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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杂说推理(人气:554)
 bcbulang边城不浪
1 楼: 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杂说推理 03年07月10日20点40分


一、Whodunit

whodunit,指的是杀人凶手。作为推理小说的第一要素,凶手的真正身份始终是一个侦探小说家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假如我们看一部推理小说时过早就猜出真凶是谁,相信这部小说带给读者的震撼力会减弱许多。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可以给一部平平无奇的小说增添不少光彩,这正是推理小说异于其它类型小说之处。

Whodunit,这个问题通常是读者阅读推理小说时关注的首要问题。因此,如何使小说中凶手的身份让人猜不透摸不着,如何让侦探在作品结局时喊出的那一声“×××就是凶手”有足够的惊天地泣鬼神,便成了每一个推理小说作家绞尽脑汁的重点所在。从爱伦坡开始,出乎意料的凶手轮番登场:

1、早期的凶手类型(已经称不上什么出乎意料了):一个地位崇高的上流社会人士,表面上知书达理、文质彬彬,实质上冷酷无情。这种单纯靠外表身份来欺骗读者的凶手经常出现在19世纪的侦探小说之中,如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和《白衣少女》,现在应该已经绝迹,正如博尔赫斯所说的,侦探小说的读者都经过特殊训练,已经是越来越精明了;靠这一招想蒙住读者,没门!

2、凶手就是被害者。这里并不是说凶手自杀,而是指凶手通过自残(如往自己肩上开一枪等等)来洗脱嫌疑,既然凶手自己也受伤了,也是被害者,别人自然就不会怀疑他了。这一招也比较老套,但现在还是颇有市场。范达因的《格林家杀人事件》、《主教杀人事件》和江户川乱步的《罪犯是谁》、《来自地狱的滑稽大师》等书中都曾用过此法。我个人的阅读经验告诉我,一部推理小说中若有哪人遭到袭击却安然度过(当然也会受点伤),那么此人必是凶手无疑。此法还有另一变种,即凶手通过假死迷惑案件当事人和读者,在作品结局时被侦探设计逼出。奎因的《X的悲剧》、高罗佩的《紫光寺》、藤原伊织的《恐怖分子的阳伞》等都是如此。

3、凶手就是侦探。只要是看过《帷幕》和《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的读者就会知道,不仅仅是昙花一现的侦探能当凶手,就连大名鼎鼎的神探有时也不能免俗,当然,这通常只出现在侦探的告别作之中。

4、凶手是故事的叙述人,以第一人称方式出现。这个可是真正的出乎意料。自从克里斯蒂在1926年发表《罗杰疑案》开始,许多推理小说家尝试过这个高难度的操作;可惜这种手法完全是可一不可再,等到我在许多作品中看到此法被一用再用后,不免感觉兴味寡然。看了《罗杰疑案》之后,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如果侦探小说的主观叙事人语焉不详,那我就开始怀疑他了。侦探小说看得越多,我的疑心病也越重……

5、凶手是动物。这个比较冷门一点,印象里除了侦探小说的开山之作《莫格街血案》里的大猩猩,好像没有几部作品是真正由动物来担任凶手的。不过动物倒是经常被真正的凶手利用而成为杀人工具,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和香山滋的《海鳗庄奇谈》等皆如是。

6、凶手是小孩。由于小孩缺少成年人那种设计复杂精妙的杀人诡计的能力,因此小说结局虽然可能会带给读者石破天惊的震撼效果,但作家也要有能力在作品里自圆其说。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由凶手按照成年人订下的杀人计划循序渐进,逐步实行杀人过程,如埃勒里·奎因的《Y的悲剧》;第二种,并不刻意追求作品结局的意外性,而主要通过对小孩杀人时的心理刻画揭示出社会的某一黑暗面,大多为社会派推理小说家所采用,如松本清张的《潜在影像》。

