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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鬼脸面具(人气: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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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鬼脸面具 15年08月01日22点14分

鬼脸面具

  太阳已将落山,夕阳的余晖洒在城乡的还道上,道路两旁的田地也泛着粼粼的波光。

  我慵懒的靠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摘下鼻梁上的眼镜,揉捏着鼻梁骨。一旁正在开车的天宇哥仍不停的絮叨。

  “小暮呀,这次回来有没有想好下一步做什么?你说你一次次的都没有定好坐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今年都二十五了吧!可不能这么晃荡下去了。”

  我舔了舔嘴唇没有吭声,“你有没有听我说啊?你认为我说的有道理没?”“嗯....天宇哥,我这不正想着呢嘛,你说的的确光荣、伟大、正确,可关键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朝哪个方向去。总之,俩字,迷茫。”

  天宇哥手握着方向盘,不时的向我这里瞥去,“要我说,现在还是掌握一项技能靠谱点,你就利用现在这段空闲时间选择一个,的有破釜沉舟的决心,也别想着骑驴找马,我听过一句话,如果一个人肯于花一万个小时做一件事,那么他一定能成为这个领域的权威,你说有道理没?”我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

  “嘀——嘀嘀....”正在这个时候,一连串的鸣笛声刺激了我们的耳膜,紧接着,一辆黑色越野车“倏”地贴着我们的车疾驰而过。

  “他妈的,作死呢!”天宇哥气的大骂,可就在一瞬间,天宇哥突然急踩刹车,车子猛然停下来的惯性使我的身体陡然前倾,险些撞在了前挡风玻璃上。

  “天宇哥,怎么了?”我忙戴上眼睛向前望去。前面那辆疾驰而过的越野车已快离开我视线,可我依稀的能看见它后挡风玻璃上,映现出一团黑乎乎东西,它似乎是一张脸,但,它绝不是人的脸孔!

  “妈的!可吓死我了,那是什么东西啊?好像是一个鬼脸。还好这天没黑下来,这要是夜间开车,打着远光灯一晃,还不得把人吓出心脏病来。呸!纯牌儿的恶作剧,流氓司机!”天宇哥气急败坏地骂着。

  “ 噔、噔...”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几声,我掏出手机看了看,原来是微信上的一则新闻,我寥寥的看了一遍,转过头对天宇哥一笑,“呵呵,天宇哥,别骂街了,刚才你还真说着了,你看这新闻。

  新闻上写着:路遇远光灯的状况,许多都很打脑壳。最近,一种号称专治夜间各种乱用远光灯的“魔鬼面具”在网上走红。将面具轿车后排挡风玻璃上,当有后车开远光灯直照时,“鬼脸”就会显现出来,格外吓人。这一招,当即引来上千个网友围观,“赶紧入手两枚,让那些不顾别人安危的司机也知道我的不满”。

  天宇哥看后点燃了一支香烟,“我先抽支烟,压压惊。”“天宇哥,不至于吧?”“怎么不至于啊!我可是近距离体验的。刚才你那条新闻上说的是魔鬼面具,可我刚才看见的好像不是平面的?呵!敢情这车主与时俱进,2D变三维了!哈哈....

  我们说笑了一会儿,天宇哥便启动了车子,“那个,小暮,今天晚上你要没事就去我家吧,我家正好没人。”我故作轻蔑的瞟了了他一眼,“哥呀!你没事儿吧?一个鬼脸就把你吓成这样了?”“哪能呢,我这经常关注恐怖片的人还在乎看这个?好歹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小河沟里还翻得了船吗,你说有道理没?”“呵呵,天宇哥,可今天你可是真真儿的翻了啊!”“哈哈,行了,走、去我家。”

  天宇哥车开得很快,顺着车窗刮进的凉风让我感到很舒服,人也精神了许多。

  “小暮,我们到了,你先上去吧,我把车到金库里。”

  我和天宇哥在他家里一直聊到很晚才睡,第二天早上,在我半睡半醒的时候,天宇哥叫醒了我:“小暮,别懒被窝子了,早餐我给你买回来了,吃完之后你想想上哪去,这几天我休假,也带你到处转转,别总闷着,该憋坏了。”

