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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孙歪探案之林中路杀人事件(人气:588)
 sunzy孙歪
1 楼: 孙歪探案之林中路杀人事件 01年07月21日23点40分


林中路杀人事件


时间:早七点十分
地点:郊区公共林园一条小径
人物:刑警孙歪,于铭,现场取证警员数名男性尸体一具。


于:你怎么才来?我跟这等你鼻涕都冻出来了。
孙:(嘴里嚼着东西)半路买点吃的,我妈说过每天吃早餐的人是伟人。(蹲下察看死者尸体)
于:(读手里的册子)死者邓奎四十五岁,本市地产商人,死因是头部钝物重击。身上还有刀伤一处,非致命伤,死亡时间大概是今晨六点左右,公园的员工发现的尸……喂!你听呢吗?别光在那嚼拉。
孙:(递出半个面包)面包,吃不?特意给你留个果酱的。
(于看着面包上沾着红红的东西,猛摇头。)
孙:(一口吞下面包,含混说)凶器找到没?对了,身份怎么知道这么快?这大叔不能穿着运动装跑步还带齐证件吧?
于:初步怀疑撞击头部的是石块,但没找到,刺伤胸口的刀也没发现,知道身份是因为这里员工认识他,知道在园外停车场里有他车子,在那里找到证件跟电话地址什么的。
孙:到底是有钱人,晨跑也要开车来市郊。不过手表戒指都在应该不是劫杀,问过公园管理处有人跟他一起来么?
于:问了,他几乎每天都自己来晨练,今天也照样是一个人。
孙:嗯……你不觉得这尸体很奇怪?
于:哪里奇怪,你是说脸被砸烂成那个样子?
孙:不止,你看凶口的那刀肯定是第一个伤口,虽然是正对着胸口(站起来跟于比划着做刀刺壮)可是最后从皮肉划过完全偏离恐怕是扎到了肋骨上。
于:靠,你戳痛我了。干么那么用力?
孙:要真是我刺,那这一刀肯定是致命的。不会这样只划过皮肉。
于:(揉着肋部)啊,是啊你厉害,这说明什么?你不是凶手?
孙:说明两种可能,凶手头回杀人开始那刀太紧张,没用上力气反而让被害人有机会自卫,甚至夺走了刀。然后一路追逐到了这里捡起石块全力一砸……
于:不错,死者是受伤后奔跑过一段路,最开始得刀伤血迹是从距这里大概二十米左右地方开始。但是另外一种可能呢?
孙:可能凶手有两个人?
于:啊?根据什么?
孙:根据第二个致命伤,迎头用石块打过去把头和脸砸成这样,除非利用什么工具,不然可需要点力气。像第一刀那种力量不可能办到。
于:也就是说,有第二个力气很大的凶手?
孙:(突然想起什么事,跑去在尸体上提鼻子乱闻)
于:干什么哪?多恶心阿!
孙:哈!果然我想对了,有个女人。不论是不是凶手,这大叔今天早上一定曾跟个女人在一起,而且是关系很密切的。
于:照这么说,扎第一刀的是个女人,力气当然比较小,能说通,可有什么根据?
孙:味道阿,这大叔身上有女人的香水味儿!你看那运动衣很干净,因为这种衣服自然是天天洗的,所以那味道一定是今天才沾上去的,而且如果没有一定的身体接触例如搂抱之类的话不会在脖子和胸口处闻到只有女人才用的香水味儿。
于:哦?(小心翼翼的也凑过去在尸体胸口闻,但马上受不了血腥气跑开在一边干呕)你鼻子像狗一样灵啊,我什么都闻不出来!
孙:(坏笑着呲呲牙)我牙也跟狗一样尖,你要不要试试。
于:不开玩笑,你说死者和那女人有搂抱之类的接触才弄上香水味不太严谨吧?味道也有可能是两个人在搏斗中撕打抓抱时候弄上去的啊。
孙:我那么说当然有根据,不过这里他妈太冷了。咱们先去停车场路上我给你解释。
于:嗯,现场应该再没什么了,凶手清理得很干净。(转身同一个警员说几句话)走吧,回我车上。
孙:(边走边说)其实你刚才问的那一点是我最先想到的,正是排除了这一可能我才说死者和这个女子关系密切。主要的问题是,那一刀是在撕打纠缠过程中刺的还是先刺的一刀然后发生了肉搏……
于:你认为是那种?
孙:两者都不是,你也看到了那大叔的体格有多健壮,假如跟他搏斗不要说一个力弱女子就算是我也没有十足的胜算,从刚才那个刀伤看出,凶刀一定不会是水果刀之类的小型刀具,起码有西瓜刀那种体积,要用这种刀刺人必须站开一定距离假如他们搏斗在先,后果一定是女方被制服,被害人不可能会眼看着一个对自己有敌意的人脱离掌握并且从包袋里取出刀子并且向正面胸口刺来而毫无躲闪得挨这一下。
于:等等你刚说什么包袋?
孙:那么一把刀不可能提在手里满世界走啊,一定有个放凶器的东西,女人那种随身挎包就很合适,还不会让人怀疑。
于:也对,即便是一个女人攻击我,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从包里拿出刀而不加制止。
孙:哈,是你的话如果见到漂亮女人或许真的会敞开胸口让她刺也说不定啊。
于:少胡扯,先发生搏斗的可能性是不大我承认,但是假如是刺过之后发生的搏斗呢?
孙:那就更简单了,刚刚说那么多就是为了证明这是件预谋杀人案而不是因偶发的争执引起的杀机。首先,不是有所图谋不会带着刀,显然目的自然不是抢劫。其次对受害人生活习惯的了解以及可以让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取出刀刺杀,那一定是熟识的人了。至于刺伤后搏斗为什么不可能,你看到我刚才闻的是他胸口,我问你,如果你胸口被刺伤你会不会把敌人还紧紧的搂进怀来挤在你伤口上?会痛的呀!用拳头或者夺过来的刀攻击不是更好?再说那样的话女人身上一定都是血迹,一个满身是血的女人从这里出去会没人看到吗?
于:……我觉得你说的不一定全对,但起码目前我没有反驳你的证据。不过我发觉你说了这么多不为了分析案情,而是挤兑着跟我抬杠呢!事情的可能性多了,你说这么多也都是推测,没找到凶手也没发现证据,跟没说一样,都是废话么。
孙:(气的直翻白眼)我说,是你跟我抬杠还是我跟你抬阿?要没你问那个屁话我能费这半天口舌吗?好了好了,还有一堆的正经事要办,没空扯淡了。你现在马上回市区把死者的家属同事亲友等等有关人等调查一遍,尤其注意同他密切的女人最好能找到一块等我回去询问。
于:哎?你干么去?
孙:我去问公园员工有没有看到什么,这里有三个出入口,很可能会有谁注意到一些线索。还有死者的车我要去看一下……这案子,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于:不是刚吃的那个破面包弄得你肚子不对劲吧?
孙:(哼哼两下)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行了我走了。你快去吧。
于:嘿嘿,走了。手机联系。
(孙下车一路小跑去厕所,于发动车开奔市区。)


