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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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读《红拇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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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05月01日11点40分 |
本来是没打算看这本书的。只是随手那起翻翻,看到了一句话:“我试着敞开心扉去接受任何的可能性。”说话的是宋戴克医生,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
故事其实真的非常简单,没有凶杀,没有侦探出场捉凶手的场面,有的只是宋戴克医生推翻一件铁证如山的案件——贺毕先生公司发生了钻石窃案,保险箱中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而这个红拇指印的主人是一个正直文弱的年轻人。
一个如此简单的案子(真的简单吗?),能有多少的可能性?宋医生说出了他的看法:一,年轻人就是凶手;二,年轻人的哥哥;三,贺毕先生;四,其他人。这真的废话中的废话,难道还能有别的可能吗?而且刚开始就否定第1种和撇开了第4种,真的很没理由。而且接下来的情节发展,也没有什么是关于2,3嫌疑人,只是写宋怎样去取证推翻那指纹不是当事的年轻人所有。这确实是有负于詹宏志先生冠上的“最本格”的美名啊!
在案情之外,奥斯汀·弗里曼还串插了作为助手的“我”的爱情故事,让人感到似曾相识,这不是老华生当年的故事翻版吗?想来柯南爵士的影响可真大,不但禁了名侦探们的性欲,还让华生们外遇不断。
《红拇指印》是“宋戴克医生”系列的第一部。这印证了一个理论:“第一部通常除了值得去纪念外别无他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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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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