  “好嘞!”我神了下懒腰起了床,洗漱之后又草草地吃了早餐。一旁的天宇哥正悠闲的倚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电视里的一则新闻引起我的注意。

  “今日早晨四点十五分,通往市区的城乡公路旁一公里处的一片玉米田中,发现一件沾有血迹的外套。外套内侧破损,没有两条袖子,且有严重撕扯痕迹,在这件外套的不远处还发现了两根断指。当地农民王某在清晨来到玉米田中,准备喷洒农药时,发现了外套及断指,并及时报警,通知了警方。我市警方赶到后,正在进行紧张的搜查工作。经初步判定,这疑似是一场凶杀案。经检查,断指伤口处是被尖锐利器所造成的,并有撕扯痕迹,警方怀疑是受害者在与凶手搏斗时被凶手割掉的,可在现场并未发现类似利器的作案工具,以及受害者的尸体。所以,警方猜测受害者并未真正遇害,且凶手已经逃逸,接下来请看详细报导。

  我听到电视上的播放这条新闻后马上凑了过来,这时的电视画面依然切换到了案发现场,屏幕上的一名记者手持话筒说道:“由于昨夜晚间下了一场大雨,案发现场已被雨水拍打的十分泥泞,现场的痕迹已全然不见,这无疑给我们警方在搜查工作上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现在我们来采访一下警方,听一听警方的说法。”

  这名记者把话筒地到了一名中年警察面前,说道:“您好,周警官,下面我想采访一下您对本案的看法。”

  只见这位周警官拧着一对浓眉,义正言辞的说道:“经过我们的初步排查,案发时间是在下雨之前,也就是夜间十一点之前。按照我们以往的经验,凶手的作案时间可能是在晚间六、七点钟之后,并且凶手极有可能是有过案底的流窜犯。不过我们已通知了各交通路口,以及铁路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紧密观察,如发现可疑人物立刻通知警方。还有就是,我们已经派人把那两根断指和血衣送到鉴定中心进行检验了,相信很快就能知道事情真相,一定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我一边盯着屏幕,一边和天宇哥说:“哎,天宇哥,这警察可够啰嗦的啊。”天宇哥没有理会我说话,把眼睛从到电视屏幕上,仔细打量着那位周警官。

  “嘿!周远?这不是老周吗!”我看了一眼电视,又瞅了瞅天宇哥,“怎么,你们认识?”“何止是认识,他是我爸的一朋友,关系铁着呢,按理说我爸的朋友我该叫他周叔,可他大不了我几岁,就直呼他老周了。”

  我“哦”了一声,又回过头看看屏幕上的现场画面,我拽了拽天宇哥的胳膊,“天宇哥,你不觉得这地方很眼熟吗?”“是吗?”天宇哥又凑过来看了看,“呀!这不就是离咱们急刹车不远的那个地方吗!”

  我和天宇哥对视了一眼,一齐拉着长声说:“那辆超过我们的黑色越野车!”

  “对,那车上的人一定就是凶手!而且那贴在后挡风玻璃上,黑乎乎的“鬼脸”也就是———!”

  说到这里,我刻意的停顿了一下,再看面前的天宇哥眼神略带惊恐,吸了一口气说道:“嘶——也就是说那像“鬼脸”的东西就是被害人的脑袋!妈呀!这太恐怖了。”

  我稍加思索了一会儿,说:“天宇哥,你不是近距离看到“鬼脸”了吗,当时你也并没确定那是一颗人头啊!”天宇哥皱了皱眉头,“嗯,也许是为了掩人耳目,拿什么东西遮了一下?”“呃——那也不对啊,他完全可以把死者放在后面的座位上,这样岂不是更方便吗,而且也不会引起怀疑。”天宇哥突然把脸凑了过来,差点贴上我的脸。他眯着眼睛,故作嘶哑阴沉地说:“也....那人一定是——变态杀人狂!你说有道理没?”

