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
|
1 楼:
读《赌场杀人案件》和“凡迪恩侦探小说...
|
03年04月18日17点28分 |
读《赌场杀人案件》和“凡迪恩侦探小说二十准则”有感 我在《毫宅》中怎么说来着,大家族的命案中总有一些的不成文规定。所以当我翻开《赌场杀人案件》的时候,我就已经对某个人产生了怀疑,结果看到最后,解开谜底时,正如我所预料的一样,凶手就是那个人。 呵呵……简单而又没有什么新意的一件谋杀案,比起范迪恩同类型的案子——《毫宅》而言,简直时一个天一个地。 纽约的名侦探范斯先生忽然收到一封奇怪的匿名信,里面警告范斯说里威廉家的大公子利厄·里威廉将在10月15号这一天遭到家族某位的袭击。要求范斯先生去注意这事。于是范斯就按照信上所说的在那天晚上去了里威廉舅舅理查·吉尔卡特所开的赌场,结果在当天晚上目击了利厄中毒倒下的一幕。事情似乎是在按照信上所写的展开着,就在范斯准备开始深入调查这件事时,警官凯奇又送来了维尼亚·里威廉(利厄·里威廉之妻)中毒生亡的消息。案发现场的遗书使得范斯和警察们在维尼亚是自杀还是他杀之间迷惑着,就在这时,刚刚接受调查的利厄的妹妹艾丽亚·里威廉又在她妈妈的房间内中毒倒下……于是案子似乎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了。太多的巧合和太多的水使范斯在迷雾和淤泥中渐渐前进,然后找到了科洛斯特的小屋。 二十守则一二:作者应该把所有线索交待得一清二楚,使读者和书中的侦探具有同等的破案机会;读者所受到的蒙骗应该仅止于罪犯施诸侦探本身的那些诡计。 虽然在理论上来说侦探小说的作者决不能靠欺骗的隐藏线索来赢得这场智力竞赛的较量。但是由于作者的知识结构、阅历和思考方式与读者的差别,侦探小说家即使真的留下全部线索,也不一定能指导我们按着书上侦探的思路去破案;同样,当线索并不足够时,我们也能按照自己的思路和方法去找到谜底。就本案来说,如果本案的侦探是像雷恩或者是波拉·帕里斯一样的人,估计也就两个章节结束后,凶手的真面目已经浮现眼前了。 读了这么几篇小说以后我发现所定的理论永远只是一种程序化的模式,一本好的侦探小说如果真是按照这些模式来写,那么就完全像是一篇八股文,而丝毫没有意义可言。又或者像红羽毛以前所说的,编个程序司和也就能完成一篇小说,只是这样的小说我们要看吗?SS·范迪恩自己在创作中又真的有完全遵守吗?我在这里忽然有了个想法,说来大家听听有没有理:我们知道范迪恩的小说似乎一共只有十二篇,比起其他侦探小说家。比如阿嘉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几十甚至上百的小说而言,是少的可怜,而且在这十二本小说中真正称得上经典的也不过时前面的四部。那么这就有个问题,为什么号称读过上百部小说,和有丰富人生阅历,并且在侦探小说上名利双收的范迪恩仅仅写了十二部小说呢,是因为过世太早(查了一下年表,1888~1939对于侦探小说家而言五十一岁确实是活的较短了),还是灵感不足,亦或者是因为自己定下的规则而束缚了自己的发挥呢?事实上,我们仔细研究范迪恩的每一篇小说可以发现,他的小说在某种情况下也打着“擦边球”。因此就我个人相信,范迪恩自己定下的二十守则最终成为阻碍他成为一个高产推理小说家的绊脚石。 所以说,对我们这些后代的,并且想要创新的推理小说写手来说,活用这二十条规则才是最好的理解了范迪恩的这“二十守则”。
|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
|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有关原创小说的作者专栏开通因本人机器问题,时常无法登陆后台,暂时无法受理。
罗修的群魔乱舞http://blog.sina.com.cn/u/1417662535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