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笛的恶魔(小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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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转移】世界推理经典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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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02月18日15点42分 |
本文被【老蔡】从【每周谜题】版转移而来!
一、Y的悲剧(艾勒里.奎因) 对于一个「正统本格侦探小说作家」,对于自己的作品,他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这个问题的提出可能显得有些怪异,我想表达的是,推理小说的作家既被「定义」(或称「归类」),而作家本身也以此「类型」为傲,显然他必须在作品里「做一些什么事」来使他够资格成为「足以为傲的类型」。 对于正统的(或称「古典的」)推理小说迷来说,阅读一种构成于公平、合乎逻辑的解谜推理游戏,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这种推理迷所企盼的,自然是趋近于此一条件的登峰作品(所以才会有所谓的「推理十诫」这种规则的产生)-风气的驱动导致作家的写作习惯-Y的悲剧即是这种风潮之下的产物。 奎因到底「做了什么」,才使得这本书成为古典推理迷心目中的第一名?我认为是他「大胆」的写法。怎么说呢,常读推理小说的同好都有过类似的经验:当我们很认真地在思考某部作品的谜团关键时,总是绞尽脑汁不得其解,看到最后才明白原来作者很讨厌地隐藏了这个谜团的某个小地方-在很多时候,作者为了维持作品剧情的悬疑性,不让太多读者容易地猜出谜底,难免会隐藏某些小关键,使读者无法获得充实足够的破案资讯-当然,在考虑作品结局的意外性时,这种作法是不得不然的结果,否则读者可能会矛盾地觉得这本小说不够精彩,对于作者来说,两者的平衡点真是难以取舍。 然而,奎因却愿意提供足够的破案线索,甚至可以说是过多,并且以反覆辩证的逻辑推衍来强调这些破案的关键,加深读者们对案情重心的掌握与了解----这种「愿意」是很少有作家做得到的。二来则由于这个案子的独创性够强烈,奎因更能够自信满满地表现出「即使告诉你们所有的线索,你们也不见得猜得出来」的态度,不得不使所有的读者甘拜下风。 当然,有些天才的读者果真能从所有的线索之中整合出那个「唯一的解答」,这也应证了鲶川哲也曾说过的:好的古典解谜推理,其谜题要让大多数读者猜不到,但也不能所有读者都猜不到。做不到前者是作者设计的谜团太简单,做不到后者是作者没有提供足够的线索。 小说的价值是需要经过千锤百炼的,众读者的百般苛求使这部作品证明 ,它的确有资格获得这个殊荣。
二、童谣凶杀案(阿嘉莎.克莉丝蒂) 以一首「别有深意」的歌谣来作为贯串全书的主题,并不是由这本第二名首创。范.达因的「主教谋杀案」之中的「鹅妈妈童谣」才是其滥觞(这本书也排名十四大之中,以后再作介绍)。但是克莉丝蒂之所以被尊称为推理女王,并不仅仅因为其大部份的作品皆有水准之上的表现,也不只是她巧妙的谜团布局,更重要的是她能想出前所未见的独创诡计。 而即使其诡计并非首创,她也能改变表现的形式,产生与众不同的阅读乐趣。这本「童谣凶杀案」就是最佳典例。一群人受邀到某孤岛度假,然后是接二连三的杀人事件,被害者一个一个身亡,到最后全死光了,岛上一个人都不剩...... 高木彬光在其处女作「纹身杀人事件」中利用书里的一角对推理小说(应属本格解谜)下了一个定义:包含了非常奇怪的要素和非常理性的要素。 的确,读者们想看的并不是报纸的社会新闻,推理小说绝对要具备「奇怪」 与「理性」的吸引魅力。「童谣凶杀案」想表现的正是这样的一个概念。 就逻辑上而言,把孤岛设为密室,岛上如果发生杀人事件,若事先岛上 无人躲藏,则凶手必为岛上这群人的其中之一。克莉丝蒂想表达的「奇怪要 素」是:若岛上所有人全被杀害,则凶手为何?再加上「印地安儿歌」、「 印地安木偶的消失」,「奇怪的要素」相互罗织纠缠,故事里是否存在破案 的侦探已不重要,因为这种魅力很自然而然地驱使读者去扮演聪明的旁观者 ,透过自身的想像力与思考逻辑去解释谜底----当然了,答案是没那么容易 就能看得出来的....
