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蔡(老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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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连载】伊恩·兰金《黑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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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04月14日16点01分 |
第一章 遇袭的警察
这一切的发生,都因为约翰·雷布斯在他心爱的按摩院里读《圣经》。 这一切的发生,都因为一个人走进门来,误以为任何一家按摩院都应该毗邻一家酒厂和五六家酒吧,为星期五晚上领了薪水的人或任何时候都要买醉的人提供酒水,所以不得不把腰弯得像根回形针似的。 但这位街头风琴师,这栋房子里信仰上帝的租户,偏偏开了家干净的店,这只是一个对疲劳的肌肉进行温柔按摩的地方。雷布斯感到厌倦了:厌倦了跟女友佩欣斯·埃特肯的争吵,厌倦了他弟弟藏身在挤满学生的公寓的事实,最厌倦的则是他自己的工作。 这个星期一直就是这样糟糕的状况。 星期一晚上,他接到从他在阿登街上的公寓里打来的电话。租他房子的学生们有佩欣斯的电话,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但这是他们第一次找到打电话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迈克尔·雷布斯。 “你好,约翰。” 雷布斯一下子听出了是谁的声音,“米基?” “你好吗,约翰?” “天哪,米基。你在哪里?不,算我没说,我知道你在哪里。我的意思是……” 迈克尔在轻声地笑。 “我只是听说你去了南方。” “没去成。”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事情是这样的,约翰,我们可以谈谈吗?我一直害怕跟你谈,但我真的需要跟你谈谈。” “好啊。” “要我去你那里吗?” 雷布斯快速转着脑子:佩欣斯正在威弗利车站接她的两个外甥女,不过没关系…… “不了,你待在那里别动。我过去找你。那些学生挺好的,在你等候的时候,他们也许会给你泡上一杯茶或给你一碟香肠。” 电话线上一时沉默,随后响起迈克尔的声音:“没有那些也没关系。”电话挂了。 迈克尔·雷布斯是约翰·雷布斯的弟弟,因为贩毒被判了五年刑,实际坐了三年牢。服刑期间,约翰·雷布斯探了六七次监。当迈克尔出了监狱,乘坐巴士去了伦敦时,约翰感到无比轻松。那是两年前的事了,从那以后兄弟俩没有任何的联系。但现在迈克尔回来了,带来了约翰o雷布斯生命中那一段他宁愿抹杀到一干二净的惨痛记忆。 他走进阿登街上的公寓房,那里干净得令人生疑。里面只有两个学生租户,两个人在雷布斯原先的卧室里睡觉。他在门厅里跟他们说话。他们正要出门去酒吧,但是递给他一封来自国内税务局的信。说真的,雷布斯倒希望他们能留下来。他们走后,公寓里一片寂静。雷布斯知道迈克尔会在起居室里,他果然在那里,蹲在一台立体声唱机前,翻着一叠唱片。 “瞧这张,”迈克尔说,依然背对着雷布斯,“披头士和滚石,你以前常听的。记得你怎样把老爸逼疯的吗?那个唱机叫什么来着……” “但赛特。” “就是。老爸把烟票省下来买了那台唱机。”迈克尔站了起来,转向他哥哥。 “你好,约翰。” “你好,迈克尔。” 他们没有拥抱或握手,只是坐了下来。雷布斯坐在椅子上,迈克尔坐在沙发上。 “这个地方变了。”迈克尔说。 “我不得不买几件家具,才能把屋子租出去。”雷布斯已经注意到一些事情——地毯上点燃的香烟,用透明胶(违背他的明确禁令) 贴在墙上的海报。他打开税务局的信。 “你真该看看他们听说你要来这里之后的忙活劲儿。又是用吸尘器打扫,又是洗碗碟。谁说学生们懒哪?” “他们不错。” “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 “几个月之前。” “听说你跟一个医生同居。” “她叫佩欣斯。” 迈克尔点点头。他脸色苍白,病恹恹的。雷布斯试图不放在心上,但他做不到。税务局的信强烈暗示说,他们知道他把屋子租了出去。他就不想申报一下收入吗?他的后脑勺一阵阵刺痛。自从脑袋被烧伤过后,每次发怒时,后脑勺就会刺痛。医生说他们对此都已无能为力。 当然啦,除非他不发怒。 他把信塞进口袋冲弟弟问道:“你想要什么?” “最低限度,约翰,我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只要一两个星期,到我落稳脚跟就行。” 雷布斯呆呆地看着墙上的海报,迈克尔则滔滔不绝地往下说。 他要找工作……钱很紧张……他得找份活儿干,什么活儿都行…… 他只是需要一个机会。 “如此而已,约翰,只是要一个机会。” 雷布斯在寻思。当然啦,佩欣斯有她的公寓房,即便她的两个外甥女住下来,地方也足够了。但是雷布斯不会把他的弟弟带到牛津街。事情还没好转到那个程度。他和佩欣斯,他们都是晚起晚睡的人,工作起来常常忙得精疲力竭。雷布斯看不出迈克尔能帮什么忙。他想道:虽然我不是我弟弟的监护人,可还不都一样。 “我们可以让你挤进储藏室里。我得跟学生们说说。”他知道他们不会说不,但问一下好像比较有礼貌。他们怎么能说不呢?他是他们的房东,现在公寓房很难找到。尤其是好的公寓房。更尤其是在马奇蒙特。 “那太好了。”迈克尔说,听上去松了口气。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朝储藏室门口走去。这是在起居室旁边的一个通风的大壁橱。大小正好可以放一张单人床和一只五斗橱,只要把里面的坛坛罐罐清除出去即可。 “也许我们可以把所有那些东西放在地下室里。”雷布斯说,就站在他弟弟身后。 “约翰,”迈克尔说,“我倒是觉得,我要是能睡在地下室里,一定会很开心的。”他转身面向他哥哥,眼睛有些湿润。 到了星期三,雷布斯开始意识到,他的生活就是一出黑色喜剧。 迈克尔毫不张扬地搬进了阿登街上的公寓里。