那辆车停在宿舍路口,但是他只顾着想问题,没有怎么留意。


王贝除了点了烤鱿鱼外,还点了鱼蛋、烤鸡翅、烧蚝。这些都是王贝好久都没吃过的,每天都是方便面宅男也会厌倦。他美美地吃了个够,最后还要了两支啤酒,自己一个人自斟自酌。不知过了多久,王贝也觉得有些醉意,他付完钱踉踉跄跄地往宿舍的方向走去。


唉!这不是刚才那辆白色轿车。王贝十分纳闷,这车的主人不是在自己还没点吃东西的时候上了车吗?怎么还没开走?王贝吃了那么多东西,加上老板弄的时间可不止一个小时,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王贝醉意不浅,他没多想就把脸贴到车窗玻璃上。


“啊啊啊”车内的女人疯狂大叫,随手抓起自己的手提包跟衣服朝王贝贴脸的地方扔去。与女人同在车里的男人慌忙穿上裤子,他的表情是既尴尬又愤怒。见车内男人要下车,王贝十分识相地跑回家里。


幸亏王贝跑得快,要是被那个男人捉住不狠狠揍他一顿才怪呢!


又是那个女人!这对夫妻真是奇怪,一个躲在黑暗的楼梯角不知吃些什么东西,一个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和其他男人约会。王贝已经两次碰见金梅跟男人约会了,而且两次都是不一样的男人。这次白色轿车男和上次王贝在金梅窗外不小心看到的男个人根本不一样。轿车男个矮又瘦,那次在她家窗户外看到的男人身材很彪悍。金梅这个女人真是水性杨花,还敢说自己有洁癖,王贝想起她说她自己有什么洁癖就觉得恶心。要是张东福知道自己的妻子在外面勾三搭四不知会怎么样?也许他也不会怎么样。王贝脑海又出现张东福畏畏缩缩不敢大声说话样子。



Burgess已经好多天都没有回家了。Burgess平时很爱吃,放到它食盆里的猫粮从来没有吃剩过。


这几天王贝忙于赶稿,他也没有留意Burgess有没有回过家里,只是盛在食盆上的猫粮从未少过。Burgess是个贪婪的吃货,它从不像现在这样浪费粮食,这是怎么回事?王贝拨弄着盆里开始变软的猫粮。他想不明白,就算Burgess不吃饭,它也应该回家,他平时就是个很恋家的家伙。


王贝养了五年的猫相当于自己的亲人,突然不见了,他胸口也堵着慌。Burgess该不会像那些愚蠢的男人一样迷上了那个大屁股的女人吧!


又过了一个星期,Burgess还是没有回到家里,王贝觉得事情不是小猫贪玩不回家那么简单了。


我要杀了你的猫!王贝的耳边又响起金梅曾经说的话,该不会是那个女人、、、


王贝不敢往下想,他开始留意金梅家的情况,他像个害怕猎物逃跑神经兮兮的捕猎者整天盯着金梅家。有一次,金梅开门看到王贝躲在楼梯角里观望着她家,即使被王贝撞破她与别人在车上偷情一事,金梅也没有显得很尴尬。她看到王贝鬼鬼祟祟躲在一边看着自己,像平常那样大大方方地往她的破泡沫箱浇水。


在金梅细心照料下,泡沫箱里的白菜菜干跟芦荟叶子越长越肥美,就像金梅一样大屁股粗手臂。王贝越看越觉得恶心,胸中的疑团也跟着越发浓厚。


有一天夜里,王贝偷偷地来到金梅家的阳台上,他蹲在泡沫箱旁边,手里握着那只清理猫粪的铲子。不过他这次可不是铲猫粪便,他轻轻刨开黝黑发亮的泥土,一层又一层地刨。不久王贝在接近泡沫箱中部泥土里发现了一些黑灰相间的猫毛,再刨深点,王贝发现因肿胀变得十分巨大的Burgess


Burgess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跟没有穿衣服的金梅一样白胖的蛆虫在Burgess身体翻滚着,有一些从它嘴里涌出来,还有几只蛆虫弹道王贝的脸上。王贝不顾令人窒息的尸臭窜进他的鼻孔,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双橡胶手套淡定地戴上,看来他是早有准备的,对这个结果他也了然于胸。


王贝用一根绳子系住Burgess的腰部,本来他想要系脖子,但是Burgess曾经健壮的身体已经变得松松垮垮的,能系住已经很不错了。可以想象这张发臭的猫皮囊里面全是蛆虫,王贝站在他随手搬来的椅子上,他双手拿着Burgess的绳子的另一端穿过金梅家的门楣,把Burgess拉到金梅站着的头部一样的高度。蛆虫纷纷从尸体里涌出,沿着王贝的手臂爬到他的身上,有一些掉在王贝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


金梅不是说她有洁癖症吗?王贝希望明天金梅开门的时候,Burgess的尸体会随着绳子摇晃的力量,甩到金梅的脸上。到时候蛆虫全甩在这个女人的脸上,蛆虫可比猫粪恶心多了,王贝都要看看她到了什么洁癖程度。明天这个既当婊子又清洁节牌坊的婊子会怎么骂街,王贝拭目以待。



今天的天空不算干净明朗,薄薄的层积云铺得满满的,看不见一丝蔚蓝却仍能感受到阳光。这样的天气总让人感到平静中有些压抑,就像暴风雨前的异常平静。


王贝早早地起床,他急急忙忙地下楼,就是为了看见金梅开门遇到猫尸狂怒的场景。现在的情况却出乎他意料的平静,王贝特意看了看金梅家门口,那里并没有看到Burgess吊着的尸体,反倒是十分干净,甚至连一条蛆虫都没有发现。