三、桶子(F.W.克劳夫兹) 刚刚提到的冠军跟亚军,各位可以发现两者的写作取向是有很大的差别 的----这也可以说明:推理小说并没有既定的创作法则。 纵然不是古典、不是本格,没有提供公平解谜线索....也不见得无法掠读者的心,大家看了「桶子」之后,我相信这种感觉一定会更深(这个类似结论的感想希望能给有意创作的同好一点帮助)。除了以上两种推理小说的写法之外,还能便出什么花样? 「桶子」并不想让读者参与推理,也不想告诉读者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他想告诉读者的是一件曲折离奇的凶杀案 有人可能会问了:曲折离奇的凶杀案,能给予推理小说迷什么样的阅读乐趣?前两名推理小说,都有一个让人震惊的答案,出乎意料的结局....但是「桶子」没有。 这本书的重点不在于此,但并不表示它不好看,它自有其魅力。从杜邦、福尔摩斯、亚森罗苹等超人型名探以来,许多读者对于「小说的前大部份充满着一大堆繁琐、支离破碎、沉闷的庞杂线索,最后再由名侦探一针见血地指出破案关键,真凶于是落网」这类公式化剧情已感疲乏,原因是名侦探固然令人崇拜,其智力与一般读者毕竟相差太过遥远,难免有神化的感觉,太不真实。 反观在现实世界中,刑警们不屈不挠、抽丝剥茧的办案精神,却可以给读者真切的感觉。由一个疑装有 体的木桶之遗失开始,克劳夫兹钜细靡遗地详述了侦探们追查真相的经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凶案逐渐披露内情。这本书比较特殊的地方是一共有三位侦探出场! 一般说来,在推理小说里出现复数的侦探时,彼此总是互相竞争对立,而当中有一位侦探算是真正的主角。这本书则不然,叁位侦探在办案时并没有明显的交集,各作各的事,但在「交接」的地方并无任何不顺畅的感觉。这显示作者说故事的能力极强,而剧情的曲折、悬疑程度也让人随着侦探的情绪而起伏,这是非常成功的一点。 这种写法到现在已成为一个流派。像森村诚一、西村京太郎等名家都写了相当多量的这类作品(尤以十津川探案为著名)。所谓的「参与」也变得不像是过去的「得知、收集线索」,更让人感到别具风味的「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
四、罗杰.艾克洛德命案(阿嘉莎.克莉丝蒂) 记得在介绍第二名「童谣凶杀案」的时候曾经提过,克莉丝蒂写小说时十分致力于独树一帜,对于旧有的诡计愿意翻新手法去诠释,更有尝试突破前人窠臼的勇气,比方说像知名度相当高的「东方快车谋杀案」,而这本「艾克洛德命案」则是意外性最强烈、代表性最高的例子。 其实说真的,要我源源本本地写出对这本书的心得,而又完全不会漏书中的主要谜团,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在此就只好运用「旁徵博引」、「天马行空」的方式来说明了。没看过这本书的同好可能会完全不知道我意指为何,只得多多包涵了。 推理小说也是文学的一支,只不过其予人的刻板印象被认为非现实性过高,文学价值过低,登不上大雅之堂,因此至少在台湾来说,推理小说是「弱势团体」,地位比市面上琳琅满目的言情小说还不如。而其实就许多推理小说家来说,他们也不需要写一些纯文学式的内容,毕竟凶杀案的内幕对他们而言更具魅力,因此,文笔平实即可。 不过也有一些作家不愿意甘于现状,他们希望推理小说不只是推理谜题,还需要具备文学性、人性。比方说像松本清张、森村诚一、连城叁纪彦等人。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了!譬如松本的努力使得推理小说造成全日本的风行与普及,自此成为日本大众文学的主流。 另外有些作家则迥异于这些「入世」的作家,将文笔拿来「故弄玄虚」,以「文字」本身来制造谜团、更进一步地扩张「诡计」的定义。比方说像绫十行人的作品、余心乐的「推理之旅」皆有这种倾向。这种写法有点「后现代」,总之读者看完这些作品也的确有「惊艳」的感觉,也愿意去肯定推理小说家作这方面的突破。 