雷布斯曾知会过佩欣斯他弟弟回来的事情,但也就是说了一声而已。佩欣斯的大把时间都花在了她姐姐的女儿们身上。她请了几天假,带她们游览爱丁堡。这看起来是件苦差事。十五岁的苏珊什么都想做,而八岁的珍妮要么不想做,要么做不了。雷布斯感觉自己完全被排斥在这个女人三人组之外,尽管他会在晚上悄悄溜进珍妮的房间,只是为了偷看一下那张天真无邪的睡颜。他还想着法儿避开苏珊,苏珊似乎对男女之间的区别了解得一清二楚。 他不停地忙着工作,这样就不会老想着迈克尔,他其实一天也就想个几十次而已。啊,说到工作,眼下就有这么件事。当大伦敦警署被烧后,雷布斯被转到了圣伦纳德警署,那里是中央区的分部。 跟他一起转过去的有探长布里安·霍姆斯,以及令他们两个都感到不爽的总警司“农夫”华生和总探长“庸人”劳德戴尔。他们得到了一些补偿——较新的办公室和办公用具,更好的设施和装备——但还不够。雷布斯还在努力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一切都这么整洁,他什么东西都找不到,结果他总是迫不及待地走出办公室,到街上去。 正是这个原因,让他在南克拉克街的一家肉店前停下来,愣愣地看着一个被刺伤的人。 那人已经得到一个当地医生的照料,当时医生正排队准备购买一些肋条肉和熏猪排,这时那个人磕磕绊绊地闯进了店里。伤口被一条干净的围裙扎了起来,这时所有的人都在等着门外救护车上的一个担架。 一个警察在向雷布斯报告案情。 “我刚上公路,所以当有人向我报案时,他到这里不会超过五分钟,我立马就赶过来了。然后我收到了无线电信息。” 雷布斯看了警车里的无线电信息,决定插手过问一下。他真后悔自己的这个决定。地板上溅满了血,把那里的锯木屑都染红了。 肉贩子为什么要在地板上撒锯木屑呢,他说不出来。在白瓷砖墙上,还有一个手掌形的血印子,下面是一块不太明显的血迹。 伤者在门外也留下了一道微微发亮的血迹,一路延伸,直到离卢顿街 ( 居然靠近圣伦纳德警署,真是一种羞辱 ) 一半的地方,然后在路边戛然而止。 伤者名叫罗里·金托尔,肚子上被刺。他们只知道这些,别的一无所知,因为罗里·金托尔拒绝谈论这件事。但当时在场的那些旁观者可不是这种态度。此刻他们就在门外,向那些路过这里,停下来扒着肉店窗子朝里张望的人们讲述着这件令人刺激的事情。 这让雷布斯想起了星期六下午的圣詹姆斯中心,成群的人会聚集在音像出租商店前,等着收看足球比赛。 雷布斯蹲在金托尔面前,稍带威慑。 “你住在哪里,金托尔先生?” 但那人不想回答。玻璃陈列箱的另一边传来一个声音。 “邓克敦街。”说话的人围着血迹斑斑的围裙,在一块毛巾上擦着沉甸甸的刀,“在达尔基斯。” 雷布斯看着肉贩子,“那你是……” “我叫吉姆·伯恩。这是我的店。” “你认识金托尔先生?” 金托尔费力地转过脑袋,寻找肉店老板的脸,似乎要阻止他。但是,尽管他就躺在陈列箱下面,却要费劲儿吃奶的力气才能转过来。 “我认识,”肉店老板说,“他是我表弟。” 雷布斯正要说话,这时两个急救人员抬着担架进来,其中一个差点儿在溜滑的地板上摔倒。就在他们把担架在金托尔面前放下 时,雷布斯看见了某件将跟他一起留下的东西。陈列柜里有两块牌子,一块钉在咸牛肉边上,另一块钉在一条红牛里脊肉上。 冷切肉,一块上写着。另一块则写明,新鲜肉。急救人员抬起屠夫的表弟时,地板上留下一大摊鲜血。冷切肉和新鲜肉。雷布斯打了个寒战,朝门口走去。 星期五下班后,雷布斯决定去做一次按摩。他曾答应佩欣斯八点钟到家,现在才六点。另外,一番重手重脚的捶打似乎总能让他精神振奋地度过周末。 倒不是说他不愿意跟佩欣斯一起住在牛津街上她的花园公寓房里。要说呢,这代表了生活的另一面。当然啦,那似乎是远离爱丁堡这个臭名昭著的角落的世界,而在爱丁堡,有很多这样的角落。雷布斯纳闷的是,他为什么对这些角落情有独钟。 外面的空气里弥漫着酿酒的酵母味,掺杂着从其他大酒厂飘出来的更浓烈的香气。布罗德索德是家很有人气的酒吧,像爱丁堡大多数人气酒吧一样,它以顾客身份混杂著称:学生和下层社会人士,偶尔有一点儿生意人。它不讲任何虚荣派头,它受欢迎的原因是上乘的啤酒和一个上好的酒窖。周末已经开始,雷布斯挤到了吧台前,他的邻座带着条硕大的阿尔萨斯狼狗,睡在吧凳后面的地板上。它至少占据了两个成年人站立的位置,但没人要求它挪位。再前面一点儿,有个人一只手端着酒杯喝酒,另一只手则以主人的身份搁在一只衣帽架上,雷布斯猜想是刚从附近的旧货店里买来的。 吧台前所有的人都喝着同样的黑啤酒。 尽管从这里步行五分钟之内,有五六家酒吧,却只有布罗德索德出售散装的吉布森啤酒。其他酒吧都跟一些大酒厂挂钩。随着啤酒下肚,雷布斯开始纳闷,一旦那个街头风琴师干起活儿来,会对他的生理代谢产生什么效果。他决定不再续杯,而是到——Gee 去,这是街头风琴师对他自己店铺的称呼。雷布斯喜欢这个名字。 这跟风琴师本人工作时,顾客们发出的惊呼声是一样的—— “Oh?Jeez!”但他们总是很小心,不把任何话说出声音来。风琴师不喜欢在按摩台上听到侮慢的话。这会让他恼火,没人愿意任由一个恼火的风琴师摆弄。没人愿意成为他的猴子。 所以,此刻他坐在那里,《圣经》搁在大腿上,等待着他约定的时间:六点三十分。《圣经》是按摩院里唯一的读物,由风琴师本人提供。雷布斯以前曾读过,但再读一次也不介意。 接着,前门砰地被撞开了。 “姑娘们在哪里,嗯?”这个新顾客不但听到了错误的信息,而且喝得烂醉。风琴师是不愿意接待醉鬼的。 “走错地方了,伙计。”雷布斯刚要向他提供附近几个按摩院,肯定能够提供泰式桑拿和按摩服务,但那人用一根粗粗的食指制止了他。 “该死的约翰·雷布斯!” 雷布斯皱起眉头,试图认出眼前这张脸。警署存档的二三十张嫌犯的照片浮现在他的脑海里。那人看出雷布斯的困惑,把手张得大大的。 “迪克·托兰斯,你不记得了吗?” 雷布斯摇摇头。托兰斯坚定地朝前走来。雷布斯握紧了拳头,以防不测。 “我们一起参加过跳伞训练,”托兰斯说,“天哪,你肯定记得的!” 雷布斯突然记了起来。他记起了所有的事情,他过去的整个黑色喜剧般的生活。 他们在布罗德索德里喝酒,讲述着各自的故事。迪克没有在伞兵部队待多久。一年后他受够了,以后没多久他就用行贿的方式离开了军队。 “我的问题是太不安定了。约翰,你呢?” 雷布斯摇摇头,又喝了一口啤酒,“我的问题,迪克?你都无法给它定名。”但名字总还是有的。首先是米基的突然出现,现在又是迪克·托兰斯。这两人都是鬼魂,但雷布斯不想成为他们的斯克鲁奇。他又给各自要了一瓶酒。 “你老说你要到英国特种航空队去试试。”托兰斯说。 雷布斯耸耸肩,“结果没能实现。” 酒吧的客人比平时多,一个小伙子背着一把低音提琴,想要从乱哄哄的人群中挤过,结果撞到了托兰斯。 “你不能把琴留在外面吗?” “这不行。” 托兰斯转向雷布斯,“你看见没?” 雷布斯只是笑笑。经过按摩后,他感觉非常舒服。 “在这儿没人会把小东西带进酒吧。”托兰斯嘟哝道。雷布斯看着托兰斯,是的,他现在记起他来了,没错。他胖了,头顶也更秃了,他的脸比原先粗糙,更显得肉嘟嘟的。他的声音甚至都跟原来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但有一个特点惹人注意,那就是托兰斯的嘟哝。迪克o托兰斯原先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但现在不是了,现在他有满腹的牢骚要发泄。 “那你现在干什么呢,迪克?” 托兰斯咧嘴一笑,“看你是个警察,我应该最好什么都别说。”雷布斯耐心等待。托兰斯已经喝得快到胡言乱语的程度了。他肯定扛不住的。 “我在做买卖。主要是卖。” “你卖什么呢?” 托兰斯把身子凑过去,“我是在跟警察说话,还是在跟一个老朋友说话呀?” “一个朋友,”雷布斯说,“我现在下班了。尽管放心,说说你在卖什么呀。” 托兰斯又嘟哝起来,“任何你喜欢的东西,约翰。我就像是詹纳斯百货店!……只不过我能弄到他们弄不到的东西。” “比如说?”雷布斯看着吧台上方的钟。不会已经那么晚了吧。 酒吧的人老是把钟拨快十分钟,但即便这样也已经不早了。 “什么都卖,”托兰斯说,“从长绒地毯到手枪。你说要什么吧。” “有手表吗?”雷布斯开始给自己的表上弦,“我的表上一次弦好像只能走两个小时。” 托兰斯看着那块表。 “浪琴表,”他说,发音很准确,“你不必把它扔掉。清洗一下就行了。我也许可以把它部分换成劳力士,你介意吗……” “这么说来你是卖水货手表的。” “我这么说了吗?我不记得我这么说过。任何东西,约翰。不管客户要什么,我都会给他搞定。”托兰斯眨巴着眼睛,有那么一丝 狡黠。 “听着,你说现在几点了?” 托兰斯耸耸肩,撸起袖子。他没戴手表。雷布斯想象着,他准时去了按摩院,迪克高兴地在休息室里等他。然后他们还有时间喝上一两瓶酒,然后他才回家。他们已经喝了两……不,三瓶酒。也许他有点迟了。他招呼酒吧服务生,拍拍自己的手表。 “八点二十分。”酒吧服务生叫道。 “我得给佩欣斯打个电话。”雷布斯说。 但有人在用公共电话谈情说爱。更有甚者,因为酒吧里太吵,他们把听筒拽进了女厕所。电话线拉得紧紧的,仿佛随时准备把任 何想要如厕的人勒死。雷布斯耐心等待着,然后开始凝视钉在墙上的电话机座。真见鬼。他把手指往机座上一按,又松开,然后挤进喝酒的人群里。不一会儿,一个小伙子从女厕所里冲出来,狠狠地把听筒放回机座。他在口袋里摸索着零钱,没有找到,便朝吧台走去。 雷布斯走到电话机前。他拿起话筒,但听不到拨号音。他再试了一次,然后拨起号来。什么都听不见。肯定是那个小伙子把话筒砸回机座时,什么地方被砸松了。倒霉。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开车回牛津街还得十五分钟。这下他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看起来你需要喝一杯。”雷布斯回到吧台前时,迪克·托兰斯说。 “你知道吗,迪克?”雷布斯说,“我的生活就是一出黑色喜剧。” “哦,不错,总比悲剧强,是吧?” 雷布斯开始琢磨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九点二十分,他回到公寓房。或许佩欣斯煮了饭等他们四个。 或许她等了十五分钟左右自己才吃饭。她把他的饭菜又保暖了十五分钟,然后把它倒了。如果是鱼的话,可以让猫给吃了。否则它的目的地就只能是花园里的肥堆。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其实发生过太多次了。但还是不断地发生,雷布斯吃不准以跟老朋友会面或手表坏了做借口,会不会产生什么魔咒。 通往花园公寓的台阶坏了,滑溜溜的。雷布斯小心翼翼地踏了上去,走得很慢,所以注意到了橘黄色街灯照射下的那个大运动包,包被放在公寓前门外的白藤地席上。那是他的包。他打开拉链,朝里面看去。几件衣服和一双鞋子的上面,放着一张字条。他念了两遍。 别试图打开门,我已经闩上了。我还切断了电铃,周末期间,电话也已拔掉。星期一早上我会把另一包你的东西放到前门台阶上。 没有签名也知道字条是谁写的。雷布斯长长地吹了声口哨,然后把钥匙插进锁孔想试一下,锁没打开。他按门铃,没有声音。最后,他蹲下来,从信箱朝里面张望。门厅里一片漆黑,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灯光。 “有人来了!”他叫道。没有回音。 “我打过电话,没能打通。”依然没有回音。他等了片刻,暗自希望至少珍妮会打破沉寂。或者苏珊,她是个善于制造麻烦的人,看起来也是个令人伤心的人。 “再见,佩欣斯。”他叫道。 “再见,苏珊。再见,珍妮。”依然一片寂静。 “对不起。” 他真的感到对不起她们。 “只是那些星期中的一个。”他自言自语道,拾起了包。 星期天早上,在微弱的阳光和刺骨的寒风中,安德鲁·麦克费尔溜回了爱丁堡。他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座城市变了。每个地方、每件东西都变了。几天来他一直在倒时差,尽管伦敦物价飞涨,但他比在伦敦时还要穷。他从汽车站走到布劳顿区,就在利街边上,路不算远,但每一步都是沉甸甸的,虽然他的包很轻。他在车上没有睡好,但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他记不清上一个晚上睡好觉,一个没有梦的觉是什么时候了。 太阳看上去随时都会消失的样子。厚厚的云层在利街上空往前推进。麦克费尔试图走得快一点儿。他的口袋里有一个地址,一个可以寄宿的地址。他昨天晚上打过电话,房东在等着他。她在电话里说得很好听,但谁知道呢。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只要她保持安静,他都不会介意。他知道,他离开加拿大一事,上了加拿大的报纸,甚至上了美国的一些报纸,他猜想这里的媒体会追着他采访。