怎么会这样?王贝在心里问自己,他走过去看了看。泡沫箱的泥土十分干燥,金梅应该还没有出门,因为她开门的第一件事就给泡沫箱浇水。


Burgess怎么会凭空消失?王贝在金梅家的阳台上暗忖,要是金梅今天还没有开门,又是谁清理了Burgess的尸体?会是金梅的丈夫张东福吗?那个对金梅唯唯诺诺的胆小鬼很有可能清理全是蛆虫的猫尸。


“咳咳——”


一阵意味深长的咳嗽声响起,王贝闻声回望。看着站在他身后的男人,王贝惊讶得直掉下巴,这个男人不就是那晚跟金梅在车上偷情的男人!他现在穿在身上的那件花白衬衫跟藏青色西裤都和吃宵夜的那晚是一样的,所以王贝一眼就认得他。


这个男人的脸上也流露出惊愕之色,但是很快就被愤怒所取代。一定是想起那晚的事。


“你在干什么?”男人压低了音声问道,王贝没有理会他,朝三楼走去。


又过了几天,王贝发现了蹊跷的事情不止一件,金梅的丈夫张东福也在猫尸消失得那晚不见了。


金梅对街坊说她的丈夫带着他们多年的积蓄跟别的女人跑了。


“怎么会这样?”


“是我命苦”金梅哭哭啼啼地在街坊里上演了一幕煽情戏。


“看他怪老实的,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我看越是外表老实的男人就越靠不住”


街坊们纷纷安慰着这个男人跑了的苦命女人。金梅还表示她那个没良心的丈夫,自己一个女人生活有些不方便,所以她哥哥会时不时上来窜门帮忙干点粗活,希望大家不要见怪。


什么哥哥不哥哥的,其实都是她的情夫!王贝可不相信金梅假惺惺的眼泪,因为他看到的那些哥哥都是曾经来过她家的情夫。就数那个开白色轿车的男人来的次数最多,说不定就是金梅合着他做掉了自己的丈夫张东福。


自从金梅的丈夫不见后,一向与人难以相处的金梅和街坊的关系变得十分融洽。王贝经常看到金梅和邻居大姨大妈坐到一起聊天,她们聊什么王贝就不太清楚。


街坊邻里有不少吃饱饭没事干的女人,这种女人特爱嚼的舌头根。有几次,王贝远远看着她们聊得很欢快,但是她们一看王贝走近了,神色也跟着变了。有时候,一个女人在跟金梅说话,另一个女人看到王贝下楼,就会哑着嗓子故意发出咳嗽声。


她们到底在说什么?王贝很想知道,还有金梅的丈夫跟Burgess又到了哪里去?



最近那个开轿车的男人也没有怎么来找金梅,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经常一个人呆在家里。照理说,没有了丈夫的束缚,这个女人应该更放肆才对,现在怎么如此反常?


最令人琢磨不透的是,金梅最近老是对王贝抛媚眼,有一次在楼梯里碰见了王贝,金梅放肆地把手放在他的胸口上,轻轻地他胸前打转,饶有趣味地看着王贝。


“我说你今晚能来我家吗?”


这个风骚的女人终于耐不住寂寞了,金梅竟然打起了王贝的主意。


木讷的王贝脸上一如既往没有任何表情,这个大屁股的女人早就招他厌恶,他恨不得用唾液把她淹死。


“哎呀,我只想跟你说说蓄水池闹鬼这件事,我知道了真相耶!”金梅没有理会王贝呆滞的表情,凑到王贝的耳边煞有其事地说着,还作出捂嘴的的惊讶状。


她到底知道了什么?王贝都能感到自己的身体在不停颤抖,但他就是制止不住。


王贝强烈反应在金梅的意料之内,她轻蔑地笑了笑,用手指头在王贝的胸口掐了一下.


“放心,我不会害你的”金梅用气音说话的时候令人不寒而栗。


现在陷入惶恐跟焦虑的是王贝。蓄水池、鬼!这两个词在王贝脑海里疯狂飞转,直到他头晕目眩支撑不住跪倒在地上。


这个女人是不可能知道那件事得到,那件事过去了十年都没有被人发现。她怎么知道?王贝在心里不停地安慰自己,但仍阻止不了他内心被恐惧掏空的焦虑。


他们所说的那个蓄水池位于宿舍三楼楼顶,也就是王贝家的顶部。那个蓄水池为了发生火灾时应急备用修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十年前开始,有人晚上到蓄水池附近乘凉就会不时听到女人的悲鸣声。时而如婴儿啼哭,时而如怨妇倾诉,只要靠近蓄水池这声音就越清晰。当时的居民把蓄水池抽干了,偌大的蓄水池空无一物,人们觉得这事情是鬼魂作祟,于是每晚都到蓄水池边烧些冥币,祈求怨孽早日离去。可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哭声并没有消散,反而更加凄厉阴森。由于这个是栋八十年代建的宿舍没有物业管理,最后几个住在三楼的居民商议决定把通向顶层蓄水池的那扇门永远地锁上并贴上符咒。这门一锁就锁了十年,那一年王贝还不够二十岁。


金梅该不清楚那件事的真相,如果不是她又为什么刻意对自己提到蓄水池闹鬼呢?王贝想起那个女人阴险诡异的笑容,唯一知道答案的方法就是今晚去会会她,看看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晚上七点,王贝准时敲开了金梅家的门。