  我往后退了一步,哭笑不得,“天宇哥,你这雷人的口头禅又来了,呵呵。”“行了啊,小暮,别和我再提这事儿了,瘆得慌。”

  我眨了眨眼睛,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天宇哥,你说你也认识这周警官,咱们是不是该和他反映一下情况啊。”“嗯,你倒提醒我了,我给老周打个电话。”天宇哥刚抓起电话却又放下了,“咱们也没掌握什么线索啊,像车牌号和车标都没看清,光知道是辆黑色越野车,这顶什么用啊!再说都过了十二个小时了,他要是想出国都不成问题。”

  我推了推眼睛,轻咳一声说道:“那辆超过我们的黑色越野车的行驶方向和我们是一致的。我们是开往市区,那么他也一定是开往市区的。也就是,你可以告诉周警官,他完全没有在外围设卡子的必要,因为凶手根本没有外逃,他还留在市区!”“那倒不一定吧,他可以先到市区,然后把车子停在一个保险的地方,再去车站或是机场,他有充足的时间啊!”

  “不,你想,如果他想逃逸的话,在案发现场马上驾车离开市区岂不是更好吗?他为什么还要先回市区?还有一点就是,他不马上选择地点掩埋尸体,而是把尸体放到车上带走,不管他是不是有意的把死者头部贴在挡风玻璃上,从心理学角度去分析,他都是一个胆子极大、凶狠、且不是首次犯案,这种人在案发后一定不会轻举妄动,四处逃窜的,因为他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天宇哥瞪着一对大眼盯了我一会儿,“嘿,小暮,你这是要当侦探的节奏啊!”我略有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行了,天宇哥,别拿我开玩笑了。对了,你之前不是说要带我去转转吗,我想好去哪了。”

  说着,我一脸坏笑地看着天宇哥。“你什么意思?你不会是要去——”“嗯,你懂的,案发现场!”“什么!”天宇哥听后“腾”地站了起来,“别胡闹了!绝对不行!我把你的想法和老周说一下就完了,我给他打个电话,你等着。”

  天宇哥有些生气的抓起电话,拨了一串号码,“喂,老周吗?我天宇,我可看你上电视了,最近怎么样啊?”

周远:“呦!天宇啊,怎么这么闲着,有休假了吧。你说什么?昨天晚上不到七点你经过了案发现场,还看见一辆黑色越野车超过你的车疾驰而去,你怀疑他是凶手!这个情况太重要了,你详细说说。”

天宇:“嗯,那个是这样的,车牌号什么的倒没看清楚,不过那车也是往市区方向开的,所以我怀疑凶手还留在市区。还有就是,我通过那辆车的后挡风玻璃看到一个像鬼脸的东西,反正我也说不好,,总之我怀疑那是死者的尸体。”

周远:“天宇,可以呀!什么时候喜欢上推理了?”

天宇:“我可没那闲心,这是我一个朋友说的,当时他和我在一起。”

周远:“这么说你们俩可是重要证人了,这样吧天宇,电话里也说不清楚,你们俩来一趟现场吧,必要的话再做一下笔录。”

天宇:“老周,还去什么现场,做什么笔录啊,你还信不过我吗?”

周远:“不是信任的问题,这是程序!行了,你们俩现在就过来吧,别耽误我们警方破案啊。”

天宇:“喂?不是,别挂呀先!”

  天宇哥还要继续说,可周远那边已经挂了电话。他瞅了一眼电话,又瞪了我一眼,咬牙切齿般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俩,一对儿神经病!”

  我冲着天宇哥呵呵一笑,推着他说:“走吧,走吧,我们启程。”

  天宇哥被我强拉到楼下,到车库里启动了车子。由于案发现场那个地点是我们昨天经过的,所以没有耽搁时间,一个半小时以后,我们便驾车来到了那片玉米田的路边。

  我们下车后四下张望,只见不远处玉米田边的土道上停着一辆警车,响起几声鸣笛。“嘀、嘀嘀——”

  随着鸣笛声,那辆警车的车门一开,从里面下来一位身材魁梧的中年警官,正是周远。

  天宇哥见周远从车上下来,忙摆摆手迎了上去,“老周,进行的怎么样了?怎么,你的同事都回去了,就剩下你自己啦!”

