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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爱伦·坡的创新和谜——阿·阿达莫夫(人气: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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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爱伦·坡的创新和谜——阿·阿达莫夫 03年03月11日22点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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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的创新和谜
【前苏联】阿·阿达莫夫
选自《侦探文学和我——一个作家的笔记》(群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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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涉及爱伦·坡、威尔基·柯林斯、柯南·道尔、切斯特顿作品谜底,未读勿看。

大概不是每一种文学体裁都能夸口说出自己准确的诞生日期,但侦探小说就能说出来。它是1841年4月诞生的。正是那时在美国的一份杂志上出现了爱伦·坡的短篇小说《莫格街血案》,它向世界宣告了一个新体裁的诞生。一年后,又接踵出现了另一篇《玛丽·罗热疑案》。
在这些短篇中,爱伦·坡不仅创立了新的体裁,而且为其奠定了基础产正如我已说过的那样,爱伦·坡抓住了这一体裁的主要特点,分析研究,拟定了主要的表现手法,并且理解了它可能对读者产生的巨大影响。
在《莫格街血案》一书中,描写的是一位谦恭温雅的中年夫人和她未出嫁的女儿惨遭杀害的故事。作案者的行为是残暴的,但又没有任何贪财的动机(两小袋未动过的金币乱丢在地板上),而且杀人凶手的行踪是那样的神秘,在一个门窗紧闭的房间里消失了。
最后查清,凶手是一只从其主人,一个水手那里跑出来的凶猛的大猩猩。它先是令人不可思议地从窗子跳进两个女人的卧室里,而后又从窗子跳出去,窗户随之啪地一声自动关上销住。
这起不寻常的案件是由一个业余侦探,青年学者,查尔斯·奥格斯特·杜平先生用逻辑推理破获的,而警察则完全无能为力,束手无策。
我要指出:这篇小说所确定的方向将是我国所采纳的体裁公式。
当这一秘密被揭破时,大概读者会感到失望。他们所期待的罪犯是人,是每日威胁着自己邻居的人;想知道,是些什么人,他们怎么有胆量干出这种前所未闻的暴行。
突然这是一只猩猩所为。简直是一起臆想出来的荒谬案件,自然又是一种特殊方式的文学游戏,对观察力和逻辑思维的一种特殊训练。不过应当说,这种训练是引人人胜的。
爱伦·坡本人大概也不怀疑他是第一个创造了写侦探小说的手法,即首创在紧闭房间里作案之谜的人。嗣后将有多少作家在这类情节上花费劳动,发挥想像力,写出多少部真正的杰作,当然还有不少平庸的和低劣的作品。
尽管如此,从已发生的案件开始,一般地叙述破案经过依然是一种创新。在爱伦·坡之前,还没有一个人想到事件的这种转折和进程,而在事态发展的过程中又蕴藏着异常吸引人的情节。
在这里,爱伦·坡领悟到,必须使追踪罪犯的过程复杂化,假如不是充满危险,就要充满紧张气氛。侦探小说的这一特点立刻被爱伦·坡抓到了。
在爱伦·坡的三篇小说中,都采用了紧张情节。
在第二个短篇《玛丽·罗杰特之谜》中,爱伦·坡“捕捉”到了新体裁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反映真实生活,当然是在极其复杂的和悲剧性的转变中反映的。还记得布列赫特是怎样讲的吗?侦探小说是“现实生活的一种特殊剪裁”。不过,爱伦·坡的这种创新,是表现在他的第二个短篇中。
现在我们来分析爱伦·坡的三个短篇中最使人感兴趣,依我看,也是最完善,最有教益,同时也是最神秘的一篇a巴。
故事一开始,这个以讲述人的身份出现的他,就出人意料地提醒说:“现在我在等一个人,他并非是残暴行为的直接祸首,而是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所发生的……自然,他可能不会出现,不过也许会出现,那时,就必须扣留他,这里有手枪。如果必要的话,我们俩人都会使用它。”
于是,这个以讲故事人面貌出现的朋友补充说,“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几乎是无意识,机械地抓起了手枪。瞧,这就要面临危险了!”
果真如此,当杜乎讲完这个故事,楼梯上就传来了什么人的脚步声。“拿起手枪准备好,杜平提醒我说。”危险在增加,气氛越来越紧张。
房间里出现了一个肌肉发达的高个子的人,他双手拿着一根沉重的粗棒。他是按照报上的声明来领自己的猩猩的。
任何人也不怀疑他是不由自主地被牵涉到这个可怕罪行之中的。可是杜平在讲了最初几句没有什么含意的话之后,突然对他说:“不过,我不需要钱,最好您给我们讲讲,您所知道的莫格街血杀的情况。”接下去,讲故事的人继续讲述:
“最后一句话他讲得声音不大,然而十分镇静。他同样镇静地走到门前,把门锁上,钥匙放进衣袋里,然后从衣袋里取出手枪,悄悄地放在桌上。
“水手的脸变成了血红色,他似乎是在同窒息做斗争。
他下意识地跳起来,去抓粗棒子,却一下栽倒在椅子上,全身颤抖,脸色灰白,他没有说一句话。我从内心觉得他很可怜。”
这就是全部经过。危险的威胁已不存在。爱伦·坡对“危险性”并不感兴趣,他着重写思想活动,敏锐的观察,对所掌握事实的细心分析和结论的逻辑性。他向其追随者指出了侦探体裁的重要因素——要有险情,然而,他自己却忽视了这一点。
另一个因素,是制造紧张的气氛,他在第一个短篇中就运用了。
杜平在详细叙述到底是怎么揭开凶杀案之谜时,并非抛出一个谜,即在等一个神秘人物的出现。过了一段时间,他又重新引起了听众的好奇。他一边讲自己在调查开始就做出的结论.一边意味深长地说:“……结论不可避免地会象我推测的那样。至于是什么样的推测,我暂且不讲。只是请记住,对我来说,这推测是确信无疑的,它使我在老妇人卧室里进行的侦查有了目标。”
然而,爱伦·坡还在制造更加紧张的气氛,描写讲故事人的惊讶,莫名其妙,激动不安,还描写他的各种错误推断和提议。
爱伦·坡第一个发现和采用的另一个引人入胜的手法,这就是竭力使读者相信他所讲的事件的真实性。
为证明事件发生的真实程度,爱伦·坡似乎在引证《司法报》上的一篇报道。他全文引用了详细叙述莫格街血案的那篇文章。第二天早晨,报纸又登出了更加详细的报道,其中征人,如洗衣女工、烟店的小业主、宪兵、小手工业者、饭店老板、小职员、裁缝等在莫格街上的普通居民的供词。
在第二个短篇中,这一手法更加突出了。爱伦·坡似乎确信这种手法的魔力,并也表现了惊人的想象力。后来出现的全部侦探小说都采用了爱伦·坡首创的增强真实性的写作方法,然而,在虚构情节方面,我认为,却没有一个人能超过他。
最后一点,这是分析爱伦·坡的第一个短篇时,必须要一提到的。在这部小说里,作者已涉及到了心理因素,可以说,侦探杜平要去揭开谜的动机是什么。
莫格街的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司法报》就报道了,一个叫阿道夫·列波恩的小公务员有杀人之嫌,而被逮捕人狱。
接着,讲故事人继续讲道:“我看出,杜平极其关心侦查的进程。杜乎用那惯于讥讽和漫不经心的口吻突然提议说:‘……让我们独自进行侦查吧……这样会使我们开心的。’他又补充说,‘况且列波恩也曾为我效过劳,我必须报答他。’”你们怎么认为,杜乎哪种动机是主要的?现在我们再引证杜平严肃地、甚至满腔热情地对猩猩的主人说的一段话:“良心让您讲出您所知道的,关于这一案件的全部情况。一个无辜的人已被逮捕;杀人的嫌疑正威胁着他,真正、的杀人凶手是谁您是知道的。”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爱伦·坡的第二个短篇《玛丽·罗热疑案》。依我看,这一篇要比第一篇有趣的多和有意义得多。有意义的多,首先是因为情节的中心已不是乖癖的和不够真实的猩猩的故事,而是在大城市里发生的典型悲剧,对于读者来说,是发生在身边的,可以感触到的事情。
这是名实相符的侦探小说。我们所指的侦探小说的真实性,用社会的,道德的以及心理方面的内容充实了起来,并且赋予了这一体裁真正的文学意义,使其成为一种艺术现象。
这个短篇梗概是:化妆品商店的女店员失踪了,她就是年轻貌美的巴黎女郎玛丽·罗热。她母亲开设了一间不大。的,供给膳食的小旅店。三天后,在塞纳河里发现了玛丽的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一悲惨事件使整个巴黎的人们都激动不安。各报提出了无数的假设,刊登了激昂愤慨的读者来信(其中还有匿名信),人们在传播和议论着各种难以置信的说法。警察疲于奔命,决定用巨额酬金悬赏提供线索的人。然而,警察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一周一周地过去了,对于这一可怕罪行的调查却未获得任何线索。
于是,对警察不满,焦虑不安的长官便找到了杜平,请他协助破案。杜平很乐意地接受了。
此后,杜平对所搜集的材料进行细致而又有耐心的分析。他依靠的不仅是逻辑学和心理学,而且还有他对大城市生活的透澈了解。他了解市内的每个角落和藏污纳垢的地方。
那么,杜平到底查到了什么呢?他是从逐步推翻一个又一个的错误说法开始的。他解除了对玛丽的爱慕者,一个叫波维先生的怀疑,这个人是因自己过分的奔忙和多情而受到怀疑的。杜平作出了合乎情理的结论,认为“这是一个好幻想的,而且不大聪明的爱管闲事的人。这种类型的人在发生严重事件时,通常都会引起那些过于敏感或对他没有好感的人们对他的怀疑。”随后杜平又令人信服地推翻了看来是那样可信的关于流氓团伙的说法。杜平很熟悉那些败类的脾气、癖性、嗜好等,尽管大多数报纸和无数的读者来信,其中多数是匿名信,都坚持后一种说法。然而,正是这后一种说法引起了杜平的怀疑.