令他吃惊的是,他居然那么悄无声息地溜进了希思罗机场。似乎没人认识他是谁,这可是好事。 他别无所求,只想过一个平静的生活,虽然不可能像过去几年那样平静。 他在伦敦给姐姐打过电话,请她通过电话号码簿查找贝尔维尤地区一个叫麦肯奇太太的人。(在伦敦通过电话号码簿帮助找人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他第一次遇见梅兰尼和她母亲时,她们寄宿在麦肯奇太太那里,后来他们住在了一起。亚历克西斯是单身母亲,社会服务部的一个案例。麦肯奇太太一直是个富有同情心的房东,比大多数房东都善良。他没有去那里探访过梅兰尼和她的母亲——麦肯奇太太不喜欢那样。 近来她不太招房客,但她是个好心的基督徒,而麦克费尔又能说会道。 他站在屋子外面。那是一栋简单的二层楼房,外墙用的是灰色的拉毛粉刷,装着难看的双层玻璃。从屋子的两边看上去都一模一样。麦肯奇太太前来应门,好像她等了他很久似的。她在客厅和厨房里忙乱了一阵,然后领他上楼,给他看浴室,最后是他自己的卧室。那里比囚室大不了多少,但装饰得很雅致(他猜想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的风格)。很好,他没有怨言。 “这里很可爱。”他对麦肯奇太太说。麦肯奇太太耸耸肩,好像在说,那当然。 “茶壶里有茶,”她说,“我这就去做个蛋糕。”然后她想起了什么,“千万记得,不要在房间里煮东西。” 安德鲁·麦克费尔摇摇头说:“我不煮东西。”她还想起了别的什么,走到窗子跟前,窗帘依然拉着。 “这里,我把这些打开。如果你需要新鲜空气,也可以打开一扇窗子。” “新鲜空气好哇。”他附和道。他们同时探出身子看着窗外的街道。 “这里很安静,”她说,“车子不太多。当然啦,白天难免会有点儿嘈杂。” 麦克费尔明白她话里的意思:马路对面有一所旧学校,前面拦着黑色铁栅栏。学校不大,也许是所小学。麦克费尔卧室的窗子俯视着学校大门,正对着主楼的右面。大门后面就是荒废的操场。 “我去端茶。”麦肯奇太太说。 她走后,麦克费尔把他的行李放在单人弹簧床上。床旁边是一个小书桌和一把椅子。他拎起椅子,放到窗子前面,然后坐下。他把窗台上一个玻璃小丑像挪开,把自己的下巴搁在那个地方。他的面前视野开阔,毫无遮拦。他坐在那里,看着操场,陷入幻想之中,直到麦肯奇太太叫他说,茶已经端进了起居室,还有一块马德拉蛋糕。 安德鲁o麦克费尔叹了口气,站起来。其实他现在并不太想喝茶,不过他觉得不妨端进房间,不去碰它,稍后再说。他感觉累了,累到了骨子里,但是他回到了家里,疲惫的身心告诉他,今晚他会好好睡上一觉。 “来了,麦肯奇太太。”他叫道,把目光从学校那里收了回来。 星期一早晨,圣伦纳德警署里传言四起,说是约翰·雷布斯探长情绪相当糟糕,与平日判若两人。有人觉得难以置信,几乎所有人都想方设法接近他,好亲自打探出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有些人没有选择。 探长布里安·霍姆斯和女探员希沃恩o克拉克,跟雷布斯一起坐在刑事调查部他们那间隔开的办公室里,看上去就像背靠着煮得半熟的鸡蛋似的。 “那么,”雷布斯说,“罗里·金托尔怎么样了?” “他出院了,长官。”希沃恩·克拉克说。 雷布斯不耐烦地点点头。他在等她犯错。这并不因为她是英格兰人,或是个毕业生,或她有出手阔气的爸妈给她在新城买了公寓房。这也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完全因为这就是雷布斯对付年轻警官的方式。 “他还是不说,”霍姆斯说,“他不愿开口,显然也不会提出任何指控。” 布里安·霍姆斯看上去一脸疲惫。雷布斯从他的眼角看出了这一点。他不想跟霍姆斯有眼神的接触,不想让霍姆斯意识到他们现在有了某种共同点。 两人都被他们的女朋友踢了出来。 对霍姆斯来说,这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霍姆斯后来说,有一次他跟一个姨妈搬进了巴恩顿,完全是因为孩子的缘故。他没有意识到妮尔多么想要一个孩子,就拿这件事开起玩笑。然后有一天,她发作了——那样子实在吓人——把他踢了出来,在爱丁堡南部他们那个采矿小村里,当着几乎所有女邻居的面。霍姆斯仓皇而去时,那些女邻居个个鼓掌叫好。 现在,他比以往更加卖力地工作。(这也是小两口争吵的原因:她的作息非常正常,而他则恰恰相反。)他让雷布斯想到了一套磨损、褪色,行将报废的劳动布工作服。 “你在说什么?”雷布斯问道。 “我在说,我觉得这件事我们应该罢手,长官,恕我直言。” “恕我直言,布里安,这意思就是说,‘你这个白痴。”雷布斯依然没有看着霍姆斯,但他可以感觉到年轻人脸红了。克拉克低头看着自己的大腿。 “听着,”雷布斯说,“这个家伙,肚子上带着一道五厘米的刀伤,踉踉跄跄走了快两百米。为什么?”没有人回答。 “为什么,”雷布斯又问了一遍,“他走过十来家店面,直到他表兄的店里才停下?” “也许他是要去一家诊所,实在走不动了,才不得不停下来。” 克拉克说。 “也许,”雷布斯轻蔑地说,“奇怪的是他居然能够走进他表兄的店里。” “你认为这事跟他的表兄有关,长官?” “我问你们一点儿别的吧。”雷布斯站起来,走了几步,然后又走回来,正巧看见霍姆斯和克拉克在交换眼神。这让雷布斯心生疑窦。一开始,他们之间有火花,敌意的火花。但现在他们一起工作得很好。他只希望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要超过那个层面。 “我来问问你们,”他说,“我们对那个受害者了解多少?” “不多。”霍姆斯说。 “他住在达尔基斯,”克拉克主动说,“在医院里做化验员。已婚。 有一个儿子。”她耸耸肩膀。 “就这些?”雷布斯问道。 “就这些,长官。” “的确,”雷布斯说,“他是个无名之辈,籍籍无名。我们调查过的所有人,没有人说过他一句坏话。所以请告诉我:他怎么会落到 个被刺的下场?而且是在星期三上午九十点钟?如果是抢劫,他肯定会跟我们说。而事实上,他的嘴巴紧得就像阿伯丁人面对教堂募捐时的钱包一样。他肯定隐瞒了什么。天知道是什么,但肯定牵涉到一辆汽车。” “这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长官?” “他的血先是滴在路边上,霍姆斯。