7、凶手就是作品中的最大嫌疑犯。大多数有经验的侦探小说读者都知道,侦探小说中越不可能、越不像、越没嫌疑的人物反而会是凶手,因此许多读者看小说时都睁大眼睛:这个嫌疑犯大家都说有罪,因此不会是凶手;而那个角色大家都说是好人,他则必定非奸即盗……。侦探小说培养了一大批狡猾的读者,他们大多擅长逆向思维,因此小说家来个逆逆向思维,最有可能是凶手的的的确确就是凶手,正是攻击老手的软肋,反而会得手。克里斯蒂是此道高手了,从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开始,这种类型的凶手在她小说中屡屡出现。

8、凶手是作品中极少出现的人物。这样的角色设定自然会让人大喊意外,但却是犯了侦探小说的大忌,估计读者也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一般说来,擅长解谜的推理小说家不会使用这种手法,而偏于悬疑、惊险一类的推理小说家却经常用到。如帕特丽夏·康薇尔的《尸体会说话》,让凶手在最后才出现在读者面前,是个典型的路人甲,令我颇为失望。

想来想去也挤不出十个类型,望同好加以补充。

二、Howdunit

howdunit,指的是杀人诡计。对侦探小说而言,凶手的真正身份固然是至关重要,但总有一些灵敏的读者能够不经任何逻辑推理便识破作家的伎俩,依靠直觉和经验直揪出幕后的真正凶手。这种读者阅读侦探小说的乐趣,很可能已不在于猜测凶手的真面目,而在于欣赏作家为凶手设计的巧妙的杀人诡计。就我个人而言,我重视howdunit甚于whodunit,因为我觉得在侦探小说中,凶手身份可以被读者瞎蒙出来,但要看穿凶手设下的杀人诡局的奥妙和破绽,那非得有真刀真枪的硬本领不可。在侦探小说家中,克里斯蒂应该算是较重视whodunit;而密室大师约翰·狄克森·卡这一类型的作家则更重视howdunit——这只是相对而言,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等作品中也包括了精致的杀人诡计,而卡《三口棺材》中的真凶身份也绝不是一目了然。在推理作品中,howdunit的类型应该可以分为三类:

1、现实主义的howdunit。主要代表应该算是埃勒里·奎因、弗里曼·克劳夫茨、松本清张等作家。这一类的推理作家大多比较关注现实世界的犯罪情况,他们笔下的小说情节让你觉得可能会在现实中发生,主人公借着真实世界的刑侦手段而得以破案。虽然奎因书中的名侦探不时会冒出一些奇思妙想,作品也会涉及到一些“不可能犯罪”如密室杀人(《中国橘子之谜》、《王者已逝》)、房屋消失(《上帝之灯》)等等,但从总体来说,他们的小说都比较脚踏实地,小说发生的环境也都比较真实,侦探和凶手在纯粹利益的地平线上交锋。套用一句有栖川有栖的话说,这是一种“地上的推理小说”。

2、浪漫主义的howdunit。这一类的作家比较喜欢以“不可能犯罪”如密室杀人等题材作为小说情节的主干。欧美方面的约翰·迪克森·卡、日本方面如横沟正史等作家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以我在网上所见,日本的新本格作家如岛田庄司、绫十行人等作家应该也属于这一类。岛田庄司还曾撰文《本格Mystery论》,提出浪漫本格的复兴主张。这些作家大多善于在小说中营造奇幻诡异的气氛,作品的环境充满超自然的气息(当然,谜底的最终解开要靠逻辑推理),案件在逻辑上通常是自相矛盾的,看似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他们的作品是纯粹的智力游戏,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现实性。但也因如此,这一类的作家成为最能体现侦探小说传统特色的作家。