于是他逐渐形成了新的看法,它是符合事件真象的。他从同两个证人的谈话中,了解到“面孔黝黑的”年轻人的情况。玛丽在那个倒霉的日子里和他一同去横渡塞纳河。当时她的未婚夫欣特-埃斯塔什先生就住在她母亲的旅店里。早晨她就告诉他说,她整天都在姨母家。并请他晚上到那里去接她,送她回家。杜平把发生的这起不幸事件同两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做了对比,那时玛丽曾突然失踪了一周,她母亲由于惊慌而精神失常。后来玛丽终于回来了,不错,“变得有点儿郁闷”。她对罗杰特夫人说,那些天她是在乡下一个亲戚家。
可是,现在一家报纸报道说:“那一次,她整周都是和一个纵酒作乐和放荡不羁的年轻海军军官鬼混。幸而由于吵架,她回到了家里。我们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叫罗塔里欧,目前在巴黎,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我们暂不公开他的情况。”
这些两年前的事,当然一下子就淹没在一大堆的事实和假设中了,而聪明的杜平立刻就抓住了这条线索。杜平不仅把那个人同现在出现的“皮肤黝黑的”年轻人作了对比,而且他还估计到,两年的时间恰巧是法国军舰远航一次的期限。
杜平还注意到了报上的一些匿名信,这些信妄图把水搅混,转移公众的视线。
然而,社平把围绕着姑娘所发生的一切,从心理上去分析。噢,想必是充满热情,聪明的玛丽多么厌腻那些巴黎慕色之徒献的殷勤;厌烦她那朴实的未婚夫的懒洋洋的叹息;她又多么厌烦她所居住的那间简陋的客栈和单调无味,暗淡无光的日常生活。而一个面孔被海风吹得黝黑的海军军官,他亲眼见过神话般的国土,乘着自己的战舰战胜了风浪和坏天气,又怎能不使一个巴黎小姑娘动心和敬佩呢!杜平想像,这个恶棍第一次是如何说服姑娘逃跑,但未能如愿,计划落空,或是由于突然的争吵,更可能的是,他又该出航了。回到巴黎后,他又出现在她面前,并怂恿可怜的姑娘再次逃跑。这一次她一去不归。
这样一来,杜平已知道如何找到凶手,制定了行动计划,同时征求了他朋友的意见。按这个计划,一定会找到凶手,这是任何人都不会怀疑的,包括读者在内。可是突然……故事出其不意地中断了。却引出了一篇似乎是某杂志编辑部的奇怪的报道取替了这起关于“玛丽·罗热神秘案”的调查,报上写道:“本刊把作者交来的原稿擅自删去一部分,删节原因不拟加以说明,多数读者一看便知。那一部分详细叙述了杜平根据手边一点明明是蛛丝马迹的东西,往下侦查的经过。本刊觉得只需简单交待一下就行了,预期的结果终于实现了,警察厅长虽然心里老大不高兴,但也总算如期履行了他和杜平爵士讲定的条件。下文就是坡先生这篇小说的结尾。”
这是怎么回事?爱伦·坡为什么要安排这样的进程?这似乎剥夺了读者心中最主要的东西——结局,经过努力而获得的合情合理的结局和公正的惩罚。
这里我们只能求助于杜平爵士的手法了。这位精于源源不断地进行杜撰的人,用了一种奇特手法,充实故事内容。这一手法首先表现在作者在这部小说一开头以附注形式写的那冗长的开场白。爱伦·坡在开场白中写道:“《玛丽·罗热疑案》一文初次发表时,没有目前所附注解,认为画蛇添足。……”
现在可以把第一次发表时省略了的结局重新写上了,况且这省略仿佛也违背了作者的意愿。然而并非如此,爱伦·坡还是让事情保持原来的面貌,以便让读者去推断,而编辑部那恶作剧般的较量也不过是激起读者好奇的一种巧妙手法。
不过,我们还是继续引用作者那冗长的附注,其中蕴藏着某种引人好奇的内容:“……可是,这一故事取材的惨剧距今已有多年,因此还是加注。同时最好把本文大概情节交代几句。有个名叫玛丽·西西利亚·罗古丝的少女,在纽约附近被杀害了……然而截至本文写好发表时(1942年11月),该起疑案尚未破获。在本文中作者参照玛丽·罗古丝真实血案中那。无关紧要的事实,假托一个巴黎女店员的厄运,详述本案的重要事实。因此,这篇小说所作的一切论证,都适用于那件实案,本文的目的也就在于调查那件实案的真相。”
就这样,爱伦·坡明确地宣称,他所杜撰的玛丽·罗热疑案的故事实际上就是某个年轻的美国姑娘玛丽·罗吉丝案件。
读者可以看到,这只不过是作者用的一种巧计,又一种新手法,即抛掉真实事件和虚构情节之间的联系,似乎是想以此把前者伪装成后者,使虚构的事件更加真实可信,使读者完全相信故事的真实性。
我就在此结束对爱伦·坡的第二个短篇侦探小说《玛丽、罗热疑案》的分析。最后,我要指出,在这个短篇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不寻常的、出乎意料的写作手法,它为新体裁的宝库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个短篇要比《莫格街血案》的材料更加充实,丰富,写得更加流畅,自然,给人以真实感。
现在我再对爱伦·坡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短篇侦探小说《被盗窃的信》讲几句话。我觉得,就其构思及其取材来看,都不如前两篇那么出色。
一个阴险狡诈,功名心重的部长德握有一封密信,显然内容是涉及个人的隐私,这封信的收信人是宫里一个贵夫人。部长德为达到政治目的,开始对那个人物进行敲诈勒索。国王依靠的是我们已经认识的那位警察局长,然而后者的全部努力都落空了。警察秘密地和异常仔细地搜查了部长的住宅,然而信却没有被找到,绝望了的警察局长于是采取了最后的一步:请杜平出面,答应给他五万法郎的巨额酬金。过了一些时候,杜平把被盗的信交给了目瞪口呆的警察局长,并没有忘记首先领取应允给他的酬额。在这里,杜平破案的月的不仅仅是为了钱财,他对朋友说:“很久以前在维也纳时德给我吃过顿苦头,我当时平心静气地对他说过,我不会忘记的。”
可是这也不是最主要的。在谈及他个人的怨恨之前,杜平对自己的朋友说:“您知道我在政治上的偏见。在这件事上,我做了那位信件被盗的贵夫人的同党。”加之按杜平的看法,德部长是个“臭名昭著的讨厌家伙,是个有才能,但却不讲道义的人。”
杜平是怎样找到信的呢?他对自己的朋友是这样解释的:“我想到德过分大胆,勇敢,有见地的独创性;想到如果他有心利用这份文件,他一定始终放在手边这个情况,想到警察局长获得的那个真凭实据,信并不在那位老爷平常搜查得到的范围里——越是这么想,越是确信部长为了匿藏这封信,老谋深算的故弄玄虚。根本不把信藏起来。”在这之后杜平拜访了部长,并且发现信在办公室最显眼的地方,不错,是换了一个信封,上面写着另外一个地址,并盖着德本人的图章,然而聪明敏锐的杜平轻易地就识破了伪装。第二天,他用了小小的计谋就把信暗中替换了。
这就是全部内容。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内容并不离奇,而构思则可归结为对诡计与智谋在心理上的探讨。爱伦·坡在小说开头引用的塞尼加一句名言:“没有比过分机灵更可恨的了。”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里,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促使杜平侦破这起案件的动机,那合乎实际的,真实的,完全确实可信的,如何赞扬也不算过份的动机,这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这个杰出人物的评价。其次是惊人的观察力,合乎逻辑的分析以及对人的性格与爱好的透彻了解。第三,则是在这个短篇一开始就出现的那种处理情节的手法。这一手法在前两个短篇中尚未表明,而后来,这一写作手法得到了许多作家,其中包括极有天才的作家们的欢迎和运用。
我把这个短篇的开头一段援引下来,这一手法也就一清二楚了。
“有一次,在巴黎,一八……年秋的一个刮风的傍晚.天刚抹黑,陪着朋友西·奥古斯特·杜平一起在市郊圣杰曼区,多瑙街33号4楼,他那间小小的后书房里,或者说是坐在书斋里,我自得其乐的一边沉思,一边用海泡石制的烟斗抽着烟。”然而,朋友们的安宁却被突然闯进来的焦急不安的巴黎警察局长破坏了。
这不是似曾相识的开头吗?这种开头后来被柯南·道尔采用了无数次。这一手法他首先在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系列小说中采用,而后来又被其他作家采用,并非偶然.
起初那令人昏昏欲睡的宁静,舒适和无精打采的安逸使读者对于在不平静的,复杂的和危险的世界中突然发生的可怕事件有所准备,使他们能够用意外事件所带来的特殊力量,痛苦和仇恨来接受那突然发生的,显然甚至在宁静的围墙内都无法隔断,无法逃脱的可怕事件。
接着读者就可以松一口气和高兴地看到伟大的侦探小说的主人公如何出来保护普通人。
关于爱伦·坡笔下的主人公杜平,在最开头,甚至在莫格街凶杀案的故事尚未展开之前,作者就提出来了。“一八XX年,春夏期间,我寓居巴黎,在蒙马特街的一个冷僻的图书馆里偶然结识了杜平。我们俩凑巧都在寻找同一部珍奇的书。”此后他们又不止一次地相遇,并且终于成了要好的朋友,以致决定搬到一起去住。作者继续写道,“我的经济状况比杜平多少宽裕一些,我征得了他的同意,由我出钱在市郊圣杰曼区租下了一幢年久失修的公寓。这座房子地处偏僻,式样古怪,破旧,相传是凶宅,长年失修,我们对这种迷信的传说并不在意,把屋子布置得适合我们俩人共有的那种古怪的消沉情绪。”
那么,杜平本人又是什么样子呢?不论这多么令人不解,但他的外貌我们始终是不知道的。然而,作者却相当详尽地让我们知道了他的兴趣、爱好、观点,以及非凡的才能。而且这些描写看来如此矛盾,甚至是不连贯的。爱伦·坡热衷干描写杜平那使他感到极其亲切的性格特点和趣味爱好,以致忘却了其它我们已知道的,并且与最初的描写完全矛盾的特点。不过爱伦·坡有时说点儿“假话”,正如他所喜欢的那样,稍微愚弄一下读者,用表面的现象来冒充其实质的东西。
关于书中的主人公杜平,作者一开始就这样向我们介绍:
“尚在年轻的时候,这个贵族的后裔,也可以说是一个名门子弟,就遭到了命运的意外打击,陷人了贫困的境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发奋图强,也无意重整家业……他袭承祖上一点薄产,精打细算,好容易勉强度日,到也别无奢求。看书是他唯一的享受……”
正如前述,这两个朋友按照所共有的“古怪的消沉情绪”,挑选了住处——一幢古老、失修、偏僻、神秘的房子.
接下去作者写道:
“……我们过着完全隐居的生活。我们什么人也不想见到。我对我的朋友们隐瞒了我的新地址,而杜宾在巴黎一直默默无闻,也没人认识他。我们就这样孤独地过着日子。
“迷恋夜晚,这是我朋友的一个怪癖……天刚破晓,我们就关起这座老房子的所有百叶窗,点起一对小蜡烛,加上浓烈的香料,投射出幽幽的激光。我们在激光中沉湎于幻想之中——读书、写作、交谈,直到自鸣钟向我们宣告真正的黑夜来临。这时我们就手挽手地走到外面去,继续日间的谈话,或者无目的地游逛到深夜。……”