时间:上午九点四十五分
地点:市区中心地段某写字楼杰鑫地产公司包租层
人物:孙歪,于铭,杰鑫公司员工数名

孙:(从玻璃窗窥视一个房间)死者亲友就这小猫两三只?
于:我也没想到会这么轻松,因为在本市根本没有他的家属,妻子和女儿已经去了国外他自己的移民手续也正在办理。其他亲戚都在山东老家,几乎没什么朋友,认识的人都是些生意上的接触和应酬。
孙:那里边坐的什么人?
于:他的一部分下属,知道老板死了这里就马上要树倒猢狲散,我勉强拦住几个没让走。对了,其中有一个你该特别注意下,靠窗户那个染了头发的女人。
孙:是秘书吧。
于:你怎么知道的?
孙:指甲修的很好可没留长那是为了打字方便,高档时装却没有能放手机的地方,如果是做营销公关之类手机是二十四小时不离身的,还有她坐的姿势,显然是整天都在椅子上工作的人。还有,你是不是觉得她有嫌疑?
于:是你说的特别注意和死者关系密切的女人,我跟其他员工打听了一下两人关系确实暧昧。
孙:嗯,不管怎样先进去问话。(两人走进房间)
于:各位久等了,除了秘书罗小姐其他人可以走了,不过请在门口警员那里留下你们的联系方法如果有事还会请各位协助调查,谢谢你们的合作。(除秘书外,众人离开。)
孙:罗小姐是吧?您不用紧张,我们只是想和你了解一下邓先生的个人情况,希望您能协助我们。
罗:我只是他的秘书而已,我们是工作上的关系清楚的也只是工作上的事……
孙:当然当然,我们没别的意思,就是想问问您他生意上有没有和什么人有过矛盾纠纷或是……最近他有什么奇怪的举动或是说过些特别的话吗?
罗:他做生意从未得罪过谁,而且他就要出国公司已经谈好买家,不大可能和谁结仇。至于奇怪的举动……嗯,邓总他是那种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的人,即便是有什么事情也不会表露出来的。
孙:噢,那么最近可有和他来往密切的人或是有什么陌生面孔找他么?
罗:说到陌生人,我记得前几天收到了几封奇怪的信,不是公务书信直接写的邓总姓名,还没有寄信人地址,用得很旧的那种信封,我觉得里边好像放了明信片或者照片一类的东西。
孙:照片?(回头对于铭)死者办公室搜到信或者照片么?
于:没有,有些公务信,私人信件特别是罗小姐说的没署名的一封也没有。相片有几张,是死者和家人的合影,都摆在桌子上,我拿了一张。(抵给孙相片)
孙:咦?你刚说他妻子和女儿在国外?怎么大叔这个年纪会有这么小的女儿?看来才六七岁吧?
罗:啊,那个是他们夫妻领养得女儿。
孙:领养?他们不能生育吗?
罗:听说不是的,邓总早先有过一个孩子,不过很小的时候失踪了,邓总夫人很伤心精神受了打击在南方疗养了好长时间,前几年夫妻决定出国时候才又领养了现在这个孩子。
孙:哦,是么。(笑了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是例行公事罗小姐别在意,请问您今天早上五点到六点之间在哪里,做些什么?
罗:我在市里一家有氧健身中心作业余教练,那个时间正在上课,有很多人能给我做证明的。
孙:啊,哈哈,难怪罗小姐身材这么好。那不打扰了,多谢您合作拉,您请便吧。(起身握手)
罗:不客气。(起身握手)
孙:(抓着罗秘书的手低头再她胸口脖子处提鼻子乱闻)。
罗:呀!(脸窘红,很尴尬的躲避)警察先生,你……你在做什么啊?
孙:嗬嗬,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罗小姐用什么牌子香水啊?可真香阿。
罗:(面有愠色,甩开孙的手扬长而去。)
于:(对孙的头敲了一记)我说你干么?色咪咪的太丢人了吧?
孙:笨蛋,不要打我头,我在闻她身上的香水,跟早上闻到的不一样啊,看来她可以排除嫌疑。
于:对呀?我也去闻闻,你说的不大靠得住……(很兴奋状要追出去)
孙:(一把拉住于)行啦,我都闻过了,不可能有错还有别的事情要你去查呢。
于:我靠,凭什么你能闻我不能闻阿,让我去啊……我也要闻!!
孙:好了好了,下次有机会让你闻,现在你先去查一下罗小姐去的那家健身中心,虽然她基本排除嫌疑,可还是要有人确实证明她不在场。
于:你哪?
孙:我去死者家里看看,再有争取能跟他美国那边的亲人联系上,现在这案子毫无头绪,看来要破案不会那么容易。(突然手机响)喂,我是,嗯,啊?什么?好,我马上回局里。(转头对于)局里刚有个年轻人来自首,说他早上在郊区公园杀了人……
于:我操,你刚说什么?要破案不那么容易?


