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头(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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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Re:也谈《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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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10月19日12点55分 |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 > >《黄屋》(1907)的写作年代是在短篇侦探小说繁荣的第一个黄金时期。这时也是短篇侦探小说向长篇侦探小说过渡的时期。而直到1920年克里斯蒂发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和克劳夫兹发表《桶子》才真正宣告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Golden Age)的到来。在勒鲁的时代,写作长篇的侦探作家还不多,很少有出色的,可以说仍然是在摸索阶段。我们看到,《黄屋》与后来的克里斯蒂等人的作品有着一定的差距,它仍然停留在加博里奥、安娜·凯瑟琳·格林时代的长篇模式上。 > 两个小异议: 1. 克里斯蒂, 克劳夫兹这些写长篇的功力真的不要拿来和加斯通·勒鲁比。 以后ellry兄肯定会明白的。
>勒鲁本人曾在报纸上写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司法栏目,因此熟悉司法程序和案例。另一方面,他的手法和当时的连载小说模式很相象。小说中不断的出现某些疑点,情节一波三折,借此来抓住读者的心。在这方面作的不错。也因为如此,我们很少看到侦探询问、调查,这种也许枯燥、沉闷的程序被一幕幕情节剧代替了。这种模式在勒鲁的另一部名著《歌剧魅影》中体现的更加好。然而结尾处理稍嫌不好,遵从的是“以前的秘密”的模式,现在的角度来看缺乏吸引力。 >
2. 《歌剧幽灵》不是一个情节剧那么简单, 而且所谓的故事模式是一本小说中从头到尾都能感受到的, 是那种贯穿全局的最精华的东西, 也就是那种所谓的“核”, “从前的秘密”只不过是一些情节上的转折, 还称不上是“模式”, 无论读《歌剧幽灵》还是《黄屋之谜》, 都不会有人觉得“从前的秘密”是这两本书中最精华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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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better to risk saving a guilty man than to condemn an innocent one.
--与其将一个无辜的人判罪,不如错救一个有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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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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