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bulang(边城不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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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漫谈(五) 浪漫骑士菲利普·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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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05月06日11点06分 |
“我费尽心机想要诚实。” ——《长眠不醒》
面对一个由意外性、无理性和荒谬所控制的世界,钱德勒并不甘心让笔下所有的人物都随波逐流。他想要拯救洛杉矶这个阴暗破败空虚的城市,想利用道德重建的方式来寻回失落的美国文明,想借助塑造一个理想主义式的人物来树立一个公民应有的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的标准。在对集体和社群的抨击中钱德勒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美国文化的核心:个人主义。而他塑造的这个“保持其至高无上的个人主义思想,坚持他个人的道德观念,不暴露自己的感情和想法,执行乏味的任务而保持其固有的道义感” (见理查德·H·佩尔斯著作《激进的理想和美国之梦》)的理想人物,正是钱德勒七部长篇的共同主人公:私家侦探菲利普·马洛。
贝拉在论述美国人民族性格时曾指出:“美国的文化传统,是通过把个人高悬在无比荣耀却又极其恐怖的孤立状态中,来界定个性、成功和人生目的含义。”美国式的个人主义,并非狭义上的功利型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而是一种遵守个人道德理想,带有责任感和义务的具有英雄主义倾向的个人主义。马洛在小说中屡屡以一个拯救公众(表现为委托人)于水火之中的英雄形象出现,正是对美国这种神化式个人主义的最佳诠释。马洛在钱德勒小说中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一个侦破疑案的无所不知的私家侦探,毋宁说是一个伸张正义、具有浪漫主义理想的敏感孤独的职业骑士。在他身上最真切地体现着钱德勒本人的创作理想:
“这种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全的人,普通的人,但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陈词滥调,他必须是个讲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用说出口了。他必须是他的世界中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是够好的。我对他的私生活并不怎么在意,他既不是个阉人,也不是个圣人;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个公爵夫人,但是我敢说他不会糟踏一个处女。他只要在某个方面是个讲声誉的人,那么在其他所有方面也是个讲声誉的人。” ——《谋杀的简单艺术》
作为一个“讲声誉的人”,马洛首先必须在这个充满不义的世界上保持个人道德操守的纯洁性。这使他不能够按照正常的资产阶级格局生活,于是选择了当私家侦探(而不是警察)这一种既可以独立于政治之外获得最大程度的自由,又能深入犯罪大街与不法分子周旋的职业。其次他应该是个重行动而非说空话的人,这使得他与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必然带来的虚伪保持了一定的距离。马洛是一个英雄,但他决不滥用带有浪漫主义感情或哲理信念的词语,他以一个老于世故、缺乏理想的现实主义者面貌出现,深深掩起他心中本有的感情和冲动。他和海明威笔下的硬汉一样,在重压下仍能保持优雅的风度,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回头。他为了保持个人尊严进行严格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这使得他在外表上看来显得冷酷无情。马洛在《长眠不醒》的结尾处有过一段自述,传达出一个抗拒虚伪谎言的实用主义者的心声:
“啊-哈。我是个机灵鬼。我活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感情也不存在什么良心谴责。我想到的就是我。我是这样的财迷心窍,所以每天有二十五块钱外加一笔报销费——主要是报销汽油费和威士忌酒钱,我就把脑筋开动起来,如果我还有一点点儿脑筋的话。我拿自己的整个生命前途来冒险,触怒了警察,冒犯了艾迪·马尔斯和他的一帮打手,惹得这些人对我恨之入骨。我整天躲枪子,吃棍子,逢人就说‘非常感谢,如果您再有什么麻烦,希望还来找我。我给您留下一张名片,也许万一还用的着我。’” ——《长眠不醒》
他显得是如此的实际,以至于我们难以发现隐藏在他心中的柔软之处。马洛身上体现的是美国式个人主义的真正精华:拥有完全自决的权力和自由,却不愿意以一个超然物外的旁观者身份脱离社会,反而在责任感和义务的驱使下义无返顾地拥抱生活中的罪恶。在《漫长的告别》中马洛思考是否要帮助一个已经无可救药的酒鬼时,曾卸下心防,泄露天机:
“另一方面我有希望能够置身事外,但我从来不听自己这方面的心声。否则我就会呆在自己出生的小镇,在五金行工作,娶老板的女儿,生五个孩子,星期天早上读滑稽新闻给他们听,他们不乖就打他们的脑袋瓜子。跟太太争论孩子该有多少零用钱,可以听什么广播节目,看什么电视节目。我甚至可能发财——成为小镇富人,有一栋八个房间的房间的屋子,车库里有两辆车,每星期天吃鸡肉,客厅茶几上摆《读者文摘》,老婆烫发,我自己脑筋像一袋波特兰水泥。朋友,请相信,我会接受这个卑鄙肮脏不诚实的都市。” ——《漫长的告别》
这里的马洛不再与“卑鄙肮脏不诚实的都市”格格不入,不再体会到远离主流生活形态带来的孤独和疏离之感,他是唐吉柯德,他是西绪福斯。他为了一个明知无法实现的梦想而奋斗,不顾他人的嘲笑和攻击,在无休止的奋斗过程中实现自我的价值。他是资产阶级努力构筑而成的城市体系的破坏者和反抗者。他想以英雄式个人主义者的姿态颠覆资产阶级价值观,同时试图重新建构起健康积极的资产阶级文明。如果说传统侦探小说的社会内容在于“消灭大城市人群中的个人痕迹” (本雅明语),那么钱德勒的努力是把个人重新融入人群之中,拯救已经迷失方向的城市文明。站在今天的角度看来,钱德勒低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持久性和韧性,而他提出的个人主义式的拯救方法,看来只能在人们的误解中走向更大的荒谬和虚无。
(顺便说一下,我经常纳闷为什么钱德勒的小说在我们中国红火不起来。有些钱德勒风格的王朔和村上春树在我们中国都是很受欢迎的作家,但他们共同的祖师爷却受到冷遇,实在奇怪。王朔去美国,在洛杉矶一下飞机就跟美国记者说这里是钱德勒的都市,他特别熟悉;村上春树在接受美国记者访问时也说钱德勒是他六十年代最喜爱的作家,《漫长的告别》一书他看了十几遍,而且他写作时的一个方向就是努力把钱德勒的风格从英文置换到日文当中。可惜国内的“王朔迷”和“村上迷”们都没看出钱德勒和这两位作家的传承关系。看来我国文学评论家的眼光只会在纯文学领域打转,对于侦探小说这样的“旁门左道”毕竟是瞧不上眼。要提升侦探小说在我国的地位还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大家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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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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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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