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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未读罗杰疑案者勿入!!!)阿婆的使之闻名于世、被称为其所有作品中数一数二的传世之作——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居然有漏洞!(未读罗杰疑案者勿入!!!)(人气:1087)
 侦探小说迷幻画
1 楼: (未读罗杰疑案者勿入!!!)阿婆的使... 05年08月24日17点36分


看过罗杰疑案的朋友一定对此案仍记忆犹新,很难有人会料到凶手居然就是叙述者——谢泼德医生。

这不仅仅是因为很少有人会想到叙述者是凶手,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谢泼德医生的不在场证据!

评价此文,首先无可非议的是其叙述角度,如果此案不以第一人称凶手的角度来叙述,最后的意外性或者说震撼性,无论如何都回有所折扣。在怎样,它的知名度也不会超过《尼罗河上的惨案》。
那么,我们现在忽视其叙述角度的诡计来谈这件案,却发现,凶手实质在案件中用的手法,即那个——不在场证据的诡计,竟有一个明显的漏洞!

这真的再明显不过了。
看过此文的人都知道,凶手所用的手法是运用口述录音机录下死者的声音,然后设定到其拥有不在场证明后放出,听到声音的人便以为死者那时还活着,于是,凶手便有了不在场。(就此方法而言,其实其本身就不算很高明)
现在,这个手法,出现问题了!问题在哪儿呢?问题就出在听到声音的人身上!
这个不在场证据的手法在文中是不成立的!
此手法必须是凶手预先计划好的,(我并非要说凶手是兴起杀人,他确实是计划了的。)就预先计划好的手法而言,必须要确实可行,确实能让自己拥有不在场时,才实施吧。然而依书中的情况,凶手是不敢保证有人会听到录音机的声音的!他的不在场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有人偶然听到了声音!(可翻看原著考证) 这个诡计,是不能确实成功的,然而凶手(其实是阿婆)却忽视万一没有人听到声音,该怎么办?

虽然书中写道有两人听到了声音,但均是偶然,无论如何,凶手是不敢肯定任何一人在录音机响起时会听到声音的。然而,凶手却为了设计这个有可能不成功的不在场,玩弄“电话之谜”,留下“移动之椅”,最后更因此而被波洛破案!这,简直是白痴之行为!

此乃鄙人看此书时所发现的问题,不能保证自己是正确的,还请大家就此多多讨论讨论。

[此贴被侦探小说迷于2005-8-24 17:36:5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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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三次、四次……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碎他的脑袋!
    碎了,非常彻底地碎了,甚至能看到他的脑浆,我有点想吐。我这样是不是有些变态呢?很明显,第一击的时候他便死了。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杀人,原来是一件这么累人的事,我拿着凶器的手已经精疲力尽,于是我将它放在了尸体旁边。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仅仅这样,是不能让我满意的!
    我从书房内拿出了最大号的毛笔,只要用错误的握笔方式来写,便不怕留下自己的笔迹。我眼前浮现出了《血字研究》中的案发现场,于是我沾着鲜血,在大理石的茶几上写下了三个字——邱智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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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ZY宋可儿打开SONGZY的博客
2 楼: Re:(未读罗杰疑案者勿入!!!)阿... 05年08月24日17点55分


能像楼主一样细心看的读者估计不多……:g鼓励一下!

现在真的不敢随便说什么,如果有时间一定重读婆婆大作。: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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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本溯源黑马探
3 楼: Re:(未读罗杰疑案者勿入!!!)阿... 05年08月24日19点33分


群主我是名侦探,你个坏蛋读不懂还乱说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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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ilbert金田一コナン
4 楼: Re:(未读罗杰疑案者勿入!!!)阿... 05年08月24日19点47分


这个问题以前提过了。印象中好像并不算漏洞~~~~~~~~~~~~情节记得不太清楚了,再查查,不过虽然看起来偶然,但让人听见似乎可能性也挺大的。而且,就算没人听间,也只是不在场证明没有而已,凶手实施计划的可能性仍然很大~~~~~~~~~~






Present makes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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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探小说迷幻画
5 楼: Re:Re:(未读罗杰疑案者勿入!!... 05年08月24日20点28分


【gilbert在大作中谈到:】

>这个问题以前提过了。印象中好像并不算漏洞~~~~~~~~~~~~情节记得不太清楚了,再查查,不过虽然看起来偶然,但让人听见似乎可能性也挺大的。而且,就算没人听间,也只是不在场证明没有而已,凶手实施计划的可能性仍然很大~~~~~~~~~~

凶手就是因为“移动之椅”而被波洛抓住漏洞,从而破案。因“移动之椅”而不得不做“电话之谜”,而电话之谜,就是使之留下罪证的事。而此二事,他是为了制造败在场才做,而那个不在场,却并不一定成立。其实,由于他嘱咐说死者不要人打扰,会有人听到声音几率是不大的。只不过是偶然下,才有人听到,那个偶然还很偶然,因为声音只有那么几分钟的时间,在那几分钟内必须要有人路过才听得到。为了这么个不大可能成功的诡计,而这么大费周章的做那么多事,实在失败。虽然凶手确实不是不可以做,但这已经很失败了。