按照作者的说法,这样继续生活了不止一年。“揭开了列·斯巴奈母女惨死的秘密之后,杜宾爵士立即就把整个案件忘的精光,又回到那习惯了的忧郁的幻梦之中。我一下子也染上了他的脾气,一天到晚,动不动就出神发愣……”只是大约两年后发生的玛丽·罗热疑案才使这两个朋友脱离那无精打采昏昏沉沉的状态。
杜宾在听到莫格街血案时,他对朋友说:“参加这样的调查会使我们开心的。”
再则杜宾喜欢哲理性的长篇大论,钻研、挖掘心理学的奥秘。喜欢最繁琐的逻辑推理和结论,爱用各种科学术语,以及对警察总是抱讥笑,藐视的态度,依他的看法,警察是愚蠢祖鲁的,思想僵化,是吹牛大王。
以上这一切,就使一些研究家对杜宾是怎样一个人作出了看来完全合乎逻辑的结论。例如斯.季纳莫夫在评论中就曾写道:“……他进入一个没有矛盾的世界一钻在古旧的书堆里去,以便与他生活在其中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断绝联系……他是个思想离奇,智力不健全的人。”“……杜宾是个活死人,他把自己从现实生活中铲除……”爱伦·坡不止一次强调杜宾的侦探活动,对他本人来说,只不过是娱乐。真正的杜宾是个浪漫主义者,整天在点着蜡烛的黑暗屋子里,埋头在古旧的书堆中,与世隔绝地生活。这一意见已经得到了我们时代的,即在斯·季纳莫夫之后四十年的今天的研究家们的赞同。按照雅·马尔库兰的意见,杜宾只是“出于任性,智力过剩”,才搞起那“令人伤脑筋的刑事案件的侦破。”
然而,读者大概已注意到了,那极其匆忙作出的结论,显然是不正确。
杜宾是和周围生活断绝了一切联系吗?请不要相信作者,不要相信那些白天关着的百叶窗,在烛光下无尽无休的交谈。否则这个破落贵族怎么会如此熟悉生活本身,如此熟悉社会的各个阶层,从最高层(请回忆一下《被盗信件》的故事),到城市的底层(例如他侦破的玛丽·罗热疑案)的呢。
难道杜宾调查那些伤脑筋的案件只不过是想娱乐,出于任性?请不要相信这些评论。不要忘记,杜平是在他认识的一个无罪的,不知为什么他该感激的微不足道的小职员被逮捕后,才着手侦破莫格街的凶杀案。而为了打垮政治野心家德部长,杜宾又多么热情,他付出了多大代价,表现出多少公正而高尚的义愤。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脱离了生活的人,或者一个爱寻开心的无聊人所具有的品德。
还有一个情节也应当提及,杜宾很穷,他不仅乐意从警察局长那里接受对他工作的报酬。而且坚持要报酬。比如,在《被盗窃的信》这个短篇里,杜宾给警察局长讲了一个阔绰的守财奴,想出条妙计,让医生白给他看病的笑话,使可敬的警察局长发窘不安。杜宾在结束笑话时,直率地说:“……请您接上述金额给我开张支票,把您的名字签在上面,我就把信交给您。”讲故事的人描述道:“最后警察局长开了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字,隔着桌子交给了杜宾。杜宾仔细看过支票后,把它装到自己的皮夹里,然后把文件夹上的锁打开,取出信,把它递给了警察局长。”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这里杜宾表现得实事求是,很机灵,完全不象个“与生活隔绝的”怪人。
在杜平之后,随之出现了一连串的杰出人物,他们的破案手法将是更完善,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才华、成就,以及所获得的荣誉方面都会超过杜平。然而,杜平爵士却是这支队伍里的当之无愧的第一名。我们必须记住这一点。
与杜平并列的,也视为众之首的,则是他的朋友——讲故事的人。这是爱伦·坡的又一创造。
爱伦·坡究竟为什么需要这个处在读者与杜平之间的,似乎与所发生的事件无任何联系的中间人呢?杜平给他的朋友讲述和解释的一切,显然可以同样成功和直截了当地讲述给他的读者听。我再重复一句,这位朋友的出现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爱伦·坡完全是有意识地、含糊不清地,真真假假地描绘了他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人。
然而,请试一试把这个形象从短篇中“抽出”,去掉,不是立即就会感到失去了什么吗?全部事件的进程依然如故,杜宾那精确的分析似乎也不会变样,可是……却失掉了什么,仿佛是一种捉摸不到,感觉不到的东西,就好象是空气似的。那位讲故事人的出现使短篇充实了,他与读者息息相关。
爱伦·坡为什么需要塑造这样一个奇怪的人物呢?我想,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也是主要的,就在于用这样一个平平常常的,具有一般人的观察与分析所发生事件的能力的人,来更加突出杜平那与众不同和罕见的才华。讲故事人(他似乎就是代表读者)所了解掌握的全部事实也就是杜平所掌握的情况,可是,他却无力象杜平那样,从这些事实中得出唯一正确的,令人惊异、钦佩和赞叹的结论。于是,似乎时刻都感到自己是处在讲故事人地泣的读者就和他一起分享了这些情感。同时,爱伦·坡没有使讲故事人成为一个蠢才。不,爱伦·坡十分注意让讲故事人理解的那些事情恰恰是读者能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杜平的形象才能如作者所希望的那样光彩夺目。
第二个原因,显然是需要一个讲故事人来向杜平提出那。
些读者不可避免地一定会产生的问题,把读者更进一步引进杜平的思考与判断中,使其更加接近所发生的事件,以此来引起读者的兴趣,甚至引起急于想知道详情的好奇心。
爱伦·坡笔下的这种平凡的普通人的形象——大侦探的。
朋友.以后也被许多接踵而来的作者仿效。
此外,还要指出,爱伦·坡所采用的,然而却不知为什么未曾吸引他那无数追随者的另一种写作手法,这就是“行为的未完成和不揭露的原则”。这一原则正如一位研究爱伦·坡作品的苏联研究家所指出的那样:“是以逻辑推理为基础编写故事,这是作品构思的本质部分。”。
实际上,如果说在“合乎逻辑”的第一个短篇中爱伦·坡为读者描绘了一幅暴怒的猩猩袭击不幸的女人们的可怕情景,那么,在第二个短篇中,谋杀玛丽·罗热的全部情况直到小说结束依然未向读者揭示出来。最后。在第三个短篇中,我们始终不知道那封倒霉的“被盗信件”的内容,留给读者猜测。爱伦·坡的这种写作手法的意图是很清楚的,他想使读者的探索和想像在读完他的“逻辑”小说后,还在继续活动。
究竟为什么这一手法在后来没有得到发展,未被其他作者采用呢?我想,只有大胆的独创,才能产生和运用这种手法。请你们判断一下,在叙述破获一起复杂、恐怖的案件时,每个作者都懂得,读者十分焦急地期待着自己那激动不安的心情得到奖赏和满足——揭出谜底。然而,使读者的期待落空,不把谜底向读者揭示,把主人公——密探终于追查到的一些事情对他们隐瞒起来,令人觉得是不可思议的,几乎是一种近于亵渎的行为。下决心干这种“变节的事”,简直是不可能的。可是,爱伦·坡却下了决心,并且满怀激情地去完成自己的构思,使读者带着不满足的心情把读过的短篇放在一边,对那依然不清楚,甚至是神秘的事件的某些情节和结局继续好奇地追溯和思考着。
的确;采用这种写作手法,并非每个作者都能下决心的,也并非每个作者都能得到读者的宽恕。是的,在爱伦·坡之后,几乎没有作家进行这类尝试。因为这种手法在如此众多的引人入胜的手法中,是“意外”的和“不合逻辑”的。
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著作”同样也被介绍到我国来了,尽管还不全面。继爱伦·坡之后,立刻为新体裁的奇异大厦奠下了基础的首先是三位优秀的英国巨匠——威尔基·柯林斯,亚瑟·柯南·道尔和吉尔伯特·契斯特顿。他们的作品在我国都受到程度不同的欢迎。很明显,最受欢迎的是柯南·道尔。这不仅在我国,而且在全世界都是公认的。不过,这三位“经典作家”中的每一位都以其独到的贡献丰富了这一体裁。
威尔基·柯林斯,他有两部成名作:《白衣女人》和《月亮宝石》在我国为广大读者所熟悉。在《白衣女人》一书中,只不过勾画了侦探小说的轮廓,而六年之后写成的《月亮宝石》则完全是一部侦探小说了。
《白衣女人》的情节是由帕西瓦尔·格拉德先生的秘密构成的。而这一秘密被谦恭质朴的画家怀特·哈特莱给揭穿了。前者为了贪财而犯下了骇人听闻的罪行,后者则为了爱情与正义进行了高尚的斗争。在这个故事里所描写的一切都是异常神秘和混乱的;狂妄的行为,神秘主义,以及命运的安排在情节中占据不少篇章。
柯林斯以高超的技巧编排了复杂而紧张的情节,然而,它的整个前半部即不包含秘密,也没有斗争。这是一条“失败”的链条,确切说,甚至是善良与真理的“顺从让步”,阴险行为与谎言的“得胜”。谦虚高尚的怀特·哈特莱大胆地爱上了富有的贵族小姐,而那可怜的姑娘洛拉·弗里也爱上了他。
可是,她还是顺从地嫁给了阴险狡猾,残酷无情,贪得无厌的帕西瓦尔·格拉德先生。后来,怀特·哈特莱离开英国,随科学考察团到中美洲的热带丛林去了,而年轻夫妇则去了欧洲。这个似乎简单,平谈无奇的伤感故事结束了。然而,它又铺开了新的一页。主要的出场人物回到了英国,帕西瓦尔先生开始了活动。他敲诈勒索妻子的财产,摧残虐待疯姑娘安娜·凯特瑞,即“白衣女郎”,怀疑她知道自己的秘密,因而企图再次把她藏到疯人院里去,她是从那里跑出来的。那个可怕的秘密使他吓得几乎也要变成疯子。而且他还负有债务,这是他无法掩饰的。最后怀特·哈特莱回来了,找到了揭破帕西瓦尔秘密的办法。原来帕西瓦尔先生是个私生子,他的父母没有正式结婚,而他为了获得遗产继承权,秘密地假造了一个结婚证书。第一次罪行不可避免地导致他后来的一系列犯罪行为。最可怕和最残忍的就是谋杀安娜·凯特瑞,并用安娜的名字把自己的妻子送进了疯人院,因为安娜是他妻子的同母异父的姐姐,俩人的外貌异常相似。
何林斯就是以这些戏剧性事件为基础来撰写小说第二部分中那纯“侦探”情节,这完全符合我们所指出的关于这一体裁的定义,即曲折复杂的犯罪之谜,而且全部事件也是沿着揭开这个谜的方向展开的。只不过没有出现作为书中主人公的密探,或他的朋友和助手。揭开这个谜的重任落到了不幸的怀特·哈特莱的肩上。不错,他勇敢,聪明,机警,然而,在其它方面,却完全不具备充当这一角色的条件。
柯林斯究竟为新体裁增添了一些什么呢?我确信,他丰富了这一体裁。首先是用心灵的温情,对世界风光的描绘和赞叹,以及痛楚、愤怒,同情等充实了这一体裁。一句话,柯斯把侦探小说的生动素材和情节变成了研究真实生活的场地和工具。小说中的最重要方面——“为什么?”在这里占据了首位。对这个问题,爱伦·坡却研究得较少。《白衣女郎》的出现似乎是小说家从事这。体裁写作的标志。从“逻辑推理小说”——爱伦·坡是这样称呼他的短篇的,开始,这一体裁大概第一次成为小说了,而且立刻就显示出,它也可以出色地为艺术的主要任务,即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服务。