时间:中午十二点
地点:市公安局某科室
人物:孙歪,于铭

孙:怎么现在才录完口供?
于:(一脸疲惫)事情还挺复杂,你他妈倒是会偷懒,自己跑这看报纸让我去受苦受累。
孙:复杂?我怎么听着审问室那边又哭又闹的,你干什么来着?
于:别提了,投案自首的不是一个人,是一对母子。儿子倒还好,那大姨可把我折腾够呛,一个劲的跟我哭诉,又下跪喊冤又哀求见儿子的弄得我狼狈透了。跟着监审的二科那小姑娘还一个劲儿笑我,人丢大啦。
孙:母子?这么说,两个人一起杀的?
于:嗯,也不是,不过你推断的不错,我刚才离那么老远都闻着那大姨身上香水味儿了,一问她也承认,说自己被死者纠缠的时候趁其不备刺伤了他,不过杀死人的是儿子,两人的口供基本一致。
孙:从头说,动机,过程,关系……
于:靠!让你跟着听审你不去,现在跑这审我啊,老子又饿又累,你自己看笔录吧!不伺候!
孙:他妈就你那个狗字让我认还得再请俩翻译!我刚不是有事么!
于:什么?我字难看?难看你别看阿,自己再问一遍去!我要吃饭了!
孙:(赶忙赔笑)不是那个意思,别真生气啊,我刚真有事情。消消气,你字我看不懂,可我写得字我自己都看不懂啊,我这不是跟你探讨案情打算听取你意见么。由你这种专业人员分析,咱们也能快点结案啊。再说一会我请你吃饭,门口山西刀削面管够怎么样?
于:这还差不多……其实这案子情节倒是挺复杂,不过案情已经明朗,至于是算误杀还是正当防卫那就是审判机关的事情了。
孙:(给于搬来椅子)来,从头说从头说。
于:这俩人母亲名叫吴英芝,四十岁本市月刊杂志的一名编辑,以前在邻市工作七年前丈夫死了和儿子搬到这里。儿子程康十九岁商业大专学生,平时操行良好,性格看起来很内向。
孙:这大姨,四十岁了还用那种香水。
于:看起来不象那个年纪,三十几许风韵犹存啊。妆化的是浓了一点,不过还算得体,这个年纪都在畏惧衰老吧?
孙:(嘿嘿怪笑)怎么?动心啦?
于:少胡扯!嗯,她和死者的关系非同一般,而且要追溯到二十年前呢。
孙:以前的恋人?
于:已经发展到快要结婚的程度,但是因为女方的父母突然变卦极力反对这门婚事,最后两人似乎也因为想法分歧不欢而散。据吴本人说,是她觉得自己还太年轻,父母又极力反对。而且当时死者很不体谅她的处境,说了很多过分的话,所以自己也决定和他分手。最后两人终于由爱生恨,反目成仇了。据说当时差点就要生出事端,不过后来女方一家迁往邻市,事情才算就此了解。
孙:那么这大姨搬到本市算回归故里了?
于:(点头)但是没想到二十年前的一段事情邓奎还念念不忘,在前一阵子两人偶然重逢,死者就开始对她纠缠不休。
孙:男方不忘旧情?
于:也许吧,据吴说更可能是心存报复,那时候给他的打击很大,而且毕竟是个耻辱。因为最近邓奎对她不停的骚扰纠缠,软硬兼施的威胁她,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孙:哦,于是这大姨今天约死者出来摊牌,还带着刀,看样子是逼急了。
于:你怎么知道的?是吴约死者出来?
孙:男人的心理,没有男人会在那个时间地点约女人出来。相反,怕事情泄漏而且有所图谋的女方反而会选这个机会。
于:那大姨说,她带着刀只是因为愤怒害怕,没想过要杀人。我觉得也是更年期妇女面对胁迫的一种歇斯底里,并不是预谋要行凶。
孙:这个不重要,问题是最后怎么儿子杀了人呢?
于:据儿子程康供诉,他最近一直注意到母亲行为反常神志混乱,心里很担心她是否出了什么事情。早就特别留心母亲举动,早上无意看到她从厨房把刀放进皮包就知道事情不对,所以装睡却趁母亲出门后偷偷尾随。一直跟到郊外公园,远远看到母亲和一个男子交谈然后突然发生争吵,母亲又用刀刺伤了那男人却被对方反手把刀夺走。他情急之下顺手拿起路边石块过去救助。正好看到那男人手里持刀追赶自己母亲迎面过来,他说当时自己反应很冲动,但只是想制止那男人伤害母亲,可那男人却突然死死的盯着他,他过于害怕就用手里的石块迎面砸过去……
孙:等一等,他说那男人死死的盯着他?
于:(看口供)没错,是这么说的。
孙:接着说。
于:他说那男人当场就死了,母亲也吓坏了,让她赶快逃跑,快回家。他自己脑子也很乱,迷迷糊糊的就跑回家里。等母亲回来以后,跟他说了缘由,他想想还是决定来自首,因为他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母亲,并且就算是误杀也不会判的很重……
孙:好了,那他妈妈的口供呢?
于:她说自己约邓出来想和他把话说清楚,因为心里害怕所以随身还带了刀。可是到了地点还没说几句话,邓突然抓住她,说自己一直对她念念不忘这次自己能主动约他出来让他很高兴,表示不计较过去的事情两人可以重新开始。她看对方举动冲动而且还有误会,心里很着急,在反抗的时候却因为邓的力气太大无法挣脱,于是顺手从包里抽出刀,从侧面刺了邓一刀,只是为了挣脱纠缠并没有用狠力,但是当时死者恼羞成怒夺过刀来反而要伤害她,害怕之下转身逃跑,没跑几步自己的儿子却突然从路边冲出来保护自己,当时她很害怕邓会伤害儿子,但是儿子却先用手里的石块砸死了他。
孙:你为什么让儿子走之后自己留下来?还有凶器呢?刀和石头哪里去了?
于:她说怕儿子坐牢,因为没有人目击,当时想只要销毁证据就能掩护儿子,就把刀和砸死邓的石块装起来跑到了公园后面的湖边,把凶器沉到水底了。
孙:(沉吟一下)案情基本清楚了,只要再问儿子程康几个问题,就能确定一切了。
于:(迷惑)这一切已经确定了啊。还问什么,我看都可以结案了,剩下认定罪名什么的就跟咱们无关啦。
孙:(笑)结案不重要,罪名也不重要……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于:说什么哪?什么意思啊?该请我吃饭了吧?