“来吧,快进来”金梅应该刚洗过澡,身上只裹着条白色的浴巾,她热情地拉着王贝的手进去屋里。


屋里充斥着比金梅身上更浓郁的香味,王贝闻到这种味道胃里就一阵抽搐。


金梅把王贝的僵硬的身体按在沙发上,她在王贝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我今天听别人说你好像叫做王贝?”金梅按着一瓶乳霜,她用手心匀开擦在自己的手臂上。她应该在王贝还未到访前就在擦那玩意。


金梅之前并不知道王贝,跟王贝想的一样,这种喜欢红杏出墙的女人才不会关注像王贝这样既不帅气又没有背景平平无奇的宅男。他轻轻点了点头算是对金梅的回应。


“你想不想知道你吊在我家门口的猫尸去了哪里?”金梅用乳霜按摩着自己的腿,那双腿还算白皙如玉,但是这并不是王贝感兴趣的,他更关心金梅的话题。


王贝伸长了脖子等待着金梅接下来要说的事情,


那天晚上,张东福质问妻子是不是在外面和其他男人一起,金梅谅这个平时不善言辞性格不温不火的男人知道了自己的事情也不会怎么样,于是她就大方承认了。


“是啊!那又怎么样?”金梅当时和现在见王贝一样,也是坐在沙发上抹着乳液。


“混账!”听到妻子亲口说出事实,张东福出乎意料双手紧紧掐住金梅的脖子,沉默的人点着了导火线是一发不可收拾。他将金梅拽到地上,疯狂的卡住他的脖子。张东福那双平时藏在厚镜片下暗淡无光的眼睛迸出焰舌,看样子他要置金梅于死地。


金梅可不是轻易就范的女人,她奋力翻滚着身体想把丈夫从身上摔下去,不巧的是张东福在金梅挣扎的过程中不小心磕到太阳穴昏死了。


金梅想一不做二不休,她打电话给她的情夫,也就是开白色丰田被她称作张超的男人。


“你知道我后来怎么做吗?”不知什么时候,金梅打开了一瓶指甲油,她头也没抬轻轻涂匀着她手指甲。


空气里弥漫着劣质指甲油那种类似天那水的味道。


“我对张超说让他带几袋水泥跟几瓶稀盐酸马上过来,那个家伙不到十五分钟就赶过来,还问我丈夫是不是不在家,要去哪里约会?哈哈、、、”述说被她的狂笑取代了,王贝看她笑得左右翻滚样子应该是遇到十分好笑的事情。


“他竟然被挂在门口的猫尸吓得坐在地上,后来张超看到被我打晕的张东福更是尿了裤子”金梅突然停止了狂笑,她正色对着王贝说:“那具猫尸是你挂上去,别以为我不知道”


“在这里住了这么久,我知道宿舍顶层有个废弃的蓄水池。蓄水池上门锁很久了长了很多铁锈我们很容易就把它打开了。我让张超把张东福抬到蓄水池上面,他还顺便把你那只臭猫一起带上了。”


原来这就是Burgess尸体消失的原因。


“过了这么多年蓄水池里的水早就干了,我指挥那个胆小鬼用他带来的稀盐酸溶掉蓄水池底部一角的水泥,我知道我们看见了什么吗?”金梅仰头大笑,因为王贝的反应已经告诉她事情就如她猜测的那样。


王贝头埋得很低,他握紧的拳头放在膝盖上,全身瑟瑟发抖。金梅很享受地看着王贝的反应,她继续说着:“我本想溶出一个可以放下的张东福的大坑,,谁知到我竟然溶出一副骨头”


王贝的头埋得更低了,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他隐瞒了快十年的秘密竟然被金梅发现了。


“放心,我不会揭发你的,因为我们现在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金梅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王贝的什么,她轻轻地拉着他的发抖手,以极具妖媚的声音在王贝耳边说:“我要你做我的情人”


当晚看到嵌在水泥里骨头,金梅和张超都惊呆了。他们也没有多管,把不知是死是活的张东福跟猫尸放到那副白骨的上面,金梅命令张超放尸体抹上水泥。他们干完这些,天都快要亮了。金梅趁着天色还没亮就回到自己的家里假装从未出过门,张超则驾着他的车离开这里。


之后,金梅开始向邻居打听蓄水池闹鬼一事,并知道十年前王贝的母亲无故消失。如果躺在冰冷的蓄水池底部的那具尸体就是王贝的母亲的话,那么王贝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母亲?



虽然性情节在王贝创作的小说经常出现,但是生活上王贝从未有过性经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女孩子,因为从没有一个女孩子让王贝有过爱情的感觉。


金梅是王贝身体上的第一个女人,这个没错,但她绝不是王贝心里面的女人。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你当我的情人吗?”这个问题围绕着王贝心里好久,现在被躺在身边的金梅一语道破。


王贝转过脸看着金梅,始终不发一语。和金梅一起,王贝除了身体之外并没有语言交流。对于金梅来说,王贝就像一个愣头愣脑的呆子,他不像她那些情人那样外面光鲜的情人。


“嘿嘿,我不需要一个像张东福那样窝囊不敢表达意见又十分在意自己面子虚荣鬼,也不需要像张超那样对自己的能力夸夸其谈到关键时候就被吓得屁滚尿流的纸老虎”金梅的食指在王贝的胸前打转,她又说:“还记得我说过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吗?我需要一个永远都不会背叛我的男人”


事实上,他们已经是一张床上的人了。


金梅言下之意就是表明了王贝再也逃不出她的手掌心,他们两个只能在一起,王贝成了她的傀儡、永远听话的影子。


“你看似懦弱胆小,骨子里却有种狠劲,我相信我不会看错人的”金梅说完这句话就伏在王贝的胸前。


金梅是在暗示王贝跟她是一样的人。十年前,王贝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把尸体砌到蓄水池里;十年后,金梅把自己不能确定是死是活的丈夫也砌到蓄水池里,而且还是同一个位置。这也许不是巧合,这命运把同样恶毒的人拉在一起的证据。想到这里,王贝的嘴角不禁抽搐。