在古典推理小说中本来有许多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由于这个缘故而纷纷土崩瓦解,这显示了不同时期之下,推理小说家与推理小说迷心态上的转变。对于那些戒律,小说家与读者经常都会产生共同的疑惑:就直觉上来讲,的确是「不要这样写比较好」,但如果「真的有人这样写」,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这种想法往往陷入两难的困境,尤其是小说家,动起笔来可真是缚手缚脚,举步维艰。 但就是有这么「勇敢」的作家愿意尝试突破戒律!我想克莉丝蒂的作品直到如今仍是世界推理迷的最爱,她的「勇气」也不无贡献吧!尤其在当时仍是古典解谜风盛行之日,许多作家仍然「视戒律为圣经」,她在此刻创作出许多「独一无二」的名着,试别人之所不敢试,诚然足以给今日许多有心创造的朋友作为借镜了。 毫无头绪地写了这么多,没看过这部作品的人大概还是觉得莫名其妙,总之「艾克洛德命案」确实是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排行殿军的名次也表示了这部作品并不因它突破了传统的写作戒律而稍减颜色,反而更增其光芒。
五、人头(西姆农) 说起来其实是一本很奇异的推理小说。让人感到很古怪的一点是:作者(推理杂志译为席梦侬)在陈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血案之后,探长梅古雷完全不像其他名侦探一样明察秋毫地搜查现场百回,或是传讯数十名关系人进行冗长的对谈以帮助读者对于案情的掌握,反而无所事事地在酒馆里晃逛,与一名似乎与案件风马牛毫不相干的青年混.... 其实就一个像我一样的「现代」读者而言,这种写法并不算十分特殊,只不过我们在拜读推理大师之作品时,往往会先入为主地考虑到作者的「年代」,而认为他笔下的名侦探,自当侦办的是「古典」的犯罪,而这种「古典」的犯罪自然又会像范.达因所谓的「一切的一切皆出自于精准的筹画」诸如此类云云(这种论点在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会加以详述),于是乎,读者们也就觉得梅古雷竟然没有侦办这种案件而感到奇怪,感到特殊了.... 写到这里,或许大家还不太清楚我所想表的意思,在此举出一喻:梅古雷侦办「人头」这件案子,就好像哲瑞.雷恩侦办「幽灵列车」的感觉一样....有人还是莫名其妙吧?既然梅古雷办的不是古典犯罪,那他侦办的案件又该是属于什么类型? 在此先试着对「古典犯罪」下个定义好了:凶手具有极高的智慧、精的演技、超人的执着,他可以残酷无情地连续杀害五条十条人命,也可以隐姓埋名地藏匿数十年只为了杀一个人,更可以马不停蹄地制造一大堆不动如山的不在场证明-这又需要过人的体力耐力.... 就小说的领域来说,这种人当然能被创造,但读者更清楚现实生活中绝不可能。在「古典犯罪」中,凶手已经不被当成「人」了。而在当时的推理小说中仍有尚未被触及的领域,心理学。它赋予了小说里的凶手「人」的意义。「人头」的重点不是在突破人为诡计的障壁,而是将「人的心理」当作是「诡计」来加以探讨.... 当然了,现在这类作品已经相当多,推理小说多样化风格的结果,不过在那时就西姆农就已经尝试着这种写法,也可说是一项创举了。然而就当时众作家仍以「视连续杀人为芝麻小事」的推理文风来说,能否被接受就见仁见智了。 之前提到古典推理不把凶手当人看,俨然一副「批判旧文化」的眼光,其实对于推理小说迷而言(至少就我个人而言),古典、正统推理的时代已然是「人去楼空」,绝不可能有过去百家争鸣的黄金辉煌之势,惊人独创的诡计谜团也不复重现(或只是昙花一现),身为读者只能够「心向往之」了。