我认为,第一个理解这一点的是柯林斯本人,因而他的第二部著名小说《月亮宝石》从一开头就完完全全以虚构的,纯侦探小说的情节为基础。
作者只是在简短的,总共只有三页的序篇中谈及曾装饰在印度的月亮神额头上的珍贵钻石是怎样被征服者盗走,而后从一双贪婪的手转到另一双手里,而且窃据宝石者—一丧命。多年来,婆罗门的僧侣一直毫不退让地追踪着钻石,守候着可以重新把钻石归还给他们的神灵。最后,这颗钻石在英国军队强攻西林加巴坦城时,被一个英国军官无耻地攫为己有。这个英国军官是宫有而显贵的盖尔思卡斯特拉家族的后裔。他过着罪恶的不道德的生活,被亲人们赶了出来。这块不吉利的钻石后来转到了他的甥女雷茜儿·范林达小姐的手里。
从这一时刻起,构成这部小说情节的神秘事件的链条也就展开了。
正如我们记得的那样,这块钻石是在雷茜儿小姐生日那天由她的表哥弗兰克林·白莱克送来的。这两个年轻人彼此爱慕,对周围的人来说,这也不是秘密。可是,第一夜钻石就失踪了。而雷茜儿又突然仇恨起弗兰克林。发生了盗窃案,这是无容置疑的。然而,是谁偷去了这块珍贵的钻石呢?怀疑一会儿落到这个人身上,一会儿又落到那个人身上。甚至还请来了苏格兰场的最优秀的密探克夫先生,不过他也未能查明真实情况。这并不奇怪,树林斯虚构了一个根本无法揭出的“事件经过”。
原来,钻石是弗兰克林·白莱克本人在夜里溜进雷茜儿_卧室的隔壁房间,从抽屉里拿走的。而雷茜儿、范林达小姐在自己的卧室里,透过那扇敞开的门,默不作声地看见弗兰克林取走了宝石。临睡前,高孚利把一服鸦片剂放到弗兰克林·白莱克的酒里,受了鸦片烟的刺激,他对钻石的命运感到关切,走进屋,拿走了钻石。雷茜儿看到了他是怎样盗走了钻石的。然而,她却没有看到,而且任何人也没有看到,在弗兰克林处于梦游症状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的堂兄,虚伪无耻的高孚利·艾怕怀特是怎样从弗兰克林那里窃走钻石的。连弗兰克林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清晨,他醒来时,把昨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并因丢失了钻石,而惊恐万分,同时也不明白雷茜儿为什么仇视他。
是的,密探起初搞错了,他怀疑是雷茜儿自己偷的(根据他的观察,显贵家庭姑娘常常偷偷地欠债,而后又无力通过正当的途径偿还债务)。不过,他对高孚利也产生了怀疑。最终,高孚利的无耻行为得到了报应:他被婆罗门祭司们勒死了,而神奇的钻石终于又在印度神灵的头上发出光辉。
月亮宝石失踪的秘密在小说中是依照十九世纪优秀传统叙述的:从容不迫,有大量的详情细节,对出场人物的鲜明的语音特点和心理特点描写得十分详尽。高孚利陷入了欠债的窘境,他挥霍了一位年轻绅士的遗产(他曾是这个绅士的保护人),因为他要供养一个挥霍无度的情妇。于是他借机盗窃了钻石。然而,这是高孚利的隐私,在大庭广众下他却是个桀骜不驯的社会活动家,有声望的演说家,在无数次的慈善事业的群众大会和宗教性的大会上揭发丑恶的行径和贪财行为,宣传美德。他是形形色色的慈善协会和慈善委员会的必不可少的参加者。柯林斯用尖刻的嘲讽来描写高孚利在伦敦的社会活动。在小说中,作者描绘了形形式式的人物,如认真求实,正派的诉讼代理人白罗夫先生,愚昧昏庸的西格雷夫警察局长和料事如神的克夫探长等等。
柯林斯在写侦探体裁小说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和创新。
我们知道,爱伦·坡的写作手法是,发生了一起凶杀案,除此就再也没有发生任何其它事情了,而且所发生事件的细节详情都摆在你面前,让你对比、分析,谁也不会妨碍你,你甚至可以不走出办公室作出判断。
然而,柯林斯就不同了。不论是在第一部,还是在第二部小说中,情况是瞬息万变的,事态一会儿复杂了,一会儿又清楚了;一会儿情况发生突变,有致命的危险,一会儿又更加令人迷惑不解。因而增强了故事的戏剧性和紧张气氛。
是的,在柯林斯之后,这一体裁从形式到内容却变得非常充实,光彩夺目,这表明了,它本身蕴藏着多么惊人的潜在力。
柯林斯的小说用第一人称叙述,书中的人物形形色色。依我看,运用好这种形式是不容易的。每个人都相继叙述自己看到的事和亲身经历,有时同一件事由两个参加者来叙述。在这里,已是叙述人的“观点”在起作用了,即包括他的性格、偏见、爱好、憎恶等等。
这一形式的优点是明显的:它能异常鲜明地把人们的性格揭示出来,故事变得生动活泼,新颖,具有独特的吸引力。此外,这一手法还可以使故事更具有神秘性,因为往往是叙述者中的一个人不知道另一个人知道的和后来所讲的事。
而另一个人突然推翻了看来似乎是令人信服的前一个人的想法,或者对他嘲弄一番。
请您设想一下,在表面上看来混乱不堪的情况下,形形色色的人物都登场表演,在令人头晕目眩的多声部中,从不断变化的意见、观察与判断中,理出那符合实际,合乎逻辑和始终极其紧张的情节,该是多么艰难啊!而柯林斯则出色地解决这个难题。
可以说,我再也没有遇见写这种体裁的作家掌握了如此高超的情节技巧,具有如此精细敏锐的想象力和丰富的虚构情节的经验。对于我们来说,柯林斯至今依然是效仿的榜样。
我们再谈谈著名侦探小说家的鼻祖之———亚瑟·柯南·道尔及其他笔下的著名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是一个空前著名的主角,福尔摩斯的名字几乎在全世界,其中也包括在我国,都是人人皆知的。
我觉得,这其中有惊人的奥秘等待着我们去揭示。在这里,寻找答案,揭出奥秘的不仅是文学家,而且应当是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历史学家,甚至犯罪学家。
我们暂且把情感、赞赏、喜爱与惊讶丢开,去思考那不可比拟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功绩。在作家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他有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对事物的分析能力,他能解开人们无法思议的各种“谜”,侦破各类案件。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华生。在同福尔摩斯这样的天才共同破案时,华生不断地感到惊讶、赞叹和恐惧。他所感受的。切也就是读者所感受的。此外,华生还在给福尔摩斯作低声伴奏。
这是与爱伦·坡写作手法的雷同之处,是对爱伦·坡在其短篇侦探小说中的主人公的模仿。是的,在这里一位精力旺盛,有文化教养,身强力壮的美国绅士代替了破了产的,有理性的,忧郁的贵族杜宾。不过总的看来,柯南·道尔在短篇小说中所描写的人和事都鲜明得多,有趣味得多,不论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动机,社会风貌,社交界的活动,各种人物的特性,以及主人公周围的现实生活,英国各地区的景象,吵杂的伦敦街道,小事务所,小店铺,显贵们的私邸,上流社会的俱乐部,古老的大庄园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可以触摸到的,描绘得真实可信,有声有色,妙趣横生。关于写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小说很多,但几乎在每一篇里,大侦探都显露出那不同寻常的性格,癖好和新的经历。这样,这个人物的形象使读者感到更加熟悉,更加确实可信了。
然而,福尔摩斯并非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身上的一切并非都令人赞叹。不用说他那经常不断注射可卡因的习惯和有点厌恶女人的怪脾气,就是福尔摩斯那吹牛,自命不凡,以及他那极其局限的知识范围,只能使现代读者对他抱以宽容的一笑。而华生对他竭尽全力的,奴仆般的忠诚与热爱,以及福尔摩斯对华生的鄙视、嘲讽,也令人气愤。我觉得,读者每次焦急地把定期出版的有关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拿到手时,期待的并非同福尔摩斯的再次相见,而是柯南·道尔为他想出的那新的,可怕而神秘的谜,以及歇洛克·福尔摩斯是怎样破“谜”的。没有这些谜,福尔摩斯就会是个令人感到无聊的交谈者,在他那里找不到任何有趣的,令人愉快的东西。然而,当他从事破案工作时,会引起我们的兴趣,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在创造奇迹。
福尔摩斯是在作家提供的环境中活动,而他的活动,他的论断推理,行为举止都令人赞叹。在这些特定环境中登场的还有我们所熟悉的十几个人物,然而,其中任何一个人也没有象福尔摩斯那样显示出超人的才华,顽强的精神,有时还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至于他爱吹牛,傲慢,以及人类的其它弱点和缺陷,只不过使他那古怪的性格更为真实可信,而且也不难得到谅解,其实读者也根本不予理会。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不论是谁,从总督到做家庭教师的贫穷姑娘,每个人都可以确信,福尔摩斯为了使他们脱险,为了揭开他们周围的秘密,他会毫不怜惜自己,毫不怜惜时间和力量。在伦敦,人们身边有这样一个英明与富有同情心的人该有多么幸运啊!是的,如果回想起,譬如华生给他的伟大朋友所做的评语,这种同情心似乎是极其相对的,甚至令人怀疑。他说:“任何感情……对于他那冷静,精确和异常沉着的头脑来说,都是不能容忍的。
我觉得,他是一架世上所见到的最完善的思考与观察的机能。”除此我们还可以看一下,当福尔摩斯的大脑不被揭开可怕的秘密占据时,他有多么痛苦,多么沮丧消沉,他几乎如同死人一般,而且在那种时候,他就要注射可卡因了。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华生写道:“今天我们无事可做,这使我担心,因为根据经验我知道,他那异常活跃的大脑在不使用时是危险的。”福尔摩斯本人也不止一次地对其朋友说:“我的头脑需要紧张的活动。正因为如此,我才选择了这独一无二的职业。说得更确切些是创造了这一职业,因为世界上 没有第二个歇洛克·福尔摩斯。”