王贝的母亲就像现在的金梅。是个控制欲很强的女人。她要求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照她的意思做,若不合她意,王贝的母亲就会说东说西,指责别人没有脑子蠢到死了。控制欲极强的人都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总认为自己觉得最好的东西对别人也是好。王贝从小就不喜欢这个不懂母爱温情出口就指责自己愚笨的妈妈。王贝的父亲也是受不了母亲的苛责,身体不好早早就过世了,只剩下王贝陪着母亲。母亲逼着不想到外地读书的王贝外地。


王贝的母亲是个认为自己聪明绝顶的女人,聪明人做出决定一定是明智之举。她逼着这个愚笨的儿子过她自己认为的生活。指责辱骂充斥在母子之间,也是在争执的过程中,王贝愤怒地举起椅子朝母亲砸去。二十岁的小伙子抡起椅子砸死一个女人不是难事,看着母亲那张不可一世的脸渐渐血肉模糊,王贝也停下自己疯狂行为,看着母亲五官扭曲的面容,他不后悔自己这么做,这个不懂得爱自己儿子的女人根本不算母亲,她是王贝自由的敌人。


当时蓄水池还没有竣工,王贝夜里把母亲的尸体砌进池底。为了出现意外,王贝一手策划蓄水池弄鬼一事,为的就是不让接近蓄水池。他以为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可是千万没想到十年后会被人发现蓄水池藏尸处。


王贝掀开金梅的搭在自己肚子上的手,他悄悄地走到客厅里想找根烟。他翻了几下西裤口袋,里面只有打火机跟被捏扁了空烟盒。王贝在茶几下层找到了一个生锈的茶叶盒子,盒子里面发着烟纸,那么这些灰褐色的东西应该就是烟丝了。


王贝卷了一节纸烟放在嘴里吧唧吧唧地抽了几下,这烟抽丝起来烟特大味道也不对,王贝往自己不断咳嗽的喉咙里灌了杯白开水。


戳灭了烟头,王贝仔细地检查了烟丝,他从铁锈盒子掏出一点闻闻,根本没有烟味。


“不用看,姓张那个东西只喜欢抽猫薄荷”金梅披着件睡衣从屋里出来,她倚在门框上打哈欠。


抽猫薄荷?怎么会有人有这种怪嗜好?王贝的脑子转到了他那晚去外面吃夜宵时在楼梯里看到张东福乱吃东西的场面。这么说Burgess生前经常到这里玩,就是为了这个?王贝吃惊地看着手里那些撮枯草。


“就算我不动手,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生物要么被世界淘汰掉,要么自我毁灭。”金梅轻蔑地对王贝笑了笑。


王贝顾不上理解金梅的话,外面就传来一阵敲门声。


“谁呀?”开门的是金梅,她以她特有的极不耐烦的尖锐声音问道。


“麻烦一下,我们是来核实居住在这栋宿舍的人数”说话十分客气的女人应该是居委会派来的。


“哦,我丈夫两个月前跟女人跑了,那要不要登记啊?”


“你丈夫跑了?”一个穿着警服皮肤黝黑五官英挺的男人语气夸张地问道,因为他正好看见穿好衣服从里面出来的王贝。


王贝抬头视线真好和这个眼神犀利的警官对上了,过后很久,王贝真的很后悔遇到这个男人。



金梅说王贝是她的弟弟的谎话很快就会被警察识破的。王贝越来越不想回家,一是警察已经怀疑王贝跟金梅合伙杀了金梅的丈夫张东福,二是金梅对自己的控制欲越来越强了,还提出要王贝到她家里过夜。


这个女人真是蠢死的了,警察已经怀疑我们,还这么肆无忌惮!真是自作聪明的笨女人,金梅这点跟王贝的母亲很像。


王贝为了躲避金梅,他这几天都在一家便宜的快餐馆吃完晚饭,之后在公园附近的僻静小路里瞎转悠消磨时间。


“喵喵”一只看上去只有三个月大的美国短毛猫在王贝的脚边转悠,它一点都不怕生,还时不时蹭蹭王贝的裤腿。


它长得跟Burgess真像,王贝刚想俯身抱抱这只可爱的小东西。小猫一个闪躲,一溜烟钻进了草丛里。


这只小家伙要去哪里呢?小猫一身干净整洁的毛发,它应该是有主人的,小家伙这样到处乱窜,它的主人会担心的。


王贝拨开小猫走过的草丛,原来草丛的后面就是公园。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她正给刚才那只小猫喂食。女孩子对王贝礼貌地笑了笑,算是打招呼。女生笑容如山间的一抹清风掠过王贝的心间,刚才那只小猫贪婪地舔着女孩的手心,眼前的情景令他胸口流过一丝暖意。


