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ytl(ggy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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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还是范达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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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03月23日14点19分 |
在下又找到了范达因两部小说的评介,作者是台湾的windmail,相信有很多人看过他的文章,确是高手。请看: 1.金丝雀杀人事件:《金丝雀杀人事件》是范.达因的第二部作品,内容是述及一位百老汇 女伶某日陈尸自宅,死亡原因是遭人勒毙,而嫌犯则是一群与她有过桃色纠 纷的男性。事实上,光就剧情简介来看,实在很难感觉到这个故事有什堋特 别吸引人的地方。好,我已经读完了,也可以很大胆、明白地跟你说:比起 後续的《格林家杀人事件》和《主教杀人事件》,故事本身确实没什堋特别 值得谈的。
不过,让范.达因一炮而红的是处女作《班森杀人事件》,而使他成为 天王级推理作家的却正是这本《金丝雀杀人事件》,这意味本作确实有不凡 之处。
还记得《班森杀人事件》中,菲洛.凡斯那个惊天动地的「凶杀案艺术 哲学论」吗?他将凶手譬喻为画家,举凡作案手法、遗留线索、误导伎俩等 ,都可以视为凶手艺术性创造力的个人独特技巧,就像大画家的用色与构图 手法「仅此一家、别无分号」一样,只要能萃取出这个独一无二的同质性, 就可以决定凶手的身份。
听起来很炫,不是吗?但实际上,这个极端玄妙的解谜哲学理论 上固然极好,我个人却认为在实行上根本就模糊得毫无方向可言,而在《班 森杀人事件》里头,凡斯更是用得一塌糊涂:读者可以发现,凡斯破案只是 抓出警方没有留意到的线索而已,根本就没用到自己在前面谈得口沫横飞的 论点。而这也是我给予《班森杀人事件》评价不高的主因。
然而,在《金丝雀杀人事件》中,我却可以感觉到范.达因掌控到「凶 杀案艺术哲学论」的重心了。不过在此书中,他的论点重心稍有变动,大致 上可以作此解读:
「设法误导搜查方向并制造假线索,就像临摹某流派作品,光著重表现 技巧却忽略艺术创造时的灵感动力;这样的假线索,看似合情合理并且前後 一致,却有一种矫揉造作的感觉。」
这至少比《班森杀人事件》要精确多了。命案的主轴也确实是以辨识线 索的虚实与否在进展。然而,这也只能算是范.达因对其解谜哲学的修正罢 了,真正使《金丝雀杀人事件》成为名作的原因并不在这里,而是在擒凶前 的最後一著,凡斯与嫌犯们打牌,并由每个人的反应判断出谁是真凶!
我曾经听过,真正的赌场行家,都是对旁人察颜观色的顶级高手。他们 在打牌时,一开始一定一直输钱,但打到最後却是他们赢得最多。为什堋呢 ?事实上,他们一开始的输钱是故意的。前面打的牌,都是为了要注意你手 上有什么牌时,脸上会有什么表情、会有什么小动作,这当然 要花点筹码 做测试。等确定无误後,就不会手软了,狠狠把前面输的全赢回来!
非行家又多金的赌客,拿到好牌就窃喜,拿到烂牌就装腔作势,赌场高 手一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手上的牌有多少份量,要赢你还不简单吗?
《金丝雀杀人事件》正是利用了这一类的心理学而成为影响甚钜的名作 。例如高木彬光的《纹身杀人事件》,神津恭介利用下棋来探知真凶身份、 中井英夫的《献给虚无的供物》中则利用打麻将来窥察嫌犯内心的桥段。人 在赌博时经常将内心的真实世界表露无遗,真可说是屡试不爽。
更进一步来看,我读了《金丝雀杀人事件》,并将他初期四部作的表现 连贯起来,即勾勒出了一个完整的大师印象。
从《班森杀人事件》的「凶杀案艺术哲学论」,到《金丝雀杀人事件》 的「赌博心理学」,建立了凡斯探案的解谜手段;而《格林家杀人事件》的 「家族悲剧」与《主教杀人事件》的「童谣附会」两大类连续谋杀案的解谜 题材,则是古典本格作品的极致表现。
S.S.范.达因在美国推理小说史上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很有道 理的。
当然,有人会特别谈到《圣甲虫杀人事件》蛮好看的,有人会认为《绑 架杀人事件》精彩绝伦,更有人会将《葛蕾西.艾伦杀人事件》列入经典书 单,但我想这大多掺杂了主观的偏好。大师之所以为大师,并非单纯意指作 品本身的优秀,更要视其对後人的影响力,一部没人想模仿、超越的作品, 我想即便诚属杰作也难以贵为典范。是不是呢? 2.班森杀人事件:讨厌警察办案的人有福了,这本「名侦探至上」的古典作品藉著凡斯之 口狠狠地将警察批得体无完肤、一文不值,而象徵警察体制顶点的角色检察 官马克汉甚至还近乎摇尾乞怜地不断请求凡斯多透露一点谜团。当然罗,在 故事不到最後名侦探怎么可能轻易说出凶手的名字?从这种故事的设计模式 ,我们不难想像当时所有的解谜推理小说恐怕都无法免俗地采用这种几乎是 卡通才会有的剧情架构。
如此说来,《班森杀人事件》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了?我个人认为,单 纯就命案而言,确实是如此没错。一具尸体造出一团疑云的作品在当时俯拾 皆是,谜题的难度比范.达因高的所在多有。但范.达因之所以能够靠此书 一夕成名,却也并非毫无道理:第一、他是美国作家。一直以来解谜推理小 说的原乡就是在伦敦,类似水准的作品要离开英国或欧陆在当时是相当少见 的;第二、由於凡斯的解谜哲学。
或许一些曾读过《绑架杀人事件》、《葛蕾西.艾伦杀人事件》、《主 教杀人事件》的朋友已略有所闻,凡斯是个业馀的艺术鉴赏家,而从一开始 他就以艺术品来形容犯罪:「凶手就像是艺术家,构图风格、用色技巧都隐 藏了凶手的个人意志与独具的特质;相对的侦探则是艺术评论家,他观察艺 术品,从作品的构图风格与用色技巧推断凶手独具的特质。」
这种独特的比喻方式真可说是前所未见,足以使范.达因名留後世,而 凡斯在揭露凶手前向警方玩的那一招,则大概是我最击节赞赏的段落了。
相信很多本格迷也一定喜爱这部佳作的。
很羡慕台湾的同好可以看到那么多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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