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fanglai(丁甲)
|
|
1 楼:
甲眼观莎婆——推理秘密基地讨论第七期...
|
08年01月25日22点45分 |
(注:有关阿加莎生平及作品简介,网上多的是,就不重复了。) 自爱伦坡之后,柯南道尔无疑是最具世界影响力的侦探小说家,在这一点上,他的确拥有后人无法逾越的“江湖地位”。但是就作品本身而言,“福尔摩斯”并非一枝独秀。这就好比中国的名山胜境,泰山得其雄,华山得其险;峨眉天下秀,青城天下幽,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精彩,相互之间很难比出个高下胜负来。当然,这种比较本身并非全无意义,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更好地领略作品的风采。我这里主要是讲阿加莎,偶尔也与柯南道尔作比。有些观点或许不够全面、正确,欢迎各位指正。 首先是人物。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笔下有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这对经典搭档,一个侦探,一个叙述,这一模式几乎影响了绝大多数的侦探推理小说。同样地,阿加莎笔下也有赫尔克里•波洛和黑斯廷斯上尉这对组合。虽然阿加莎也沿用爵士的这个人物模式,但是在外形和性格上,波洛几乎就是福尔摩斯的“反面对照版”。波洛是个比利时人,矮个,有最令他骄傲的翘起的弯胡须,其貌不扬,有特殊的洁癖,喜欢弹去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据克里斯蒂自述,波洛是以她家乡的一个比利时流浪汉为模特的。福尔摩斯擅长格斗,波洛却不会武功,他破案靠的是“小小的灰色细胞”。福尔摩斯给人的感觉是刚强而阴冷,波洛却只是一个慈祥而温和的小老头,他洞察人性,却又带点可笑的“造作”,不过这点矫情并不特别令人反感,反而让波洛的形象显得更为诙谐,更为丰满。 除了波洛,阿加莎笔下还有另一位同样重要的侦探——马普尔小姐。马普尔小姐是个老处女,一生未婚。(波洛似乎也是。很奇怪,阿加莎为什么要让她的主人公都孤独终老呢?也许侦探命中注定都是如此?如果让波洛遇上马普尔,会发生什么?)作为侦探,马普尔小姐比起波洛来更缺乏行动的能力,除了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她最擅长的武器就是“人性”!马普尔小姐住在圣玛丽米德村,那是一个典型的英国乡村,宁静但又暗潮涌动。这涌动的暗潮就是各种复杂而隐秘的人性。对于一个洞察世情的老人来说,人性没有秘密,而一切的罪恶又往往源自人类内心的各种欲望。因此,抓住了人性,也就抓住了犯罪的根本! 除此之外,还有爱吃苹果的女作家奥利弗太太、汤米、塔彭丝夫妇等,就不一一叙述了。 其次是情节。 波洛和马普尔小姐这两位主角有着共同的特征:洞察人性且又缺乏行动力。这跟阿加莎式的情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强调人性,所以作家将更多的笔墨集中在普通人身上,普通的情感,普通的欲望,乃至普通的生活,过于离奇的、超出生活太多的情节往往有损于对人性的刻画。主人公缺乏行动力,这又意味着他们不得不与冒险、紧张、刺激的故事无缘。有人将阿加莎的侦探称之为“安乐椅派”,就很形象地勾勒出这类侦探、这类侦探故事的基本特点:地点往往是一座庄园——或者诸如此类的地方;人物有主人夫妇,主人的N个子女、N个亲戚,忠诚而恭敬有礼的管家,爱饶舌的厨娘,神经质的女仆……诸如此类的关系;情节一般是先铺垫,交代人物关系,诸如此类,然后是发生了谋杀,然后是反复的交谈,最后得出结论。在这里,侦探一般不需要从事太重的体力活,不需要追踪,不需要格斗,只需要适时的谈话,以及不动声色的观察,诸如此类。很多人不喜欢阿加莎的小说,认为很啰嗦很枯燥,原因也正于此。阿加莎小说中比较优秀的作品,往往在气氛和悬念上营造得极为出色,从而一开始就抓住了读者的心,比如《无人生还》《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等,但是仔细分析下来,以上几部作品仍然带着标志性的阿加莎风格,只不过将故事的背景转移到了封闭或半封闭的孤岛上、火车上和轮船上而已。