“这、、这是、、、是你的、、、猫?”王贝巴巴结结地说出他对陌生人的第一句话。


“不是啊,我经常来这个公园里给这些可爱的小东西食物”可能是看到呆呆的傻大傻,女生扑哧地笑出声,她摸摸了小猫的下巴,小猫很享受大的样子在草地上打滚。


“我叫、、叫王、、贝”王贝也觉得不可思议,他竟然向一个陌生人主动介绍自己。


“我叫宁小鱼,王贝?”女思忖了一会,又说:“该不会是《最爱推理》的王贝吧?”女生惊讶地问道,她所说的那本《最爱推理》王贝每个月都会在里面发表文章。


“是的”王贝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他不敢直视小鱼清澈的目光。


“我最喜欢你写的文章了,太震撼了”小鱼从身后拿出一本最新一期的《最爱推理》,连包装都还没来得及拆。


今天正是发刊的日子,看来这个女生真的是王贝的祟拜者。


“我说大作家,我请你吃饭好不好啊?”小鱼欢快地说,她整理了一下裙子,看样子像要回家。


“好啊”王贝腼腆地笑着回答。


人若太喜欢一种动物,性格也会变得跟那种动物一样。王贝喜欢猫,猫喜欢小鱼,王贝也喜欢小鱼。


认识小鱼后,王贝经常约小鱼到外面,也有几次是小鱼主动约他的。


这个浑身酸臭的宅男也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王贝也开始看一些男士时装杂志,学着打扮自己。


这次约会的地方是一家环境优美的西餐馆,是小鱼选的地方。


“我说你喜不喜欢我啊?”


听到小鱼这么问,王贝把刚含进嘴里的芒果汁喷得满台都是。这是他在心里对小鱼说了千万遍的问题,现在让小鱼主动问自己,王贝觉得不好意思。


“那就是不喜欢咯?那就当我没问过”小鱼呷一口酸枣汁,头也没抬看不清楚她是伤心还怎么样。


“不是,不是的”王贝连忙摆手,相爱的人是最了解彼此的心,王贝觉得小鱼的口气带着一丝委屈。


“那是怎么样?”小鱼合上新的一期《最爱推理》,她紧紧盯着王贝的眼睛,期待他给出回应。


王贝倏地站起来,他对小鱼深深地鞠了个躬,义正言辞地对小鱼说道:“对不起,小鱼你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你等我,我一定会处理我的纠绊,给你一个完美答复的”


说完这些,王贝立刻离开了咖啡馆。


王贝所说的纠绊指的自然是金梅。金梅开始怀疑王贝对她有过不忠行为,只是一直苦于没有发现证据。


“要是我知道那个婊子是谁,我一定将她碎尸万段。”女人的直觉领着金梅一步步走到事实面前,她像当初Burgess侵犯她的领地时疯狂大骂:“操她逼,我不会让别的女人抢走我的东西,这世上只有我可以抢走别人的东西,我们可是一条船上的人,你给我告诉那个婊子让她等着瞧!”


真不知道谁是婊子!王贝也知道跟金梅干干脆脆断了关系说分手是不可能的事了,金梅常常提醒他他们是一条的船上的人了,看样子她是要一辈子都纠缠着王贝。王贝最恨别人限制他、要求他一定要别人的意思生活。


金梅已经无法从对王贝的欲望中抽离,这个结局是你自己的选的,就像你说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生物要么被世界淘汰掉,要么自我毁灭。


王贝用牛皮纸包好了一把新买来的菜刀,他也准备了手套鞋套。一切办妥后,他来到金梅家门前轻轻地敲了敲。


“哎哟,你来了”见到王贝来找自己,金梅的脸上还是写着欢喜。


王贝像往常那样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腰间别着一把令他寒颤的菜刀。


“啊——,救命”呼救声划破午夜的宁静。


举着枪带头冲进来的是皮肤黝黑曾带着居委大妈来问过话的年轻警官,随后也有几个警察赶到。


“不许动!带头的警察的声音极具震慑力。


“你们不要过来”王贝把刀架在金梅的脖子上示意警察们不要过来,金梅的右臂的伤口在流血了,应该是刚才她呼救时被砍的。


“放下枪吧,你逃不掉的”带头的警察又说了一句


“放下刀吧,你真的跳不掉的”那个熟悉又温柔的声音传到王贝的耳边,他抬起四处寻找,真的看到那张气质清新的脸庞。


“正如我哥说的那样,你真的逃不掉的”小鱼说的那声我哥简直是给了王贝当头一棒。

“你哥?”王贝疑惑地在那个干练犀利的警察脸上和小鱼甜美清新的脸上寻找相似之处,最后他把刀扔了,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被考上手铐的一瞬间,他又想起金梅说过的话,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生物要么被世界淘汰掉,要么自我毁灭。爱情本身就是种无法控制的欲望
[此贴被猫爷于2012-8-3 10:17:14修改过],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王贝为了躲避金梅,他这几天都在一家便宜的快餐馆吃完晚饭,之后在公园附近的僻静小路里瞎转悠消磨时间。


“喵喵”一只看上去只有三个月大的美国短毛猫在王贝的脚边转悠,它一点都不怕生,还时不时蹭蹭王贝的裤腿。


它长得跟Burgess真像,王贝刚想俯身抱抱这只可爱的小东西。小猫一个闪躲,一溜烟钻进了草丛里。


这只小家伙要去哪里呢?小猫一身干净整洁的毛发,它应该是有主人的,小家伙这样到处乱窜,它的主人会担心的。


王贝拨开小猫走过的草丛,原来草丛的后面就是公园。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她正给刚才那只小猫喂食。女孩子对王贝礼貌地笑了笑,算是打招呼。女生笑容如山间的一抹清风掠过王贝的心间,刚才那只小猫贪婪地舔着女孩的手心,眼前的情景令他胸口流过一丝暖意。


