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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个孤僻、另类的人。
当大家都在“LADY GAGA化”时,我关心的是24大小调和十二平均律创造的无限可能;当大家都聚焦“穿越”、“惊悚”小说时,我执迷于上世纪的推理小说;当大家早已被日系推理虏获芳心时,我仍坚持以西方推理为右;当大家都沉醉于“硬汉派”色彩时,我仍欣赏于“本格派”的理性和睿智。
一直自以为自己对推理小说很挑剔。道尔的作品,侦探完全凌驾于读者之上;阿婆的作品,中间情节略显沉闷、冗长(当然除了那惊人的叙述性诡计);钱德勒的作品,过于“黑色”(如: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漫长的告别》);奎因的作品,强调公平性,追求谜题的精妙(著名的“挑战读者”环节),但有时难免显得有些自负。
读“本格派”作品的确很能娱乐自己、刺激大脑细胞和神经,但终究存在“人物形象不够饱满”、“故事架空于社会”等弊端。 然而,总有一些另类作品,它们如此耀眼,以至于你不仅不读不快,还想要一吐为快。更重要的是,你根本不会在意它们是否符合你的口味,而且每每读来,绝不会产生一丝“审美疲劳”。
事实上,就曾经有这么一位“创造家”,精于创作此类作品。她被认为是推理史上三大女杰之一,也是最特立独行的一位;她一共才创作了8部作品,部部经典。这个苏格兰女人的名字就叫:约瑟芬·铁伊。
她从不迎合观众,她往往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说自己想说的,写自己想写的。神奇的是,最终读者总是乐意走进她那奇妙的世界,为之陶醉,而这——就是她的惊人“天赋”。
第一次接触她,是读她的一本名为《排队的人》的作品。当时我就暗中吃惊:好一个“烈女”!硬朗不失细腻的笔风,看的出她绝不安分于只想写一本推理解谜类小说,而是想对大众社会宣泄什么,但这种宣泄却不偏激,想法也很有见地。
第二次接触,是读她著名的《时间的女儿》——如此具有传奇色彩的一部作品。具体原因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开历史推理小说先河,如此大胆的推理几乎能够推翻公众对一段历史的认知,那具有哲学意味的主题云云。
而至于这第三次接触,源于名为《法兰柴思事件》的一书。
一本“很大”的书。
相信很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都说过一句话:论文的主题要“小”,因为“大”很难把控,容易把结构弄“散”,内容又很空泛。所以,我愈佩服铁伊,竟能写出如此“大气”的书。
故事里没有凶杀,没有大人物,有的只是绑架和一对几乎与世隔绝的母女,还有一位稍稍有点厌烦宁静的乡村生活的小律师。总之,一切推理小说中常规的冲击要素都没有。
敢这样做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就是天才——显然铁伊属于后者。毫无疑问,她又成功了。她以她塑造的独特剧情和办案过程,丰满的人物性格,以及她真正想要表达的观点,完美地征服了众读者。而我,也很荣幸地成为其中的一员。
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我要说这部作品“大”呢?
原因在于,作者在书中涉及的“面”很广。一个事件,多方涉入:苏格兰场(警察)、小报(媒体)、好事分子(群众)、乖乖女(受害人)、一对巫婆母女(被告人)等。作者对每一群体特色剖析得如此精准、真实:他们觉得根本不值得深推案件;他们根本不在乎真相和当事人的隐私,只顾短暂性的销量增加和眼前的利益;他们以一种近乎疯狂地方式纵情发泄自己的暴力(软暴力和硬暴力)并美其名曰此乃正义之举;他们外表楚楚动人,但内心堕落,以至于迷惑了几乎所有人;他们身为中产阶级,因常年与世隔绝而遭人嫉恨。代表不同势力的群体组成了社会众生相,一本推理小说竟浓缩着一个社会的背影,岂能说它不大?!
于此,作者似乎在叹息:在这个社会上,想要获得真相的代价是巨大的。虽然故事最后,我们得到了正义和真相,但通往它们的道路是如此崎岖,以至于法兰柴思在黎明的曙光到来之前被化做焦土。作者似在宣泄 :媒体们,请承担起自身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群众们,请擦亮眼睛,不要把暴力和正义混淆,控制住内心的疯狂!是的,在社会日益关注“人性化” “言论自由”的进程中,我们难免会误入歧途,所以,请各位停下脚步,好好想想,我们真正该做究竟是什么 。
听罢, 有人也许会说,看来铁伊是个“火气”很大的作家,我个人不敢苟同。读她的书,就是有种亲切的味道:像是一位挚友,在寒冷的冬夜里,与你共围坐在火炉旁,热情洋溢地发表着自己的真知灼见,于是你被他智慧、善意的话语吸引、陶醉……
看至此处,亲爱的读者,也许您应该了解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了吧?没错,这是一篇书评。但苦于想不出什么有创意的、深刻的标题,所以就偷懒借用了钱德勒老先生的那么一句话作为标题,还望各位多多体谅在下的不才啊。毕竟,无题,也是包含一点点东西在的(正如“我唯一知道的事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