六、格林家命案(范.达因)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倒是可以让所谓的古典本格迷满足阅读欲望,因为正如范.达因自己所制订的「推理小说二十则」所述,就是有人非纯粹的正统推理不爱,他所写的推理小说几乎完全合乎这些严苛的规定,而由我这么一个读过许多种类型的推理迷看来,此书真可说是正统中的正统、纯粹中的纯粹了。 在这本书里头,我们可以看到什么叫做「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犯罪责任归属全由一人凶手承担」,「完全没有描写恋爱故事」,「完全没有文学性的藻饰」....所有推理作品希望达成的理想境界,都出现在这部作品里头。 我想提出的问题是:这部作品的确可称得上臻于完美,但读者是不是一定都会喜欢所谓的完美?首先来看看为什么会有「推理小说二十则」。 推理小说萌芽之因,其实源自于人类对于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发展到辉煌时期,则被视为「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读者与书中的侦探竞争,看看谁先猜出凶手是谁。不过由于推理小说家的角色乃「球员兼裁判」,所以被要求不可偏袒书中侦探,以免妨碍这种「君子之争」。 如果说,读者希望能与侦探进行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那所有的推理小说家的确是应该遵守所谓的「规定」,不然就称不上是成功的作品。诺可斯在综合了当时读者的需求之后,于1928年发表「推理十诫」,正式条列出推理作家的守则,而身为美国推理小说大师的范.达因也不甘示弱,在同年更完整地规定出「推理小说二十则」,极有自信的他更表示他的作品全都可以符合这些繁杂严苛的规定。 此为由来。如果说,读者的确希望能跟书中的侦探进行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那小说家的确是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然而,如果不是呢?现在的读者已不像过去的读者那么爱「进行公平的智慧游戏」了,而正统的推理小说也发展到了「诡计难以独创、翻新」的瓶颈-在这里的「诡计」泛指「凶手在杀人时为掩人耳目、摆脱嫌疑所拟定的犯罪计划」,总之,日换星移,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赤川次郎的无厘头搞笑、夏树静子的爱恨交织、松本清张的社会意识会有那么多死忠读者的缘故。 对作为一个「现代」读者的我来说,这种发展是令人欣喜的。推理小说不再只偏重于诡局的设计,风格与类型多变,大家可以各读所欲。从这这角度来看,推理小说应该算是突破了瓶颈,寻出了新的方向。当然了,在潜意识下我还是会希望能有一个现代的艾勒里.奎因,或是现代的克莉丝蒂,只不过面对洪流般的写作文风,如前所述,仅仅能够「心向往之」了。
七、稻草的女人(卡萨琳.亚蕾) 第七名是卡萨琳.亚蕾的「稻草的女人」,新译名为「女傀儡」,新译名比较容易让读者了解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没错,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女人,一个被人操纵的女人。 推理小说里有一种形式,从我介绍第一名以来一直都不曾提过,那就是「倒叙推理」。初读推理小说的朋友可能对这个名词不太了解吧!以下先作一个简单的说明。 推理小说的原型是由美国的推理小说之父爱伦.坡所建构而成的。他才活了四十岁就辞世了,一生只留下五篇推理小说,而这五篇推理小说,却是日后所有推理小说的原始雏形——后世所有的推理小说家皆模仿这五篇小说的形式,脱离不出来,这可说是爱伦.坡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只是,这五篇小说并没有包括所谓的「倒叙推理」。「倒叙推理」的定义大略是这样的:故事并不由命案发生之后、警方现场找寻线索开始,而是从凶手的观点开始描述,描述他自产生杀意、筹策犯罪计划,到实行计划动手杀人的过程——可能有人会问啦!