“这、、这是、、、是你的、、、猫?”王贝巴巴结结地说出他对陌生人的第一句话。


“不是啊,我经常来这个公园里给这些可爱的小东西食物”可能是看到呆呆的傻大傻,女生扑哧地笑出声,她摸摸了小猫的下巴,小猫很享受大的样子在草地上打滚。


“我叫、、叫王、、贝”王贝也觉得不可思议,他竟然向一个陌生人主动介绍自己。


“我叫宁小鱼,王贝?”女思忖了一会,又说:“该不会是《最爱推理》的王贝吧?”女生惊讶地问道,她所说的那本《最爱推理》王贝每个月都会在里面发表文章。


“是的”王贝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他不敢直视小鱼清澈的目光。


“我最喜欢你写的文章了,太震撼了”小鱼从身后拿出一本最新一期的《最爱推理》,连包装都还没来得及拆。


今天正是发刊的日子,看来这个女生真的是王贝的祟拜者。


“我说大作家,我请你吃饭好不好啊?”小鱼欢快地说,她整理了一下裙子,看样子像要回家。


“好啊”王贝腼腆地笑着回答。


人若太喜欢一种动物,性格也会变得跟那种动物一样。王贝喜欢猫,猫喜欢小鱼,王贝也喜欢小鱼。


认识小鱼后,王贝经常约小鱼到外面,也有几次是小鱼主动约他的。


这个浑身酸臭的宅男也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王贝也开始看一些男士时装杂志,学着打扮自己。


这次约会的地方是一家环境优美的西餐馆,是小鱼选的地方。


“我说你喜不喜欢我啊?”


听到小鱼这么问,王贝把刚含进嘴里的芒果汁喷得满台都是。这是他在心里对小鱼说了千万遍的问题,现在让小鱼主动问自己,王贝觉得不好意思。


“那就是不喜欢咯?那就当我没问过”小鱼呷一口酸枣汁,头也没抬看不清楚她是伤心还怎么样。


“不是,不是的”王贝连忙摆手,相爱的人是最了解彼此的心,王贝觉得小鱼的口气带着一丝委屈。


“那是怎么样?”小鱼合上新的一期《最爱推理》,她紧紧盯着王贝的眼睛,期待他给出回应。


王贝倏地站起来,他对小鱼深深地鞠了个躬,义正言辞地对小鱼说道:“对不起,小鱼你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你等我,我一定会处理我的纠绊,给你一个完美答复的”


说完这些,王贝立刻离开了咖啡馆。


王贝所说的纠绊指的自然是金梅。金梅开始怀疑王贝对她有过不忠行为,只是一直苦于没有发现证据。


“要是我知道那个婊子是谁,我一定将她碎尸万段。”女人的直觉领着金梅一步步走到事实面前,她像当初Burgess侵犯她的领地时疯狂大骂:“操她逼,我不会让别的女人抢走我的东西,这世上只有我可以抢走别人的东西,我们可是一条船上的人,你给我告诉那个婊子让她等着瞧!”


真不知道谁是婊子!王贝也知道跟金梅干干脆脆断了关系说分手是不可能的事了,金梅常常提醒他他们是一条的船上的人了,看样子她是要一辈子都纠缠着王贝。王贝最恨别人限制他、要求他一定要别人的意思生活。


金梅已经无法从对王贝的欲望中抽离,这个结局是你自己的选的,就像你说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生物要么被世界淘汰掉,要么自我毁灭。


王贝用牛皮纸包好了一把新买来的菜刀,他也准备了手套鞋套。一切办妥后,他来到金梅家门前轻轻地敲了敲。


“哎哟,你来了”见到王贝来找自己,金梅的脸上还是写着欢喜。


王贝像往常那样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腰间别着一把令他寒颤的菜刀。


“啊——,救命”呼救声划破午夜的宁静。


举着枪带头冲进来的是皮肤黝黑曾带着居委大妈来问过话的年轻警官,随后也有几个警察赶到。


“不许动!带头的警察的声音极具震慑力。


“你们不要过来”王贝把刀架在金梅的脖子上示意警察们不要过来,金梅的右臂的伤口在流血了,应该是刚才她呼救时被砍的。


“放下枪吧,你逃不掉的”带头的警察又说了一句


“放下刀吧,你真的跳不掉的”那个熟悉又温柔的声音传到王贝的耳边,他抬起四处寻找,真的看到那张气质清新的脸庞。


“正如我哥说的那样,你真的逃不掉的”小鱼说的那声我哥简直是给了王贝当头一棒。

“你哥?”王贝疑惑地在那个干练犀利的警察脸上和小鱼甜美清新的脸上寻找相似之处,最后他把刀扔了,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被考上手铐的一瞬间,他又想起金梅说过的话,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生物要么被世界淘汰掉,要么自我毁灭。爱情本身就是种无法控制的欲望[此贴被猫爷于2012-8-3 10:17:14修改过],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王贝为了躲避金梅,他这几天都在一家便宜的快餐馆吃完晚饭,之后在公园附近的僻静小路里瞎转悠消磨时间。


“喵喵”一只看上去只有三个月大的美国短毛猫在王贝的脚边转悠,它一点都不怕生,还时不时蹭蹭王贝的裤腿。


它长得跟Burgess真像,王贝刚想俯身抱抱这只可爱的小东西。小猫一个闪躲,一溜烟钻进了草丛里。


这只小家伙要去哪里呢?小猫一身干净整洁的毛发,它应该是有主人的,小家伙这样到处乱窜,它的主人会担心的。


王贝拨开小猫走过的草丛,原来草丛的后面就是公园。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她正给刚才那只小猫喂食。女孩子对王贝礼貌地笑了笑,算是打招呼。女生笑容如山间的一抹清风掠过王贝的心间,刚才那只小猫贪婪地舔着女孩的手心,眼前的情景令他胸口流过一丝暖意。


