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UF BFTL MZ LUHOGL——Sayers的《寻尸》(Have His Carcase)(1932)
To have a healthy mind in a healthy body is the greatest gift of le bon Dieu. ——Dorothy L. Sayers
读完《五条红鲱鱼》之后其实一度想换换口味,原本不打算马上读剩下的几本Sayers,而且也的确读了几篇JDCarr,Rawson等人的中篇。不想某日拿起这本Have His Carcase,居然一时无法释卷,没用几个晚上就读完了。平心而论,这本书不能算是Sayers的经典佳作,但在适应了她的风格的情况下,读来还是颇有几分趣味的。
Lord Peter在《烈性毒药》中的努力为Harriet Vane换来自由,但也开始了他们两人之间没完没了的爱情长跑。Harriet不堪Lord Peter的“苦苦纠缠”,独自一人背包出游,寻找宁静的小镇撰写她的侦探小说。一日午后,她途径一段无人的海滩,不禁困乏,饱餐一顿后便呼呼睡去。忽然长空中一声惊叫,她从梦中醒来,竟在不远处的岩石上发现一具惨遭割喉的陌生男人尸体。眼看涨潮时分快到,尸体就将淹没水下,怎奈姑娘无力拖动尸体,只好拍下几张照片,赶往附近的镇上求救,可惜找到警察时已为时过晚,尸体早已不知去向。幸好照片见证了案件的存在,一时间著名报社为之惊动,Lord Peter自然也马上出现,与Harriet并肩调查,然而他们首先要做的,是寻找那个男人的尸体……
全书34章,全部为The Evidence of XXX的格式,每章展示一个证据,直至最后的谜底,即:Evidence of What Did Happen。这种章节标题格式AC在《东方快车谋杀案》的第二部分也曾使用过,作者把案件的条理以比较明显整齐的方式为读者理清,以方便读者自己进行推理思考。而Sayers在本书中有这样的格式做标题,事实上还达到了另一个目的,就是为读者指明该章节与案件相关的部分,由于Sayers在每章中都花费不少笔墨于相关人物的描写,而很多描写与案情实在扯不上太多关系;对于只关心推理情节线索的读者而言,阅读这样的段落可能会感到过分的烦琐,在这种情况下将注意力集中在标题所指引的方向上,对于分析案情是很有帮助的,虽然或许会错过一些幽默生动的片段。
篇幅过长可以说是这本书颇受诟病的一大问题,全书以“尸体的发现”为转折点,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而前一部分居然占了全书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或许是这本书的主要问题所在,之后的三分之一篇幅安排地还算不错,尤其是“破解密码”的章节,可以说是Conan Doyle《跳舞的小人》之后又一篇出色的密码学活教程。在第33章作者又以四位黄金古典时期作者的作品为例,大致总结了一下当时的主流推理小说的几种模式,虽然篇幅不长,却也算是一段有趣的讲义。(有兴趣的读者可能想知道这四位作者分别是谁,他们是Anthony Berkeley,S.S. Van Dine,Freeman Wills Crofts,Austin Free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