3、现代主义的howdunit。这一类的作家不再遵守传统推理小说的游戏规则,大胆采用现代纯文学的许多手法改造推理小说,他们的小说充满隐喻,显示出后现代文学中的琐碎、解构等特征。迷宫式、拼图式的作品结构使小说难以解读,谜样的不确定性充斥其中,也有论者把这种作品称为“反推理小说(anti-mystery)”。意大利的安博托·艾柯和阿根廷的博尔赫斯等人的小说就呈现出这种特征。另外根据日本推理版版主路人甲兄的介绍,一些新本格作家如京极夏彦等也应可归入此类。

借用文学批评上的术语给howdunit归类,好像不是很适合,也失之生硬牵强,盼有识之士教之。

三、Whydunit

whydunit,指的是杀人动机。大凡推理小说中凶手的杀人动机不外乎三样:情杀、仇杀、谋财害命。不过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杰出的侦探小说作家往往不会给凶手设置过于明显的杀人动机,而会以种种障眼法将其掩盖,令侦探和读者无从下手,自然也不会怀疑到真凶的身份了。对于重视whydunit的侦探小说而言,有时候找到杀人动机就等于揪出了杀人凶手。因此如何掩饰凶手真正的杀人动机,使真凶的面目在迷雾中更加隐晦难明,便成为每一个侦探小说作家无法绕开的重要课题。在这一方面,不同的小说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种:

1、以表面上的反方向描写掩盖人物关系深层的真相。主要体现在情杀方面。明明夫妻双方已无丝毫感情可言,但在外人看来(包括读者)二人关系却是如胶似漆,以此掩盖情杀的动机。如达夫妮·杜穆里埃的名作《蝴蝶梦》,主人公和其妻子之间的恩爱人人称羡,殊不知二人感情早已碎裂不堪,有一天妻子突然死去,自然也无人怀疑此事与丈夫有何干系。又如罗斯·麦克唐诺的《地下人》,凶手看似极疼自己的儿子,其实是个自私、冷酷到顶的杀人狂,不过这层真面目被温情脉脉的母爱所掩盖。当读者看到她疯狂地替自己的嫌疑犯儿子辩解时,又有谁会想到她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犯罪呢。

2、真正的谋杀动机被作者以种种次要动机掩盖起来,以此干扰读者视线。这种情况十分常见,克里斯蒂就极喜用此法。在《波洛圣诞探案记》中,凶手原来是被害者的私生子,为了复仇杀死其父亲,这一层关系直到作品最后才由波洛揭出。在此之前,所有人的目光都只集中在被害人的家庭成员身上。又如《斯塔福特疑案》,凶手杀人是为了报纸的奖金,但作者大举宣扬其它种种明显动机,同时又以妙笔写出凶手拿到奖金的意外之情和淡然之意,令人无法看出事实真相。

3、谋杀动机在书中一笔带过,且作者往往是将其放入一段看似无关紧要的对话之中,读者若不留心便会错过。擅长“挑战读者”的奎因在书中常用到此招,且屡屡奏效。如《红桃四》中,凶手和被害人的亲戚关系被放在一段闲聊对话中,读者一大意便会中了奎因的圈套。之后奎因再以逆向的杀人手法转移读者视线,令人看不透凶手谋财害命的真正动机。

4、以巧妙的杀人诡局掩饰杀人动机。如《ABC谋杀案》中,凶手为了掩饰杀人动机接连杀了几个无辜者,误导了侦探的侦察方向,正是暗合了切斯特顿的名句:要隐藏一片树叶,就把它放进一片森林之中。又如范达因的《主教杀人事件》,凶手按照鹅妈妈童谣杀人,目的是把罪责渐渐推到一个他嫌恶的人身上,使其洗脱不掉冤情,这才是他的真正的杀人动机。

四、Howtocatchem

Howtocatchem,原句是「How to catch them」,也就是「侦探将凶手定罪的方法」。本来指的是倒叙推理,如日剧《古佃任三郎》的剧情结构,让我们先看到凶手是谁,再看侦探如何识破其看似完美的杀人诡计,将他绳之以法。我这里引用howtocatchem,取的是它的本意,即在一部侦探小说中,当我们看到侦探揪出凶手,解破谜题之后,如何将凶手定罪的问题。普通情况下自然是以无可辩驳的证据让真凶难逃法网,但在侦探小说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尽管侦探已看出凶手是谁,也已识破凶手的杀人诡局,但苦无证据令凶手伏法。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侦探依然有四板斧:

1、侦探装神弄鬼吓唬凶手,使其吐露真情。这是比较拙劣的一招,在逻辑上有矛盾之处:凶手既然会犯下天衣无缝的罪行,又怎会笨到被侦探吓唬一下就撑不住了?另外,凶手能够面不改色地犯下连环杀人命案,那在由人假装的被害人的鬼魂面前,却会由于良心的责备或害怕等承认犯罪,未免难以服人。不过这尽管在逻辑上说不通,在人性和心理学上却有可能找到合理的解释,因此古往今来的侦探小说家乐此不疲,竞相装鬼吓人。如高罗佩的《御珠案》,即是以此法逼出真凶,现在的许多推理漫画和电视剧,似乎也偏好此招。

2、侦探布下巧局,请君入瓮。最常见的就是告诉凶手某个被害者没死,还躺在医院里,之后在医院守候,把想再次行凶的凶手逮个正着。又如克里斯蒂的《悬崖山庄疑案》,波洛在书末为凶手设下陷阱,令凶手越陷越深,露出马脚。一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替凶手不值:怎么就聪明一世,胡涂一时呢。

3、侦探空手套白狼,以言语引出凶手,或迫其自杀。奎因的《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中,侦探埃勒里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召集所有相关人等聚会,在席上细数凶手的种种所作所为,终于逼得凶手狗急跳墙。又如范达因的《金丝雀杀人命案》,侦探以言语打动凶手,暗示其自杀。这种时候的凶手往往也配合的很,决不会死缠烂打,非常干脆地一了百了,为侦探省了不少心。

4、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方法了,即侦探亲自动手杀死凶手。《主教杀人事件》中的菲洛·万斯,《帷幕》中的波洛,《朝云观》中的狄仁杰,都曾私底下解决凶手。虽然这样的侦探也算犯下了违法行为,但读者只会因看到正义伸张而大呼过瘾,没有人会去跟名侦探斤斤计较。在鞭挞社会不义的硬汉派侦探小说中,侦探更是屡屡充当赏善罚恶的法官角色。汉密特《红色收获》中的无名侦探,为净化城市极尽挑拨离间之能事,促使城中各路恶势力相互残杀,流露出作者不同寻常的道德观。二战后的硬汉派小说家米基·史皮兰则把此招玩得更彻底,侦探一枪就轰掉凶手的头颅,管他有没有证据呢。

五、 Style

一部侦探小说,也许在whodunit、howdunit、whydunit、howtocatchem四个方面都能做得不错,但这样的侦探小说并不一定能称得上是杰作。何解?正如一个精彩的侦探谜题,它有着出乎意料的凶手,有着复杂难解的诡计,有隐藏得很深的杀人动机,还有侦探抽丝剥茧的推理,但它只是一个侦探谜题而已,而不算是小说。真正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总会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看家本领,这就是作家的风格(style)。

以爱伦坡而论,他的风格是作品里鬼魅一般的压抑气氛和侦探异想天开式的推理;柯南道尔,则擅长通过描写和对话描绘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在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身上,侦探开始利用心理学和直指人性的洞察力破案;克里斯蒂的作品充满了难以计数的障眼法和你来我往的勾心斗角;奎因在严密的逻辑推理和论证方面,当世难逢敌手;汉密特深谙人性的黑暗,作品以残酷、直接、简洁、利落闻名;同是硬汉派大家的钱德勒,则通过对一个孤独自尊的侦探形象的刻画使作品中充满哀伤和怀旧之情。这些作家都有自己异于常人的风格特点,好似武侠小说中的独门武器,一亮出来,大家就知道是哪个硬角儿来了。

