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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篇书评作为2010年的开篇,也是第2010篇帖子。
罗斯·麦唐诺(1915-1983),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作家。生于洛杉矶,长在加拿大,大学时期曾负笈多伦多,伦敦从事文学研究,并在密西根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
罗斯·麦唐诺本名肯尼亚·米勒(Kenneth Millar)。他的太太玛格丽特·米勒(Margaret Millar,1915-1994)比他出道更早,也更早成名。其名作《眼前禽兽》曾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最佳小说奖”,她本人1983年也被该协会选为“推力大师”。罗斯·麦唐诺受太太影响,1944年开始用本名出版推理小说。为了避免与太太名字混淆,出版几本推理小说后,他改笔名为约翰·麦唐诺。不料这一改动,竟与当时另一位推理小说家约翰·麦唐诺(John MacDonald,1916-1986)同名同姓了。两经周折,米勒最后改名罗斯·麦唐诺(Ross MacDonald),这才摆脱困扰。
硬汉派代表人物哈梅特和钱德勒的作品不仅是优秀的侦探小说,也是出色的文学作品。遗憾的是,二战后这一优秀传统并未进一步发扬光大。真正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的,首推罗斯·麦唐诺。承继麦唐诺的则是至今仍活跃在美国侦探小说界的劳伦斯·布诺克。所以呢,大家说,罗斯·麦唐诺是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史上一位承先启后的作家。
1971年出版的《地下人》,是麦唐诺成熟时期的作品,他笔下的私家侦探亚契离过婚,生活坎坷,却喜欢小孩,还会喂鸽子;他沉默寡言,爱听爱问,却不太流露自己的意见或内心的看法;他也穿梭于街市,主意犯罪的社会环境,却更善于深入他人的内心隐秘,去探究他寻求的真实。这一形象,已经摆脱了哈梅特和钱德勒的影响,完全有了自己的风格。
圣德瑞沙上空火光冲天,珍心急如焚,雇请私家侦探亚契一道驱车前往。不料,丈夫史丹被人杀害藏尸地下,勒索史丹的在逃犯艾尔也被人杀害在汽车旅馆,儿子龙尼被一个金发女郎和一个长发少年带走不知去向……
调查步步深入,上代人的恩恩怨怨凸现出来。案情更加扑朔迷离,虽有神探智解迷云,也只有看到书的最后一页,你才会恍然大悟,原来凶手竟是……
是由第一人称‘我’亚契作为主人公,可凶手依旧藏得很深。
本书繁体中文版于1998年由台湾远流出版,简体中文版于1999年由四川人民,四川文艺联合出版。
老师说,“要看见了你讲话,才能逮你吗?那侦探,警察要看着你杀了人才抓你吗?”
对,寻找凶手,需要线索,人证,物证。所谓的证据,从蛛丝马迹里寻得。
麦唐诺是最早把童年创伤经验和犯罪行为或动机联结起来的推理小说作家,也是最早处理创伤后记忆与失忆的推理小说作家。他的侦探小说,除了极强的娱乐性外,还多了几分沉重。
麦唐诺的文字清新洗练,很少冗长的叙述语言。他善于使用生动的对话,通过对话描写人物,推进故事发展。
亚契跟着那一对嫌疑犯跑,在精炼的语言中,整本书的时间跨度,也只不过两天。并从被害人身上找到了上一代的恩怨,又从上一代人的恩怨,又查找出了人物联系网,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不到最后一页,你很难得知真相。
正因为出色的成就,1974年麦唐诺被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推选为“推理大师”,以后又担任美国推理作家协会主席及评选理事。
麦唐诺一生著有26部长、短篇小说,除《地下人》外,重要作品还有:《The Moving Target》(1949),《The Doomsters》(1958),《The Galton Lase》(1959),《The Goodbye Look》(1969),《The Blue Hammer》(1976)
《地下人》——并非不见天日,真相总会如阳光灿烂般映射。
[此贴被癫癫于2011-6-11 17:17:30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