阅读推理小说最大的乐趣即在於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抽丝剥茧地抓出真凶,但既然从故事一开始作者就已让读者知道凶手是谁了,那还有什麼乐趣可言? 其实,「倒叙推理」的阅读乐趣并不亚於寻出真凶的身份,其最有魅力的地方在於故事即将结束的时候,当身为主角的凶手正自认其犯罪计划天衣无缝,却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大多是一名平凡的小警员),对凶手说:「我们知道你是凶手!因为....」注意喔,此时凶手之所以事迹败露的理由就很重要了!而这个理由通常都是当初凶手在犯罪时没有注意到的盲点,有时甚至可能是凶手自以为计划中最完美的部份! 这类小说扩展了「推理小说」一个崭新的视野。其特别的地方有二: 一是提供读者更高、更公平的参与度。在故事的前半部,作者会钜细靡遗、不厌其烦地详述凶手的犯罪手法、进行方式、实施细节,一步一步让读者亲身去思考此凶手犯罪计划中可能出现的漏洞,让读者去扮演侦探,抓出凶手的狐狸尾巴。这比起看侦探走遍大街小巷去明查暗访,全书充斥著冗长繁琐的对话,有著截然不同的刺激感。 二是增加案件的现实性、人性。由於作者可以从凶手出现杀意开始描述,故能够在凶手心态的微妙改变上多加著墨,有时凶手的犯罪肇因於被害者的压迫,这又让读者们多窥知一些社会的黑暗面,作品的价值也因此更接近纯文学,却又包含通俗文学的范畴。读这类小说,心理经常会陷入一种矛盾:不由自主地同情凶手不得不犯罪的坎坷遭遇,社会正义却又必须将其绳之以法。而或许小说家只有深刻写出这样的矛盾,才足以让人对人性有更深沉的省思吧! 「稻草的女人」在这方面有卓越的表现。全书篇幅不太长,但於人性的描写令人动容,并为结局报以浓密的悲哀。
八、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艾勒里.奎因) 第八名是艾勒里.奎因的「埃及十字架的秘密」。奎因的颠峰之作自然是名探哲瑞.雷恩的「悲剧系列」,而由名探艾勒里.奎因所侦察的「国名系列」,则是他另一水准之上的集合。「国名系列」一共有十个长篇,本篇与「荷兰白粉的秘密」应是其中的最高杰作。 首先介绍一下名探艾勒里.奎因。奎因的本行是推理小说家,而扮演华生角色的则是其父老奎因探长。这个系列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故事即将结束前的「向读者挑战」,由于艾勒里.奎因号称师承古典推理大师范.达因,同属本格派,故线索的公平、读者的参与度特别重要。于是奎因就搞了这样一个噱头:在「向读者挑战」中向大家宣告:关于案子的所有线索皆已详列,身为读者的你是否能推得真相?这个特别的地方,后来高木彬光的神津恭介探案也有模仿。我个人认为这纯属作家的作秀(show)行为,就是这样而已。 本篇「埃及十字架的秘密」,牵涉到了一个古典推理小说中最重要的诡计之一:无头尸体。「无头尸体」系指死者因死后的肢体残缺,遭截断藏或是严重破坏,而造成此死者身份之难以判定的情形。而这个诡计又与「双胞胎」诡计互有关连。总之,这个重要的诡计几乎所有的推理小说家都亟欲动笔尝试,将此一概念推陈翻新,创造出光芒万丈的谜局。在此原想举出几本同类的杰作供读者们作为选书参考,但转而一念,觉得这样一来我可能有「破坏读者乐趣」,所以只好作罢。 「无头尸体」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我在这里试著作作一点个人的猜测。根据岛田庄司对古典本格侦探小说的说法,其要素应有下列四项:阴森的气氛、恐怖的情节、神秘的开端、离奇的谜团。而一具无头尸体的出现,或是已遭肢解的尸块,皆足以营造出这四样要素。小说最大的魅力是以文字的描述来提供读者无限可能的想像力,故命案场景倘若如同神秘宗教的祭坛一般,极端残忍又极端惨不忍睹,确是可以给予读者极大的震撼,同时也造成了故事强烈的悬疑性。 「无头尸体」诡计的主要目的通常是要造成死者身份的混淆。最常见的例子是凶手与被害者的身份颠倒,也就是让警方误认,而实际上杀人的真凶是警方误以为的被害者。