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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也谈《黄屋》(人气:414)
 ellryellry打开ellry的博客
1 楼: 也谈《黄屋》 03年10月17日20点57分


也谈《黄屋》

本来因为有其他的文章想写,因此不打算写这篇东西的(我这个人有时挺懒的,即使打好了腹稿也懒的打字)。不过看到这两天又没什么人来写了,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黄屋》(1907)的写作年代是在短篇侦探小说繁荣的第一个黄金时期。这时也是短篇侦探小说向长篇侦探小说过渡的时期。而直到1920年克里斯蒂发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和克劳夫兹发表《桶子》才真正宣告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Golden Age)的到来。在勒鲁的时代,写作长篇的侦探作家还不多,很少有出色的,可以说仍然是在摸索阶段。我们看到,《黄屋》与后来的克里斯蒂等人的作品有着一定的差距,它仍然停留在加博里奥、安娜·凯瑟琳·格林时代的长篇模式上。

勒鲁本人曾在报纸上写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司法栏目,因此熟悉司法程序和案例。另一方面,他的手法和当时的连载小说模式很相象。小说中不断的出现某些疑点,情节一波三折,借此来抓住读者的心。在这方面作的不错。也因为如此,我们很少看到侦探询问、调查,这种也许枯燥、沉闷的程序被一幕幕情节剧代替了。这种模式在勒鲁的另一部名著《歌剧魅影》中体现的更加好。然而结尾处理稍嫌不好,遵从的是“以前的秘密”的模式,现在的角度来看缺乏吸引力。

《黄屋》的价值在什么地方?应当还是它的密室手法,这是一种可能的不可能。说它“不可能”因为在密闭房间杀人还要消失这个事件本身看起来不可能。说它“可能”是指密室手法的可操作性,不会涉及超自然想象。这种手法真是只有侦探小说这种讲求心智游戏的文学才会出现的。它有着各种分类,机械的,心理的,……而《黄屋》这种不讲求复杂物理手法的密室可能更为一般读者所接受,这大约就是卡尔要说它是史上最伟大的侦探故事的原因吧。

就写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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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2 楼: 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8日11点36分


这就是斑竹的责任,既然是你发起的,当然应该身先士卒了,呵呵……关于黄屋,我也不想写了。以前看过的,细节都忘了,再重翻一遍,要浪费不少时间啊。呵呵呵……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有关原创小说的作者专栏开通因本人机器问题,时常无法登陆后台,暂时无法受理。

罗修的群魔乱舞http://blog.sina.com.cn/u/141766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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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8日16点12分


也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写东西版主首当其冲嘛: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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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鼠番鼠
4 楼: 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8日16点33分


嗯嗯,ellry我一直想问你个问题,你究竟看过多少侦探小说啊?看完了都记得么?番鼠遇上最大的问题是,看一本中等长度的长篇侦探小说只要4个小时就行,但是只要过上半年,就会忘个一干二净,必须要重新看一遍(当然,这也给番鼠带来了乐趣,因为买回的侦探小说可以反复看),但是一要评论估计番鼠就——想啊想啊想,可能能想些东西起来,也可能根本想不起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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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Re: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8日16点41分


【番鼠在大作中谈到:】

>嗯嗯,ellry我一直想问你个问题,你究竟看过多少侦探小说啊?看完了都记得么?番鼠遇上最大的问题是,看一本中等长度的长篇侦探小说只要4个小时就行,但是只要过上半年,就会忘个一干二净,必须要重新看一遍(当然,这也给番鼠带来了乐趣,因为买回的侦探小说可以反复看),但是一要评论估计番鼠就——想啊想啊想,可能能想些东西起来,也可能根本想不起什么了。
每本书看3遍就不会忘性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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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鼠番鼠
6 楼: Re:Re: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8日17点07分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每本书看3遍就不会忘性这么大了

倒。原来是这样解决的。番鼠痛恨没有自己时间的“白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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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Re:Re: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9日10点23分


【番鼠在大作中谈到:】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
>>每本书看3遍就不会忘性这么大了

