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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毁尸和灰烬(人气: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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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毁尸和灰烬 01年08月31日08点57分


和风熏柳,花香醉人,正是南国春光灿烂的季节。
江南句章县(今浙江境内)到处草翠柳绿,鸟语花香,春光明媚,一派生机。可在这美的后面也有丑的事物,在善良的对面就是罪恶。
距句章县城北五里地有一大根庄,庄里有户姓汤的人家,家长叫汤铭,老伴胡氏,生有二男一女,大儿子汤生金,二儿子汤生银,小女儿汤生玉,除汤生金娶妻刘玉华,汤生银和汤生玉均末娶妻、出嫁。
汤生金的妻子刘玉华在方圆几十里可是个人物,要问她是个什么人物,只要听听她的绰号便知:母老虎。说刘玉华是母老虎可不是空穴来风,在家,她不孝公婆,欺虐小叔、小姑,对丈夫更是想骂就骂,想打就打;摔瓢砸锅那是家常便饭;在外,不知谦让,仗着一张利嘴欺侮乡邻。所以,大伙都不愿理她。在出嫁前,刘玉华有一相好,现在经商赚了大钱,成了大财主,她便怪爹妈没张眼,把她嫁给汤家当媳妇;每当她看到家里的那几亩薄田和家人,就满肚子的怨气,整日找岔寻事。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小姐妹口中得知以前的相好死了妻子,现正鳏居,便动了心机:老天给了我这个与他重续旧情的机会,我可一定要逮住!
要想嫁给以前的相好,就一定要同汤生金解除目前的夫妻关系,可汤生金能同意吗?虽说刘玉华举止令众人厌恶,可汤生金待她还是很好的,是不会同意她的要求的,这一点,刘玉华心里很清楚。那么想达到再嫁的目的,只有一个办法:杀死汤生金!
这天夜里,刘玉华一反往常悍妇的模样,亲自下厨,杀鱼烧肉,做了许多可口好吃的菜肴,又亲手把杯劝酒。汤生金见妻子如此待他,高兴坏了,一杯接一杯把酒倒进口中,很快就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刘玉华见丈夫醉了,便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工具,杀死了汤生金,再把他搬到床上,然后点着火,闭门外出。等到有人发现火情时,火已经无法扑救了。
汤父说什么也不信自己的儿子是喝醉了酒后,失手燃着了火,被火烧死的,汤生金的弟妹也不信,于是便到官府告状,诉刘玉华谋害亲夫。
接受诉状的官吏传来刘玉华讯问,刘玉华一口咬定汤生金是酒后失火身亡,与她无关。汤家虽指控刘玉华谋害亲夫,但没有真凭实据,两方便争吵起来,主审的官吏无计可施,就禀报了县令。
当时句章县县令姓张名举,是吴县人,断案很有些办法,当地百姓都挺佩服他。
张举得报后,马上开堂审案。
"汤铭,你告刘玉华谋害亲夫,可有凭证?”张举问。
"有!"汤父愤愤地说,"这女人一直想害死她丈夫,好重新嫁人。"
"瞎说!"刘玉华马上反驳,"你儿子自己吃醉了酒,失了火烧死的,怎么能说是我杀害了我的丈夫?”
双方又在公堂上吵了起来。
张举一一拍惊堂木,喝道:"不许在公堂上大声吵闹和喧哗,否则当以咆哮公堂罪论处!"
他又传了汤生金生前的邻居街坊讯问,众人都异口同声地指责刘玉华的种种不是,可没有一个人能举出刘玉华谋害亲夫的证据。
见此场面,张举思考了一下,对两旁的差役说:
"你们速去捉两头猪来,一头死的,一头活的。"
所有在场的人谁也不明白县太爷葫芦里装的什么药,要一头死猪和一头活猪派啥用场,都静静地站着,等待事情的发展。
很快,差役把一死一活两头猪抬到公堂上,众人都禁不住发笑:天下哪有猪儿上公堂的事!
"来呀,在堂前的空地上堆好柴草,将它点燃。"张举命令道,"再将这一死一活两头猪都扔进火堆里!"
差役依言行事。张举又让人检查一下两头死猪嘴里是不是有灰烬。
"被火烧死的那头猪嘴里有灰,先前死的那头没有。"
于是,张举便令差役检查死者的口里是否有灰。
"禀报大人,死者口中无灰!"差役检查后说。
"罪妇刘玉华,你还不快把谋害亲夫的罪行如实招来!"张举怒喝道。
刘玉华见自己精心计划的阴谋,被县老爷这么轻松而又简单地识破了,一时吓得魂不附体,跪在堂前,磕首道:"小妇人愿招。"
就这样,张举又破了一桩凶杀案。
(据宋·郑克《折狱龟鉴》改写)
简评
这案中,刘玉华杀夫后放火焚房,目的就是要毁尸灭迹。虽然尸体没有毁掉,但伤痕死迹和作案现场,却已被破坏,无从辨认了。这一手法,不能说不阴险恶毒,以致死者家人报官后,没有证据,只能是"怀疑"而已,审理的官吏无法下定论。因为,怀疑仅仅只是怀疑,不等于事实,罪状是不能以怀疑为根据判定的。
张举审理此案,不像先前的官吏,任凭原、被告双方在有无证据上浪费时间,而是利用合乎科学道理的方法获取证据:检查死者口中有无灰烬,以决定其是否被火烧死。他用一死一活两头猪做试验,目的就是想通过实践,着它是否符合实际。真的总是真的,假的成不了真的,用这种当众检验的方法,不仅破了案,查出了其凶,而且还使大家增长了知识,认清了凶手险恶的用心。
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张举这样做是高明的,因为他使用了科学道理、科学方法。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他那种破案的道理和运用科学知识的做法,仍是可以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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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门外貌协会会长、推门观光团副团长、推门色狼协会秘书长兼谜诡推门恶意抹黑流氓集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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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fszf
2 楼: Re: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毁尸和... 01年08月20日12点20分