对一个小说家而言,风格就是他作品的生命。可惜的是,现在中国的许多原创侦探小说作家,尽管可以在whodunit、howdunit、whydunit或howtocatchem上各显神威,但他们的作品却是缺少了这种style,偏激一点说,许多小说只能算是侦探谜题的扩展版而已,久读未免生厌。希望推门如此众多的写手,最终会有几人能够走出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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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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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elyboy孤独的陌生人
2 楼: Re: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杂说推... 03年07月11日00点57分


好好,推荐为本月之星。

不过下面这段

“3、现代主义的howdunit。这一类的作家不再遵守传统推理小说的游戏规则,大胆采用现代纯文学的许多手法改造推理小说,他们的小说充满隐喻,显示出后现代文学中的琐碎、解构等特征。迷宫式、拼图式的作品结构使小说难以解读,谜样的不确定性充斥其中,也有论者把这种作品称为“反推理小说(anti-mystery)”。意大利的安博托·艾柯和阿根廷的博尔赫斯等人的小说就呈现出这种特征。另外根据日本推理版版主路人甲兄的介绍,一些新本格作家如京极夏彦等也应可归入此类。”

决不同意博尔赫斯的作品是侦探小说。






    孤独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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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cbulang边城不浪
3 楼: Re:Re: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 03年07月11日03点09分


【lonelyboy在大作中谈到:】

>好好,推荐为本月之星。

>不过下面这段

>“3、现代主义的howdunit。这一类的作家不再遵守传统推理小说的游戏规则,大胆采用现代纯文学的许多手法改造推理小说,他们的小说充满隐喻,显示出后现代文学中的琐碎、解构等特征。迷宫式、拼图式的作品结构使小说难以解读,谜样的不确定性充斥其中,也有论者把这种作品称为“反推理小说(anti-mystery)”。意大利的安博托·艾柯和阿根廷的博尔赫斯等人的小说就呈现出这种特征。另外根据日本推理版版主路人甲兄的介绍,一些新本格作家如京极夏彦等也应可归入此类。”

>决不同意博尔赫斯的作品是侦探小说。

博尔赫斯的确写过侦探小说。他和拉美著名作家卡萨雷斯合著出版过一本地道的侦探小说集(没有什么微言大义),不过译本在国内较难找到。他最有名的作品《交叉小径的花园》最初也是被他当成侦探小说投稿给埃勒里·奎因主编的探案杂志《EQMM》上,还拿了征文比赛的二等奖。另外他的许多名篇如《死亡与指南针》等都是以侦探小说的面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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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阳乐阳
4 楼: Re: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杂说推... 03年07月11日10点39分


嗯,约翰·狄克森·卡曾写过一篇著名的评论“The Greatest Game in the World”,里面指出历年来能成为经典推理小说的,总是包括了如下因素:
一、公平。
二、无瑕可击的谜。
三、独出心裁。
尽管独出心裁形式的程度对一部好的推理小说影响不大,但没有它,绝对成不了经典,这对于黄金时代还是现代,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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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in日出处天子
5 楼: Re:Re: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 03年07月12日11点18分


从侦探引诱凶手招供的几种方法确定了一件事:无论别人怎么恫吓,决不漏半点口风!
对于装神弄鬼吓罪犯这一招,如果不是由于少数罪犯的心脏太脆弱或者侦探的腹语术太高明的话,要实行实在很困难。另一方面,孩子是凶手的事件在现实中似乎越来越多了,一年前有一个孙子杀了奶奶并制造不在场证明,警察盘问他的时候他居然说是在学柯南!(晕)






上帝雖然把該隱趕出伊甸園,但又宣佈“殺該隱者必遭報七倍”。所以,其實上帝並沒有捨棄該隱,上帝懲罰該隱,要他四處漂泊,但後來又給了他一處安身之所。上帝讓該隱逃離瘋狂的伊甸園,不可能因爲贈恨才這樣做的。其實,該隱是個好名字。即使這樣,我還是愛著他的,因爲他是神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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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cbulang边城不浪
6 楼: Re:Re: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 03年07月13日13点27分


