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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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读《毫宅杀人案件》和“凡迪恩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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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04月11日17点36分 |
读《毫宅杀人案件》和“凡迪恩侦探小说二十准则”有感 大凡名门望族的谋杀案,总有那么几个不成文的规定。首先,这个家族的其中一位优秀的老人仙逝,剩下一位暴躁、强制又掌握了这个家族所有财产的老恶魔依旧苟延残喘;其次这个家族的孩子不论男孩女孩都继承了先祖们最恶劣的遗传因子。无论男女都是混乱、淫荡、毫无节制、盛气凌人,将人类拥有的七宗罪毫无遗漏的暴露出来;再者,这个家族的任何人之间是没有任何亲情与惯坏的,有的只是怨怒和愤恨,在这个混乱的家族中,开始迷漫出一种奇怪的氛围,然后谋杀就开始了。当然,这里还要补充一条,为什么那些人宁愿冒着被杀的风险,还要呆在他们的家族里面呢?那是因为已故的老人在遗嘱上写到,这些人如果不在这个家里面住满多少多少年,就要丧失继承权。*^_^* 格林家的命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的。第一个雪夜,长女朱丽叶·格林被枪杀,养女艾尔达·格林同样被枪击。然后警察开始介入调查,毫不接受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犯下愚昧的错误,被凶手的所布的假相牵着鼻子走,连大侦探的忠告也不愿听。于是凶手决定给我们的范斯先生介入这个案子的机会,犯下第二桩命案,在同样一个雪夜之中杀死了切斯特·格林。案子开始进入实质的侦察阶段,但线索依然不明,谋杀依旧继续。格林家的第二个儿子莱克斯·格林在一个下雪的午后被枪杀;家庭医生的两种毒药被偷,艾尔达再次幸运地逃脱魔爪,而令人憎恨的格林家老恶魔格林夫人终于一命呜呼……终于到了改揭开谜底的时候了,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呢? 其实在这个案子中凶手是谁并不难推断,唯一复杂的就是第三个案子的不在场证明。最后解开谜底,是某个机关装置……呜呼,真不知改如何评价了。我总觉得这样的关键线索,即使是书上真有其事,也应该想办法引用过来。不然对于没有知道那些专业知识的普通读者而言,实在是不够公平。呵呵…… 毫宅杀人案件(格林家命案)确实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案子,唯一的瑕疵,我想恐怕就是第二个案子了。既然当时艾尔达受了枪上还没康复,她这样走到切斯特的房间去杀了他,这一点似乎有些不妥,如果等到康复后再去不是更符合心理逻辑吗?另外我觉得艾尔达第一次的苦肉计完全属于不必要。这里面有两个理由,第一,既然她之后已经计划好了让自己中毒的话,那么一开始受不受枪伤无关紧要;第二,正是因为第一次的谋杀中,凶手袭击的是两个人;而第二次却只有一个人受袭,这种前后的不对称性和不连贯性更加容易暴露目标。看多了侦探小说的我们,这中苦肉计的把戏已经没什么作用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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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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