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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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与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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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06月09日20点20分 |
习惯与谋杀 文:罗修
习惯,英文habit,指在长期里逐渐形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的行为、倾向和社会风尚。有动作习惯、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好的习惯、坏的习惯,但是无论何种习惯,在侦探小说中,都是可以被凶手用来谋杀。 无论你有着何种习惯,一旦你本身被嗜血的凶手盯住,你的这些习惯就可能要了你的命。下面,本着预防犯罪的目的,我们开始列举分析以下致命的习惯。^_^! 1. 动作习惯:所谓的动作习惯,在这里并非是某一人特意养成的具有特征的标志性动作,而是指普通人在通常遇到某事时会做出的动作和反应。比如:开车要挂当,洗手要开关水龙头。如果一个凶手在这些会与日常动作发生密切接触的器具上动些手脚,就可以完成一件隐蔽的谋杀。在我的《网维侦探小说I·苹果》中,就有当事人因为洗手、开门这些日常动作而中毒。在这类习惯性的谋杀中,隐蔽、接触物的范围小是它的特性,但它的却也有缺点。因为这些物品是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可能接触到,很容易就误伤他人,所以奉劝各位立志进行“完美谋杀”的各位,还是不要使用这种方法来进行谋杀的好。 2. 礼仪习惯:这种习惯有一定的特性,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都有不同的礼仪,因此要借助此类习惯进行谋杀,凶手必须非常仔细地了解目标人的身份、地位、信仰……知道他/她会在何时何地行何礼,然后伺机动手。虽然我意识找不到合适的案例来说明,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比如:基督徒吃饭前作礼拜,凶手就可以承这个机会在目标人的饭菜中下毒。(呵呵……上帝饶恕我的胡言乱语。)但是这样的谋杀却有致命的危险性,因为在犯此类案件时,凶手和目标人以及其他人都会在同一场所,一旦被哪位好事者发现了你的小动作,那就等于向着他们宣布“我在犯罪”。哈哈……找到了一个案例,是《犯罪日历》中奎因先生在六月中侦破的一个案子。 3. 运动习惯:SARS时期,为了预防这项可怕的疾病,增强体质,请大家先做5分钟的运动。哈哈哈……言归正传,在运动中杀人,尤其实在一些借助工具的运动中制造谋杀,可以很容易地把它伪装成一件意外事故,混淆警察和侦探的视线,因此利用这类习惯杀人是一种非常不错的犯罪手段。在阿嘉莎·克里斯蒂的《长夜》、埃勒里·奎因的《龙牙》中都有相似的谋杀手法:将目标人的爱马的马鞍或者马蹄弄松弄跨,使其在急速的奔跑中将目标人扔下,从而完成谋杀。另外也有对喜欢赛车的目标人的爱车做手脚,使刹车失灵,让目标人体验一次真正的“生死时速”,这类谋杀总得来说是犯罪人不错的选择,但是也有缺点。第一个缺点是由于犯罪行为的不可操作性,目标人未必就在你精心策划的事故中当场毙命;第二,因为拥有名驹宝车的目标人大多为有钱有势达官显贵,即使他们死于了“意外事故”,他们的遗孀、亲属、朋友也会要求警察或者私家侦探来调查真相。