【乐阳在大作中谈到:】

>嗯,约翰·狄克森·卡曾写过一篇著名的评论“The Greatest Game in the World”,里面指出历年来能成为经典推理小说的,总是包括了如下因素:
>一、公平。
>二、无瑕可击的谜。
>三、独出心裁。
>尽管独出心裁形式的程度对一部好的推理小说影响不大,但没有它,绝对成不了经典,这对于黄金时代还是现代,同样适用。

卡的理论在硬汉派面前不是要碰钉子吗?许多硬汉派的侦探小说(堪称经典)可是完全不符合以上三个要求啊。

好像本格和硬汉的作家相互看不顺眼,钱德勒的《简单的谋杀艺术》中把英式解谜作品贬得体无完肤,而卡也曾撰文指出钱德勒的《长眠不醒》结构上“充满漏洞”。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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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阳乐阳
7 楼: Re:Re:Re:灯下漫谈(七) ... 03年07月14日21点07分


卡是黄金时期的代表,观点以古典推理小说为出发点,也可以理解。40年代中期,正是古典日衰,冷硬渐强的时刻,卡写的这篇文章,想为古典挽回一点声势也未必可知。不过对古典迷来说,这些理论乃至理名言。

【bcbulang在大作中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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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elyboy孤独的陌生人
8 楼: Re:Re:Re:灯下漫谈(七) ... 03年07月15日03点51分


【bcbulang在大作中谈到:】

>【lonelyboy在大作中谈到:】
>>
>>好好,推荐为本月之星。
>>
>>不过下面这段
>>
>>“3、现代主义的howdunit。这一类的作家不再遵守传统推理小说的游戏规则,大胆采用现代纯文学的许多手法改造推理小说,他们的小说充满隐喻,显示出后现代文学中的琐碎、解构等特征。迷宫式、拼图式的作品结构使小说难以解读,谜样的不确定性充斥其中,也有论者把这种作品称为“反推理小说(anti-mystery)”。意大利的安博托·艾柯和阿根廷的博尔赫斯等人的小说就呈现出这种特征。另外根据日本推理版版主路人甲兄的介绍,一些新本格作家如京极夏彦等也应可归入此类。”
>>
>>决不同意博尔赫斯的作品是侦探小说。

>博尔赫斯的确写过侦探小说。他和拉美著名作家卡萨雷斯合著出版过一本地道的侦探小说集(没有什么微言大义),不过译本在国内较难找到。他最有名的作品《交叉小径的花园》最初也是被他当成侦探小说投稿给埃勒里·奎因主编的探案杂志《EQMM》上,还拿了征文比赛的二等奖。另外他的许多名篇如《死亡与指南针》等都是以侦探小说的面目出现。

我宁可认为《交叉小径的花园》是一篇抽象的阐述量子理论的科幻小说。《死亡与指南针》没有看过,一定找来看看。






    孤独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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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塞帝月黑风高
9 楼: Re:灯下漫谈(七) 拉拉杂杂说推... 03年07月15日08点46分


【bcbulang在大作中谈到:】
>>
>8、凶手是作品中极少出现的人物。这样的角色设定自然会让人大喊意外,但却是犯了侦探小说的大忌,估计读者也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一般说来,擅长解谜的推理小说家不会使用这种手法,而偏于悬疑、惊险一类的推理小说家却经常用到。如帕特丽夏·康薇尔的《尸体会说话》,让凶手在最后才出现在读者面前,是个典型的路人甲,令我颇为失望。


凶手虽然是个路人甲, 丝毫不影响整部作品的精彩程度...
弱化凶手的作用也是不错的写作手法!






月黑风高罗塞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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