时间:中午十二点五十分
地点:警局询问室
人物:孙歪,于铭,程康


孙:嗯,有几个问题还要再和你确认一下,不会很长时间的。
程:是,可以,嗯,我很想知道我妈妈她没事吧?能让我们见一面么?
孙:这个现在还不可以,不过等到晚一些时候我会安排你们见面的……我想问一下,你妈妈平时对你是不是很好,很关心你?
程:(迷惑)这个当然了,我妈妈辛苦养大我,平时连责备都很少……
孙:哦,那你父亲呢?
程:他是个军官,一直都住在外地的,我十岁的时候……他参加演习发生意外,死了。我都没见过自己父亲几次,很小时候的印象都记不清了。
孙:那么还有就是请你再详细说一遍你早上看到的事情,有些细节要和你确认一下。
程:好,因为我有早起背单词的习惯所以一般都是很早起床,然后在六点左右叫醒我妈,可是今天我却听见妈妈好像在和人讲电话觉得有些奇怪。最近我妈妈她,精神很恍惚,我知道她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不想我替她担心,于是就想去偷偷听她再电话里说些什么。可我出去的时候,看见她把厨房的一把刀放进皮包里面,要出门,我就知道一定会出事情,当时很想直接问她,可是又很好奇就决定先偷偷跟着看会出什么事情。
孙:一直跟到郊外公园?
程:虽然早上天还黑着,不过路上没什么车,所以我骑摩托跟在妈妈做的出租车后面就算距离远些也不会跟丢。
孙:是这样啊。那么你说后来你看到你母亲和那个男人发生争吵,你看清他们的动作了么?
程:当时天还黑又有很多树枝档着,我只是知道他们争吵然后那男人一定抓住了我妈妈,因为我听见她的叫声,一定是被他攻击我妈才用刀刺了他,我听到那男人被刺的叫声我就很慌张,跑近些去看,才看见那人已经把我妈妈的刀抢过去,我怕他伤害我妈就从身边捡起一块石头,然后回头时候那人正拿着刀追过来……
孙:等下,就是说,你并没有看清他们如何争吵,向前走了几步才看见你母亲有危险,然后再找了个石块冲过去……我说得对吧?
程:嗯,是的,没错。
孙:还有,你用石头砸了那个男人之后,确定他已经死了吗?
程:(有些哭腔)是我杀了他,他那样的叫声,流了好多血,一定是死了。
孙:你没再看那男人的脸是吧?
程:(点头)
孙:还记得你用来砸人的那块石头有多大么?
程:记不太清了,很重,大概是很大吧,当时我真的很怕……(低头哭)
孙:好了,我没问题了(转头对于说道)你带着他去吃饭吧。
于:什么?不是你请我吗?
孙:我要问下一个了,你出去叫人把他母亲带来。
于:啊?你搞什么呀??
孙:好啦别问了,正经事,最多晚上请你。