最简单的情形是如此,而怎么样才能够让读者对这个老套的目的留下鲜明的印象,可就要看作者的功力,如何由此一简单的目的衍生出变化多端的花样了。 然而,随著科技的进步,「无头尸体」这个诡计已然走入瓶颈。由血型、指纹、齿型到DNA鉴定,警方能够更准确地得知死者的确实身份,狡狯的真凶再也没有办法顺心如意地颠倒被害者的身份,进而达到完全犯罪了。于是乎,推理小说家只好再加入巧合程度较高的「双胞胎」诡计,两种诡计混合运用。感觉起来这条路走得越来越狭窄了、越来越艰辛了。 不过无论如何,「无头尸体」曾经独领一时风骚,古典派推理小说家如今仍然视其为一最具挑战性的写作方向,近年来有一部极具知名度的日本作品更是将此一诡计发挥得淋漓尽致,令人耳目一新(这部作品我就不提名字了),显示「无头尸体」或许依然大有可为。
九、死之吻(艾拉.烈文) 这篇小说并不太长,但是情节的铺陈十分令人激赏,表现的形式也与一般的推理小说大异其趣。这部作品曾经获得1939年美国爱伦坡奖最佳长篇处女作奖项(如果没记错的话)。 这篇作品除了风格十分特殊之外,里头也有和前面所介绍的八部作品完全不同的地方,就是所谓的「素人侦探」。「素人侦探」是日文直译,翻成中文,则是「外行人侦探」。 我们知道侦探的第一型是爱伦.坡所创造的「天才神探」,也就是杜邦、福尔摩斯、白罗、金田一耕助一类的侦探,这类侦探皆具有惊人的智能,能够洞悉别人所不能察者,逻辑、归纳与思考的能力超强,也是最具魅力、最令人神往的侦探。 侦探第二型则是「凡人警探」,由福里曼.克劳夫兹所创,除了他在「桶子」里所出现的班里、华兹、莱登以外(见第三名),诸如西村京太郎的十津川、松本清张的三原、森村诚一的栋居都同属之,他们通常貌不惊人,推理与思考能力也不太强,调查罪案所凭藉的就只有那一股坚强的毅力与耐力,而其最吸引人的地方应当是在办案时那种专注的神情、以及百折不挠的精神吧! 侦探第三型,即「外行人侦探」。 这类侦探的个性就更平凡了,他们的样子绝大多数就跟我们生活周遭的亲朋好友没什么两样,有优点也有缺点,有好有恶。他们会去侦办命案的原因,泰半是出于好奇心,或是身不由己地涉嫌于命案之中,或出于怀疑心理去追查使自己的亲人、爱人死亡或失踪的内幕真相。可是,他们甚至却连最基本的办案技巧也不会,多是鲁莽地东问西查,作不少白工,而逻辑推演能力的欠缺,使他们的判断往往出自于第六感式的直觉。 好了,讲到这里,有人会怀疑,这种侦探会有人喜欢吗? 答案是:有的!而且还很多! 在此试著分析一下各型侦探独具的魅力: 读者对「天才神探」的喜爱多出于「崇拜」; 对「凡人警探」的喜爱多出于「敬佩」; 而对「外行人侦探」的喜爱,则是出自于——「亲和力」。 「外行人侦探」的个性与一般人无异,追查真相仅凭直觉,这使得读者对他们自然而然地产生由衷的认同感,更常将自己投射到书中的角色里;这类小说的最精彩处大多不是侦探在整理所有线索后,推理而得的真相之宏伟议论(白罗最喜欢搞这一套),而是在于侦察过程的曲折性——这就有点像在玩RPG游戏了!侦探靠第六感查案子,经常出入险境而不自知,最后仍然福星高照、化险为夷,这能给读者相当程度的刺激与满足感。 在我的印象当中,最常写「外行人侦探」的作家应该是夏树静子吧!她笔下的侦探有血有肉、个性强烈丰富,读者容易产生认同感,这也是她成功之处。不过这类侦探通常不会成为系列探案的主角,注重日常性的缘故,一般人在一生中不太可能经历两次以上的罪案。
十、X的悲剧(艾勒里.奎因) 第十名又是美国作家艾勒里.奎因的作品「X的悲剧」,主角是聋侦探雷恩。 身为范.达因式古典解谜派的后继名家,奎因的确在逻辑思辨上作了大的努力。在介绍「格林家命案」的时候就曾提过,古典式的纯粹解谜推理并不一定合于现代读者的口味,毕竟文风的潮流是会随时间改变的,十九世纪乃古典推理的黄金时期,突梯神奇、匪夷所思的绝妙诡计在那时也被写得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形之下,既要标榜传统的推理小说写法,奎因大部分的作品仅仅能维持最后一道防线:公平合理。 说起来这是相当尴尬的结论。