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y214(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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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血字研究》 第八至十二章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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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10月19日20点15分 |
原发于谋杀精品店
旖旎的大漠风光,奇特的异教习俗,几十年的恩怨纠缠,道尔爵士娓娓道来,读者彷佛忘记了血字的恐怖画面,忘记了福尔摩斯的精妙推理,置身于一个完全不同的画面。
各位请看:
“从布兰卡山脉往下观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多少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践踏而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在这篇单调的硷地上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
“‘我不知道——不会太久了。’这时,大人一面说着,一面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原来在蓝色的天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来势极快。顷刻之间,就看出来是三只褐色的大鸟了,它们在这两个流浪人的头上盘旋着,接着就在他们上面的一块大石上落将下来。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谓的秃鹰;它们的出现,就是死亡的预兆……”
如此鲜活生动的描写,或可与金大侠笔下的异域风情大漠雪山冰岛相映成趣,不知道尔爵士是否真的亲身体验或是单凭一己想象,然则淘金时代的陈年往事,即便是对于我们这些远离欧美的东方民族来说,也是极具吸引力的了。
前文曾说,这个背景故事在整个血字中占据三分之一强的篇幅,如果稍加发展的话,可以独立成一个崭新的故事,或者稍加变化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复仇冒险小说,这在推理史上是不多见的。罗丹曾把巴尔扎克塑像的手斩断,理由是其过于完美已经独立了整体,有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在读血字的时候,笔者丝毫没有这种突兀的感觉,应该归功于作者的恰到好处的叙述以及福尔摩斯本身的魅力。换句话说,能拉的出去又能收得回来,方显大师手笔。而笔者这样海阔天空,形散神更散的瞎侃胡诌,让人不知所云的文字,则难登大雅之堂了。(呼呼,拽了半天,其实是因为凑字数混稿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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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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