我看他是从一辆汽车上下来,那时他已经受伤。” “他会开车,长官,但目前没有车子。” “聪明的姑娘,克拉克。” “姑娘”两个字刺痛了克拉克,但雷布斯又说,“他请了半天假,但没告诉他妻子。”他又坐下。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要你们两个再去找一下他。告诉他,对他的缄口不言,我们很不高兴。如果他什么都不说,我们就会不断打扰他,直到他开口为止。让他知道,我们是认真的。”雷布斯顿了一下又说道,“然后,去查一下那个肉店老板。” “是,是,长官。”霍姆斯说。这时电话铃响了。雷布斯拎起话筒。 也许是佩欣斯打来的。 “我是警探探长雷布斯。” “约翰,你能来我办公室吗?” 不是佩欣斯,而是总警司。 “两分钟,长官。”雷布斯说,把电话放下。 然后,他对霍姆斯和克拉克说:“继续。” “是,长官。” “你觉得我对这事有点儿小题大做了吧,布里安?” “是的,长官。” “嗯,也许是这样。但我不喜欢有秘密,不管多小的秘密。所以还是查下去,满足我的好奇心吧。” 他们站起来,霍姆斯朝雷布斯放在桌子后面不想让人看见的大箱子点点头。“我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可以,”雷布斯说,“那里放着我收到的所有赃款。你的或许依然放在你裤子的后兜里。” 霍姆斯看上去不像要善罢甘休的样子,虽然克拉克已经退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雷布斯吐了口气,压低嗓音,“我刚加入被扫地出门的行列。” 霍姆斯的脸色瞬间变得生动起来。 “一个字也别外传,切记。就你我之间的秘密。” “理解。”霍姆斯想到了什么,“你知道,大多数晚上我都在伤心咖啡馆吃东西……” “那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你了,如果我需要听早期的埃尔维斯的话。” 霍姆斯点点头,“还有维加斯埃尔维斯。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能做点什么的话……” “你可以先把你自己装扮成我,去见农夫华生。” 但霍姆斯大摇其头,“我说的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合情合理。雷布斯吃不准他请求学生们让他睡在沙发上、他的弟弟睡在储藏室里的要求是不是合情合理。也许他应该主动减去一点儿租金。星期五晚上,当他不宣而至,来到公寓房时,只见三个学生和迈克尔盘腿坐在地板上,卷着大麻烟卷,听着中期的滚石唱片。雷布斯看着迈克尔手上的卷烟纸,惊呆了。 “白痴,米基!”迈克尔o雷布斯终于激起了他大哥的一点儿反应。学生们至少还做出一副他们像罪犯的样子。 “算你们走运,”雷布斯对这三个家伙说,“此时此刻我一个屁也不会放。” “说下去,约翰,”迈克尔说,接着还把一支抽了一半的烟递给他,“不会有任何害处的。” “这正是我的意思。”雷布斯从他带着的手提袋里掏出一瓶威士忌,“但这个会。” 他打算这个晚上的其余几个小时就趴在沙发上,喝威士忌,跟着放在唱盘上的一张老唱片唱歌。他曾经度过好多个这样的周末。 学生们似乎并不在意,虽然他让他们把大麻拿开。他们打扫了公寓房,迈克尔也干得很卖力,星期六晚上,所有的人都去了酒吧,留下雷布斯一个人在屋子里看电视,喝啤酒。看起来迈克尔没有把他坐牢的经历告诉过学生们,雷布斯希望他永远不要说。迈克尔主动要求搬出去,或者至少把储藏室让给哥哥,但雷布斯拒绝了。他不确定是为什么。 星期天他去了牛津街,但家里似乎没人,他的钥匙依然打不开门。所以不是锁给换了,就是佩欣斯藏在屋里什么地方,在孩子们的陪伴下,演完她自己导演的冷漠孤傲的角色。 此刻他站在农夫华生办公室门外,低头看着自己。毫无疑问,这天早晨他来到牛津街时,佩欣斯已经把他的另一箱子东西放在了门外。没有字条,只有箱子。他在警署的盥洗室里换上了干净衣服。衣服有点皱,但比他平时穿的差不到哪里去。不过他没打领带:佩欣斯在箱子里放了两条难看的棕色领带(真是他的吗?),深蓝色的外套,棕色领带不行。在推开农夫华生办公室门之前,他先礼貌性地敲了敲门。 “进来,约翰,进来。”在雷布斯看来,农夫似乎也觉得很难把圣伦纳德警署纳入他的办事风格。这个地方给人的感觉就不对。“坐。”雷布斯环顾四周,寻找椅子。墙边有一把,上面堆放着高高的案卷。他把案卷提起来,想在地板上找个地方安置它们。不管怎么说,总警司的办公室比雷布斯的都小。 “还在等那些该死的档案柜呢。”农夫华生承认说。雷布斯把椅子转到桌子前,坐了下去。 “什么事,长官?” “情况怎么样?” “情况?” “是啊。” “情况不错,长官。”雷布斯吃不准农夫是不是知道佩欣斯。肯定不知道。 “克拉克探员干得不错吧,是吗?” “我没什么可抱怨的。” “好。我们有件事情要忙了,跟贸易准则部的人联合行动。” “哦?” “总探长劳德戴尔会介绍详细情况,但我想先给你透点儿风,注意一下事情的进展。” “什么样的联合行动呢?” “借贷,”华生说,“我忘了问了,你要咖啡吗?”雷布斯摇摇头,看着华生在椅子里弯下腰去。屋子里很逼仄,他不得不把咖啡机放在桌子后面的地板上。据雷布斯所知,他曾两次把咖啡溅在那里的新米色地毯上。等华生再次坐起来时,肉嘟嘟的拳头里攥着魔鬼饮料。总警司的咖啡在爱丁堡是个小小的传奇。 “有某种保护的私下借贷,”华生纠正说,“但主要还是借贷。” 换句话说,又是那个老掉牙的伤心故事。那些在银行贷不了款,又没有东西值得典当的人,偏偏又要借钱,不管冒什么样的风险。问题是,当然啦,利息会滚到几百倍,应付欠款快速累积,利息增加到天文数字。这是一种绝对的恶性循环,因为到头来将遭到恫吓、殴打,以及更加不堪的状况。 突然,雷布斯明白了总警司为什么要跟他这么闲聊一番。“不会是大杰尔吧,是他吗?”他问道。 华生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雷布斯不由自主激动地跳了起来,“这是四年里的第四次了! 老是让他溜掉。你知道,我知道!” 正常情况下,雷布斯会一边走动一边说,但这里的面积实在太小,他动弹不了,所以只能站在那里。 “要在借贷的案子上抓住他,只是浪费时间。我想我们已经干过十几回了,不采取其他措施的话,根本别想制得了他。” “我知道,约翰,我知道,但贸易准则的人很着急。