>倒。原来是这样解决的。番鼠痛恨没有自己时间的“白领”生活。
我还痛恨自己没钱买书
各人有各人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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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瓜头See
8 楼: 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9日12点55分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黄屋》(1907)的写作年代是在短篇侦探小说繁荣的第一个黄金时期。这时也是短篇侦探小说向长篇侦探小说过渡的时期。而直到1920年克里斯蒂发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和克劳夫兹发表《桶子》才真正宣告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Golden Age)的到来。在勒鲁的时代,写作长篇的侦探作家还不多,很少有出色的,可以说仍然是在摸索阶段。我们看到,《黄屋》与后来的克里斯蒂等人的作品有着一定的差距,它仍然停留在加博里奥、安娜·凯瑟琳·格林时代的长篇模式上。

  两个小异议:
  1. 克里斯蒂, 克劳夫兹这些写长篇的功力真的不要拿来和加斯通·勒鲁比。
  以后ellry兄肯定会明白的。


>勒鲁本人曾在报纸上写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司法栏目,因此熟悉司法程序和案例。另一方面,他的手法和当时的连载小说模式很相象。小说中不断的出现某些疑点,情节一波三折,借此来抓住读者的心。在这方面作的不错。也因为如此,我们很少看到侦探询问、调查,这种也许枯燥、沉闷的程序被一幕幕情节剧代替了。这种模式在勒鲁的另一部名著《歌剧魅影》中体现的更加好。然而结尾处理稍嫌不好,遵从的是“以前的秘密”的模式,现在的角度来看缺乏吸引力。


2. 《歌剧幽灵》不是一个情节剧那么简单, 而且所谓的故事模式是一本小说中从头到尾都能感受到的, 是那种贯穿全局的最精华的东西, 也就是那种所谓的“核”, “从前的秘密”只不过是一些情节上的转折, 还称不上是“模式”, 无论读《歌剧幽灵》还是《黄屋之谜》, 都不会有人觉得“从前的秘密”是这两本书中最精华的东西吧。









     It is better to risk saving a guilty man than to condemn an innocent one. 

     --与其将一个无辜的人判罪,不如错救一个有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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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Re:Re:也谈《黄屋》 03年10月19日22点24分


【西瓜头在大作中谈到:】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
>>
>>《黄屋》(1907)的写作年代是在短篇侦探小说繁荣的第一个黄金时期。这时也是短篇侦探小说向长篇侦探小说过渡的时期。而直到1920年克里斯蒂发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和克劳夫兹发表《桶子》才真正宣告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Golden Age)的到来。在勒鲁的时代,写作长篇的侦探作家还不多,很少有出色的,可以说仍然是在摸索阶段。我们看到,《黄屋》与后来的克里斯蒂等人的作品有着一定的差距,它仍然停留在加博里奥、安娜·凯瑟琳·格林时代的长篇模式上。
>>
>  两个小异议:
>  1. 克里斯蒂, 克劳夫兹这些推理写手写长篇的功力真的不要拿来和加斯通·勒鲁这种文学大师比。
>  以后ellry兄肯定会明白的。

我仅针对《黄屋》,谈一下长篇侦探小说的发展,勒鲁被誉为“大仲马”级的人物,当然在通俗领域有很高造诣,我承认。


>>勒鲁本人曾在报纸上写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司法栏目,因此熟悉司法程序和案例。另一方面,他的手法和当时的连载小说模式很相象。小说中不断的出现某些疑点,情节一波三折,借此来抓住读者的心。在这方面作的不错。也因为如此,我们很少看到侦探询问、调查,这种也许枯燥、沉闷的程序被一幕幕情节剧代替了。这种模式在勒鲁的另一部名著《歌剧魅影》中体现的更加好。然而结尾处理稍嫌不好,遵从的是“以前的秘密”的模式,现在的角度来看缺乏吸引力。
>>

> 2. 《歌剧幽灵》不是一个情节剧那么简单, 而且所谓的故事模式是一本小说中从头到尾都能感受到的, 是那种贯穿全局的最精华的东西, 也就是那种所谓的“核”, “从前的秘密”只不过是一些情节上的转折, 还称不上是“模式”, 无论读《歌剧幽灵》还是《黄屋之谜》, 都不会有人觉得“从前的秘密”是这两本书中最精华的东西吧。

没说这是精化,只是这种手法从加博里奥开始到柯南·道尔,到勒鲁都没有太大改观,还是想说的目的就是长篇侦探小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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