“这、、这是、、、是你的、、、猫?”王贝巴巴结结地说出他对陌生人的第一句话。


“不是啊,我经常来这个公园里给这些可爱的小东西食物”可能是看到呆呆的傻大傻,女生扑哧地笑出声,她摸摸了小猫的下巴,小猫很享受大的样子在草地上打滚。


“我叫、、叫王、、贝”王贝也觉得不可思议,他竟然向一个陌生人主动介绍自己。


“我叫宁小鱼,王贝?”女思忖了一会,又说:“该不会是《最爱推理》的王贝吧?”女生惊讶地问道,她所说的那本《最爱推理》王贝每个月都会在里面发表文章。


“是的”王贝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他不敢直视小鱼清澈的目光。


“我最喜欢你写的文章了,太震撼了”小鱼从身后拿出一本最新一期的《最爱推理》,连包装都还没来得及拆。


今天正是发刊的日子,看来这个女生真的是王贝的祟拜者。


“我说大作家,我请你吃饭好不好啊?”小鱼欢快地说,她整理了一下裙子,看样子像要回家。


“好啊”王贝腼腆地笑着回答。


人若太喜欢一种动物,性格也会变得跟那种动物一样。王贝喜欢猫,猫喜欢小鱼,王贝也喜欢小鱼。


认识小鱼后,王贝经常约小鱼到外面,也有几次是小鱼主动约他的。


这个浑身酸臭的宅男也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王贝也开始看一些男士时装杂志,学着打扮自己。


这次约会的地方是一家环境优美的西餐馆,是小鱼选的地方。


“我说你喜不喜欢我啊?”


听到小鱼这么问,王贝把刚含进嘴里的芒果汁喷得满台都是。这是他在心里对小鱼说了千万遍的问题,现在让小鱼主动问自己,王贝觉得不好意思。


“那就是不喜欢咯?那就当我没问过”小鱼呷一口酸枣汁,头也没抬看不清楚她是伤心还怎么样。


“不是,不是的”王贝连忙摆手,相爱的人是最了解彼此的心,王贝觉得小鱼的口气带着一丝委屈。


“那是怎么样?”小鱼合上新的一期《最爱推理》,她紧紧盯着王贝的眼睛,期待他给出回应。


王贝倏地站起来,他对小鱼深深地鞠了个躬,义正言辞地对小鱼说道:“对不起,小鱼你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你等我,我一定会处理我的纠绊,给你一个完美答复的”


说完这些,王贝立刻离开了咖啡馆。


王贝所说的纠绊指的自然是金梅。金梅开始怀疑王贝对她有过不忠行为,只是一直苦于没有发现证据。


“要是我知道那个婊子是谁,我一定将她碎尸万段。”女人的直觉领着金梅一步步走到事实面前,她像当初Burgess侵犯她的领地时疯狂大骂:“操她逼,我不会让别的女人抢走我的东西,这世上只有我可以抢走别人的东西,我们可是一条船上的人,你给我告诉那个婊子让她等着瞧!”


真不知道谁是婊子!王贝也知道跟金梅干干脆脆断了关系说分手是不可能的事了,金梅常常提醒他他们是一条的船上的人了,看样子她是要一辈子都纠缠着王贝。王贝最恨别人限制他、要求他一定要别人的意思生活。


金梅已经无法从对王贝的欲望中抽离,这个结局是你自己的选的,就像你说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生物要么被世界淘汰掉,要么自我毁灭。


王贝用牛皮纸包好了一把新买来的菜刀,他也准备了手套鞋套。一切办妥后,他来到金梅家门前轻轻地敲了敲。


“哎哟,你来了”见到王贝来找自己,金梅的脸上还是写着欢喜。


王贝像往常那样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腰间别着一把令他寒颤的菜刀。


“啊——,救命”呼救声划破午夜的宁静。


举着枪带头冲进来的是皮肤黝黑曾带着居委大妈来问过话的年轻警官,随后也有几个警察赶到。


“不许动!带头的警察的声音极具震慑力。


“你们不要过来”王贝把刀架在金梅的脖子上示意警察们不要过来,金梅的右臂的伤口在流血了,应该是刚才她呼救时被砍的。


“放下枪吧,你逃不掉的”带头的警察又说了一句


“放下刀吧,你真的跳不掉的”那个熟悉又温柔的声音传到王贝的耳边,他抬起四处寻找,真的看到那张气质清新的脸庞。


“正如我哥说的那样,你真的逃不掉的”小鱼说的那声我哥简直是给了王贝当头一棒。

“你哥?”王贝疑惑地在那个干练犀利的警察脸上和小鱼甜美清新的脸上寻找相似之处,最后他把刀扔了,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被考上手铐的一瞬间,他又想起金梅说过的话,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生物要么被世界淘汰掉,要么自我毁灭。爱情本身就是种无法控制的欲望[此贴被猫爷于2012-8-3 10:17:14修改过]
[此贴被猫爷于2012-8-3 10:18:2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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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爷猫爷
2 楼: Re:猫尸·温暖的杀戮 12年07月31日17点37分

求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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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3 楼: Re:猫尸·温暖的杀戮 12年07月31日18点05分

先留爪,有空来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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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4 楼: Re:【新人原创,望多多赐教】猫尸·... 12年08月03日18点21分

其实文章的立意还算可以的,不过在写作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以此文为例,给想投稿成功的作者们一些小建议:


1、错别字太多的文章,写得再好也会在第一时间被枪毙。因为编辑觉得这篇文章可能需要花很多时间修改。


2、格式要符合规范,特别是标点和人称的使用,因为你需要进行的是杂志或者报纸的投稿,不是发表网络小说。标点不能随意使用或者随意不用。


3、短篇小说的结构切忌太过复杂,可以有转折,可以有逆转,可以有支线,但是一定要有主线,比如说A情节是主线,那么你可以从A写到B,再从B回到A,但是不能从A到B再到C又到D。