问题似乎比他们以为的要大。” “去他的贸易准则。” “现在,约翰……” “但是,”雷布斯顿了一下,“我无意冒犯你,长官,这完全是浪费时间和人力。我们可以实行监控,拍几张照片,可以逮捕几个表现得像逃犯似的可怜的傻瓜,谁也不会作证。如果地方检察官要制裁大杰尔,那他们应该给我们提供材料,这样我们可以布置相应规模的行动。” 当然啦,问题在于没有人像约翰·雷布斯那样想要制裁莫里斯·杰拉德·卡弗蒂(绰号大杰尔)。他恨不得把他彻底钉上十字架。他希望手持长矛,给那个畜生最后一击,就是要确信他真的死了。卡弗蒂是个人渣,但是个聪明的人渣。总有一些替死鬼代他坐牢。因为雷布斯在抓捕他时屡次失败,他宁愿想都不要想到他。 可现在农夫告诉他,他们将有一次“行动”。那意味着将有几天几夜的监控,很多的案头工作,但最后却只能逮捕几个无足轻重的小喽啰。 “约翰,”华生说,施展出他性格分析的才能,“我知道你的感受。但我们再补上一枪,行吗?” “我知道我朝卡弗蒂补上的这一枪会有一半的机会。”雷布斯把拳头变成了枪,模仿了开枪产生后坐力的动作。 华生笑了,“这么看来,我们还算幸运,不必使用火力,对不?” 少顷,雷布斯也笑了。他重新坐下。 “那接着说吧,长官,”他说,“我听着呢。” 这天晚上十一点,雷布斯在公寓里看电视。像平时一样,屋子里没有旁人。其他人不是还在学校图书馆里学习,就是在泡酒吧。 由于迈克尔也不在,酒吧就显得像是个稳操胜券的赌注。他知道学生们都很谨慎,防备着他会至少把他们中的一个踢出去,好让自己得到一个房间。他们就像逐客通知似的粘在公寓周围。 他给佩欣斯打了三次电话,每次都只听到录音电话的声音,他就对着录音电话说,他知道她在屋子里,她为什么不接电话呢? 结果他把电话放在沙发旁边的地板上,猛然听到电话响,他垂下一支胳膊,拎起话筒,放到耳边。 “喂?” “是约翰吗?” 雷布斯立刻坐直了身子,“佩欣斯,谢天谢地,你——” “听着,这事很重要。” “我知道。我知道我很傻,但你一定得相信——” “你只要听着就是,行吗!”雷布斯闭上嘴巴,听她说。她怎么说,他怎么做,没有问题。“人家以为你还住在这里,所以署里有人刚打来过电话。是布里安·霍姆斯。” “他有什么事吗?” “没事,是他们为他的事打电话。” “他怎么啦?” “他是……我不知道。反正他受伤了。” 雷布斯依然握着话筒,站了起来,拽着地板上的整部电话机。 “他在哪里?” “干草市场那里,一家酒吧……” “伤心咖啡馆?” “对。你听着呢吗,约翰?” “怎么啦?” “我们要谈谈。但不是现在。请给我时间。” “你说什么都行,佩欣斯。再见。”约翰·雷布斯迫不及待放下话筒,迅速抓起外套。 仅仅七分钟之后,雷布斯就把车停在了伤心咖啡馆外面。爱丁堡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没有交通信号灯之扰。伤心咖啡馆一年前刚开张,老板正好也是埃尔维斯o普莱斯利的歌迷。他用了一些埃尔维斯昂贵的纪念品来做咖啡馆的内装潢,他的厨艺与他的菜单相得益彰,即便你像雷布斯一样不喜欢埃尔维斯,也值得去光顾一下。 这家伤心咖啡馆一开张,霍姆斯就迷上了这里,他对这地方一种叫蓝色绒面革圆馅饼!的甜品情有独钟,可以吃上几个小时。咖啡馆里还设有酒吧,供应色彩艳丽的鸡尾酒,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音乐,加上瓶装美国啤酒,其价格会在布罗德索德酒吧引起震动。 雷布斯感觉霍姆斯跟那里的老板成了朋友。当然啦,自从跟妮尔分手后,他在那里度过很多时间,结果体重也增加了不少磅。 从外面看去,咖啡馆平平无奇,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淡灰色的水泥前墙,中间一扇长方形窗子,大部分被霓虹灯啤酒广告遮盖着。窗子上面是一个更大的霓虹灯招牌,闪烁着店名。不过,出事地点并不在这里。霍姆斯被袭击的地方在咖啡馆后门。一条狭窄的胡同,勉强够一辆福特科蒂娜驶过,通往咖啡馆停车场。 根据任何餐馆的标准,这个停车场都嫌小了,那里还放着很多装空酒瓶的箱子。大多数食客,雷布斯猜测,宁愿把车停在前门外的街道上。霍姆斯之所以把车停在这里,是因为他在酒吧里泡的时间太长,也因为有一次停在前门外时,车子被划破过。 停车场里有两辆车子。一辆是霍姆斯的,另一辆几乎可以肯定是伤心咖啡馆老板的。那是辆旧福特卡普里,引擎罩上有一幅埃尔维斯的像。布里安·霍姆斯躺在这两辆车子中间。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来搬动他。不过等医生检查过后,他很快就会被搬动的。现场一位警官认出了雷布斯,走了过来。 “后脑勺上遭到重击。至少昏迷了二十分钟。他就是在二十分钟前被发现的。这里的老板——是老板发现他的——认出了他,就打来了电话。可能是头颅骨折。” 雷布斯点点头,没说话,他的眼睛盯着同事俯卧的躯体。那个侦探还在说着,霍姆斯呼吸正常,通常表明不会有大碍。雷布斯走向霍姆斯,俯身站在跪着的医生面前。医生连头都没抬,而是吩咐一个身穿制服、手举电筒照着布里安·霍姆斯的警察,让他把电筒往左边挪挪。然后他开始检查起霍姆斯头颅的那个部分。 雷布斯没看见任何血,但这说明不了什么。好多人死的时候一滴血都不出。天哪,布里安看上去这么安详。雷布斯感觉自己就像是看着一个棺材里面似的。雷布斯把头转向那个警察。 “那个老板叫什么来着?” “埃迪·林甘。” “他在里面吗?” 警察点点头回道:“喝得烂醉。”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 “我这就去跟他说句话。”雷布斯说。 早在开咖啡馆的很多年前,埃迪·林甘就养成了酗酒的习惯,婉转的说法是嗜酒成瘾。正因为如此,人们认为他的咖啡馆最终会像他之前的买卖一样,关门大吉。但是他们错了,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埃迪努力找到了一个优秀的经理,这个经理不但是财务方面的专家,还像建筑物的栋梁一样笔直、坚挺。他没有忽悠埃迪,在工作时间总是让埃迪待在他该待的地方——厨房。 埃迪依然酗酒,但他既能烹饪又能酗酒,这不是个问题。尤其是他带了一两个学厨的徒弟,需要用眼睛盯着或稳如磐石的双手操作的时候,就由徒弟们来搞定。因此,照布里安·霍姆斯的说法,伤心咖啡馆红火了起来。 