  周远用手捶了下天宇哥的肩膀,“你这个重要证人要来,我哪能还留闲人在这啊,哈哈...对了天宇,你那朋友呢?”

  我在天宇哥身后听见了周远正在问我,便走过来对着周远点点头,“周...叔,呃——周哥你好!”周远拍了拍我的肩头,笑着说道:“没事儿,各论各的。小伙子个儿可够高的。”

  我挑了下眼眉,没有吭声,因为我看见前方不到五十米出有一小片玉米倒在了地上,便向前走去。周远见我没有理会,就追问了一句:“小伙子,还没问你叫什么呢。”我转过身,有意的推了一下眼睛,“周哥,我叫慕白,朝暮之初,天现微白。”说罢我又指了指前方那一小片倾倒的玉米问道:“那里就是案发现场吧?”周远笑着点了点头。

  这时天宇哥走过来拽了一下我的胳膊,“你小子要干嘛去?你想破坏现场啊。”

  周远指着天宇哥大笑起来:“哈哈,天宇,别在这充专业的。没事儿小暮,我和你再查一遍现场,我可是从善如流的。”

  我朝着天宇哥耸了耸肩,和周远向案发现场走去。

  天宇哥望着我们走过去,把两只胳膊叉在胸前,“你俩倒是相见恨晚哈!”

  我们走到了案发现场,我踩在那些倒下的玉米梗上仔细观察:这些玉米梗是被一股很大的冲撞力撞倒的,并且在多数倒掉的玉米梗上,离根部半米左右的距离均有折痕,很明显是被冲撞力给弄伤的。

  我看完后便小声嘀咕起来:“就算两人在搏斗过程中跌进玉米田里继续扭打,也不至于弄倒这么多玉米啊?这打的也太激烈了吧。”

  周远凝视着这些倒下的玉米,点了点头说道:“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挺可疑的。”

  “不过,周哥,我觉得最可疑的是这里”,我用手指了一下玉米梗上冲撞的折痕说:“你不觉得这折痕低了点吗,据我目测,最多半米高。”周远一边听着,一边拨弄着这些玉米梗,突然他抽出一条,把它拿起冲着阳光仔细看着,“小暮,你看这里有一个圆形的小洞。”我凑过来看了看,问道:“这会是子弹造成的吗?”“不,肯定不是子弹。如果是子弹的话,弹孔周围应该有焦糊的痕迹,我想应该是被钢珠射穿的。”周远眯着眼睛思索了一会儿又说:“我想发射钢珠的可能是野外用的一种狩猎枪或是猎弩。”

  “那么也就是说,凶手追备用狩猎枪射杀被害人。可是,那疑似被利器弄断的手指又是怎么回事啊?难道说被害人避开了凶手的射击,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到凶手面前,与其展开了搏斗,在搏斗中被凶手弄断了手指。”我手托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唉?不对,也有可能弄断的是被害人的手指。”

  天宇哥在一旁忍不住插嘴道:“老周,这回你接的案子可够奇葩的,你说这案子里会不会有一位武林高手啊,哈哈。”

  周远笑骂了一句:“你小子,扯淡是行家,呵呵。”“哎老周,你还别不信,我可听说习武之人皆是引自然之气、仿鸟兽之形!”天宇哥说完又比划几下不伦不类的武术招式。

  “鸟兽!”天宇哥的鸟兽一词“倏”钻进我的大脑,“鸟兽、鸟兽?鸟兽!”

  我反复嘟囔着这个词,突然,我又想起了那被钢珠射穿的玉米梗,弹痕距玉米梗根部大概三十公分左右。

  我拼命地抓着头发,自言自语的,“那么、那么也就是凶手在瞄准被害人时,被害人是匍匐在地上的。可他却能在这个状态下猛然发起反攻!”我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苦苦思索:“匍匐状态下的受害人;玉米梗上的猛烈撞痕;两根疑似被利器弄断的手指;作为凶器的狩猎枪;不立刻逃走,却选择开往市区的越野车;还有就是,那件沾有血迹、并且里子有被扯掉的部分,且没有袖子的外套。”这些线索在我的脑海里飘忽不定,随着我的思绪反复缠绕。终于的,我的身体猛然一震,瞳孔中放出了温和明亮的光芒!”