请回忆一下,在《斑点带子案》里,为了拯救不幸的海伦·斯托纳小姐的性命,福尔摩斯决定使自己遭受多么致命的危险。斯托纳的继父想借助一条《斑点带子》—一沼地蝰蛇,这是印度蛇中伤人致命的毒蛇杀人。福尔摩斯心中充满了对可怜姑娘的真诚同情,而当姑娘说出她现在没有钱付给他报酬时,他毫不在乎地说,他不需要任何奖赏,“因为我的工作也就是对我的奖赏。”
这样,我们面前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杰出人物:他勇敢,聪明,沉着冷静,机智顽强,还富有同情心。
可是,所有这些品质都是此类小说中的许多主人公所具有的。其实,他那令人惊讶的,在不涉及破案方面所表现出的幼稚和无知,比如他甚至不知道地球绕着大阳转,以及他那使人恼怒的自以为是的态度,却明显地把他从那个不大理智的主人公的行列里突出了出来,不过在他的花冠上显然没有加上月桂。
我认为,福尔摩斯有时所表现出的幼稚、狂妄和古怪的性格引起了读者善意的一笑,但依然作为主人公的怪癖被记住了,这也就同时更好地记住了主人公本人。
福尔摩斯那不大令人愉快的个性,在不断表现他所具备的许多优秀品质的衬托下,几乎是难以察觉的,就如同在放映一部北美骑马牧人的惊险影片的过程中,插进了四分之一秒的美国广告。这会促进文艺作品中的主人公形象的主体感,在读者心中形成了一个几乎可以触摸到的形象。这一手法,对于那个时期的文学作品,是个不小的贡献。
正因为如此,与福尔摩斯初次相识所产生的感觉终究会让位给一种几乎是在无意识中形成的看法,即最初认为他是按特定公式塑造的,是不现实的,“虚构的”,后来则不知不觉地感到他是一个确实可信、栩栩如生的人物,尽管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有怪癖的人。
我认为,这里还有一些因素在起作用,在不断地吸引着读者。
首先就是期待,焦急地,甚至是充满激情地期待着那些描写福尔摩斯异常离奇经历的新的短篇小说的出现。七年的相见与等待,亦即1887年发表的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血字的研究》到1893年柯南·道尔终于决定摆脱那使自己疲备不堪的主人公,写了短篇小说《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为止,在这七年里,读者是如此习惯,依旧如此渴望着一次再次与大侦探相会,以致过了数年后,作家又让他的主人公复活了。
其次是柯南·道尔不断重复使用同一手法,同一情节公式。关于福尔摩斯的所有短篇小说的结构,始终是按照既定的情节公式安排的。对于读者来说,这一切都是熟悉的,习惯了,就象一件穿旧了的舒适的短上衣,穿着它去散步总觉得惬意舒适。作家好象在对读者说:“一切如同往常一样,请你回忆一下原来的情景。”
果真如此,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来到贝克街221B号住宅。在舒适的客厅里,壁炉里的劈柴在不断地哗剥作响,窗外呼啸着透骨的寒风,或者下着倾盆大雨。福尔摩斯和华生坐在舒适的安乐椅上,不断地吸着烟斗,从容不迫地交谈着。突然……一个充满恐怖,不理解自己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的人钻进了房间,一件可怕的犯罪秘密也随他接踵而来。
此后的一切也都按特定的公式向前推进。首先我们倾听神秘的故事,当事人走后,福尔摩斯把一切情况都联系起来,加以解释,或者“失踪”了一、两天去搜集缺少的材料。最后,带上华生到出事现场去捉拿或揭发罪犯。
数年内发表的有关歇洛克·福尔摩斯破案的十几个故事,都是按照这一公式叙述的,只是在为数不多的地方与这一公式不相符合。
我还要指出的是,柯南·道尔的写作手法简练,紧凑,给人以真实感,这也使读者敬仰。他的小说里没有离开主题,的“废话”,对于地点,侦查方式或时间上的停顿,只要与主题没有直接关系,就不作任何多余的详尽而冗长的描写。一切中间的和次要的行为、活动都省略了,只写:“去了——回来了,”“我在等某人——他来了,他正在按门铃,或者正穿过大街……”“我在等信——信来了,已放在桌子上了,是早班邮差送来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观察到柯南·道尔同爱伦·坡以及柯林斯之间的区别。爱伦·坡喜欢对他那个时代的科学成就作长篇大论的评论,对杜平的每一个,哪怕是最无关紧要的观察与结论都描述的非常仔细、详尽,一个细节也不漏地提出依据。而何林斯呢,则高兴推敲每个人物的形象,毫不吝惜篇幅,往往允许他们随心所欲地空谈,只要能把书中人物的性格、爱好、行为表现得更鲜明,更充分就行。而这些却对剧情,对已展开的事件情节没有多大关系。柯南·道尔那极有效的。实事求是的简练描写绝不会变得枯操无味,柯南·道尔把特有的风格、语言给了读者,引起了读者的兴趣和欢迎。
除此,柯南·道尔取得成功的秘诀,还在于他把一个新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带进了自己的侦探小说中,而这个因素并没有引起爱伦·坡的兴趣和重视,尽管他也“捕捉到了”它,但是只把它拿在手中转了转,就漠不关心地放到了一边。这一因素可以用“惊险”一词来表示。
“惊险”在柯南·道尔和爱伦·坡所生活的时代的长短篇小说中并非新东西。众所周知,“恐怖小说”久已存在,有关犯罪小说,以及类似内容的小说也早已问世,更不用说武侠小说了。到处都有险情,而且任何险情的出现都会使读者胆颤心惊。
然而,我们也不会忘记,侦探小说是作为“逻辑小说”而诞生的。按爱伦·坡的定义,就是侦探、搜寻和神秘的气氛。这里决定事业成功的只不过是细致的观察,精确机智的分析,最新的科学成果和敏锐的智力。
而在柯南·道尔的小说小,除了所有这一切,又突然增添了可怖的,几乎处处都在威胁着主人公性命的致命危险。
读者还记得,在短篇小说《斑点带子案》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夜间在斯托纳小姐的房间里如何等待着可怕的毒蛇出现吗?还记得福尔摩斯发疯般地在黑暗中用藤鞭抽打什么东西,满脸恐怖和憎恶的表情吗?华生感叹地说:“难道能有什么会使我忘掉那个可怕的不眠之夜呢!”
而短篇小说《最后一案》,正如读者所记得的那样,整篇所描写的都是福尔摩斯同“犯罪界的拿破仑”,即莫里亚蒂教授进行公开的冒着生命危险的搏斗。而不是破案,最后,福尔摩斯似乎要死于这个“超级罪犯”之手。
其实,又有哪个罪犯不企图暗杀福尔摩斯呢?在短篇小说《空房》中的毛兰上校曾用特种无声气枪打福尔摩斯,而福尔摩斯经过艰难的较量后,才抓住了他。
是的,所有这些极其危险的惊险场面极大地增强了对柯南·道尔的短篇小说的兴趣。读者不仅抱着极大的兴致注视着揭开神秘的,恶梦般的犯罪之谜,而且还一心一意地渴望着对罪犯进行公正的惩罚。当看到福尔摩斯勇敢地冒着生命危险与罪犯展开搏斗时,还会感到恐怖,紧张。
不过,福尔摩斯身上吸引读者的主要之处,还是他那惊人的洞察力和对所观察到的事物进行分析判断的本领。
这就是构成歇洛克·福尔摩斯著名“方法”的三个主要因素中的两个,第三个就是专门的科学知识。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中,作了叙述,称为“演绎法”。在这一章里充满着华生的惊讶,怀疑与惭愧。而福尔摩斯在他写的那篇《生活宝鉴》的文章中所作的简洁的叙述构成了这一方法的核心。
华生写道:“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接着华生引用福尔摩斯的话继续道:“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看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以推想出来了……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之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根据他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位,大姆指和食指之间的茧子,面部表情,以及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
为了回答华生那讥讽的,表示异意的评论,大侦探立即当场示范,而惭愧的华生惊异得目瞪口呆。
“……我们初次见面,我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象还很惊异哩。”
“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没有的事。我一下子就猜到你是从阿富汗来的……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_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然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俊悻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负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
这就引出了我们已经知道的关于爱伦·坡的话题。
对福尔摩斯的推测华生回答说:“你使我想起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杜平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起来,点燃他的烟斗。
“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平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平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
而现在让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微不足道的”杜平早在福尔摩斯出现作过的分析与推论同福尔摩斯有多么相似之处。
“一天夜里我们沿着巴黎的一条街道闲逛。两人明明都在想心事,谁都不发一言,少说也有十五分钟。冷不防,杜乎打破了沉默,开口道:
‘他是个侏儒,要是到杂技场去演出倒合适。’
‘那还用说吗,’我不加思索的答道,我原来正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所以开头根本就没注意杜平竟会跟我这么出奇地不谋而合,一下就说中我的心思。转眼工夫我定了定神,才不由得大吃一惊。
‘杜平,’我正色道,‘这可把我弄糊涂了。不瞒你说,我真是不胜惊讶,简直信不过自己的耳朵。你怎么会知道我正在想……’说到这儿我住了口,看看他到底是不是当真知道我在想谁。
‘……想桑蒂伊,’他说,‘干吗不往下说?你刚才心里不是在想,他个子矮小,不配演悲剧吗?’
“这正是我刚才心里想着的一个问题。桑蒂伊原是圣丹尼斯街的一个皮匠,他成了个戏迷,曾经粉墨登场,演过克雷比荣悲剧中的泽克西斯一角,谁知卖力结果,反而博得一阵冷嘲热讽。”
杜平向朋友解释了自己的思维过程,以此来答复他指出的那些固执的见解。解释时,异常谦逊的杜平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他根本没有福尔摩斯那种自负和吹牛的语气,尽管他对交谈者思想的分析是细腻深刻的。我们还是看看杜平的推断吧!
“‘咱们刚走到这条街上,不是有个人迎面向你问来吗?大概是十五分钟之前的事吧。
“我这才想起来,刚才从西小街走到这条大街时,确实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一大篓苹果,冷不防的,差点儿没把我撞倒。可是,我实在弄不懂,这跟桑蒂伊有什么关系……。我听到杜平刚才那番话,而且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话句句是真的,我非常谅异。杜平又接着说于去:
‘要是没记错的话,咱们刚才走出西小街之前,一直在谈马。这是咱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拐进这条街,凑巧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个大篓子,匆匆擦过咱们身边,那儿的人行道正在修理,堆了一堆石头,他把你撞到石头上。你踩在一块松落的石头上,绊了一跤,脚腕子稍微扭了一下,看模样,你生气了!绷着个脸,嘴里嘀咕了几句,回头看看那块石头,就不声不响地走了。我对你这种举动并没有特别留神。不过,近来我生活里总少不了观察。你眼睛一直盯着地上,两眼怒冲冲地朝人行道上的坑洼和车印看,所以我知道,你还在想着石头。等走到那条叫做拉玛丁的小胡同、你才流露出笑容。我看见你的嘴唇动了动,就深信你嘀咕的是石头切割术这个词儿,因为胡同里早就试铺上牢牢叠住的石块。石头切割术用在这种铺路法上很别扭。我知道你嘀咕着石头切割术这词儿,不会不联想到原子,因此就会想到伊壁鸠鲁的理论。再说,不久前咱们才讨论过这个问题,我对你提起过,那位有名的希腊人的一些含糊的猜测多么奇特,谁知竟神不知鬼不觉地跟后世证实宇宙进化的星云学说不谋而合。我这样一想,就觉得你势必会抬眼望望猎户星座的大星云,心里的确也巴不得你这么做。你真的抬眼看了。我这才拿准我对你的思路一步都没摸错。昨天《博物馆报》上发表了一篇恶意讽刺桑蒂伊的长篇宏论。在那篇文章里,作者用了可耻的冷言冷语,挖苦这个皮匠,说他穿上厚底戏靴,就改了姓名,还引了我们常提到的一句拉丁诗句。我说的就是这句!第一个字母不发原来的音。我曾告诉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星座,从前写做猎户星宿,我跟你还挖苦过这种解释呢,我知道,你不会忘掉。因此,你决不会不从猎户星座联想到桑蒂伊。看到你嘴边掠过的那种微笑,就知道你一定联想到了。你想到那倒楣的皮匠给开了刀。你一直怄着腰走着,可这会儿却看见你挺直了腰板。因此就拿准你想到了桑蒂伊个子矮小。这时我便打断你的思路,说桑蒂伊那人实在是一个非常矮小的家伙,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要知道,柯南·道尔不可能没有看出爱伦·坡笔下的主人公至少在观察和分析事物方面丝毫不比他的福尔摩斯逊色。柯南·道尔究竟为什么要让自己的主人公去蔑视大侦探杜平呢?我觉得回答只有一个:作家有意识地把这种令人讨厌,甚至不聪明的吹牛行为贯注到福尔摩斯的性格中去,然后再对它加以谴责。显然,柯南·道尔并不想塑造一个各方面都完美无疵的主人公。这又是一种方法,使主角成为一个真实的人,赋予他以活生生的人的特性。但这仅是次要的方面,绝不会抹杀和遮盖主人公的主要的,突出优点和品质。
何况,这些优点几乎把那毫不伤害别人的缺点掩盖住了,使它们几乎成了有点儿讨人喜欢的古怪行为。这样一来,使作品增加了色彩和生活气息,大侦探的形象变得更丰满,更让人感到真实可信了。
要知道,正是他,也只有他才能够在揭开错综复杂的案情时,找到别人看不到的蛛丝马迹,大胆冷静地追寻下去,弄清真相,拯救一些人,解除对另一些人的怀疑,最后揭露真正的罪犯。在当局和苏格兰场的侦探们无能为力时,就得由歇洛克·福尔摩斯出面了,他为任何一个向他请求帮助的.人服务。要知道,几乎在每次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都给苏格兰场那些不高明没本事的侦探,甚至包括他们当中那些,按福尔摩斯的评价,出类拔萃,象葛莱森或是雷斯重德之类的人物,上一堂技巧实践课。这两个伦敦警察厅中的佼佼者凭借他们的自信,强横和充沛的精力,在那些作者虚构的复杂事件中一筹莫展,他们就象瞎了眼的小狗崽儿似的到处乱撞。当然,无论是葛莱森,或是雷斯重德都无法同福尔摩斯竞争,他们在福尔摩斯面前显的暗然失色了,每次他们都不得不掩藏起自尊心,而承认福尔摩斯的胜利。
这是官方当局丢脸的失败,也是他们不能忍受的。这种丢脸的事情给每一个观察到警察活动中拙劣作法的普通英国人带来了满足。
而歇洛克·福尔摩斯则无休止地讥讽和嘲笑那些来自苏格兰场的侦探们,考问他们,同时公然幸灾乐祸地指出他们破案过程中的错误和漏洞。
福尔摩斯与官方警察的这些关系,也是柯南·道尔对体裁“宝库”的非常重要的“贡献”。
为了公平起见,应该指出,杜平也给了警察同样的“教训”,巴黎警察局长也不得不两次请求他帮助。但是爱伦·坡仅是轻轻触及到了这一课题,只是点了出来,匆匆地绕过了它。因为在杜平的“逻辑”推理系统中,他和警察的关系没有起什么作用。可以说,首先发明这一手法的荣誉依然属于爱伦·坡。但是,柯南·道尔第一个把它提高到了完美的程度,指出了其内在的关系。我认为,这同样是不小的功绩,是对此类体裁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
这一手法,在他之后不断地被西方的许多侦探小说家使用,有才华的,以及就其社会观点来说,进步的作家,在这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柯南·道尔的这一写作手法,丰富了这个新出现的体裁,可以说,提高了它的文学性和艺术性。
不,我根本不能同意阿·伊·库普林所发表的下述意见:“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风靡全球,然而,依然可以把他和他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装进爱伦·坡的作品《莫格街血案》的模式中去。”
一位作家的小说能够风靡全球,这正是作家的功绩所在,从而让我们看到了这一体裁的“生命力”,它的时代精神,是对都市化社会的真实写照。
这就是侦探体裁的“功绩”,当然也是爱伦·坡的功绩。他的第一个短篇《莫格街血案》标志着一种新体裁的诞生。
然而,无论如何不能把柯南·道尔的作品“装进”这一短篇的“模式”中去。因为柯捕·道尔不仅掌握了丰富的生活素材,即典型,性格,矛盾冲突,风俗习惯等等,极其富有创造性地发展和丰富了爱伦·坡仅仅触及了一下的许多问题,而且还运用新的艺术技巧,促进了侦探体裁在其发展中迈出最重要的一步,为后来的侦探小说提供了不少借鉴。
我觉得,就是柯南·道尔本人也知道,他拨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弦。他在自己墓碑上的墓志铭中写着:“如果我给予了已经是半个男人的孩子和永远是半个孩子的男人以快乐,哪怕是一小时的快乐,我也就完成了自己的简单任务。”不错,每个男人都带有顽童气,这一点女人特别容易察觉。作家只是忽略了一点,人类那美好的另一半,即女人也怀着热情迎接了他那些描写大侦探的小说。
在我们提出的侦探体裁“经典著作”中,除了包括鼻祖爱伦·坡,以及在其后出现的柯林斯和柯南·道尔的作品外,显然,也应包括第三个优秀的英国作家吉尔伯特·基特·契斯特顿的作品。
我指的当然仅仅是他写的多样化小说中那些短篇侦探小说.集。这些短篇中的主要人物,亦即揭开秘密,揭开最错综复杂和最离奇案件秘密的主要人物是一个谦虚,甚至腼腆的天主教小神甫布朗。这些短篇小说集的篇名都带有极大的讽刺意味:《布朗神甫无知》、《布朗神甫英明》、《布朗神甫疑心重重》、《布朗神甫的秘密》、《布朗神甫的荒唐事》。
契斯特顿是一个喜爱讽刺,有不少奇谈怪论的杜撰家,浪漫主义者和敏感的心理学家,同时又是一个很糊涂的人。
然而,他却对侦探体裁的发展作出了值得注意的贡献。契斯特顿最有趣而又最重要的创新,就是创造了布朗神甫的形象,以及与他紧密相关的,揭露犯罪行为的方法。
无论是布朗神甫的外貌,还是他的举止言谈都直接与已享有世界盛名的歌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相对立。这种对立性似乎是作者出于矛盾的心情而有意安排的。
矮矮的个子,胖胖的身体,呆头呆脑,圆圆的面孔,一双无神的金鱼眼,走起路来迈着小碎步,总是显得慌张,难为情 甚至愧悔的样子——这是我们所看到的布朗神甫的形象。他身穿一件年久破旧的黑色教士长袍,头戴一顶黑色圆帽,手里拿着一把旧伞,而且他总是时而把它丢下走了,时而把它忘在什么地方。起初,布朗神甫使每一个遇到他的人,都对他抱以藐视的讥笑。
对这个矮小笨拙的人,这个从厄色克斯郡的某个偏僻地方来的不惹人注意的人,任何人都没有指望过什么,甚至都不会指望从他嘴里说出一句聪明话。突然那些公爵、百万富翁、记者和将军们都张着大嘴听他讲话,同时感到自己才是彻头彻尾的不学无术的糊涂虫。
布朗神甫确实向他们揭露了一些令人异常惊异的事情,解开了一些看来似乎是无法解释的行为,揭开了某些人和事件的本来面目,侦破了一些最复杂的犯罪案件。