    两次、三次、四次……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碎他的脑袋!
    碎了,非常彻底地碎了,甚至能看到他的脑浆,我有点想吐。我这样是不是有些变态呢?很明显,第一击的时候他便死了。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杀人,原来是一件这么累人的事,我拿着凶器的手已经精疲力尽,于是我将它放在了尸体旁边。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仅仅这样,是不能让我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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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ilbert金田一コナン
6 楼: Re:Re:Re:(未读罗杰疑案者勿... 05年08月24日20点34分


【侦探小说迷在大作中谈到:】

>【gilbert在大作中谈到:】
>>
>>这个问题以前提过了。印象中好像并不算漏洞~~~~~~~~~~~~情节记得不太清楚了,再查查,不过虽然看起来偶然,但让人听见似乎可能性也挺大的。而且,就算没人听间,也只是不在场证明没有而已,凶手实施计划的可能性仍然很大~~~~~~~~~~

>凶手就是因为“移动之椅”而被波洛抓住漏洞,从而破案。因“移动之椅”而不得不做“电话之谜”,而电话之谜,就是使之留下罪证的事。而此二事,他是为了制造败在场才做,而那个不在场,却并不一定成立。其实,由于他嘱咐说死者不要人打扰,会有人听到声音几率是不大的。只不过是偶然下,才有人听到,那个偶然还很偶然,因为声音只有那么几分钟的时间,在那几分钟内必须要有人路过才听得到。为了这么个不大可能成功的诡计,而这么大费周章的做那么多事,实在失败。虽然凶手确实不是不可以做,但这已经很失败了。
我有时间去翻翻书:e
: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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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7 楼: Re:Re:Re:(未读罗杰疑案者勿... 05年08月24日20点46分


事实是有人听到了,所以这不能算漏洞啊,只是成功概率小而已,不过什么叫无巧不成书呢?推理小说又有多少本是没有巧合的呢?几乎没有吧,若按照成功概率来判断推理小说的好坏,我想没有一本推理小说是合格的吧,有的概率接近于0,例如金田一当中的很多案子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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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Re:Re:Re:Re:(未读罗杰疑... 05年08月25日10点45分


【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事实是有人听到了,所以这不能算漏洞啊,只是成功概率小而已,不过什么叫无巧不成书呢?推理小说又有多少本是没有巧合的呢?几乎没有吧,若按照成功概率来判断推理小说的好坏,我想没有一本推理小说是合格的吧,有的概率接近于0,例如金田一当中的很多案子就是这样。
...这样啊?总觉得罗杰在大谈特谈其诡计时,一点也没提到巧合一事,说得像那诡计必然成功一般,没考虑没人听到怎么办,使我觉得不对头。






    两次、三次、四次……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碎他的脑袋!
    碎了,非常彻底地碎了,甚至能看到他的脑浆,我有点想吐。我这样是不是有些变态呢?很明显,第一击的时候他便死了。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杀人,原来是一件这么累人的事,我拿着凶器的手已经精疲力尽,于是我将它放在了尸体旁边。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仅仅这样,是不能让我满意的!
    我从书房内拿出了最大号的毛笔,只要用错误的握笔方式来写,便不怕留下自己的笔迹。我眼前浮现出了《血字研究》中的案发现场,于是我沾着鲜血,在大理石的茶几上写下了三个字——邱智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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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pu99普璞打开pupu99的博客
9 楼: Re:Re:Re:Re:Re:(未读... 05年08月25日11点16分


这种称为诡计的健壮性,就是考虑诡计失败后的应急措施,其实从书里你并不知道他有没有应急措施,而且现在一些书也完全不考虑这些。你能在写的时候考虑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岛田庄司的《北方夕鹊》就对诡计的健壮性做了考虑。






双手骨折,无法签名

俱乐部秘密基地(10362244):百年老字号,只加编辑和写手,加群请注明“编辑”or“写手”(现3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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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探小说迷幻画
10 楼: Re:Re:Re:Re:Re:Re:... 05年08月25日15点22分


【pupu99在大作中谈到:】

>这种称为诡计的健壮性,就是考虑诡计失败后的应急措施,其实从书里你并不知道他有没有应急措施,而且现在一些书也完全不考虑这些。你能在写的时候考虑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岛田庄司的《北方夕鹊》就对诡计的健壮性做了考虑。
晕,这样啊,不考虑诡计的健壮性个人认为不好。






    两次、三次、四次……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碎他的脑袋!
    碎了,非常彻底地碎了,甚至能看到他的脑浆,我有点想吐。我这样是不是有些变态呢?很明显,第一击的时候他便死了。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杀人,原来是一件这么累人的事,我拿着凶器的手已经精疲力尽,于是我将它放在了尸体旁边。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仅仅这样,是不能让我满意的!
    我从书房内拿出了最大号的毛笔,只要用错误的握笔方式来写,便不怕留下自己的笔迹。我眼前浮现出了《血字研究》中的案发现场,于是我沾着鲜血,在大理石的茶几上写下了三个字——邱智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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