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驹(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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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活动]博斯科姆比溪谷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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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01月20日23点08分 |
博斯科姆比溪谷迷案
英文名: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 收录于:《冒险史》(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 首次发表:1891年10月
案件名称:查尔斯·麦卡锡遇害案 致死原因:头部遭钝器猛击 案件发生时间:1889年6月3日下午三时左右 案件调查时间:大约一周之后 案件发生地点:赫里福德郡,博斯科姆比池塘
主要登场人物: 查尔斯·麦卡锡:本案死者,哈瑟利农场的租用者,曾为维多利亚殖民地一个黄金运输队的马车夫。 詹姆斯·麦卡锡:查尔斯·麦卡锡之子,本案最初的嫌疑犯。 约翰·特纳:本案凶手,赫里福德郡的一位身患重疾的大农场主,曾在维多利亚殖民地当过强盗,自称“巴勒拉特的黑杰克”,因抢劫一个黄金运输队而发家,并在那时与查尔斯·麦卡锡相识。 艾丽斯·特纳:约翰·特纳之女,与詹姆斯·麦卡锡深深相爱。
破案关键线索: ☉“库伊”:麦卡锡父子之间的常用信号,也是澳大利亚人之间的一种叫法。因为老麦卡锡去博斯科姆比池塘是赴一个三点钟的约会,他在临走时并不知自己的儿子已经从布里斯托尔回来。所以,他在池塘边的这一叫声并不是在叫小麦卡锡,而是在叫与他有约的人,一个去过澳大利亚的人。 ☉“拉特”:巴勒拉特的词尾。老麦卡锡临死前想告诉自己的儿子凶手的名字,但小麦卡锡只是从他父亲模糊不清的话语间听出了这一点点。 ☉ 脚印与烟灰: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经常可以从中得出有关凶手的直接线索,本案也不例外。 ☉ 死者伤痕:凶手是个左撇子,他从背后袭击受害者。
福尔摩斯语录: · 异常现象几乎总是可以为你提供线索。可是,一个越是毫无特征和平平常常的罪行就越是难以确实证明它是某个人所犯的。 · 拿现场做证据是很靠不住的。它好象可以直截了当地证实某一种情况,但是,如果你稍为改变一个观点,那你就可能会发现它同样好象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迥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况。 · 月光总比迷雾要明亮些。
精彩片段欣赏: 每当福尔摩斯这样热切地探究线索的时候,他变得和原来判若两人。只熟悉贝克街那个沉默寡言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的人,这时将会是认不出他来的。他的脸色一会儿涨得通红,一会儿又阴沉得发黑。他双眉紧蹙,形成了两道粗粗的黑线,眉毛下面那双眼睛射出刚毅的光芒。他脸部朝下,两肩向前躬着,嘴唇紧闭,他那细长而坚韧的脖子上,青筋突出,犹如鞭绳。他张大鼻孔,完完全全象渴望捕猎物的野兽一样;他是那么全神贯注地进行侦察,谁要向他提个问题或说句话,他全当作耳边风,或者充其量给你一个急促的不耐烦的粗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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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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