时间:中午一点二十五分
地点:警局询问室
人物:孙歪,吴英芝


孙:吴女士,请坐。
吴:(坐下)不是已经问过了么?还要做什么啊?
孙:呵,不好意思阿,这不是提审,如果要按正常程序审问女犯人要有女性监审员在场的,不过这个时间大家都去吃饭休息了,一时找不到人,所以这不算是审问。只是……我个人有些疑问,关于这起谋杀案……
吴:(震惊)什么?什么谋杀案,这,这最多是误杀呀。
孙:(笑)假如您不想和我谈话或者认为不方便应该找来女监审员的话,我们可以等到下午进行,您的意思呢?
吴:(有些慌乱)好了,可以,没关系的,有什么你尽管说吧。
孙:我这个人喜欢开门见山,不妨直说吧,我已经了解您施行这起谋杀案的所有手法,并且对您的聪明,耐心和残酷十分佩服。
吴:(面色突变蹬着孙)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警察也不能冤枉人啊……
孙:嘿嘿,能杀了自己所恨的人还不用亲自动手便看他死在自己眼前,这就是您杀人手法的聪明之处。而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竟然能坚忍等待十几年我不得不佩服你的耐心,而说您残忍,是因为你一手导演了场亲子弑父的悲剧。
吴:(突然讪笑)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侦探小说看多了吧?光凭想象力也不能用来胡说冤枉人啊,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孙:看来不详细的说,你也不会死心。这案子一开始就有几处让我感到很可疑的地方,分别是香水味儿,凶器石块,和死者的表情。您身上的香水很浓很特殊,有点观察力的都会注意到,而在死者身上发现了同样的香水味似乎可以让人明确的得出你曾经和死者有过身体接触的结论,按照你的口供,是他抱住你而发生了纠缠,而为了摆脱他,你刺了他一刀。可是您知道么?有些事情做过了火,就会适得其反,我之所以产生怀疑,就是因为这个结论得出得太明确了。我总觉得,有人在用香水掩饰或者证明什么,但是并没有确凿证据,这只是个推论。
吴:这完全是你单方面的胡思乱想啊。怎么能这样任意妄为?事实就是如此,有什么要证明掩饰的?
孙:当警察,让我有个经验,做贼的人都是心虚的。心理有鬼,就会失去冷静,做一些多余却自以为能帮助逃脱罪名的举动,结果反而露出破绽。您用香水味似乎很高明的证明了自己供词的可信性,因为我这种自作聪明的人会很容易得出你想我得出的结论。因为那一些人不会太注意的香水味儿,可是您知道吗?我另一个偶然的自作聪明却把你这种手法的破绽揭露出来。您想不想知道自己的破绽?(坏笑)
吴:哼!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孙:哈哈,到底是文化人啊。其实事出偶然,在你们母子自首之前,我曾经去死者的公司做过询问调查,那里有个漂亮的秘书小姐,我曾经对他有过怀疑所以特意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证明和我早上闻到的香水不绝不一样。并且她自己也有充分不在场证明,所以我以为自己白费力气了。可就在接到局里通知你们自首的那个电话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异常,我竟然在自己的手上闻到了香水味儿,怎么会这样?啊,我想到了,刚刚我曾经和那位秘书小姐握手来着,一个洒香水的人手上当然会有香水味儿了。可是,我清楚的记得,死者的手上,绝对没有任何香味,在流血的胸口都闻到的味道,手上一点没有。
吴:(欲言又止)
孙:啊哈,我知道您想说什么,你想说他的手并没碰到你只是把你抱在怀里所以手上没有香水味道,可您忍住了没说,因为那样你就前后矛盾了。你的口供说得很清楚,他用手抓住你,把你抱进怀里,我做过试验,只靠胳膊不用手就算有再大的力气也不能纠缠住一个人,更何况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破绽,就是你说的,死者从你手中夺走了刀,一个夺字,很生动阿,到底作文字编辑的,这个夺字就明确的证实了,他的手绝对和你有过接触,以及在死者遇害之前你根本就没有洒香水,而是在你儿子走后,你才从皮包里拿出香水洒在死者和你自己的身上。我说得对吗?
