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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侦探小说的简单与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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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12月24日16点41分 |
【本报推荐】侦探小说的简单与繁复 2006-12-24 10:31:35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易大经(本报书评人)
对于推理/侦探小说,西方的分析理论甚多。意大利学者艾柯曾经分析弗莱明的007小说系列,不论詹姆斯·邦德遭遇了多少场故事,每一出戏都归属于两个对立的价值系统。读者其实就是在这种“变动”中寻找他们熟悉的“不变”,从而产生追捧,产生畅销。艾柯向来名头甚多,不知道他这套理论是从文学批评还是符号学领域得出的,这个理论可以检验007,可以检验裘小龙先生的“公安小说”,但未必能检验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当然,格林的小说又岂能以“侦探”一言以蔽之),还有很多大师的作品——许多大师都好这一口,以侦探小说的模式写他们的纯文学,《我的名字叫红》是最近一位“挂羊头卖狗肉”的好例子。不过,对于今年成批量翻译出版的“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第一人”——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而言,该理论在这些小说中,可能比它目前所揭示的还要说明问题——世上到底有没有如此简单却又如此成功的侦探小说?
劳伦斯·布洛克的这套私家侦探马修·斯卡德系列,正如艾柯总结的,其实每部故事都有大量雷同之处:不论如何,布洛克都会为斯卡德安插一个机会,让他解释一下自己的由来——关于他在酒吧外跟流氓驳火,流弹击中小女孩,这个无辜的小女孩之死摧毁了警官斯卡德,诞生了狷狂的私家侦探斯卡德(想必斯卡德先生不会介意我用“狷狂”这个词);也都会给他一个机会,见缝插针地将所得的十分之一酬劳捐给教堂;安排一次艳遇等等。此外还有需要归纳的相同之处:比如几乎每次案件都是以不情愿的接手开头,然后以四处刺探消息展开故事,往往到公布凶手之前会有一次叙述的转换:从作者的叙述转到故事主人翁的叙述,由他来解开“疑问语码”(罗兰·巴特的说法),到底他后来总结出了什么发现了什么,以及如何惩罚凶手……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侦探小说尚且属于传统小说,它还在传统的叙事方式里讲故事,在纯文学不断实验的同时(取消情节结局的新小说、只关心自己肚脐眼的小说),侦探小说仍然可以告诉读者一个他们所清晰、熟悉的故事。在劳伦斯·布洛克如此“公式化”的小说中,我以为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但同时又最不能忽视的情节是斯卡德的打探,他到处跑,问跟案情有关的人,在酒吧里四处留话,把听到的记到笔记本上,也许对于案情而言这不过是东拼西凑罢了,然而在情节上,斯卡德的每一个动作都能带给读者有效信息:他去的酒吧名字和位置,他所喝的咖啡加波本酒,一个约会见面的地方,显而易见的正是在小说的这些部分,劳伦斯·布洛克花了大量的力气去苦心经营,在那些不重要的人、地方等等细节上花功夫——为什么斯卡德要喝咖啡加波本而非其他?为什么斯卡德要戒酒?为什么要把他塑造成一个虽然潦倒但是很酷的男人?(跟海明威的“一个男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倒”庶几近之)如此种种,劳伦斯·布洛克都在努力地打造一个精英阶层的主人翁,具有相等的品位,使得精英读者能为书中一个房间里挂着爱德华·霍珀的画作而会心,又能为酗酒的生活方式产生自我认同感,为私家侦探身上某些落拓不羁的风格气质痴迷——这又是一般的精英可望不可及的。
值得提一笔的是,劳伦斯·布洛克小说原版设计之粗俗,搁在我国就是地摊文学的品相,倒是中文版(无论是台湾脸谱版还是大陆新星版)都大大彰显了小说的品位。
我猜想,大部分精英阶层都会喜欢《酒店关门之后》,因为这部小说不仅写到了一间充满人情味的酒吧“小猫小姐”,还写到了人之间“性命相见”的关系。那个拉着斯卡德一起听戴夫·范·朗克唱片的酒保比利,我相信读者都希望有这样一个朋友,正如第一次读到《麦田守望者》的青春少年都希望有一个老菲比妹妹一样。最新的一本斯卡德系列小说《在死亡之中》,粗略的线条照旧,而在细枝末节上劳伦斯·布洛克也一如既往地煞费苦心。他描写一个不重要的人物富尔曼,此人住在类似贫民窟的一幢楼上,但是当斯卡德走进他的房间,却发现“所有的肮脏和破旧都停在富尔曼的门槛之外”,房间里不仅有地毯,还有顶天立地的书架,宽阔的书桌,全套防盗警报系统。这个迷人的避风港是作家富尔曼早在十几年前具有长远目光以极低的租金租到了1998年(这本小说出版于1976年),“因为我实在厌倦了把我所有的书都堆在纸箱子里”。当然,中国读者和美国读者有所不同,除了那些有同样苦恼的书虫读者,大概不会有人因富尔曼喜欢上这部小说,但满城争说房价的今天,或许有人觉得富尔曼目光独到,是个房地产投资天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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