再加上丰厚的赏金和强大的社会压力,警察和侦探们往往会超水平的发挥本身的推理能力,所以你的所作所为就很难不被发现。用埃勒里·奎因的话来说:“纯粹理性是人类杂烩中最美好的东西因为一个心智能想得到的,另一个心智也必定能看得到。”总之,请你好自为之。 4. 饮食习惯:中国有句俗话:民以食为天。孔夫子他老人家也说:食色性也。地球上数以万计的芸芸众生,没有一个是可以不吃东西的,拒绝吃也就意味着拒绝生命。可是狡猾的犯罪者却也能在吃的东西上动动歪脑筋,让你吃死。通过吃而致死的谋杀案多如牛毛,但重要的手段就是在所吃的食物中下毒。《美索不达米亚谋杀案》中凶手在目标人的半夜习惯喝的水中放入了硫酸;《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凶手又在目标人每天喝得补药中下毒……在阿婆婆的小说中,此类案件可是层出不穷,只是直接下毒的方法不够具有观赏性,于是就有更具创意的下毒方法,而这类谋杀的方法也更加隐蔽。《白雪公主》中巫婆皇后的毒苹果;武侠小说中的鸳鸯壶。和目标人同食一样的东西,目标人死了,而犯罪者一点事情也没有,这可以说是很完美的谋杀案了。在《名侦探柯南》的一集中,凶手利用目标人挑食的习惯,在一件他爱吃的食物中下毒,又在另一件他不爱吃的食物中下了解毒剂,于是目标人死了,而同食的其他人却是安然无恙。还有另一个有趣的案例:传说某一位古代的国王(埃及法老?)想要在一次宴会中,用番木鳖碱毒死他的仇人,但是担心番木鳖碱的苦味会被他的仇人发觉、识破,于是在毒他之前先给对方上了一大堆的好东西,酸的、甜的、辣的、咸的……吃了这么多刺激性的食品后又送上冰冻的冷饮,结果目标人在吃下这道菜后彻底失去了品尝苦味的感觉,然后阴险的国王殷勤地叫人送上那盘“要命”的菜。与吃有关的经典谋杀案例还有很多,再次因为与饮食的习惯无关而不再举例,如果大家有兴趣,我们可以另外就这个问题专门探讨一下。但不管何种谋杀,和吃有关的,也就必定和毒药相关。一旦在死者体内发现了毒药,凶手该如何面对警察和侦探的调查就不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了。 5. 吸烟习惯:“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是老枪们奉若为神明的招牌话语。好,吃饭吃不死你,抽烟也要抽死你。我在烟草里下毒;我在烟嘴上下毒;我在烟屁股上下毒,我,我,我,我在烟身上下毒……最后一种对香烟的下毒方法是小Fan在每周迷题《香烟》中的谋杀方法,其创意也源自本人的奇思妙想。比起前面三种下毒方法,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香烟本身燃尽之后,被下毒的直接证据也就化为灰烬。但缺点在于毒药必须经过与烟身的接触物——手,再与其他食品接触进入目标人的口中,所以成功的几率比较小。我们必须确定目标人在抽烟中有直接接触食物并且吃下去的习惯。第二点,在一根香烟的烟身上下毒,如何避免它周围的香烟不沾上毒药;如何确保自己不弄混淆;如何避免其他人抽那根烟,以及最后如何毁灭与“它”接触而染上毒药的其他间接证据,都是较为辣手的问题。唉,真是苦恼啊。其实,也有一种最简单,最完美的谋杀方法,就是日日求神拜佛,乞求这个老枪赶快患上肺癌,从而英年早逝。哈哈哈……不过,讽刺的是许多老枪都对尼古丁的毒性有一定的抗性。就是说两个人同样服下一定量的尼古丁,不吸烟的人可能马上就毒发生亡,而吸烟的可能就一点事情就没有。当然这又是另一个谋杀的方案了。 6. 咬笔习惯:嘴巴实在是一个多功能的器官,除了吃饭、讲话、接吻以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咬东西。也许你会说咬东西靠的是牙齿,不是嘴巴,但是唇亡齿寒的成语告诉我们,他们都是属于嘴巴这个器官体系的。用嘴巴咬东西,咬的最多的莫过于笔,铅笔、钢笔、圆珠笔……就连我本人也曾有咬笔的不良习惯。