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首云(陇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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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Re:转载请求,斑竹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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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03月24日23点59分 |
同意老蔡的意见,即转载文章注明原来资料的出处,并在未经本站或原作者同意情况的下不做修改。 本站名称是:推理之门(tuili.com)。
转载时注明原出处,一方面,是对原网站、原作者或发贴者的尊重,另一方面,其实也是给文章留下了“根”,将来如果有人需要利用这些资料写东西等,可以寻根求源地找到原作者,了解更多的情况,使用起来也就更准确了。如果都是无头无尾的贴子,反而利用价值会打很大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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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 >按照惯例,转载文章应该保留出处,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做修改,这样的话我想当然是可以的,也不会有人反对吧 > >>【wyy214在大作中谈到:】 >> >>您好,我来自网易社区,是推理版的板斧,无意中来到贵版,看到许多不错的帖子,希能得到您和贵版版友的允许,在我们那里进行转载。也欢迎大家有空到我们那里去做客,也希望我们两个板子能互相交流。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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