吴:(沉思一下)我当时带了手套,并且他用手抓的是我外边穿的大衣,没有人会在大衣上喷香水的,小伙子你的头脑过热了,不要有点小聪明就急着卖弄,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啊。
孙:您真是很厉害,所以一开始我就说自己很佩服你。那么手套呢?
吴:跟刀石头一起扔进河里了。
孙:跟凶器一起扔掉的东西,为什么您现在才提到?
吴:因为我认为那不重要,我怎么会想到有一个想象力爆炸的警察会根据这么点细节怀疑编造我?
孙:您不怕我去跟您儿子确认这一点么?假如他记得你并没有带手套呢?
吴:尽管去好了。
孙:当时天还黑,并且事发慌乱,我想他不会很确认这个细节,并且只凭香水这点就把您说服,我自己也没那么狂妄,香水只是让我产生怀疑的根据,而为了找到真相我做了其它调查和推论。
孙:第二个引起我怀疑的细节就是凶器,石块。也许处理掉凶器来消灭证据,只是您作为掩护自己儿子的一种举动,不得不说,在照顾自己的孩子上,您很细心。(盯着吴的表情)
吴:(有些激动)怎么了?你又想说什么?
孙:我当时在想,用石块杀人,为什么,有什么好处?首先一个原因是,因为那时眼前首选的,公园为了繁殖土壤里的昆虫,在林地放了很多石块,小路边随处可见随手可得,其二是对您来说他更安全方便,怎么说呢?一般的石头不会留下指纹,而且石头这东西没有规则形状,造成的伤口是无法对比推测凶器的。因为这一点而带出了我的第三个怀疑之处,就是死者的表情。工作经验告诉我,人受突然打击而死的时候,脸上表情是会凝固的。可是今天我看到了死者的脸几乎是被打烂,根本看不出死之前的表情。我问了法医,他也没法证明这种打击究竟是一击造成的还是后来有人为了毁容又在死者脸上特意打了第二下地三下,因为凶器石头不见了,因为石头的形状是不规则的,在脸和头部造成的伤口又没有明显的重叠痕迹,而拿那个石头行凶的本人,似乎也无法具体描述出一块全无规则的石头形状,更何况还涉及到角度力量方向等等等等。
吴:你到底想说什么?
孙:我认为,有人不想死者的表情被我看到,而特意利用凶器是石头这一条件将尸体毁容。
吴:表情?荒谬,人死之前能有什么表情?当然是痛苦的表情,谁会一定要毁掉死的表情啊。
孙:说得好,荒谬,这词太恰当了。假如死者脸上的表情对于一个应该痛苦惊讶的人来说,是荒谬的,那么就一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和警觉,比如那表情是很激动欣喜或者说充满父爱和思念的呢?
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孙:程康说当时那个男人死死的盯着他看,那孩子一定是吓坏了,被那种眼神所吓到却没有注意死者脸上的确实表情,并且在一个不知情的可怜孩子眼里,是无法理解那种表情的。但是,你不同,你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一种场面,一个见到自己失去多年音信的孩子而激动欣喜的父亲,所表露的情感,却因为自己亲生儿子的一击而可悲的凝住了,你知道这表情会引起人的怀疑会暴露很多对你不利的秘密,所以你必须毁掉这个表情。利用凶器是石头这点,你轻易的做到了。
吴:(压抑激动,眼睛盯着地面)
孙:你也许会奇怪,除了自己为什么我也会了解这场最可悲的,失散父子重逢场面的真相呢?这其中有两个关键,几封失踪的信,一场奇怪的追逐。就在我的同事审问你们母子的时候,我并没有偷懒,我去了死者的家里寻找线索,因为以上三个疑点才促使我这么勤劳,但我是白费力气,连死者生前作假帐黑市交易的证据我都从暗格找到了,可我要找的那几封奇怪的信却没有踪影,被死者销毁了么?连违法经营的账目都记下来的人,不会有销毁信件的好习惯,一定是被带走了。可是死者身上公司家和车里都没有,假如按照我一开怀疑的有人勒索死者的话,那收走这些勒索信件的就只能是犯人自己了,因为那是必须要销毁的证据。而信里装的是什么呢?据秘书说,可能是照片,这样的话可能是绑架,也可能是掌握了一些受害者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来勒索。但是第二种可以排除,因为秘书说,不止一次不是同一天寄来的,假如是什么隐私的话,一次把关键的证据复制一下寄过来就行了,不用傻到全部都寄过来。而绑架就不同了,把被绑架人每天的照片都寄过来,证明他还活着,以让他的亲友放心,所以我觉得可能是绑架。但是死者在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亲属,而又可能是绑架,就不能不让我和他十几年前失踪的儿子联想到一起了。