  我缓缓的站起身子,随之一阵微风吹过我的脸庞,拂过我的发丝。不自觉间,我向远处那葱郁的山林望去....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着周远宛然一笑,“周哥,等你们鉴定中心结果出来,就真相大白了!那我们先走了啊,拜拜!”说着,我朝周远摆了摆手。

  “唉?先把话说明白啊,小暮!”周远说着就要伸手阻拦,可这时,一串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周远接通电话,又伸手指了指我,“我接个电话,你先别走啊!”我歪着头又是一笑。

  “喂,我是周远,什么事啊?”电话另一头的人说:“周队,我是小张,鉴定中心的结果已经出来了,是同一个人的,而且这人的身份也已确定!”

周远:“是吗?那太好了!你们找到那个人了吗?”

小张:“我们已经通过调查找到了当事人,他叫赵明义,应该是受害者,因为他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呢。周远听后“哦”了一声。

小张:“这个赵明义不光是手指被弄断,而且颈动脉也伤的很严重,已经做过手术,不过现在还处于昏迷状态中。呃,他的家属也在医院。”小张说到这里又补了一句,“我听医护人员们说,他是被一辆黑色越野车送来的,车上的那个人把他搀到急诊大厅安顿好以后就离开了。”

周远:“那你有没有问赵明义的家属问那个人是谁啊?”

小张:“我那能不问呐,赵明义的家属就是接到那人的电话才来到医院的。不过,赵明义家属说并不认识那个人。”

周远:“既然他打过电话,那就马上根据那电话号码来确定那人的位置!”

小张:“周队,他是用赵明义得手机打的....

周远:“那行吧,我知道了,看来只能等赵明义醒了。小张你继续在医院守着,我处理一下马上过去。”

  在周远接电话后不久,我已轻轻地走到了天宇哥的车旁,天宇哥斜着眼问我:“怎么不查了?要走啊。”

  天宇哥朝着周远打了个招呼,“老周,我们可要走了,就不打扰你破案了。等你有空我再找你,请你吃饭。”

  周远再想兰我们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出一段距离了。我透过车窗看见周远冲着我们比比划划,嘴里嘟嘟囔囔的,也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小暮,你怎么还主动要走了,难道你把案子破啦!”

  “天宇哥,其实这事儿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是个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天宇哥把眼睛瞪的溜圆,凝视了我有三、四秒钟。我立刻拍了下天宇哥,“别发愣啊!要不一会儿咱们俩可真摊上“刑事责任”了。”

  “呸!你个乌鸦嘴,”天宇哥顿了顿又说:“那你和我说说怎么回事吧,我也听听你的奇葩想法。”“也行,不过你一边听一边开车,注意力不集中,咱们还是找个安静的地方吧。”

  天宇哥扭着头,冲我一阵坏笑,“嘿、嘿、嘿,小暮暮,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了,行!我知道一家西餐厅错,我请你吃牛排吧。”“好嘞!”我愉快的应了一声。

  到了西餐厅,我们选择一处靠着橱窗的位置坐下。餐厅内正悠扬地放着《卡萨布兰卡》的乐曲,它轻柔婉转的贴着我的耳畔,我眯着眼睛,很是享受似得听着。

  “小暮,别陶醉了,说说吃什么吧。”

  “嗯,天宇哥你看着点吧。”天宇哥对着服务员说道:“先来两份肉眼牛排,两杯青梅柠檬茶,加冰。一份牛奶胡萝卜、一份鳕鱼柳配红椒汁,再来一份荞麦饼。好,先这样。”

  天宇哥看着我慢条斯理的嚼着牛排,不耐烦地用手直杵我的额头,“嘶!你说不说,说不说啊?”

  我咽下最后一口牛排,把十指叉在一起,手心翻转向外,深深地抻了一下,“那好,我要开始了!”

  “从我们在电视上看到这则新闻时,虽然记者报道说这是‘疑似’凶杀案的事件,可不管是管看新闻的的百姓,还是亲赴现场调查的刑警,都一定认为这就是一场凶杀案!”