一个名为《十二个忠实捕鱼者》的贵族俱乐部在一家极讲究的豪华旅馆里举行例行的盛大宴会,那里自然不允许任何局外人参加。然而,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小偷竟想出了办法,把俱乐部的圣物——一套昂贵的餐具偷到了手,餐叉和餐刀都是用银子铸成鱼的形状,上面镶有大颗珍珠。
布朗神甫意外地出现在旅馆里,他发现了小偷,并说服他交出了餐具。布朗神甫把这套餐具交给契斯特顿公爵时。
说道:
“……这就是您那些银鱼,您看,您还是钓到它们了.可我却是个专门钓人的渔夫。”
“这么说,您抓到小偷了?”
“不错,我抓到了他。”布朗神甫说,“我是用挂在无形丝上的无形鱼钩把他钓上来的,这根线长得很,既使他走到天边,只要我一拉,他依旧会回来。”
在这里,向在契斯特顿早期的短篇小说中就开始出现布朗神甫的论理方法了。这些论理与处事方法也几乎表现出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观点和方法是对立的,就象布朗神父的。
外表与大侦探的外貌截然不同一样。
我们自然还记得,福尔摩斯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实用主义者,自然科学家和“思考机器”,在侦破犯罪案件时,总是从外部情况和罪证入手,发现、解释那些微不足道的和似乎是无法察觉的线索。
布朗神甫则不然。他发现和解释的绝不是那些外部特征和罪证,而象一根灵敏的天线,可以捕捉到内心的每一活动,谁也不能象他那样把人类行为那些最细微的动机,以及人们那些最隐秘,最微妙的心理了解得那样透彻。布朗神甫总是从内部,从人的内心来窥视其行为,因而,看来似乎是最不可思议的和最离奇的事情,在他那里都能够得到完全合理而又极其准确的解释。
下面就是他所作的一次最简单的解释。
一个小人物被杀害了,他几乎是个无足轻重的人,名叫斯马伊斯。罪犯潜入了他的房间,然后又令人不解地悄然消失了。住房的大门口有一个警察,一个扫院子的人,一个看门人和一个卖票子的人。斯马伊斯的尸体是在离住房不远的一条沟里找到的。而所有那四个“看守人”又都肯定说,未曾有人进过斯马伊斯住的那栋楼房,也没有任何人从里面走出来过,因为他们都非常注意来往的人。
此外,在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件古怪的事。一个姑娘收到她的爱慕者斯马伊斯的两封信。可在每一次收到信时,她都仿佛听到另一个人的声音,即斯马伊斯的残忍而又爱报复的情敌,二个叫威尔金的人的声音。当收到第一封信时,她听到了他那令人生畏的笑声。而当收到和读完第二封信时,她立即听见那人清晰地说:“反正他是不会得到您的。”紧接着,斯马伊斯就神秘地被杀害了。
大家都揣摩不出和无法解释发生的这些神秘的怪事。
布朗神甫却作出了解释,他说:
“你们大概已经注意到了吧?人们总是不回答别人向他提的具体问题。他们回答的只是听到的或者是预料会听到的问题。比方说,一位夫人到另一位夫人的庄园里去作客时,问:“还有什么人住在这里?”对于这个问题,女主人总不会回答说:‘当然,还有一个管家,三个仆人和一个侍女’,以及其余的人等等。尽管侍女就在这房间里四处忙碌,仆人就站在她坐着的椅子后面,而女主人会回答说:‘没有,什么人都没有。’因为她所指的是那些能够使您感兴趣的人。但假如是正处于传染病流行期间,一位医生这样问她:‘您家都住有什么人?’那她一定不会把管家,侍女忘掉,也不会把其他所有的人忘掉。人们就是这样交谈的。您的问题总是得不到实质性的答复,尽管他们回答的也的确是实话。那四个诚实的人都肯定说没有一个人进过这幢楼房,但他们决不是指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进去过。他们想说——没有一个,在他们看来,是能够使您感兴趣的人进去过。而事实上,是有人进去了,并且又出来了,只不过他们没有注意到他。”
“那他究竟是什么人呢?是隐身人吗?”
“是的,他从心理上巧妙地装成了一个隐身人。”布朗神甫说。
过了几分钟,他依旧用那种冷淡的腔调说道:“自然你们从来不会去怀疑那暂时还没有引起你们认真思考的人,而那人上就是这样打算的。不过,那个姑娘提到的二、三件现事促使我想到了他。这些琐事中不可能有真情。因为她在开始读刚刚收到的信时,绝对不是独自一人,还有某个人站在旁边,只不过从心理上他巧妙地装成了一个隐身人。”
“为什么一定还会有另一个人站在旁边呢?”
“要知道,这封信并非由信鸽给她送来的!”布朗神甫回答道,“只不过你们不善于观察罢了。比如,难道你们就没有看到象他这样的人嘛?”
布朗神甫迅速向前迈了三步,用手指着一个从他身旁的树荫下溜过去的普通邮差。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布朗神甫是个异乎寻常的人物。他是宗教阶层中最低一等的乡村牧师,最能接近普通人。他是一个有头脑,又敏锐的心理学家,惯于研究了解人们的内心世界,他们的命运和理想,优点和恶习。在昏暗的忏悔室里,他所在教区的教民们从不隐瞒自己最隐秘的思想和行为。“我们这些牧师究竟能做些什么呢?只不过是来了。讲一讲……”布朗神甫几乎是惭愧地说。而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们从来没有想过吗?一个不断听取罪孽的人,该是了解尘世间罪恶的吧,哪怕是不多呢!”
布朗神甫那不寻常的“豁然省悟”,他那惊人的洞察力,不相信表面现象,甚至看来似乎是最有说服力的表面现象,只要与人的内在本质不符,他都一概不信,一切就是由此开始的。比如,正因为这样,他才对某一个将军的道德品质和英勇行为产生了怀疑。那位将军在许多年前同巴西人作战中阵亡,他在英国已成了被崇拜的人和民族英雄。布朗神甫对那次战役的情形感到奇怪。“这里的秘密就在于人们的心理状态,”布朗神甫解释道,“更确测地说,存在着两种心理状态。在那次巴西战役中,两个当代最著名人物的行动,都与他们冬自的性格和心内世界背道而驰。”于是,终于查明了真象,原来,那个民族英雄——将军,是个叛徒和杀人凶手。处死他的并不是敌人,而是他手下的士兵。但这些士兵们为了维护英国的荣誉和将军女儿的名声发誓对此保持缄默。
再让我们回忆一下著名的宫豪克洛德先生谋杀案。克洛德先生是一位旅行家,一个有声望的政治家,又是一个天才的文学家和演员。谋杀看上去似乎是由克洛德先生的情妇的好吃醋的丈夫鲍乌尔诺伊斯教授干的。而且对此人是杀人犯没有人表示怀疑,除了布朗神甫。他对鲍乌尔诺伊斯太太说,“恰恰是那些不成为证据的事情在开导我。依我看,道德上的不可能性是所有不可能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对您的丈夫我了解的极少,但是大家共认的他所犯下的罪行,从道义上讲,是完全不可能的。”布朗神甫表示了自己的怀疑,后来,证实他是正确的。
最能够说明布朗神甫及其论理特点的是美国大慈善家,行政长官温德被杀一案。这个案子不论是动机,还是杀人手法,都是如此神秘莫测,使警察束手无策,而报界又大肆宣扬其神秘性和各种怪事。不久,有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贝尔教授对此案的证人们产生了兴趣,但结果也是一无所获。而那些证人都是有很高文化素养,地位显赫的人物。终于不得不认为,有一种玄妙的阴曹地府的力量干预了这次神秘莫测的事件。
案情是这样的:温德租下了一家大旅店的楼上两层的房间。他独自一人坐在大旅店里的办公室里,在隔壁接待室有三个人在等他,没有任何其它出口,可是温德突然在办公室里失踪了。他的尸体是在邻近花园里找到的,已被吊在大树。
上了。在他失踪前一分钟,有一个流浪者曾从温德办公室窗外那条僻静的小巷里跑过去。他用一支破旧的手枪朝旅馆的,墙上打了一枪空枪。当他偶然遇上了从前认识的布朗神甫时,宣称,自己用最可怕的方式诅咒了温德。在此之后,证人们认为,温德的死,除了这种诅咒外,不可能有其它的解释。
然而,布朗神甫根本就不相信这种无稽之谈。他确信,在看来是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的后面总是隐藏着现实的人世间的原因和行为。他破了这起案件,查明了死因。原来,杀人犯一共是三个人。他们中的一个人首先从温德办公室的窗下跑过,并用一支破旧的手枪打了一枪,以此迫使温德向窗外张望。这时,另一个人从上面一层楼的窗口把一根打好活套的绳子抛到他的脖子上,把老头吊了上去,然后,再把他从另一个朝着花园的窗口放下去,在那里,第三个同谋犯就把尸体挂在了树上。所有这三个人都痛恨温德。“他们都想报复温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布朗神甫向那些惊愕的见证人揭露了这一凶杀案的真象后,问道。“在风和日丽的一天,那三个流浪者出现在温德面前,温德毫不犹豫地把他们向两旁推开,似乎这几个人不值得他以礼相待,不屑一顾……就这样,他们结下了怨仇。”
这里表现了契斯特顿的主要手法:注意人的内心世界,注意人的行为的内在联系,以及深藏的在心灵深处的秘密。还有一点就是,他笔下的布朗神甫充满了对人,对人的人格和命运的尊重。
布朗神甫说:“……真正的科学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事物。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人们说秘密侦查是科学,犯罪学是科学时,他们赋予了这句话什么涵义呢?他们想要说,人好象一只大昆虫,可以从外部来进行研究。在他们看来,这才是公道的,而实际上,这简直是惨无人道……我就不从外部研究人,我总是想办法钻进人的内心去……他的手就是我的手,他的脚就是我的脚。而我要一直等到我开始象他一样思想,承受着他那剧烈的痛苦,燃烧着他那强烈的憎恨为止……。一个人只要懂得他自己多么不好,或者自己能够变得多么不好,只要他不停止瞎说什么‘最下贱的家伙’和‘笨脑袋瓜’,那他就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好人。”
这样,侦探小说体裁在契斯特顿的笔下发展了,充实了内容,把深刻的哲学观点和道德观以及人世间的真理吸收到作品中来,从而使这一体裁的作品不仅引人人胜,颇有教益,而且还反映出世界观和人生的哲理。这一体裁升华到“真正文学”的地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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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Re:爱伦·坡的创新和谜——阿·阿达... 03年03月11日23点34分