既然不可思议的情节已经难以翻新构筑,作家也是人啊,吃饭生活靠的是动笔的稿费版税,那么理所当然地不停被榨用的脑袋终有才思枯竭的一天,于是笔下的命案也就越来越索然无味——尸体背后的故事不再惊天动地,读者们好像在翻退休老探长的陈年日记....这样的状况下怎么可能会有「开头的不可理解性」?怎么会有「过程的悬疑性」?怎么会有「结局的意外性」? 相较于「Y的悲剧」与「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这部「X的悲剧」在魅力上的确是差了一截,因为它的确在以上的三项推理小说魅力要素上,有明显的不足。它没有被亡魂诅咒的家族,也没有邪恶的T形十字,顶多说那辆挤满乘客的公车,是个移动的密室——这也很「正常」吧! 但是,我这么分析并不代表它不好看。是的,它是缺乏魅力要素,但它有它的实力要素加以补强充实。什么是实力要素呢?就是公平的线索与滴水不漏的推理过程!太过强调其魅力要素,容易滋生巧合与非人性,这样读者在看完最后一个字时是不会有满足感的,唯有缜密的逻辑思考与合理的线索连集才能让读者获得豁然开朗的喜悦!名侦探雷恩身具莎翁演员的传奇性色彩,娓娓道出精辟入木的长篇议论,读者读来叹为观止。奎因这道最后防线实在是守得精彩绝伦! 如果有人想尝试创作正统推理,我会劝告他尽量往这方向深入探讨。五重密室?这个人家早想过了,不论是机械性或心理性密室,前辈的答案都比较好。而入微的明察和深刻的剖析则是推理小说的精髓所在。
十一、黄色房间之谜(卡斯顿.勒胡) 接下来提到的第十一名,刚好与第十名相反,是部强调推理小说魅力要素的作品。 「黄色房间之谜」的作者卡斯顿.勒胡(旧译名卡士顿.鲁路)曾写过另一部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歌剧魅影」,两部作品的风格同出一辙,玄异奇妙得令人心醉神迷。 对勒胡我是心有向往。究竟是什么样的性格,什么样的思维,才能造就像「黄色房间之谜」这么一部绝无仅有却鬼斧神工的杰作?没错,勒胡在之后虽然续写了这个系列的其他故事,但那些故事已不算是属于推理小说的范围;没错,勒胡的推理小说,终其一生仅有这么单独一部。 当时正是法国报载小说逐渐衰微的时期,勒胡当时发下一个宏愿:写下一部绝对的密室推理,超越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超越柯南.道尔的「斑纹绳」!真的,他真的写出了一座没有入口、没有出口、绝对的密室。 我不知该怎么形容读到这部作品时的惊喜神情,那彷佛是一切所有的密室,都被它找到了共通的答案,我也承认,在整体的表现上,它太多巧合,多得让人目不暇给,多得让人以为这是个传奇史诗,然而它实在是太有魅力了,高得让人宁愿臣服、宁愿浸溺在勒胡所建构的幻想世界中。 对于这部作品,我们所能作的大概就是把它买起来放在书架上的一角,偶尔随手抽出来翻阅一段,品尝勒胡所设计的曲折迷宫。它几乎不可能被模仿,几乎不可能被超越,连作者本人都没办法另写一本媲美它的推理小说。 在历史学中史记只有一本;宗教里圣经只有一本;在推理小说中,还好,我们有一本「黄色房间之谜」。我这么说是过誉之词吗?好吧,我也承认,但在面对它的魅力下,我发现没有比如此形容它更适当的词句了。 密室杀人至今仍然是推理小说家亟欲突破的课题。比起无头尸体诡计,密室诡计显然更具多样性,更具变化性,却同样紧紧吸引读者的目光。读过这本「黄色房间之谜」,我们虽然深知此一古典答案不可能再被超越,但我们依然可以期待:随著科技的进步、人性的愈趋复杂,许多机械性、心理性的密室将源源不绝地会被日后的推理小说家发掘出来。