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可以出现施放毒箭的土著人,可以出现高大怪异的猛犬,可以出现有组织的黑社会集团,这在阿加莎小说中——尤其是以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为主角的小说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你要想看一个离奇的刺激的故事,还是不要看阿加莎了;但如果你对人性感兴趣,你渴望了解人类的某些犯罪心理,那么,阿加莎小说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再次是推理。 当然,阿加莎的小说毕竟还是侦探小说,而不是心理小说。人性只是小说这道大餐的其中一包调料。没有这包调料,大餐食之无味;但如果只想了解人性,那么你完全可以去读心理学方面的专业书籍。阿加莎小说的主料,始终还是推理。 从福尔摩斯身上,我们见识到推理的魅力。但是在我看来,福尔摩斯的推理只是“入门级”的推理。所谓“入门级”,并非指老福的推理很低级、很幼稚,恰恰相反,老福的推理具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准,据说已得到刑侦专家的权威认可,可见其科学性。而阿加莎的推理,有时却并不那么严谨,这常常为人所诟病。但是,我们说的是推理小说,而非事实上的刑侦破案。从小说的层面上讲,福尔摩斯算是“入门级”,它就像上课时所用的导语,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但并不具备真正的可操作性。福尔摩斯分析烟灰,丈量脚印,懂得各种化学知识,还能一眼看出你鞋上所沾的泥土来自伦敦哪个区哪条街,我们由此对老福钦佩得五体投地,但是我们跟不上他的智慧,在他面前,我们除了膜拜别无他事可做。另外从小说叙述的角度上看,柯南道尔无意让读者分享推理的快乐,小说提供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老福的所见所闻,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的所见所闻。我们能领略推理的神奇,却不能让自己融入其中。 好的课堂,能激起学生参与的热情,好的侦探小说应当也是如此。阅读侦探小说,我们和里面的凶手较量,我们和侦探较量,我们甚至和作者本人较量。智慧的较量极大地刺激了阅读的兴趣,我们所有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我们是平等的。阿加莎小说之所以能风靡全球,我认为她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没有艰深的专业知识,有的只是一些生活常理,只要你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就可以参与到她的游戏中来。而且,破案所需的线索基本上都已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侦探并不得到作者特别的优待。当然,有些线索并不那么显而易见,还需要读者自己去挖掘去判断,这本身也是阅读的一大乐趣。 总之,阿加莎推理的乐趣,不是“领略式”的,而是“体验式”的。通过体验,我们学会观察每一个细节,我们学会推敲每一个可能,我们学会条理清晰地分析问题,从而我们学会了推理。 然后是诡计,当然是诡计。 阿加莎小说最迷人的地方,还是在于她的诡计。限于保密原则,我这里不能作过多的说明。众所周知的“童谣杀人模式”、“无差别杀人模式”、“不可能犯罪”“预告杀人”“叙述性诡计”等等诸如此类的玩意儿,都在阿加莎笔下有过非常精彩的演绎。 这里所说的诡计,不仅仅是凶手的诡计,同样也是作者的“诡计”,而诡计是和创意离不开的。一个罪行(或诡计)的必要组成部分,往往离不开凶手、动机、凶器、杀人手段、时间、地点、嫌疑人、死者、谎言……诸如此类的元素,而阿加莎所擅长的,就是把其中某个元素尽可能地发挥到极点!比如动机,凶手有动机,如果每个人都有呢?比如说谎,凶手会说谎,如果每个人都说谎呢?比如死者,如果每个人都是死者呢?……诸如此类。 当然,阿加莎并没有在每一个元素上探索下去,所以就这点而言,我觉得推理小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比如绫辻行人、岛田庄司的某些作品,我认为就是从地点(馆系列)、死者(分解的尸体)等方面作了令人惊叹的深入。当然,诡计或许还有全新的不为人所知的领域,这同样也值得我们这代人去开拓。
[此贴被linfanglai于2008-1-25 22:51:35修改过]
|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
|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