  天宇哥愕然的瞧着我,“那——你说这不是凶杀案?”

  “没错,这只是一起野兽伤人事件!”

  “小暮,你让牛排噎着了吧!”我轻咳了一下继续说道:“确实噎着了,可我没有胡说八道,说是凶杀的话也没错,因为那野兽已经被杀死了!”

  天宇哥听罢眨眨眼睛,“嗯”了一声。

  “其实我们到现场时,看到有一小片玉米田被破坏的很严重,还有很多玉米梗上的猛烈撞痕,而且这撞痕都是距离玉米梗根部半米左右,这时候,我就开始怀疑这不是两个人打斗所能造成的了。”

  “再有,我和周远在检查现场的时候,发现有一根玉米梗上距根部三十公分处有一个圆形小孔,周远确定那是被狩猎枪或猎弩所发射出来的钢珠造成的。那么,也就是说,持枪者在瞄准目标是没有击中而射在了玉米梗上。可要是瞄准一个人,并且置其于死地于的话,一般都是要瞄准胸腹部。一个人再怎么矮小,就算是侏儒,在没有击中的情况,射出的钢珠也不大可能打在这么低的地方。如果你认为我在这个问题上说的过于牵强的话,那么下面我所说的就能证明这个想法。”

  “那就是后来他们发生了搏斗,后来警方在现场发现的断指就是证明!我们可以想想,被害人不管是不是全部躲过射来的钢珠,他仍能迅速的冲上来,与凶手展开搏斗,并且弄断他的两根手指。我们要知道,狩猎枪的射击距离至少是50-100米,这哪是一个常人能办得到的?”

  我舔了舔嘴唇,又啜饮了一口杯中的青梅柠檬茶,“说到野兽,在联想到案发现场的玉米田,可能很多人会认为这野兽就是狗熊。”

  “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那玉米田被破坏的样子,很明显,那是经过猛烈的横冲直撞才能造成的。狗熊虽说也异常凶猛,可它却不拥有这种速度。还有一点,就是人与狗熊搏斗,生还机率几乎为零,就算侥幸负伤逃走,也不可能只留下两根手指,要说留下一只胳膊还差不多。那么这只野兽只可能是——”

  说到了这里,我特意的拉起了长声,看了看面前的天宇哥。只见他早已听的发蒙了,正目光空洞的注视着我,还不时的啜饮杯中的饮料。

  “野猪!”当我把这两个字说出来的时候,天宇哥差点呛着。

  “咳咳咳,阿嚏,呛死我了!你能不一惊一乍的吗!”天宇哥抽出张纸巾擦了擦嘴,又说:“照你这么说,是这小子去上那狩猎,猎没打着反而让野猪给伤了,而后他有弄死野猪,把野猪扛进车里,开车走了,这也太胡闹了吧!”

  “我还没说完那,当时我和周远说我要走的时候,周远接了个电话,我特意停留一会儿就为了听听他们说什么,而你当时离的比较远,可能没听见。”

  “哦,对,我是看见老周接电话来着。”

  “所以嘛,我在听了他俩的对话后,就更加确定了我当时的推论,就是一共有两个人!”

  “什么?两个人?”天宇哥听后,一对眉毛都快拧在了一起。我清清嗓子,整了整领口又说:“嗯,周远接的电话是他的下属打来的,说是已经找到了血衣与断指的主人,他叫赵明义。这个赵明义是在医院被找到的,当时他不仅断了手指,而且颈动脉也受了伤,经过了抢救命是保住了,不过人还处于昏迷状态中。”

  天宇哥听了会意的“哦”了一声,“要是颈动脉也伤了话,他的确没办法一个开车到医院。”

  “不错,当时院内的医护人员说,赵明义是被一名开着黑色越野车的人送来的,他把赵明义安顿好之后就走了,不过他通知了赵明义的家属,之后就再没露过面。”

  “那你说说事情的经过吧,还有那个人为什么再没露过面?”

  “我前面说的,只是为了做铺垫,让你听的明白,现在我就说明事情的整个经过!”