通过咬笔而中毒的谋杀案也是有很多的。在《奎因运动探案·人咬狗》中,可怜的死者就是咬了染有氰酸钾的铅笔头。不过关于这个案子的真相,我们的奎因先生却有另一番见解。小时候被大人教训不要咬笔的时候,他们就这么吓唬我们:“不要咬铅笔,铅是有毒的。”我就常纳闷,为什么我把铅笔含在嘴里也没有被毒死啊,难不成偶是超人?后来才知道,铅笔里所谓的“铅”不过是石墨和粘土的混合物。记得,小时候也有吃自动铅笔芯的怪人存在。我想不知有没有哪个蠢蛋真的在铅笔上涂上一层铅,在毒死了一个爱咬笔的人后,辩解说:“他是因为咬了铅笔,所以铅中毒死了。”哈哈哈…… 7. 手的习惯:手是人身上最独特的器官,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唯一器官。大猩猩、猿猴、类人猿所拥有的不是手而是前肢。因为手是人身上最重要、最活跃的器官,也是一个正常人做事情不可或缺的器官,所以关注它是非常必要的,在侦探小说的犯罪史上,许多谋杀都与手的习惯有关。就像刚才所举例的“香烟习惯”中所讲的,通过手接触沾染上毒药再吃进嘴里,是下毒者最常常选用的方法。《名侦探柯南》中就有三个与手的习惯有关的毒杀案。在一集有关名歌手的谋杀案中,被害人有唱歌时抱肘的习惯,所以凶手在他外套的手肘处下了毒。而在那例和麻将相关的案子中,被害人因为有点钞时舔拇指的习惯,所以死在了钞票堆里。不过,这个案例似乎属于第一类的“动作习惯”,或者说应该属于“行为习惯”和“手的习惯”这两类谋杀方式的交集中。第三个案例,《名侦探聚会》一案中,死者因为喜欢咬指甲而被毒死了。所以说如果我们不想被谋杀,就应该立刻改掉这些坏习惯。像舔手指啊、咬指甲啊,这在这个讲究个人卫生习惯的今天来说,绝对是可鄙的坏习惯。哈哈哈…… 8. 眼的习惯:终于讲到最后一个了,眼的习惯。眼睛实在是人身上脆弱而重要的器官:不能仰视,不能斜视,不能长时间的看书、看电视、看电脑屏幕,不能躺着看书,不能在强光下看书,不能在暗光下看书,用眼一段时间后必须远眺绿色。总之,只要你稍有不注意,你的眼睛就会立刻得病。如果在推门来个近视度数大比拼,本人肯定名列三甲,嘿嘿……不过,不良的用眼习惯只会造成眼疾,情况再糟也不过失明,而良好的用眼习惯却有可能导致死亡。这个绝非危言耸听,许多爱护眼睛的人都有点眼药水的习惯,可是这眼药水一旦被人动了手脚,其结果可想而知。昨天在《嘎纳电影节谋杀案》中,第一个死者就死在带砒霜的眼药水下。而《十四番的标的》中,凶手替换了目标人的眼药水,使得他在驾驶直升机时瞳孔放大,险些坠机。不得不承认这是最趋于完美的谋杀方法。不但可以造成意外事故的假相,还因为脑袋受撞击者的瞳孔本身就会放大这一特性而掩盖犯罪的痕迹。唯一的危险在于被替换的眼药水瓶,一点事故现场发现了这个瓶子,那么完美也就变得不完美的了。 我们刚才说完了以上八种移用习惯制造谋杀的方法,但在这之外,还有另一类利用习惯的谋杀。这种谋杀不是直接的谋杀,而是间接谋杀,借助法律来陷害你的目标人。犯罪人陷害的方法就是利用目标人特有的习惯,进行模仿着犯罪。在奎因的《荷兰鞋之谜》和《半途之屋》中都有如此的犯罪手法。但是这样的方法却有一个最大的危险——必须有目击者看到你犯罪。而一旦你对目标人的模仿不成功,或者被目击者认了出来,那么这不就是陷害别人,而是自己直接上演一幕犯罪秀。你就等着警察逮捕你、检察官起诉你、法官审判你吧。 另外,在开放式的连续谋杀案中,罪犯常常会留下自己特有的谋杀习惯:比如开膛手杰克。而这类习惯,在今天的犯罪学家眼里成为犯罪者特有的行为模式,反应出他的心理、性格、精神状况以及生活环境,从而指导警方破案。 不同的习惯会留下不同的特征痕迹,仔细观察分析它们,一旦你掌握这门通过痕迹来分析习惯的技术,那么你就离福尔摩斯不远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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