十二、杀意(法兰西斯.艾尔斯)与十三、胆量(狄克.法兰西斯) 第十二名法兰西斯.艾尔斯的「杀意」与第十三名狄克.法兰西斯的「胆量」,让我们触及到推理文学的一项心理层面:惊悚。而这两本书的「惊悚方向」是南辕北辙的。「杀意」所表现的是「身为凶手的惊悚」,而「胆量」则表现出「身为侦探的惊悚」。 在介绍「稻草的女人」时,小弟曾经提到倒叙推理,「杀意」也是一篇倒叙推理,但它所表现的风格气质却和「稻草的女人」不太一样。在读「稻」之时,小弟感到的是一种软弱者的恐惧及不由自主式的悲哀,这正是其所意欲表达的,然而「杀意」给人的感觉却是一触即发的憎恨、邪恶思维的芝麻种子不断壮大。 「稻」的主角是一位被人操纵陷害的女子,而「杀意」的主角却是一个不满现状、人格扭曲、身怀尖刻情绪的医生。由这名医生所看到的世界,是不公平、不美满的,他的这种强烈爱恨自然激起读者们的心灵波荡。每当他心思一转,读者即可嗅到邪恶的气味,一步一步精心策划的杀人计划,构成了这篇小说紧张的心理压力--全书充满了可能让读者惊呼出声的惊悚。 「胆量」写出了惊悚的另一形式。外行人侦探,这在本套丛书的「死之吻」也看过,「死之吻」的内容惊险万状,不论书中的侦探、凶手与书外的读者都感受到片刻不容喘息的气氛。然而「胆量」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惊悚味与其又大相迳庭。它是一种由微小、毫不察觉、容易忽视的许多小疑点,经过作者的铺陈洗链,终于爆发出日常生活逃脱不去的强大危险。那位无奇的赛马骑师在马场上起起落落,楣幸交错,乍看下是平凡世界的平凡人物之遭遇,然而却又怎知会有一双手在背后无形操纵?这篇小说并不是一开始就将情节的张力显露于外,反而在书的后半把所有细小迹象全部作一整体的爆发,方才带给读者绝大的讶异,再回想到当初浑然不觉的情境,岂不令人冷汗一身? 惊悚是这两本小说于文于词的工笔风格,然而在情节的描写上,两者又带给我们不同层面的思考空间。 「杀意」从一位开业医师入手,医生杀人的手法全由不为众人所知的医学专业知识而来,同样侦探也必需在得知这些医学知识的情况之下才有破案的可能。虽然就公平性来说,标准的逻辑盲点虽然比冷门的专业学问来得受读者欢迎,但倘若作者文笔深入浅出,将专业知识作一明白的介绍,读者也会欣然接受此一知识的洗礼。在推理小说之中,有许多破案的关键也常常是在这些鲜为人知的事物上,举凡医学、化学、物理、地理,甚至风俗、方言、忌讳等等,都有可能决定一案能否侦破于于一念之间。无怪乎推理文学够格称得上是博物文学! 「胆量」的「专业」则又是另一方面的。此称「赛马推理」,不为别的原因,只因为它描写了社会中某特定人群的生活圈,或是商业上的便于分类。赛马推理即是把赛马界的故事以推理小说的形式来描写,通常也都具备了一般人所较不熟悉的知识之条件。其余如「棒球推理」、「美术推理」、「戏剧推理」、「新闻推理」、「铁路推理」等等皆属此类。这类推理小说之所以比较吸引人的地方即是在于获得这些族群的特别常识,而对作者自身而言,若是身有专精,也能够写出深刻逼真的作品,而不仅仅是小说家的凭空想像。 这两篇小说虽然不属解谜式的推理作品,但也确有其独特之处,知道狄克.法兰西斯更是畅销书榜的常客,相信一定能带给读者们很高的乐读乐趣。
十四、主教谋杀案(范.达因) 首先要说的是:这篇作品居然是我在读完这套书十四本以后,最爱不释手的一本。 当然我也承认在线索的铺陈、逻辑的推理、绝妙的想像力上,这篇小说并不比「Y的悲剧」、「童谣凶杀案」来得高明,但它却有著异于其它杰作的非凡气质。 余心乐曾经在他的「推理文学面面观」说到:范.达因是个天才。在小弟读过这本「主教谋杀案」之后,才了解什么是「天才的气质」。 范.达因在撰写推理小说前学的是戏剧、文学,然而他兴趣广泛,对于科学、数学也很有心得。在他巍然成为一位知名学者后,在一次医院养病的病院生活中,迷上了推理小说,进而专心研究,前后写出了十二本长篇推理。 在他的这本推理小说中,小弟所感觉到的天才气质即在于此。此书中除了有难度最高的鹅妈妈童谣「无意义主题杀人」为开头,让人感觉到恐怖寒心之外,书中人物几乎全是科学家、数学家、西洋棋手,这些人物在对谈时所述及的专业知识涵盖层面极广极杂,而且各有深度,真令人难以想像驾御这些高深学问有多么困难,且尚需以读者能了解的言词表现出来,更是绝高至极。 这是范.达因所粹炼出来的推理小说。博学而深刻。在他笔下推理小说才真正成为值得细细精读的优秀文学。当然他的诡计不见得神妙意外,但他的笔力创意却是无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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