虽然坡如今被当成侦探小说的鼻祖,但他所写的那几部被归入侦探小说类的东西其实只有放在坡的其他作品之中才能看出它们真正的含意。

与其说坡是对找出“死亡”的原因感兴趣,不如说他是对“死亡”本身感兴趣。坡的小说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种对于死亡的近乎偏执的恐惧,恐怕没有哪个作家曾经像他这样描写过那么多对于“被活埋”以及“死后复活”的设想。他对一个人濒死时的描写可能是出于某种想象,但具有某种虚拟中骇人的真实。以他的作品整体看,坡绝不是一个相信“恶有恶报”的人,在他看来唯一的主宰只有“死亡”。坡那几篇公认的“侦探”或“推理”小说创作于较早的时期,死亡的气息还没有那么重,因此间或还会有“惩治罪犯”的结果,但已经能看出坡最感兴趣的只是一种可能的死亡方式而不是人类对抗这些无论人为或非人为的死亡的可能性。

参照坡的生平来看,坡对于“死亡”的恐惧又可以归结为他对于“生存”的恐惧。因为死亡的窒息感与间离感是没有任何活人能够体验再留下记录的。坡的作品中传达出的真正恐惧其实是一种对于现实生存中“异化”的恐惧。

坡的一些作品或许会因为其中的布局或者设定被认可为后世侦探小说的鼻祖,但他作品中隐藏的那种虚无感几乎是后无来者的。就像他著名的《大鸦》中重复的叠句:“永不再(never more)”。甚至连这叠句本身也是个玩笑,因为很大程度上它是为创造一个别人难以模仿的韵脚才存在的。






Ruhest du a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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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eEdgar
3 楼: Re:爱伦·坡的创新和谜——阿·阿达... 03年03月13日17点01分


好长~~~~~~~~~太详细了~~~~~~~~~






我继承了他的签名
                Edgar.A.P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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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gcatsanova打开xing的博客
4 楼: Re:Re:爱伦·坡的创新和谜——阿... 03年03月13日19点56分


这里有不少关于坡的链接,甚至还有卖“raven”啤酒的 …………

http://www.comnet.ca/~forrest/library.html

:d:d






Ruhest du a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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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eEdgar
5 楼: Re:Re:Re:爱伦·坡的创新和谜... 03年03月13日21点21分


【xing在大作中谈到:】

>这里有不少关于坡的链接,甚至还有卖“raven”啤酒的 …………

>http://www.comnet.ca/~forrest/library.html

>:d:d
怎么打不开啊~~~~~~~~~~~~






我继承了他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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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gcatsanova打开xing的博客
6 楼: Re:Re:Re:Re:爱伦·坡的创... 03年03月13日21点31分


我这里开得极顺,也许是国内的缘故…………
: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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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Re:Re:Re:Re:爱伦·... 03年03月26日00点57分


好长,从里面学到不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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