好一个古代“鉴证实录”
老陇给说说这里面的科学道理,权作司法鉴定科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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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al阿元阿元
3 楼: Re: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毁尸和... 01年08月20日21点21分


好像推理成分不足嘛.....不过我是忠实读者.
不过,这种方法现在好像不再用了吧.
没有一篇小说中再出现过如此的鉴定阿.
真有此事?原闻其详!






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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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首云陇首云
4 楼: Re:Re: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 01年08月24日00点15分


呵呵!是的,这个案例很有名的,一般称为“张举焚猪”。许多涉及法医、刑侦历史的时候都要提到。

死猪口中无灰,活猪口中有灰,意义很大。简单地说原理是,死猪因为烧的时候已经没有呼吸了,不会把烟灰吸入口中,而活猪由于烧的时候还能呼吸,甚至发生呛咳等,会把烟灰等吸入口腔中。

这种方法的高明之处或者历史意义是,在当时中国的医学对人体解剖结构的认识很浅,但张举却成从简单的现象观察中看到问题的实质,并进而引入的司法裁判。呵呵!

这本《右代奇案》编选的案例都很好,就是在评述时,作者只是在感叹先人英明,却说不清其中的科学道理,也算是些遗憾吧。呵呵!根据szf兄的建议,如果catmm帖出新案例,如果有必要作些说明时,我就补一下吧,呵呵!:)



【szf在大作中谈到:】

>好一个古代“鉴证实录”
>老陇给说说这里面的科学道理,权作司法鉴定科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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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首云陇首云
5 楼: Re:Re: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 01年08月24日00点26分


是活着烧死,还是杀死后烧尸的鉴别,在日常案件中时有遇到,特别是火灾类事故调查时是必需的科目。侦探小说中好象看到过涉及这两者鉴别的情节啊。只时一下子想不起这类小说的书名了。嘿嘿!


【royal阿元在大作中谈到:】

>好像推理成分不足嘛.....不过我是忠实读者.
>不过,这种方法现在好像不再用了吧.
>没有一篇小说中再出现过如此的鉴定阿.
>真有此事?原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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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smine退退
6 楼: Re:Re: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 01年08月29日18点48分


【royal阿元在大作中谈到:】

>好像推理成分不足嘛.....不过我是忠实读者.
>不过,这种方法现在好像不再用了吧.
>没有一篇小说中再出现过如此的鉴定阿.
>真有此事?原闻其详!
没有再提,就是因为这个案件非常出名,大家都引以为间,连凶手都不犯这个错误了.:)
不过好像包2里有过类似场景.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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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悭吝人悭吝人
7 楼: Re:古代奇案系列之四——杀夫毁尸和... 01年08月31日08点57分


CAT大妈的这些故事好像都选自中国古代奇案故事大观罢,
真的推介大家多看看中国古代的公案
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风格
我是从看公案开始爱上推理的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这一点点,就能把黑的变成白的,错的变成对的,丑的变成美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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