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书(考研在读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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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Re:Re:《帷幕》有感: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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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07月18日17点14分 |
人一生只能承受一个人生命的重量——《空之境界》 古代欧洲人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能杀死别人,刽子手(此处为职业,无其他含义)。 我认为现在也是如此。一个人无权剥夺他人生命,因为人生而平等。 所谓正义,确实有很多种理解。我从我个人角度来看,我们首先先假想一个概念——人类意志。这很重要,人类向当做一个群体,所谓正义邪恶就是这个群体共同的价值观。即人类意志对一件事正确与否的判断。那什么会是正义,就是对人类群体有好处的行为,比如拯救世界,打败入侵者。邪恶就是会危害到人类群体的行为,比如杀人抢劫一类。打个比方。杀人无需赎罪,抢劫没有惩罚,那人人不都会去这么做吗?那整个社会乱套了,人类文明结束了。。。。因此这样行为会毁灭人类文明,危及人类生存,所以是邪恶的。相反,如果能制止这些行为就是正义了。故警察就可以说是正义的,抢匪凶手是邪恶的。道德则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对行为准则判定进一步细化。 LZ所说的问题是一个灰色地带,所谓看似的悖论。杀人邪恶,但被杀死的人是坏人,或者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人的人,因此也应该是正义,由此产生矛盾。事实上如楼主所说的《死亡笔记》里已经给出了答案。有罪的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一个人是无权决定他人的性命。 而法律是什么?就是人类意志对人行为正确性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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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见到过风? 你没有,我也没有。 但当树儿低下头, 便是风儿经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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