吴:(打断孙)你故事讲完没有?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说程康不是亲生的,十几年前我绑架了他,现在又来勒索邓奎,是吧?太滑稽了,我是有程康的出生证明的,户口本身份证都是齐全的。你说话要有证据。
孙:哈哈,可惜啊,我有证据,请问您,您敢和程康作一下DNA亲子鉴定么?证件都可以有假,但是血缘永远不会作假的。您就算再聪明,恐怕也无法改变真相。
吴:(愣在当场,张口结舌)
孙:您是怎么说的来着?用我这爆炸的想象力稍微的想一下,这个故事的大致过程我就能猜到了,二十年前邓奎也就是程康的父亲只怕事做了对不起您的事情,我知道,有些恨是一生一世的。背井离乡的你有了个可怕的念头,绑架邓奎的儿子抚养他长大,并且策划让他的儿子那个你嫉妒的女人所生的孩子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这一人间悲剧对你来说似乎充满了复仇的快慰啊。你慎密的实行了自己的计划,凭你的聪明要做到这些事情,我可以想象,并不困难,然后就是超乎我想象之外的耐心,把自己仇人孩子抚养成人,等着你那个爱你对你唯命是从的儿子去为去你复仇。
吴:(抱头痛哭)他抛弃我,害死了我的父母……他该死,他罪有应得。
孙:那孩子呢?程康有什么罪?……(小声的)我小时候很狡猾,可是我母亲却永远知道我在玩什么把戏,她说一个母亲最了解的,就是自己的孩子。(抬起头)你呢?你很了解程康,他关心你,你有异常举动他不会不为所动,你利用他的性格,知道自己怎样安排会使他按照你的导演去行动,一切都在你的控制之中,把程康从小到大的照片一张张的寄给邓奎,告诉他自己的儿子在你手中,并且已经长大成人,这样邓奎为了儿子也会完全受你摆布。好了,一切妥当你只要布置场景,制造一个误会,让两个演员自行发挥,因为不管结局如何,这场戏对你来说都是场喜剧,而就那对父子来说,则都是永远的悲剧。
吴:(泣不成声)别说了,求你。
孙:不,我要说,这是我对你的惩罚,作为一个永远失去母亲的儿子对你这种践踏亲情致爱的惩罚!我能想象得出,程康是多么的关心你,他听到了你的叫喊声,那当然是你装出来的,事实上你肯定在威胁死者告诉他,他的儿子生死在你的手中,在死者不知所措时候刺了他一刀,却故意让他夺走刀,可你知道他不敢伤害你,因为他亲生儿子的命在你手中,你知道程康躲在那里就朝他跑过去,那个可悲的父亲啊,凭他的体力追上你简直轻而易举,那点小伤对他不算什么,可是他不敢抓住你,但又害怕你去伤害他的儿子,所以矛盾踌躇的跟在背后,等着你把他引向那致命一击。而在程康看来,这个场面无疑是一个陌生凶恶的男子在追杀自己亲爱的母亲,他拿起附近唯一的武器,那个石块,冲过来保护你。而那个父亲呢?他和自己日思夜想的儿子竟然会在这样一个场合重逢,呆住了,心中激动而狂喜,却没想到自己亲生儿子会……而那个可怜的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弑父的罪恶,还以为是为了保护最亲爱的母亲……那个关怀他,爱他,抱过他,吻过他的母亲而……
吴:(尖叫着对孙冲过来,孙轻轻的躲开,她趴在地上嚎啕痛哭)
孙:这一切,让你满意了?其实说这些话,不是我的工作,按照你的计划把这个认定为误杀,在现在这个时候对谁都是最好的。假如让那孩子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我不知道他以后还会相信什么,所以我不会和别人说,他大概会因为误杀被判刑,不过我会请求法官宽大处理。至于你,以后要好好对你自己的儿子,虽然对他不公平,但还是永远别告诉他真相………………知道么?我作这一切的原因?
吴:(抬起头看着孙)
孙:今天,是我母亲的忌日。