  “经过就是,赵明义和他的朋友一起去那里猎鸟。因为他们所使用的狩猎枪是发射钢珠的,却不是弩箭,况且在案发现场的不远处有一座山林,所以,我推断他们上山猎鸟是极有可能的。至于他们在猎鸟之后有没有收获,我肯定说不清楚,不过当他们手持狩猎枪从山上下来,准备回到自己的停车位置时,他们惊动了这附近的一头野猪!这头野猪突然发难,朝赵明义猛冲过来。赵明义下意识的用狩猎枪一通乱射,可是由于野猪势猛,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而赵明义却被野猪撞翻,弄断了手指又伤了颈动脉”。说到这里,我端起那杯青梅柠檬茶,一饮而尽。

  “不过这事儿发生的太过突然,赵明义的朋友在开始时并没反应过来,而当他被野猪撞翻之后,他的朋友才对野猪发起了攻击。说实在的,我还真佩服他这个朋友,竟把一头野猪给生生弄死了!”

  “赵明义被野猪伤的很严重,衣服也弄的破烂不堪且满是血污,他的朋友把他的衣服脱掉,并从衣里扯下一条为他包扎伤口。至于衣服上消失的袖子吗,我想一定是用来绑住野猪的四蹄的。做为一个来打猎的人讲,是不会轻易丢弃猎物的,但最重要的,就是他们距离车子并不远,如果距离较远的话,他一定会先顾及自己朋友的生命安全。”

  “还有,在那种慌乱的情况下把野猪放进后车箱是没有心思好好摆放的,只是扔了进去就立刻送赵明义去了医院。”

  天宇哥听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哦,那就是说,咱们看见的在后挡风玻璃上的‘鬼脸’就是野猪的头喽!”

  “那是必须的!因为赵明义伤的很严重,他朋友为了能尽快救治,所以就玩了命的开车,以至于从咱们的车旁急速掠过,你才没看清楚,只以为那是一团黑乎乎的,像是‘鬼脸’的东西。再后来就是我的手机里收到一条新闻,就是很多夜间开车的人为阻止后面车辆乱开远光灯,就都用一种‘鬼脸面具’以示警告。当我看完这条新闻的时候,我就主观的认为那也是为警告后车而贴的‘鬼脸’呢。”

  我舔了舔早已干瘪的嘴唇,说道:“天宇哥,在给我来一杯饮料吧。”“好,你好真能喝。”天宇哥应了一声便又叫服务员为我添了一杯,我接过杯子“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天宇哥,要说这饲养野猪可是个好项目,一头母野猪一年可怀2.5胎,每胎可产幼猪8-12头,而且成猪体重一般在180斤左右,活体价格是每斤20-35元。照这么一算,一头母猪所产下的幼猪养成成猪,一年至少可以收入36000....

  “哎哎哎,你都扯哪去啦。”天宇哥拍着桌子说道。

  “我可没往远扯,我觉得这被弄死的野猪不想是野生的...你说会不会是那附近养殖野猪的地方跑出来的一只啊?”

  我和天宇哥的目光相视一对,“要真是这样的话,那这养野猪的可真摊上事儿了....诶?我接个电话。”

  天宇哥话刚说了一半,就有人打电话过来,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便笑了,拿着手机在我面前晃了晃,说:“呵呵,是老周打来的!”

  “喂,老周啊,你是想说这次野猪伤人事件吧!”

周远:“诶?你怎么知道?哦!小暮那小子推理出事情经过了?”

天宇:“我听小暮说,他在现场时见你接了个电话,说是有人把那个赵明义送到医院的,他是谁啊?”

周远:“哦,那人叫李克,是赵明义的朋友,曾经是一名特种兵,他说他这次要不是随身带了一把军刺弄死了野猪,那情况可真就不好说了。

天宇:“那他后来去哪了?”

周远:“李克吧赵明义送到医院后,这才意识到当时因为慌乱没把他的断指捡回来,因为他知道,理论上在六个小时以内,断指是可以复位的,所以李克这才匆忙出了医院去寻那断指。可也真不凑巧,这李克太着急了,开车时不仅逆行还连闯红灯,结果让交警给拘留了,我们也是在交警大队才找到他的。”

天宇:“呵呵,可真够点儿背的。”

周远:“对了,小暮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啊?”