不过霍姆斯依然没能说动雷布斯去那儿跟他一起吃一顿“克里奥耳式帝王虾”或“爱我里脊肉”。雷布斯怎么说也不愿走进那个前门……直到这个晚上。 灯还亮着。就像走进某个孩子的偶像的圣殿似的,墙上贴着埃尔维斯的海报,那里有埃尔维斯唱片的封套,一个真人大小的雕像,甚至还有埃尔维斯座钟,歌王的胳膊代表指针。电视机开着,正在播放一则晚新闻。在吉布森酒厂的前门,一张过大的慈善支票正被递过去。 咖啡馆里没别的人,只有埃迪·林甘瘫坐在一个吧凳上,吧台后面还有一个人,倒了两小杯美式玉米威士忌。雷布斯做了自我介绍,对方给他让了座。酒吧服务生介绍自己叫帕特·考尔德。 “我是林甘先生的合伙人。”他说这话的口气让雷布斯觉得,也许这两个年轻人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生意伙伴那么简单。霍姆斯没有提到过埃迪是同性恋。他把注意力转向大厨。 埃迪·林甘大概二十八九岁,但模样比实际岁数老了十年。一个椭圆形的大脑袋上,顶着一头稀疏的直发,那脑袋安在更大的椭圆形身体上,摇摇欲坠的样子。雷布斯见到过胖大厨和更胖的大厨,而林甘无疑是厨艺的活广告。他那张面团似的脸透露着因酗酒而憔悴的迹象。不仅是这个晚上的“一日之寒”,而是几个星期,几个月来连续不断的消耗造成的结果。雷布斯看着他极其享受地把杯中酒一口喝干。 “再来一杯。” 但帕特·考尔德摇摇头。“你要开车的话不能再喝了。”然后用清脆的声音说,“这位先生是警官,埃迪。他是来谈布里安的事情的。” 埃迪·林甘点点头说:“他摔倒,撞到了头。” “你是这么认为的吗?”雷布斯问道。 “其实不是。”林甘第一次从吧台上抬起头来,看着雷布斯的眼睛。 “也许是抢劫,也可能是警告。” “什么样的警告?” “埃迪今晚喝得太多了,探长,”帕特·考尔德说,“他开始想象——” “我他妈的才不是想象呢。”林甘一巴掌拍在吧台上,强调自己的语气。 他还看着雷布斯说:“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是保护费——他们喜欢称之为保险——就是其他餐馆的联合行动,因为他们不喜欢你在做而他们不做的生意。你在这个圈子里树敌太多。” 雷布斯点点头应道:“那你心里面有什么人吗,埃迪?任何具体的人?” 但林甘慢慢摇头。 “没有,真的没有。” “但你觉得也许你才是对方袭击的真正目标?” 林甘示意再来一杯酒,考尔德给他倒了。他喝了一口,然后答道:“也许吧,我不知道。他们也许试图把顾客吓跑。世道艰难啊。” 雷布斯把头转向考尔德,他正用相当厌恶的神情看着林甘。 “你怎么样,考尔德先生,有什么想法吗?” “我认为就是抢劫而已。” “可看上去他们什么也没拿走。” “也许他们受到了干扰。” “有人进了胡同?那他们是怎么逃走的呢?那个停车场是条死路。” “我不知道。” 雷布斯依然看着帕特·考尔德。他比林甘大几岁,但看上去却要年轻许多。他把一头黑发往后扎成一个马尾辫,雷布斯想来那是一种时髦,笔直的长鬓角垂到耳朵根。他高高瘦瘦的,不错,一看就是个需要饱餐一顿的人。在雷布斯看来一个肉贩子胳膊上的肉都比他多。“也许,”考尔德在说,“也许他的确是摔倒了。外面那里很暗的。我们得在那里装个灯。” “你说得很有道理,先生。”雷布斯从很不舒服的吧凳上站起来。 “同时,如果再想起什么,尤其是想起什么名字,请随时跟我们联系。” “好的,没问题。” 雷布斯在门口停下。 “哦,考尔德先生?” “什么事?” “要是今晚你让林甘先生开车,我会在他到达干草市场前让他靠边停下。你能开车送他回家吗?” “我不会开车。” “那我建议你从钱箱里拿点儿坐出租车的钱。否则的话,林甘先生的下一个产品没准就是’监狱干酪。” 雷布斯离开餐馆时,切实听见了埃迪·林甘的大笑声。 他没笑多久。酒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再来一杯。”他朝自己的好拍档吩咐道。 帕特·考尔德默默地把小杯子倒满。这些杯子是他们一起去迈阿密旅游时买的,同时还买了一批别的东西。大部分钱出自帕特·考尔德自己的腰包,以及他的父母。考尔德在林甘面前举起酒杯,敬过他之后,自己一饮而尽。林甘刚要抱怨,考尔德扇了他一巴掌。 林甘既不惊讶,也不感觉疼痛。考尔德又扇了他一下。 “你个愚蠢的家伙!” 他厌恶地说:“你个蠢得不能再蠢的家伙!” “我没办法,”林甘说,举起空酒杯,“我紧张死了。在我做出真正愚蠢的事情前,先让我喝一杯。” 帕特·考尔德想了一想,然后还是把酒递给了埃迪·林甘。 救护车把布里安·霍姆斯送到了皇家医院。 雷布斯从来不相信这家医院。它似乎空有良好的打算,却总是人手不足。所以他站在布里安·霍姆斯的病床边,尽可能近地站着。随着夜色降临,他没有离去,他只是身子贴着墙往下滑了一点儿。他蹲在地上,头搁在膝盖上,凉飕飕的胳膊搁在地板上,这时他感觉到身旁有人。原来是妮尔·斯特普尔顿。雷布斯还没抬头看到她布满泪痕的脸,就已经从她的身高上认出了她。 “你好,妮尔。” “天哪,约翰。”随后妮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站直身子,迅速拥抱了她。她对着他的耳朵一个劲儿嘀咕着:“我们这个晚上刚刚谈过。我难受极了。现在就出了这个事……” “嘘,妮尔。这不是你的错。这种事情任何时候都会发生。” “是啊。但我还是会想起,我们上一次说话是吵架。如果我们没有吵架……” “嘘,宝贝,冷静!”他紧紧抱着她。天哪,感觉很好。他不愿意去想感觉有多好,反正感觉很好。她的香水味,她的身材,她紧贴着他的样子。 “我们吵架了,他就去了那家酒吧,然后……” “嘘,妮尔。这不是你的错。” 他相信这的确不是她的错,虽然他并不知道究竟是谁的错:保护费勒索者?妒忌的餐馆老板?街头混混而已?很难断定。 “我能见见他吗?” “当然可以。”雷布斯用胳膊朝霍姆斯的病床那儿做了个手势。 当妮尔·斯特普尔顿朝病床走去时,雷布斯转身走开,给他俩留下点私人空间。那个手势没有任何意义,霍姆斯依然昏睡着,身上插着监控仪,头上扎着厚厚的绷带。但当妮尔跟她生疏已久的恋人说话时,雷布斯几乎能看出她说些什么。她的语气令他想起佩欣斯·埃特肯医生,让他几乎愿意昏睡在那张床上的是他自己。想到有人说你的好话,这感觉真好。 五分钟之后,她疲倦地回到雷布斯跟前。 “很累吧?”雷布斯主动说。 妮尔·斯特普尔顿点点头。“你知道,”她平静地说,“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我是有点儿数的。” “哦?” 