时间:早六点二十分
地点:郊区公共林园一条小径
人物:孙歪,于铭


于:(边跑边喘边说)操!昨晚你喝了那么多,还这么早来跑什么步。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孙:多运动有益健康啊!再说在这松柏林里慢跑,多高雅多格调阿……
于:真是有病啊,这里静的象个坟地,你那么喜欢这里,我一会照你脑门也一砖头,你就跟这长眠吧!
孙:好啦,早饭也我请成了吧?运动运动吃得香啊。
于:我可不吃面包……我说你到底认不认得路啊?怎么我感觉咱们越跑离出口越远呢?
孙:(站住喘气,四处张望)这里真的好多小路啊……像人生一样,不小心迷失了自我,就会走进永远无法回头的林中路……
































于:(愣了好一会,突然反应过来)我靠,明明就是你不认得路还带着我瞎跑,现在他妈出不去了还在那里穷拽(一脚对着孙踢过去)
孙:操!你真踢阿,早饭不请了!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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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辱不惊,看花开花落。
来去自由,任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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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2 楼: Re:孙歪探案之林中路杀人事件 01年07月21日10点28分


哇~~~~~~~~
这是学乌鸦叫。
没想到竟然出现剧本了。
呵呵呵呵……
不错的故事,至于这个案子儿子是否被定为防卫过当,吴女士是否有罪,还是应该请风兄来审判一下才好。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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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zy孙歪
3 楼: Re:Re:孙歪探案之林中路杀人事件... 01年07月21日21点20分


结案不重要,罪名也不重要……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嘿嘿,风兄是谁阿?这里的检察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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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4 楼: Re:Re:Re:孙歪探案之林中路杀... 01年07月21日21点35分


【sunzy在大作中谈到:】

>结案不重要,罪名也不重要……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嘿嘿,风兄是谁阿?这里的检察官吗?
货真价实的刑事厅审判长,法律案例版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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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zy孙歪
5 楼: Re:孙歪探案之林中路杀人事件 01年07月21日23点40分


还真有法官阿,那会不会有现实中解不开的疑案拿到这里来大家研究一下的可能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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