  天宇哥目光扫向我,相视一笑,“像我们小暮这种什么书都看、脑洞大开的主,谁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我看还是哪天你单独约他一下,也好当面讨教。行了,我先挂了啊!”

周远:“天宇,喂?嘿!你个臭小子!”

  我和天宇哥在餐厅吃完后我便回到了家中,这次的事情可以说从头至尾都透着“乌龙”的味道,可当我回想起时,却对“和谐社会”这个词汇有了感悟,这也许很是莫名其妙,可要把整个事件的本质串联起来,也就不会感觉奇怪了。

  手机上的那条新闻,可以说是车主为了告诫后车不要乱开远光灯而搞得一个恶作剧,可这依旧会带来不良的影响,会促使更多的车主在后挡风玻璃上贴上“鬼脸”来以牙还牙,这无疑是一个恶性的循环。

  如果把幸福比作一个精致的玻璃器皿,那么社会的不良因素就像是一粒沙石,当二者碰撞,终会在一声清脆的声响中打破,所以,相互理解是构成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

  再说道赵明义和李克进山猎鸟,大自然的万物固然是受用于人的,自然界中的弱肉强食也是真理所在。可在现今社会这样高度发达的情况下,人类与自然界的生物完全不是等同的,当我们对这些生物进行肆意的获取时,对他们而言这无疑是一场毁灭!而赵明义和李克进山猎鸟也肯定不是单纯的为了获取食物,而是娱乐为主。

  其实国家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点为了保护濒危物种不要灭绝;第二点是只有自然界的物种生生不息循环不止,才能长久的为我们人类提供我们的所需。所以,中国古代的先贤们说过一句话:猎而不绝。在这里,我还要插一句题外话,就是李克对赵明义的所作所为还真够朋友!

  那么,关爱生命,互爱互助则成了构成和谐社会的第二个关键。总之,和谐社会的这个词汇很大,我们却很渺小,但是,和谐社会的构建依然需要我们,需要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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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须拨开那迷雾重重下的外表而去追寻真相,因为真相始终是与谜团纠结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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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白暮白打开暮白的博客
2 楼: Re:鬼脸面具 15年08月02日13点33分

这是本人写的片短篇推理小说,口味清淡,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喜欢这种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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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willdowill
3 楼: Re:鬼脸面具 15年08月11日02点58分

平实一点反而真实感比较强,比起没实际内容、拿动漫台词拼凑的要好得多。


前面铺垫不错,高潮的推理有点平淡。

结尾感想太过了,说教味太重,有点雷人,应试作文凑字数的感觉。

小说还是应该保持叙事为主,感想、议论应该留给读者;如果读完故事体会不到的感想,写出来也只会显得牵强。


细节觉得还可以改进,比如“如果是子弹的话,弹孔周围应该有焦糊的痕迹”这里

弹孔周围焦糊一般是贴近枪口射击,被枪口火焰灼烧产生的,弹头的温度最多可以烫伤人体,但肯定达不到植物纤维的燃点(曳光弹、信号弹除外),相当于用加热但不烧红的铁棍烫植物,很难造成焦糊,尤其是在接触时间极短的情况下(不然吃铁板烧也不用等那么久)。

个人觉得可以改成直接在现场找到钢珠,钢珠猎枪一次可发射几十甚至上百颗钢珠,射程和穿透力都很有限,现场调查没找到反而奇怪。


还有伤者“颈动脉出血”建议改轻一点,不然感觉这种情况还顾得上带走猎物(还进行了捆绑)的兄弟真心不靠谱。

改成四肢受伤出血,于是用袖子进行了捆扎止血,顺便拿走了猎物(反正死了,不捆也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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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白暮白打开暮白的博客
4 楼: Re:Re:鬼脸面具 15年08月15日10点31分

真心感谢你的评论与建议,你所说的处处是我的问题所在。也谢谢你的鼓励,我会好好加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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