4、推理小说中涉及到常识的,一定要科学,除非你写的是幻想推理,那也最好有科学依据,否则很容易被枪毙,毕竟你不是艾萨克·阿西莫夫,也不是西泽保彦、舞城王太郎和清凉远流水。比如本文中用稀盐酸试图溶解蓄水池的水泥,水泥虽然是碱性的,但是干涸凝固的水泥却很难被稀盐酸溶解(强酸都很难),更何况是在短时间之内溶出一个大洞呢?绝无可能的啊,仅举一例,请举一反三。


5、描述时切忌过多使用较长的复句,过多长复句会让阅读者感到吃力,当然编辑可能就是你第一个读者。


6、创作完小说,不代表你能直接投稿,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自己当成电台播音员,将你的小说朗读一遍,你立刻就会发现,哪里是读不通顺或者是读起来很不顺口的,立马就要改掉,我觉得这是一个修改文章的好办法,连自己都读不通顺的句子是很难让编辑觉得舒服的。


7、情节要合理,本篇的结尾非常突兀,不太合乎逻辑。


[此贴被老蔡于2012-8-3 18:22:23修改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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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癫癫Dian打开癫癫的博客
5 楼: Re:Re:【新人原创,望多多赐教】... 12年08月03日18点54分




【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其实文章的立意还算可以的,不过在写作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以此文为例,给想投稿成功的作者们一些小建议:



1、错别字太多的文章,写得再好也会在第一时间被枪毙。因为编辑觉得这篇文章可能需要花很多时间修改。



2、格式要符合规范,特别是标点和人称的使用,因为你需要进行的是杂志或者报纸的投稿,不是发表网络小说。标点不能随意使用或者随意不用。



3、短篇小说的结构切忌太过复杂,可以有转折,可以有逆转,可以有支线,但是一定要有主线,比如说A情节是主线,那么你可以从A写到B,再从B回到A,但是不能从A到B再到C又到D。



4、推理小说中涉及到常识的,一定要科学,除非你写的是幻想推理,那也最好有科学依据,否则很容易被枪毙,毕竟你不是艾萨克·阿西莫夫,也不是西泽保彦、舞城王太郎和清凉远流水。比如本文中用稀盐酸试图溶解蓄水池的水泥,水泥虽然是碱性的,但是干涸凝固的水泥却很难被稀盐酸溶解(强酸都很难),更何况是在短时间之内溶出一个大洞呢?绝无可能的啊,仅举一例,请举一反三。



5、描述时切忌过多使用较长的复句,过多长复句会让阅读者感到吃力,当然编辑可能就是你第一个读者。



6、创作完小说,不代表你能直接投稿,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自己当成电台播音员,将你的小说朗读一遍,你立刻就会发现,哪里是读不通顺或者是读起来很不顺口的,立马就要改掉,我觉得这是一个修改文章的好办法,连自己都读不通顺的句子是很难让编辑觉得舒服的。



7、情节要合理,本篇的结尾非常突兀,不太合乎逻辑。


[此贴被老蔡于2012-8-3 18:22:23修改过]
老蔡,晚辈受教了。







【啊!推门闲聊区!】(199264556)


请注明推门,一定要注明


【啊!推门闲聊区!】一直在你身边


QQ:920697193



Revenge is a dish best served cold.复仇就要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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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姬小蚊子打开文姬的博客
6 楼: Re:Re:【新人原创,望多多赐教】... 12年08月03日19点58分




【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其实文章的立意还算可以的,不过在写作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以此文为例,给想投稿成功的作者们一些小建议:



1、错别字太多的文章,写得再好也会在第一时间被枪毙。因为编辑觉得这篇文章可能需要花很多时间修改。



2、格式要符合规范,特别是标点和人称的使用,因为你需要进行的是杂志或者报纸的投稿,不是发表网络小说。标点不能随意使用或者随意不用。



3、短篇小说的结构切忌太过复杂,可以有转折,可以有逆转,可以有支线,但是一定要有主线,比如说A情节是主线,那么你可以从A写到B,再从B回到A,但是不能从A到B再到C又到D。



4、推理小说中涉及到常识的,一定要科学,除非你写的是幻想推理,那也最好有科学依据,否则很容易被枪毙,毕竟你不是艾萨克·阿西莫夫,也不是西泽保彦、舞城王太郎和清凉远流水。比如本文中用稀盐酸试图溶解蓄水池的水泥,水泥虽然是碱性的,但是干涸凝固的水泥却很难被稀盐酸溶解(强酸都很难),更何况是在短时间之内溶出一个大洞呢?绝无可能的啊,仅举一例,请举一反三。



5、描述时切忌过多使用较长的复句,过多长复句会让阅读者感到吃力,当然编辑可能就是你第一个读者。



6、创作完小说,不代表你能直接投稿,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自己当成电台播音员,将你的小说朗读一遍,你立刻就会发现,哪里是读不通顺或者是读起来很不顺口的,立马就要改掉,我觉得这是一个修改文章的好办法,连自己都读不通顺的句子是很难让编辑觉得舒服的。



7、情节要合理,本篇的结尾非常突兀,不太合乎逻辑。


[此贴被老蔡于2012-8-3 18:22:23修改过]
老蔡  好强 受教了啊 
不过我估摸着我往杂志社投稿会立马被毙的,实在太弱了啊







告别土壤  白桦再难生长
植根星海  又能否重获青苍
每夜放逐信仰  四光年之外去流浪
纵躯壳埋葬  灵魂自由释放

                     ---------三体.【叶文洁主题】《岁月成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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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爷猫爷
7 楼: Re:Re:Re:【新人原创,望多多... 12年08月05日09点20分

受教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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