她几乎是在耳语,虽然病房里非常安静,就他们两个能用双脚站立的人。她大声叹了口气。雷布斯猜想她是否上过喜剧课。 “那个黑本子。”她说。雷布斯点点头,表示理解她的意思,然后皱起了眉头。 “什么黑本子?”他问道。 “我或许不该告诉你,但你不但是他的同事,还是他的朋友。” 她又叹了口气,“那是布里安的笔记本。不是什么官方的东西,是他自己的调查材料。” 雷布斯不想吵醒任何人,就把她领出了病房。 “那是一本日记?”他问道。 “不完全是,就是他常听到的一些流言蜚语。他把它们记在那个黑本子上,然后他会进一步调查。这是他的习惯,但也许他认为这也是他早日得到晋升的方法。我不知道。我们常常为这事吵架。 我难得见到他,他太忙了。” 雷布斯愣愣地盯着走廊墙壁。顶灯刺着他的眼睛。他从没听霍姆斯提到过什么笔记本。 “吵什么呀?” 妮尔摇摇头,“只是因为他说的话,在我们……”她捂住嘴巴,似乎要哭出来,“在我们分手之前。” “他说了什么呀,妮尔?” “我不确定。”她与雷布斯四目相对。 “我只知道布里安感到害怕,我以前从没见他害怕过。” “害怕什么呢?” 她耸耸肩膀。“本子上的事情。”然后她又摇摇头说,“我不确认是什么。我情不自禁地感觉到……感觉到我多少是要负点责任的。如果我从没……” 雷布斯又把她拉近身边,“行了,行了,宝贝。这不是你的错。” “就是的!就是!” “不,不是。”雷布斯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很坚决。 “好了,告诉我,布里安把他小小的黑本子藏哪儿了?” 救护车把布里安·霍姆斯送到医院后,他的衣服和随身物品都被拿走了。虽然在这么糟糕的时刻,但雷布斯的身份证足以让他进入医院的物品保管部,他从一个存放贵重物品的 A4 信封里抽出笔记本,又看了一眼别的东西。钱包,日记,身份证,手表,钥匙,零钱,都是些没有个性的东西,现在与其主人分开,但却坚定了雷布斯的信念:这不是简单的抢劫案。 妮尔哭哭啼啼地回家了,没有给布里安留下什么话。雷布斯知道的只是她怀疑这次殴打跟那个笔记本有点儿关系。也许她是对的。他坐在霍姆斯病房外的走廊里,喝着水,翻阅着廉价的黑皮本子。霍姆斯采用了某种速记法,但非常简单,根本无法难倒另一个警察。很多的信息来自一个晚上,一次行动:那个晚上一个动物权益保护团体冲进了费蒂斯总部档案室。他们发现了爱丁堡最体面市民中的某些人狎玩男童妓的丑闻。这对雷布斯来说不算新闻,但一些别的内容引起了他的注意,尤其是关于中央饭店那条。 中央饭店在爱丁堡可谓大名鼎鼎,直到五年前被一把大火夷为平地。一个保险诈骗的传言因此而起,牵涉其中的保险公司要价五千英镑作为奖励,证明这样的诈骗确实存在。但这笔奖励最终未能收到。 这个饭店一度是旅游者的天堂。它坐落在王子大街上,与威弗利车站近在咫尺,因此成为旅行商人们的家外之家。但后来几年,饭店生意每况愈下。随着正经生意下滑,一些偏门生意便大行其道,甚至登堂入室。众所周知的是,中央饭店一些通风不佳的房间可以论小时或一个下午出租。房间服务包括一瓶香槟,以及完全满足房客需要的爽身粉。 换句话说,中央饭店变成了一个妓院,而且毫无隐晦。它还容纳了城市里各种形态的污泥浊水。它为城里游荡四处的恶棍们承办婚礼和单身男子的特别聚会,不到法定年龄的酒鬼可以在雅座酒吧里泡上几个小时,因为他们知道不会有正经的警察到这里来,所以特别安全。无法无天酿成进一步的耻辱,雅座酒吧开始被用作毒品交易以及其他一些更不上档次的交易场所,所以中央饭店不但变成了一座妓院,还成了一片臭气冲天的沼泽,一片头上顶着驱逐令的沼泽。 警察不可能永远对它视而不见,尤其是当一个月来公众怨声四起的时候。越多的垃圾被引进饭店,那里就生产出更多的垃圾。 到后来几乎就没有真正喝酒的人光顾那里了。如果你大胆进入饭店,你就是在找一个女人、廉价毒品,或者是要滋事斗殴。如果你不去,那上帝保佑你。 于是,就像冥冥之中注定的那样,一个晚上,中央饭店被夷为平地。这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惊讶。地方报纸的记者们甚至都没费心报道这场火灾。当然啦,警察们为此感到高兴。这场火省去了他们为捣毁那个饭店而劳神费力的工夫。 但第二天早晨,发生了一件令人惊异的事情:虽然饭店员工和房客们都得到了补偿,在烧焦的天花板和房梁中,却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具烧得完全无法辨认的尸体,一具在火灾发生前就已死去的尸体。 这些为数不多的细节雷布斯当然知道,否则他也不配做爱丁堡城的侦探了。然后现在有了霍姆斯的黑本子,里面有一些令人产生联想的线索。或者说,看上去像是令人产生联想的线索。雷布斯再次阅读了相关段落。 中央饭店大火。El 在那里!一楼有扑克赌场。R 兄弟在场(或许莫克也在?)。想办法查出来。 他研究了霍姆斯的笔迹,试图断定日记里说的是 El 还是 E1;是字母 l,还是数字 1。如果是字母 l,那 El 代表的只是字母 l 的读音吗?为什么要用惊叹号呢?似乎这个 El(不是 L 就是 E——One)的在场让霍姆斯发现了什么。R 兄弟又是谁呢?雷布斯立刻想到了迈克尔和他自己,雷布斯兄弟!,但又摇摇头把这个想法驱走。至于莫克,他想到了一个糟糕的电视节目,非其莫属。不,他太累了,没有心思再考虑这个。明天有的是时间。也许到了明天霍姆斯就能起床并开口说话。雷布斯决定他在临睡前要给霍姆斯做一番祷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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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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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门 老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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