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侦探小说,其实读下来也很平淡,但阅读中往往会有些惊喜感。或许因为期待值放低了吧,这样读着反而感到意外的有趣。
罗伯特·比特利《指纹杀手》(胡佛的指纹)
是本惊险小说,且开篇透凶手的底(没透动机),中间写警察和黑社会的枪战,虽然热闹,但读起来觉得无趣。但是,在最后四分之一,可谓高潮迭起,好看至极。作品既有强烈的感情,又有尖锐的矛盾,黑人女侦探白宫陈情那段,真的感觉很动人啊!
亚当·霍尔《奎勒备忘录》
我以为世界上只有一个007,结果看完本书才知道,007遍地都是。奎勒的印象比007要好,或许这本书里,这位间谍的行动更有世界道义吧。其他书里好像他就专门反党,甚至跑我国西北策动少民叛乱、到香港做坏事了。不过本书里,对付纳粹真的很猛。另外结尾有逆转。
约翰·鲍尔《恶夜追缉令》
詹宏志说这本书是“独一无二,无法复制”的,西蒙斯也把这个作家叫“一书作家”。说实话,冲着本格解谜去,这本书真的很一般。但我比较喜欢小说营造的那种很拧巴的社会氛围。黑人在美国南方受歧视,他既不能像“棺材桶”和“掘墓人”般拿枪直接干,也不能学奥黑去当总统,他只能选择当老福。其实小说最初的矛盾明显脱胎自老福及众多古典推理,但作者移植的很巧,把对私人侦探的蔑视,转化成种族歧视来表现,效果固然是老福式的,但感觉却另加了一味,挺有新意的。
题外话:看了小说改编的电影,我觉得这个小镇的生活挺幸福的。除了歧视黑人外,小镇居民没啥大毛病,和谐相处。山姆在片子一开始(小说里没有)去买冷饮,店主已不打算要钱了,他还坚持给,可见这个人挺正直,就是有些种族歧视。除此以外,觉得小镇挺好的。
罗宾·科克《白衣怪圈》
这本书是好几年前读过的,算是罗宾·科克的代表作吧。说实话,就罗宾·科克的作品来看,《白衣怪圈》只是合格之作,而就整个推理小说范畴来说,这本书也没啥新意。但我总难忘掉它。只要提起罗宾·科克,甚至说起医学犯罪,我就会迅速想起《白衣怪圈》。这是本很规矩的书,什么都有但什么都很合格——动作、探秘、追杀、侦察、解谜、社会,为啥我会记得它呢?想来我觉得,大概是第一次获得的感觉很美好吧,以后再读有关医学的侦破小说,总会想起它。
约翰·格里森姆《贫民律师》
约翰·格里森姆的书我读过三本,不多,但总会想起《贫民律师》来。这本书不算好看,情节松散,甚至都没有围绕一个核心案子去写(当然有个关于争夺抚养权的案子,不过写的松散),但的确触动人。书中写到美国底层人民生活,简直太触动人心了。那些污秽的浊流,让人第一次感到,生活的艰辛和磨难,有时并非自己选择来的,罪恶也不是简单的良心问题。小说对美国下层社会写的很深入,联想自己的工作与奋斗,深感同情。
布莱德·迈尔择《零度游戏》
这本书一开头,作者对美国国会参议员尽情嘲讽,写他们撒尿时的可笑样子,让我想到了《哈瓦那特派员》。虽然书里写的男主角和女黑人谈恋爱,让我没有什么感觉,但是,随着侦察深入,情节越来越惊险,甚至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令人渐渐难以抛弃。小说的惊险性一直保持到最后,几次追杀悬念十足,最后井口的决斗惊心动魄,达到高潮。最妙的是讽刺性的结尾逆转,真的照应最前面参议员的撒尿,令人瞠目结舌。可见作者颇下了一番心思。结局逆转加分不少。
卡尔·麦《藏金潭夺宝》(好吧,算凑数的)
我觉得这本书也就是写作时间早点,要放到现在,难道不算推理小说里的“惊险小说”吗?读这本书让我屡屡想到咱们国家的武侠小说,一对亲密的朋友,从小分离,一个成了大侠,另一位勤劳朴实,安稳度日。不幸的遭遇让老实本分的另一个卷入江湖恩怨,与少年伙伴、今日的大侠相遇,于是旧日感情复萌。最终还是朴实的那个救了大侠,多温暖而悲怆的结局。那个年代算是不错的故事。
最后我想到一本书,就是玛格丽特·杜鲁门的《靶子上的男人与女侦探》,这本书我在阅读时竟然睡着了!我特别惊奇,玛格丽特·杜鲁门的书名,貌似都是“美国重要政府办公楼+案件”的格式吧,这本书的名字怎么回事呢?小说完全是写调查的情节,波澜不惊,最后才略微带点动作戏;而且女特工主角真的没什么感觉啊。不知道看过这本书的读者什么感觉,反正我不喜欢。这也影响我对玛格丽特·杜鲁门的其他小说失去了兴趣,不知道是否遗憾呢?
[此贴被ll841123于2015-4-16 17:41:11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